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负责人招标制度初探_审计质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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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是指审计机关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审计项目组长、并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成审计组的一种项目管理和组织办法。传统的做法是,审计组一般由审计机关某业务部门牵头或独立组成,审计组长也通过指定或“轮流坐庄”的方式产生。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不利于调动审计人员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充分发挥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已经成为许多审计机关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的问题。

一、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的基本内容

(一)建立领导和组织机构

成立审计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审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与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审计项目招标工作事宜。同时,成立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竞标方案的评估打分。

(二)确定拟进行招标审计项目的范围

有的审计机关仅对全局性的、重大的审计项目进行招标,而有的审计机关则原则上对所有的审计项目全部进行招标。

笔者认为,招标审计项目的范围不宜过大,一般以不超过全年实际完成审计项目的二分之一为宜。这样做的理由,可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一个市级审计机关对全年实际完成的40个审计项目全部进行招标,符合投标条件的审计人员为70人,即便是大家都积极参与投标,有50%左右的审计人员可能一个也中不了,这部分审计人员一般会加入别的审计组。由于项目招标工作一年中要进行多次,当有了新的招标项目时,他们就要回来参加竞标,而准备竞标方案的时间一般为2-5天,这样对正在实施的审计项目产生不利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有些项目可在全机关范围内进行招标,而有的项目由于专业性太强(如金融审计、外资审计)或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如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财政、地税、国库的审计)一般不宜在整个机关范围内进行招标,但可在相关科(处)室内部人员中进行招标以确定项目组长。

(三)参加竞标审计人员的资格认定

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加项目审计组组长的投标:一是根据审计组长资格认定制度的规定取得审计组组长资格的人员;二是从事审计工作三年以上、经考试取得中级以上审计(会计或工程)职称、曾担任过三个以上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的人员。

如果只对重大审计项目进行竞标,对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要严一些,而对于一般审计项目或所有项目全部实行招标的情况下,对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则相对宽松一些。

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人一般不少于3人;低于3人投标的招标项目,应重新进行招标。

(四)竞标的方式

一般有两种竞标方式,一是竞标人独立撰写并提交书面竞标方案,评标委员会对竞标方案进行测评打分;一种是采取答辩会的方式,由竞标人提出审计项目的具体设想和工作思路,然后由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竞标人予以解答,最后由评标委员会综合以上情况进行打分。在此,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竞标方案的内容。竞标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审计组织及方式、审计组人数与审计时间,审计经费、质量、成果及审计纪律等。

2、审计项目基本资料的提供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并且各有其利弊。

(1)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一般是财务部门负责人)提供。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避免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干扰,缺点是所提供的资料不全面,难以达到审计人员写作标书的要求。

(2)由对审计项目(单位)有管辖权的科室提供。这种方式的优点同样是避免了对被审计单位的干扰,缺点是有管辖权的科室往往为了本科室人员竞标成功,实行信息封锁,提供的资料过于简单,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采用第二种方式较为适宜,但要对实行信息封锁的行为进行制度约束和严格监督。如发现标书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罚。在拟招标审计项目数量较多且时间集中的情况下,以采取第一种方式为宜。

(五)招投标的程序

实行审计项目招投标制的审计机关,其招投标的程序大同小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公布拟招标审计项目(编制项目标底)及有关资料、审计组长竞标标准、竞标时间等;

2、对投标人竞标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3、投标人独立编写竞标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招标办公室;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测评打分;

5、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选;

6、招标办公告招标结果,公布中标审计组长名单;

7、中标后的审计组长经公告无异议后,根据招标办的正式通知,开始履行工作职责;

8、本着相互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中标审计组长可从机关范围内选择审计组组成人员(但不应影响正在进行的审计项目)。

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的作用

(一)整合审计资源,优化了资源配置。实行审计项目招投标,打破了审计组长“轮流坐庄”的传统做法,从机制上解决了“要我干”到“我要干”的体制难题,充分调动了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本着相互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中标审计组长可从全局范围内选择审计组人员,从而实现审计组年龄、知识、技术、能力、经验等的最佳组合,产生1+1>2的效果。

(二)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成果更加突出。投标人认真开展审计调查,精心准备的竞标方案普遍质量较高,优中选优更进一步保证了方案质量。中标人中标后还可借鉴其他方案,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方案。由于竞标方案中,对审计时间、审计质量、审计成果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因此,中标者必须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计成果的最大化。以某特派办一个招标项目的标底要求为例,审计查出的问题至少有1个上审计署汇总报告,中标书承诺至少查出2个上审计署汇总报告的问题,而项目实施最后结果是,审计查出违纪问题2个亿,反映的8个问题全部上了审计署的汇总报告。

(三)降低了审计成本,节约了经费支出。一个项目的审计成本包括从准备阶段到终结阶段的所有支出,如人员工资、资金津贴、补助费、差旅费、车辆、电脑、办公用品的损耗等。对审计项目进行成本控制,包括合理组织和调度审计人员,形成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组合,大力提倡和推广先进审计技术等。而这又恰恰是审计项目招投标制的优势所在。例如某特派办公开招标的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经费标底是8万元,中标书承诺审计费用是8万元,而实际结果是审计组4名成员现场审计时间161个工作日,费用仅3.1万元。

(四)提高了审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必须加强“人、法、技”建设。其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因为“法”和“技”最终是要由人来掌握的,同时也是“以人为本”要思想的体现。实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正是审计人员培养模式的新探索与新尝试。它能促使审计人员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自我加压、自我充电,努力学习各专业审计知识、法律法规、审计技术与方法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如果说实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为审计人员提供了一个展示的舞台的话,那么,能否竞标成功则完全取决于审计人员的自身综合能力。这对审计人员的触动和激励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三、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一)应坚持三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就是要保证每位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招投标整个过程的知情权。公平公正,即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情况,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2、择优原则。要通过测评打分或现场答辩等方式,选择最优的审计竞标方案(书),从而确定审计项目组长。

3、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竞标成功的审计人员一方面要履行组长职责,并可在项目考核中得分高于同组其他人员,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二)审计项目招投标与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相结合

目前大多数审计机关都实行了审计组长负责制。实行审计项目招投标制,必须要与此相结合,才能确保招投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要在招投标制度中明确审计组长负责制的有关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负责组成审计组,确定主审,分派审计组成员主要审计任务;2、做好编制审前调查方案、审前调查报告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审前有关准备工作;3、编制并下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前公告,办理审计承诺书等;4、指挥、督导和协调审计人员的现场审计业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审计组有关业务工作会议。5、组织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负责起草审计报告,下达有关审计文书;6、负责整理归集审计档案和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的落实工作,以及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宣传稿件等其他审计成果的情况反馈。7、负责审计组工作期间审计纪律的贯彻执行。

(三)将招投标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质量考核

实行审计招投标的项目,考核部门应在项目结束后对照竞标方案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纳入总体考核奖惩工作中。对达到竞标方案的各项目标或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审计项目,可对有关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并作为评先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对于未完成竞标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的,或发生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酌情取消该项目组长一定时期的竞标资格。

(四)加强和改进审计计划管理

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根据自身人力资源情况,科学测算全年工作量,在确保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项目计划的前提下,按照“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安排好自定审计项目计划。在对全部审计项目都实行招标制的情况下,计划“留有余地”尤为重要。如某审计机关在实施一个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时,原定审计组成员为8人,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有2人因参加其他项目竞标并中标而中途离开所在的审计组,还有1人同时参加了其所在科室人员担任审计组长的审计组,不得不分散精力两下兼顾,导致该项目无法及时完成。

(五)做好上下级审计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

实行审计项目组长招投标制,打破了原有的审计格局,一是审计项目管辖权的改变,即本属于此科(处)室所管辖的项目,却被彼科室人员中标;二是审计组组成人员的改变,即由项目所管辖科室人员为主组成审计组,改变为在整个机关范围内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组成审计组。这些改变可能给审计机关内部和上下审计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一些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项目并实行上下联动方式组织审计影响更大一些。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项目组长都需要注意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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