我国质量评价与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我国质量评价与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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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质量评价工作是由计划经济时期以政府为主的质量监督式评价发展而来的,这种质量评价工作的重心是控制和评价生产环节,比较适应低水平的有序状态的经济活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但现有评价机构大多还是沿续着原来计划经济的职能和运行方式,虽然形式上在改制,或按国际惯例成立了一些社会评价机构,但这些机构的运作却带有强烈的行政性色彩。这种质量评价体制暴露了一系列问题,需要改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面临的新形势。

一、我国现有质量评价制度的问题

1、企业内部质量评价机制的缺失

首先,从质量评价的依据看,一部分质量标准是由专家制定,有时没有充分吸纳企业的意见或整体考虑市场的需求;一部分质量标准直接采用或套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的标准,对技术内容不进行有效的试验验证,只考虑技术先进性而忽略我国产业发展的现状;还有一些是合资企业或大企业垄断某些产品的标准制定权,造成质量评价依据与我国企业发展的不适用性或门槛过高无法达到,或门槛过低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于是,一些企业或消费者对依据这些标准所进行的质量评价根本就不感兴趣,从而造成这些企业或消费者对质量评价没有足够的重视。此外,从行业竞争看,一些企业由于受恶性竞争的影响,不以企业的发展为目标,偷工减料,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再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管理。

其次,企业内部的质量评价不被政府和市场认可,企业与此同时还要接受过多的政府检查验收,评价成本明显增高。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了内部评价,甚至有的企业不设检验科室,不进行出厂检验或者所作评价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形成自律机制,造成客观上的造假。比如贵阳奶粉中毒事件,并不是地下造假窝点所致,而是政府重点扶持的国有大型企业造成的。

2、在质量评价工作中,政府部门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

“越位”现象。为了便于对市场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纷纷建立了大量的评价机构。但其中有些是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本无法承担质量评价的要求,不能为企业为市场提供相应的服务,造成检验市场行业分割、地域分割严重,给贸易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造成障碍,也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负担。

“错位”现象。由于各部门在质量评价的职能分工上存在交叉,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缺乏责任归属机制,制定的有关质量法规和规章协调不够,不衔接,在质量评价中存在着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象。

“缺位”现象。由于社会化的质量评价组织的建设的滞后,政府转化出去的质量评价工作没有相应的社会组织承接而找不到载体,这样,政府机构为避免规模扩大,必然导致该管的没有管好,质量评价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

3、社会化评价组织的建设严重滞后

目前我国的社会质量评价组织存在几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有些社会质量评价组织是政府机构创办或依托政府机构成立的,或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分离出来的,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这类中介评价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对政府主管部门有着极强的依赖性,其业务活动的开展不是依靠市场的需要以及提供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而是靠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威,实行业务垄断,分割市场。

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机构的监管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和统一协调的监管机构。社会质量评价机构由于经费的不足,质量评价往往受到出资人的干扰而缺乏独立性或客观性,评价结论有失公正。另外,我国质量评价组织的结构欠合理,发育不充分,一些应建立的社会性评价组织并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同时对质量评价组织的监督薄弱,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管理,未建立一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影响了社会性质量评价组织的长远发展。

二、三方质量评价模式的引入

在市场经济下,质量评价的需求来自不同的领域,同时进行评价工作的组织也由多方参与,可以将评价组织区分为三方评价模式(这种分类方法也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方法)。其中任何一方的评价都有其重要的作用,它们之间是可以联系、相互补充且不可替代的。

1、第一方质量评价

由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生产环节是市场经济的初始环节,所以企业的决策和生产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环节。企业的活动依赖于顾客,由于消费者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反映在产品的质量特性也随之变化,为了使消费者满意,创造竞争优势,企业就必须了解市场的质量需求,同时也需要了解企业自身的质量产生过程,通过企业内部评价机构对企业外部的质量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价,将市场需求的质量评价结果输入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精心策划、正确决策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同时对企业内部进行质量评价,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内部生产过程评价,操作人员自检加检验部门检验评价,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监控生产过程,协调和优化运作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不合格产品的大量出现;通过对产品设计开发质量的评价,消除产品不合理因素和隐患。通过对产成品检验评价,避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评价,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并达到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及持续改进的效果。企业通过质量评价对职工实施质量指标的监督、考核,使产品质量与企业职工的利益挂钩,达到提高质量的效果。质量评价贯穿于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企业最了解产品的技术情况和本企业的生产运作情况,可以提供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从而减少了评价中的调查中原始数据取证的难度和费用,降低了评价成本。

2、第二方质量评价

市场中不仅仅有产品的最终的消费者,而且还有许多中间环节的产品需求群体。企业要面对的是任何接受或可能接受产品或服务的对象,我们将与企业有相关关系的这些对象统称为顾客。

我们不难理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产品的丰富,产品的消费者就有了对产品进行比较、挑选的余地,他要选择适合自己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并在不同的品种中利用掌握的信息、凭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挑选自己最满意的产品。这种挑选的过程是第二方质量评价过程,其中仅凭经验和直观的第二方评价最简单,成本最低,但这种评价结果的主观性较大。

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中间顾客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他介于企业与最终消费者之间,不直接消费企业的产品,但与企业发生产品和货币的交换关系。从生产过程来说,由于生产活动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产品从最初的原材料加工直至形成最终消费者的全部活动,往往是通过多个企业分工协作,即通过供应链来完成的。这样就产生多次供需的过程。对于每一个需方来讲,供方提供的产品如原材料、零部件等对本企业的最终产品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合理的评价验收供方产品是保证自己企业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基础和保障。

从中间顾客群体来说,主要的中间顾客是“代理”层,因为它比企业更接近消费者,比消费者更接近企业,这种性质就决定了“代理”必须随时做质量评价,以了解企业的产品、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才能将企业的潜在消费者变为企业的最终消费者。作为中间顾客,它通过质量评价过程要做两种选择:选择企业、选择与自己发生关系的顾客包括消费者。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政府采购在市场经济中是一种市场行为,这时政府的身份也是消费者,为此而制定的标准进行的评价也是第二方质量评价,由于政府购买力非常强,其采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市场的走向。

第二方评价在计划经济中是几乎是不存在的,而在市场经济下,通过第二方评价是实现从产品到商品到消费品的最主要途径。如果是产品出现问题,需要鉴定责任时,这种方法就无能为力了,因为它往往不能得到另一方的承认或认可。

3、第三方质量评价

第三方不属于市场买卖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与各方没有利益关系,也不受任何一方干预,不带有偏见,在质量评价过程中的活动具有独立性,从而保证评价结果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所以相对于第一方质量评价、第二方质量评价具有更公正、更客观的特点。

第三方质量评价广泛应用可以缓解第二方质量评价给企业造成的负担,能减少评价次数,又能被供需双方认可。进行第三方评价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政府实现对社会的公共管理,需要通过评价以了解市场中的每一个环节或组织。第三方评价可以缓解政府评价所造成的政府承担过多的经济和社会风险以及行政管理费增长过快等问题,也是政府管理需要的一种选择。

第三方质量评价不仅能满足企业、顾客、市场、政府对质量评价的需求,而且由于评价机构的专业化,使得评价水平更高,评价结论更科学。第三方评价活动的独立性,使评价更客观更公正,是市场经济质量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化的第三方质量评价是我国市场经济中质量评价制度的关键

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价可以使我国的质量评价与国际规范接轨,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竞争力,打破国际贸易间的技术壁垒,在国内可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市场经济中各主体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1、在第三方评价中政府评价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我国现有的政府评价机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出资建设,接受政府布置的种种产品质量抽查和评比等任务的检验评价部门,于是有了由政府部门发布的“部优”、“省优”、“市优”。这种政府评价大多以政府各部门的计划而做,没有考虑市场的需求,评价的依据、程序、过程都是政府内部制定并实施,公开性和透明性均较差。这种方式的弊端:评价程序过程不规范、进行评价的对象数量有限等不正规问题也时有发生。由于没有生存忧患和竞争的压力,一旦停止评优或减少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政府指令性评价时,质量评价机构就难以生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主体呈现多元化,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对质量评价的需求多样化,使质量评价工作日益复杂,并且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而不可能由一个机构或部门包办,每增加一项职能,政府就要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部门来承担。职能越细化,政府的规模越庞大,随之财政预算也不断增加,机构膨胀和财政危机也就成为必然。何况由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质量评价行政管理的作用非常有限,一方面政府质量评价机构的运行机制低效性造成的评价资源浪费,出现“政府失灵”,另一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对质量评价的需求,使企业竞争处于无序状态,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出现“市场失灵”。因而政府组织的质量评价不能等同于第三方质量评价,这就需要有多种形式的非政府质量评价组织来加以补充。

2、在第三方评价中强调非政府质量评价组织的作用。非政府质量评价组织不应隶属于某一政府部门,也不应隶属于某一企业,他应是独立的社会实体。他的独立性是其客观、公正的行使职能的重要保证。在第三方质量评价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首先,非政府评价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可以承担政府评价组织的许多职能,有助于缩小政府的规模。跳出旧的体制框架,打破政府对权力的垄断,把公共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政府的部分公共管理职能可以转移给政府之外的非政府组织,政府自然可以达到消肿减负的目的。

其次,非政府评价组织可以促进质量评价水平的提高。非政府评价组织是因市场对质量评价的需要而产生的,他工作的目标就是满足不同的要求,而不是完成政府的计划。质量评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他的评价对象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有着截然不同的质量特性。相反,政府机构的工作方式决定政府质量评价不可能对市场的质量动向做出快速反应。由于非政府评价组织的结构灵活,他们更接近于市场,更容易捕捉市场中质量状况的变化并发现质量问题,掌握的知识更专业,知道的信息更全面,对质量的评价就会更准确,使得质量评价工作更及时、实用。

另外,非政府质量评价组织通常较少层级节制,具有弹性,可以避免政府组织那种行政级别的限制,使得评价结果是建立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使生产企业、客户、评价组织都能在平等的关系下协商,不会由行政级别的高低来决定质量评价结果的权威性。这样容易进行横向沟通和联系,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不同的环节同时解决,处理危机的能力大大加强。

3、多方参与的社会化制度模式更适合我国市场经济下的质量评价。我国的三方质量评价应是社会化的结构,包括政府的、民间的、各种社会团体的、科研学术团体、境外机构等,这种设计充分考虑了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可以促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并为各阶层人们的广泛参与提供有效的途径,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进程。同时,这种多方参与的社会化形式使得质量评价更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由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同时存在,政府的政策可以有不同的渠道输送,使公民可以有选择的机会。转变“政府是不可替代的实体”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改变其对公共服务的垄断甚至独占的做法,通过鼓励民间参与和提供公共服务,使公共机构与民营机构之间、公共机构之间,民营机构与民营机构之间彼此展开竞争,从重视政府委托实施的抽查任务、监督检验到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技术咨询、参与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为企业开展售后质量跟踪服务等领域开展了业务,初步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化运作,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可以解决资金不足、智慧不足、管理不足等问题,使质量评价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竞争机制使评价活动更有效率。

通过市场中各种组织进行信息搜寻可以提高搜寻效率、降低搜寻成本,将信息进行交流和公开,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维持政府活动的资金是税收,政府往往不考虑质量评价活动的成本,因而就没有降低成本的动力,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相关的生产者或消费者将要付出额外的成本和代价。非政府组织的介入,可以减少政府组织因垄断而进行的“寻租”行为,市场利用竞争和顾客选择来淘汰质次价高的服务提供者,壮大以合理的价格提供优质服务者,这样使社会质量评价成本更低,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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