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历史思想的十大特征_文艺复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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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讨论的“历史思想”主要指实践中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的认识和他们对历史著作的影响。但是,这一“历史思想”也常常指历史哲学。如果有更多的篇幅、时间和知识,我一定会把题目作进一步的扩大,以包括所有人对过去的认识。用伯纳德·圭涅(Bernard Guénée)的话来说,即研究西方的“历史文化”。

我不想像汉斯·巴降(Hans Baron)等人那样,用文艺复兴或某一特定时间来标志历史思想的“觉醒”。我也不想像黑格尔那样假定或认为历史思想为西方所独有。相反,人们对过去的兴趣存在于每一个地区、每一个时期。

尽管如此,因为处于各种文化背景中的人对时间和空间有着不同的认识,因为欧洲的文化和社会运动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都对历史思想和实践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欧洲历史思想具有一些特征也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怎样指出这些特征。

考虑从希罗多德到现在的好几个世纪中,在不同的欧洲语言中已产生了大量历史著作,又考虑到为了讨论欧洲历史思想的特点,我们必须了解其他地区的史学传统,如中国、日本、伊斯兰、非洲、美洲印地安人等,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试图用比较方法研究史学史也就不足为怪了(很遗憾的是在已有的少数一些比较史学的著作中有些作者假设西方风格的史学著作在各方面都高出一头)。很明显,单个人想对这一庞大的题目作结论是颇为冒失的。

所以,以下所谈的只是一个开头,而不是结论。它们是临时的假设,用来抛砖引玉。我必须先说明,我所谈的西方历史思想的特征本身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而是一个独一无二的集合体,其中不少部分能在其他地区找到。西方历史思想的特征是一系列重点的组合,其中每一重点属于不同的时期、区域、社会团体和个别的历史学家。

另外,我们所必须在一开始便澄清的是“西方的”(Western)这一概念,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欧洲的”(European)这一名词的内在涵义。本文中所用的例子贯串了从希罗多德到现在的历史中。自文艺复兴以来人们开始有了欧洲这一概念。欧洲大陆的学者把希腊和罗马视为它们的祖先。但是,是否希罗多德和阿密安·马瑟利讷斯(Ammianus Marcellinus)也这样就难说了。很有可能,他们视自己是地中海世界的一部分。这也就是说,他们朝东方看齐,而不是向西方看齐。不管怎样,希腊的文化传统首先影响了穆斯林世界,然后再是西欧。因此,任何想把希腊视为“我们”而把伊斯兰视为“他们”的做法便站不住脚了。因为西方本身是历史的产物。

这篇文章用十个特点来突出说明这一结构性的本质,而不是论题本身的本质,以便参考讨论,同样,以下用数字划分的段落也不是为了显示科学的精确和哲学的严密。

这些论点将以西方经典的历史著作来加以说明。但这样做并不假定这些经典已经代表了西方历史思想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的,我的比较也涉及一些存在于其他史学传统中的经典,如司马迁和伊本·卡尔顿的著作。我也会引用一小部分用西方文字写的列于书目里的有关这些传统的二手著作。因为这些著作集中在中国和伊斯兰,我将从中引用非西方的例子。我力图避免把西方和其他地区对立起来的做法。

这十点相互之间有着联系,并不互相隔绝。这些联系可以是历史的联系,也可以是逻辑的联系(尽管他们之间有时有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这十点的总和是西方历史思想的“系统”、“模式”和“理想典型”。象其他模式一样,我的这一模式必然会夸张西方和非西方历史学家之间的不同,而少谈西方历史传统内部的思想冲突。因此,我的描述只是一个把各个重点加以综合考察的企图。

当然,把西方的历史思想与西方文化的其他特征相互联系并把它视为西方历史的产物是我所乐于尝试的。我会常常将西方史学与西方科学、西方法律、西方的个人主义、西方资本主义和西方帝国主义加以联系。为什么我着重描述是因为我们首先必须描述然后才能解释。只有当我们对西方和地球上其他地区的历史思想的不同有了系统的认识,我们才能系统地寻找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以下所想建立的模式本身是充满活力的。我在谈到每一点时都会涉及它的变化。我的总的观点是,虽然西方和其他地区的史学传统向来有明显的不同,但这些不同在有的时候显得更为重要。譬如,从文艺复兴以来,由于西方历史思想愈来愈多地体现出特点,西方史学和其他地区的史学开始分道扬镳。

这一分离的趋势为一个整合的阶段所取代。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由于世界各个国家对西方史学的兴趣,西方史学和非西方史学又殊途同归。在佐藤正辛研究日本史学的文章中,他谈到了这一模式与其他当地文化的“接触”。在有些地区如殖民地时期的秘鲁,这一接触发生得更早了。这些接触的后果是减弱甚至溶化了西方史学的特征,导致一个全球性的专业历史学家团体的形成。这一团体有着相似的学术标准。今天,我们有着大量不同风格的历史学派存在,但这些风格(思想史、微观史、计量史等等)并不局限于某一地区。

但是否世界各地的历史文化在总体上倾向一致,我仍然怀疑。我的印象是,史学的状况和绘画的状况有些相似。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绘画传统,但有一个全球性的专业艺术家文化凌驾其上。国际绘画展览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功能有些相像。这一专业文化本身并不倾向一致,但主要的流派〔如奥坡(Op)艺术、[1]通俗艺术、微细(Minimal)艺术等〕在各地都有,如同历史学流派一样。

下面我依照重要性来依次描述“西方特有的”历史思想特点:

1.西方历史思想最重要和最明显的一个特征是强调发展或进步的观念。易言之,即它对历史认识的“线性发展”观念。

1.1 我所用的“进步”一词意思广泛,是一种认为历史的变化为累积而成(一代人站在另一代人的肩上)和不可违反(用俗语表达为“你不能让时间倒转”)的观念。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麦考莱的《英国史》也许可视为这一组观点的代表性的论述。但是,这里的不可违反并不表示历史的变化不可避免或者总是变得更好。许多环境史的研究者和环境史学家和其他一些新的史学派流已经指出历史常常变得更坏。

历史发展和进步的观念和西方历史思想史上并不是从来就有的。相反,这一观念本身有其发展的历史。在西方,将“历史”视为一个发展的过程,为命运或天启所指引(尽管其主题是上帝的行为而不是人类的作为)则是一个既普遍又古老的假定。把这一过程看作不可违反和终将结束的观念也是同样的古老和普遍。这些观念深深地孕育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中,产生了“圆寂”、“寂灭”、“救世主”、“千年王国”等概念。费奥的约阿希姆(Joachim of Fiore)及其弟子的历史哲学谈到了三世、天使教皇和末代世俗皇帝等观念,是有关这一主题的许多阐述的一种。另外,“先驱”的概念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很流行。威克里夫和胡斯在路德的时候已经被认为是路德的先驱。

正如卡尔·留维斯(Karl Lwith)指出的那样,近代的历史发展观念可以被视为这些宗教观念的世俗形式。近代这一概念就是这一世俗化的例子。1789年以来所用的“革命”的概念,表达了变化为累积而成、不可逆转的观念。“演化”(evolution)的概念也是一样。“演化”最早为19世纪后期的历史学家所采用,同时也为社会学家、法律学家等使用。他们用以表示他们专业的科学性和达尔文式的发展演化。这一概念也反映了他们自己的信念。与此相关的是更精确和具体的“发展”(development)的概念,曾为宗教教义所限制于某个特殊的地区。在17、18和19世纪,“发展”一词本身得到了不少发展。渐渐地,个人的传记也开始按照这一发展的观念来组织编排了。

1.2 这些不同的进步观念长期以来与它的对立面,即将历史变化视为循环往复的观念共存不悖。后一种观念曾在古希腊和罗马占有统治地位。在《旧约》中也有类似的观念。在文艺复兴时代,政治理论家认为政治制度的变迁遵循一种循环的模式,从君主专制到贵族制,然后到民主制这样循环往复。由于有了循环论的观念,才孕育了传统意义上的革命概念;“革命”这一词来自于“循环”(revolve)。“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有同样的意思。[2]从基尔瓦尼·维拉尼(Giovanni Villani)到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的著作中可以发现,相持相衡的观念是西方历史思想中的基本主导性的观念。这一观念认为平衡有时会被打破,但不久就会恢复故我。比如,美洲的发现在一段时期里曾被认为是对西方在39年前丢失君士坦丁堡的补偿。

18世纪的维科把历史循环的理论作了重新整理,加入了“重演”(corsi,ricorsi)的概念。伏尔泰和吉本似乎也有历史进步的思想。他们都认为文明在现时比之遥远的过去有了进展。但是他们同时又指出这一进展并不牢固,一个野蛮主义的新时代可以把一切进步一扫而光。这样看来,他们的基本思想脉络是循环论。在20世纪,施宾格勒(Spengler)、索罗金(Sorokin)、帕雷托(Pareto)和汤因比(Toynbee)等思辨历史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重新用循环论的观点解释历史。他们有的认为历史为资本家和有钱人所轮流统治。

1.3 勿庸讳言,历史直线进步观念在西方以外的地区也可以找到。像犹太教和基督教一样,伊斯兰教也追求救世主和千年王国。到了19和20世纪,随着基督教的传播和与当地文化传统的接触,这些观念在世界许多地方可以找到(如在中国、非洲、太平洋岛屿的“拜物教”中等等)。

尽管如此,我仍然要不揣冒昧地指出,在非西方的历史文化中,循环的观念似乎是普遍的认识而进化的观念常常是偶然的现象。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用王朝轮回来表达这种循环。伊本·卡尔顿的《历史导论》一书则提出了游牧和农耕文化的循环统治的著名理论。

2.与进步的观念有联系但又有所区别的是西方的历史的观念。

2.1 所谓“历史的观念”,即“非编年史的态度”,我指的是一种认为过去不是一成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特别变化多端,在每一历史时期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和个性的观念。我们可以视它为一种“文化距离”(cultural distance)的观念,或把过去视为“外国”(foreign country)的理论。[3]

这一观念也是历史的产物。古代罗马为其渊源,但其连续的发展在西方则在文艺复兴之后一直到视觉理论的发现〔艺术史家欧文·帕诺夫斯基(Erwin Panofsy)对此作了阐述〕。在艺术上,我们可以从曼特纳(Mantegna)力求精确表现古罗马的风俗和建筑中来看出。在语言学上,我们可以从瓦拉(Valla)对拉丁和希腊语言变化的兴趣中看出。在法学上,我们可以从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文化的联系的逐渐明确的认识中看出。另外,从服装的变化中也能产生一种浅薄但清晰的将过去与现在分离的认识。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这些研究,但这一把过去与现在区别开来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著述者和他们的评论者之间的批评交流有助于提高研究的水平,更清晰地认识到“历史的错位”(anachronism)这一产生于17世纪的术语的涵义。

在19世纪早期,由于浪漫主义强调每个时代的个性,人们更加注重时代的风格和地区的特色。这一风格不仅影响了历史编撰,产生了通俗绘画史的流派,而且产生了像司各特(Scott)和曼佐尼(Manzoni)等历史小说家。

2.2 但即使在15世纪以后,社会的精英中间也并不一定都具有这种对历史的认识。比如在18世纪的英国舞台上,人们就可以总是见到演员在演出莎士比亚戏剧时,穿了18世纪的服装,还戴了假发。从文艺复兴时代一直到19世纪,雕塑家在塑造英雄形象时常常用罗马时代的服饰,如盔甲或长袍。这些形象从来不穿属于他们的服装。

2.3 认识到文化风格的变迁并不为西方所独有。比如中国便有着辨别各个时期艺术风格的悠久传统,因而培养出制作和鉴别赝品的技艺。至少在明清,中国也有着与文艺复兴时期类似的训诂学家。一些汉学家用了“历史主义”这一词来描述中国考据家的工作。日本在那时也有着相似的倾向。日本学者非常注意中国文化的先例和模式。虽然如此,我仍然要说历史的观念在西方的历史思想中占有更中心的位置,比其他文化来得更为悠久。

3.这种历史的观念是整个西方思想和概念的组成部分,通常用“历史主义”这一词来加以描绘。

按照弗里德里希·曼涅克(Friedrich Meinecke)的界定,“历史主义”是有关个性和发展的理论。我们已经讨论过发展,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个性。

3.1 我所采用的“个性”一词指的是一种区别一个人、一个团体、或者一种文化的认识或兴趣。它是“象形”的,而不是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所讲的“同质的”。

自普鲁塔克和苏托尼俄斯以来的欧洲传记写作的传统(自中世纪后期以来一直未曾间断)表明,这种关心细节和特性的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在近代社会的早期,有两个著名的争论,能够显示思想家怎样认识历史事件的独特性。它们是马基亚维利和圭昔亚狄尼的争论与霍布士和海德的争论。在争论中,圭昔亚狄尼和海德各自批评了马基亚维利和霍布士缺乏对事件特殊性的认识。在浪漫主义时代,个别性和特殊性更为人所重视。从狄尔泰、克罗齐、科林伍德有关历史哲学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对个性的重视成为了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西方历史思想的一个特点。

3.2 但马基亚维利和霍布士等许多西方思想家企图寻找人们行为的“规律”的做法(不管他们成功与否)提醒我们,关心普遍性和追求特殊性在西方可以共存。西方传记写作的悠久传统绝对不能证明对个性的注意是西方的传统。我们必须当心不能把我们自己对传记写作的思想强加于文艺复兴时代的作者。在那个时候,传记作者实际上经常将他们书中的主人公奉为值得后人效仿的代表传统美德的模范和具体榜样。

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肖像画的产生看做是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对个性和个人主义的重视。这些肖像画经常是为了表现一种模式而不是个别的人。16世纪流行的雕版肖像常常用一个人来代表其他的人。

3.3 中国、日本和一些伊斯兰国家的肖像绘画的传统提醒我们不能轻视西方以外的文化对个性的重视。我们对传记作品的认识也需小心。在很多文化中,以统治者为中心的传记作品非常普遍,但中国的张彦远就写了艺术家的传记,比瓦萨里的同类传记要早。

为此,我们似乎要对我们的论题重新考虑。问题看来不在于个性有没有得到表现,而在于在一个史学传统中有没有包含着一个特殊的“人的范畴”。在未受到西方文化影响的其他文化中,我们难以找到对时代特性和人的个性有浓厚兴趣的历史学家,而这种兴趣则体现了西方19世纪以来历史思想的一个特征。由于印度教和佛教有人的虚无的概念,我们就无法在受到这种宗教影响的文化中看到对个人的重视。

4.集体的作用在西方史学中得到了异乎寻常的重视。

4.1这一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加图(Cato)的罗马史(现已不存)。加图在书中拒绝提到任何名字(唯一的例外是他特意提到了一头象,因为该象在一次战役中以其英勇而引人注目)。在过去的不同时期,人们不仅重视民族和国家,而且研究家庭、城市、教会、教团、军队、商业公司、政治团体、政党和社会阶级。我特别指出这些团体是因为它们都有以各自为中心的历史学派,也在通史的写作中占有地位。这种对集体作用的重视并不是新近的发明。文艺复兴以来市民史的写作便很普遍。在17世纪,克莱伦顿(Clarendon)的英国内战史曾花了大量篇幅描绘王室、国会和军队的作用。

19世纪以来,这一重视集体作用的倾向不但在马克思主义者而且在非马克思主义者中得到了加强。孔德写了“无名的历史”,杜克海姆(Durkheim)和其他追随者也有类似的努力,海恩里希·佛富林(Heinrich Wllfflin)甚至有一个孔德式的计划,写一部像加图的罗马史那样不提名字的艺术史。总之,所谓“主题的淡化”并不是后现代主义的创造,而是西方的悠久传统。

4.2 在第三段里谈到的对个性的重视,与这一重视集体作用的做法有所冲突。就像直线进化和循环轮回一样,我们所遇到的是两种不同思潮的共存和交互作用。

4.3 在世界其他地区,也有大量帝国史、朝代史和国家史。为了谨慎起见以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稍稍修改一下上述的论点。西方史学最为重视的集体作用是那些小于国家和民族的团体。其中突出的是社会阶级和自愿结合的团体。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曾对这些团体在西方历史上异乎寻常的重要作用作过详细的阐述。

虽然佛教有寺庙,伊斯兰教有兄弟会,但它们何曾像基督教会那样在历史学上占有过重要的地位呢?这是明显的反证。

5.西方史学的又一特点是注意认识论和历史知识论的问题。

5.1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注意对史实的查验,即鉴别和评估他们听到或读到的有关过去的个别的故事,以便获取对历史事件的最可靠的史料。西方史学传统之所以在这方面具有其特点是因为它同时关注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希腊和文艺复兴时代的有些怀疑论者否定历史知识的可能性。他们的论点为笛卡尔所进一步发展。回应所谓“历史怀疑论”的挑战,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早期的历史学家发展出一个辩护的理论,研究了有关过去的各种描述的可信程度,从而创立了一个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传统。

5.2 在他本人对知识论的探讨中,笛卡尔实际上回答了科学革命对有关自然的传统观念的挑战。从那时以来,西方史学和西方科学的关系便一直是既紧密又紧张的。有些历史学家曾经想模仿自然科学家,如17世纪的约翰·克雷格(John Craig)曾模仿牛顿编了一本历史学的条理和公式。剑桥的历史学家约翰·布瑞(John Bury)也曾宣称“历史是不折不扣的科学”。从维科到科林伍德的其他历史学家则站在与“科学家”相对的另一边。但不管怎样,史学是否科学的争论已经为西方史学史带上了一个明显的印记。

5.3 即使在历史学家对史料的具体批判中,西方史学家对“史料”、“证据”和“证明”等问题的处理上也有其特点。很明显,后两个词汇是从律师们那里学来的。在西方传统中,史学和法学的比较是司空见惯的,如讲到历史的“法则”和历史的“法官”,或把历史学家比作侦探、法官等等。这里的法律可以是罗马法也可以是共同法,但总之是在西方法律系统的基础上与西方史学的系统相比较的。托马斯·谢络克(Thomas Sherlock)的《耶稣再生目击者的审判》一书,就是用法庭审判的形式写的。

我不知道有关这一课题有什么研究,更遑论与其他文化作比较研究了。但提出西方有关历史证据的观念和假设由西方法律而来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在传统上,伊斯兰、中国和其他法律在操作上与西方截然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那儿的史学家是否也从当地的法律系统中吸取了什么呢;抑或他们与西方史学家不同,不太关心法学?

6.虽然追求历史的解释是举世皆有的,但将这种解释放在“因果关系”上考虑是西方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6.1 这一史学传统源自古希腊,如修昔底德和波利比阿的著作所示。从他们对原因的探讨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建立了一个模式,与希波克拉底的医学模式相仿。当时形容发烧的“危机”一词也被他们借用来写作历史。由此可见,西方史学仿照自然科学的模式是由来以久。历史的规律和人们行为的规律常常相提并论,由修昔底德开始。后来马基亚维利也作了仿效。

6.2 当然也有与之相反的思潮,如“历史主义”,强调历史事件的独一无二,反对把历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作比较(见3.1,5.2)。在历史解释的层面上,解释学被用来探讨历史事件的意义而不是原因,即如科林伍德所讲的历史事件“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一样。在最近的一个世纪,这两种对立的倾向(解释学的和探求因果关系的)在西方史学中如果没有公开冲突,至少相互别扭地并存着。

7.西方历史学家长久以来一直追求所谓的“客观性”。

7.1 西方历史传统中的超然物外的态度,可以有两个层面。在第一个层面上,这一态度可以用“不偏不倚”这一术语来表达。写出不带感情色彩、不含个人偏见的著述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谈论这一理想最多的时候是在宗教改革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那时候宗教纷争、教派林立,正好是最难将它付诸实践的时代。德国新教史家约翰·斯莱顿(Johann Sleidan)写了宗教改革的历史,声称那些事件就是像他书中所描绘的那样发生的。与兰克“如实直书”的著名理想相似的是法国新教史家拉·波佩理尼埃(La Polpelinière)的申言。他说他在书中如实描绘了法国的宗教战争。饶有趣味的是,他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历史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与之相似的第三个例子是17世纪格特弗理德·阿诺德(Gottfried Arnold)的《公正的教会和异教史》。自17世纪以来,欧洲、特别是英国历史学家常用游戏规则来比喻历史的著述。历史学家的理想是摆脱宗教和政治的“偏见”。

在第二个层面上,由于自然科学模式的影响,这一不偏不倚、不带偏见的传统开始用“客观性”的理想来表示。兰克经常被视为能“取消自己”、一心追求“纯粹的事实”的光辉榜样。兰克以来,人们不断提到历史学家的任务应该而且只能是铺陈事实。虽然有不少人对此批评,但这一有关历史学宗旨的观念将在受到经验主义影响的英语世界中占统治地位。

8.对历史作定量的研究是西方的特点。

8.1 如所周知,法国的系列史家、法国和英国的历史人口学家以及美国的“新经济史家”在50和60年代对计量方法作了愈来愈充分的发展。其实,这些史学潮流渊源流长。19世纪后期的德语国家中已经对价格史作了细致的研究。在18世纪,人口史已受到相当的重视。最早在14世纪,基尔瓦尼·维拉尼(Giovanni Villani)在他的编年史中已经大量运用了数字,如用佛罗伦萨儿童升学不同学校的数字来说明通常称之为“算术心态”的例子。毫无疑问,在维拉尼所提到的各种各样的学校中,有一所称之为“算盘学校”,教授基本算术方法。由于佛罗伦萨在当时有很多的银行和商号,这一方面的知识特别有用。总之,我们可以说西方资本主义、西方法律和科学对西方史学有着根本的影响。在其他的史学传统中,有没有相似的对数量统计的兴趣呢?

9.西方史学在文学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其特点。

9.1 波利比阿曾把他那时的一些历史学家称之为“悲剧作家”,因为他们有意追求戏剧效果。在研究修昔底德的著作中,有一位作者强调了修昔底德的历史和当时希腊戏剧的可比性,特别是在描述事件的突兀性方面。在16和17世纪的艺术史的研究中,历史学家曾被比作为史诗的作者,用以突出他们用文字描述战役、人物性格和演说的重要。他们明确提出在古典意义上的历史的“尊严”,即认为不是每一个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值得让历史学家为之记录而垂诸久远。在新近出版的一些著作中,这一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其他学者也注意到了历史叙述和文学叙述的相似之处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

然而最重要的是由于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和诺尔贝·傅里埃(Norbert Frye)的研究,历史学家不得不注意他们写作时所遵循的模式〔经常是不自觉的,如茹当(M.Jourdain)〕。怀特描述了历史写作的戏剧化,并将历史著作的模式分为喜剧、悲剧、爱情剧和讽刺剧。

这里也许有必要谈一下在历史写作中其他形式的、先意识的戏剧主题。譬如,战役可以是实在的,也可以是寓言式的。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为研究17世纪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用激烈的战役来比喻人物灵魂的冲突。这是一个在思想史研究方面极端的例子。

另一个明显与进步的观念有联系的“隐含主题”与基督教的先驱圣约翰有关。在新教的历史书中,约翰·胡斯(Jan Hus)、基柔拉莫·萨佛纳柔拉(Girolamo Savonarola)和其他一些教皇的批评者被视为马丁·路德的先驱。同样,瓦萨里的艺术史里也把契马布埃(Cimabue)看作是意大利艺术复兴的功臣,其实真正重要的是基尔托(Giotto)。在有关拉丁美洲独立的一本史书中,佛朗西斯科·米兰达(Francisco de Miranda)被称为“先驱者”。他与西蒙·波里瓦尔的关系被处理成像圣约翰对耶稣基督那样。再近一点,有一本心理史学的著作,把查科特(Charcot)视为弗洛伊德的先驱。

通常人们不直截了当地将伟人与基督相提并论,但也不是没有。譬如,一本中世纪的史书就突出了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的基督似的“热情”。值得认真注意的是,这些例子孕含了一个基本假设:历史事件自觉或不自觉地再现了(至少在有些时候)某种典范,所以史书便成了寓言。

9.2 西方在这一方面到底特别在那儿呢?我想怀特是想说他的“史书为文学创造”的论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他所举的有关历史戏剧化的例子都属于传统的西方文学流派。文艺复兴埋藏与历史相类的古典史诗是西方的文学风格。悲剧也似乎起源于西方。日本文学中突出“贵族的失败”,是否也算是悲剧?奥托曼帝国的历史是否受到了土耳其史诗文学的影响?

小说也是西方的发明。至少在较为精确的意义上那种叙述题材的小说产生于18世纪的西方,尽管埃及、印度、日本等其他地方已经将它成功地移植了过去。所以我想问非西方国家的历史学家一个问题:在西方以外的文化中,文学是否也像怀特所指出的那样在历史学家(兰克、布克哈特和托克维尔等)的写作中产生过同样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影响呢?埃里克·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在研究西方文学作品对现实反映的有名著作(其中有一章专门讨论古典史学)中问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在哪种程度上表面上相似的历史写作能体现出文化之间的不同?

10.西方历史学家的时间和空间概念都有其特点。

10.1 在重视地域的问题上,布罗代尔的《地中海》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布罗代尔的一些弟子们如皮埃尔·肖奴(Pierre Chaunu)对此也有同样的兴趣,肖奴以相似的方式研究了大西洋。然而,布罗代尔的著作并不是完全史无前例的。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对罗马帝国交通的重视并不亚于布罗代尔笔下的菲力浦二世帝国。像布罗代尔一样,16世纪的让·波丹(Jean Bodin)也尝试了“地理历史学”。

10.2 我并不认为只有西方史学家才重视历史地理学,即文艺复兴时期所谓的“编年地理学”。中国就有编写方志的悠久传统。我也在前面(1.3)提到伊本·卡尔顿区别游牧和农耕文化的有名的观点。但是,西方有一组探讨人类与土地关系的历史研究著作。这些著作既产生于西方,但又不局限于欧洲的现象并非偶然。因为这些著作出自新欧洲(Neo-Eu-ropeans)的历史学家之手。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弗利德里希·特纳的有关美国边疆的文章。除此之外,尚有不少类似的著作,如卡皮斯特拉诺·阿布流(Capistrano de Abreu)和塞基奥·荷兰达(Sergio Buarque de Holanda)研究道路和边疆对巴西殖民化的重要性的著作和基尔佛雷·伯雷尼(Geoffrey Blainey)的《地域的权威》一书。该书分析了澳大利亚的地理位置对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像西方法律、资本主义和科学一样,西方的对外殖民过程也造成了西方史学的特点,无论我们把它称之为“地理发现”、“文化接触”或“帝国主义”。

综上所述,我试图总结了也许可称之为史学史的假设和原理的一个“系统”。这一系统并不是为了演化成一个公式,而是为了把西方史学的一些特点联结成一片。但是正如上面所指出的那样,这一系统并不是没有内部冲突及其对立面的。不管是好是坏,我们在好几个世纪中都还没有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达成共识,如历史到底是独一无二的还是有规律的,历史是进步的还是循环的,或者历史是有因果关系的还是具有独特意义的。但正是这些系统的冲突——或冲突的系统——即各种不同力量之间取得的特定的、不断的平衡,才最终勾画了西方历史思想和史学史的特点。

注释:

[1]奥坡(Op)艺术产生于20世纪中期的美国,与反战和喜皮文化相连——译者。

[2]在英语中,“文艺复兴”(Renaissance)和“宗教改革”(Reformation)都以"Re"开头,意指“再”,即“重新”和“循环”的意思——译者注。

[3]这里的“文化距离”和“外国”等概念,是作者引用他人的——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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