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跨国经营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业论文,中国论文,跨国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萌芽于80年代初期,目前已有了很大发展,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明晰、对国际惯例缺乏了解、与工贸跨国公司的发展脱节、缺乏高素质的国际金融人才等问题。为此,本文提出了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战略目标,为实现其跨国经营目标认为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并提出了跨国经营的现实方略。
金融业跨国经营从本质来看,是指一国或地区的金融企业(本文特指除中央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外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在境外设立分行或附属机构,以全球市场为舞台进行的一种跨国借贷和其他业务的经营行为,是国际借贷资本运动的实现形式和必然结果。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萌芽于80年代初期,起步于80年代后期,是对外开放政策实施和金融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的产物。从其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业务规模和机构数量都还比较小,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立足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金融企业寥寥无几。众所周知,跨国银行是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主要外部组织形式,跨国银行的发展程度是一国或地区经济乃至金融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当前,在我国市场经济和世界市场经济接轨的环境中,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专业银行能否参与到国际金融市场体系中去从事生产经营,已成为我国政治经济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关键问题。因此,我国政府、理论界和金融界必须对此问题予以重视且深入研究。
一、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资本国际化潮流,我国金融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分工,步入国际金融市场,在全球开设了不少分支机构。到1993年底,我国四大专业银行共开设了500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包括附属企业), 海外资产超过1200亿美元。其中:作为实施跨国经营最早的中国银行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474家分支机构,海外资产达123.3亿美元,海外存款近600亿美元,贷款近300亿美元,海外员工达2万余人。根据1994年7月《银行家》杂志公布的银行排名中,中国银行已成为名列世界第七大跨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经在东京、新加坡、阿拉木图开设了三家分行,在汉城、香港等地设立了代表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东京设立了分行,在新加坡、香港、伦敦、纽约等地设立了代表处。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其他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也基本上都在国外开设了自己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纵观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态势。具有以下特点:
(一)起步晚,发展快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一项新兴事业,除中国银行起步稍早外,其他基本上起步于80年代中后期。所以从时间上看,起步较晚,但若从机构数目和业务规模来看,则发展速度很快。
(二)业务范围广泛,但金融创新能力较弱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业务除传统的存放款业务、贸易结算业务、外汇资金业务、国际清算业务等业务以外,还积极借鉴国际金融领域先进的经营方式,在银行业务、中国基金、金融期货、国际融资租赁、证券、保险、房地产等领域也有所发展。然而,由于国内金融技术落后的溢出效应,使得我国海外金融机构存在电子化程度较低,金融工具和品种比较单一,结算、收付汇的环节多、速度慢等问题,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较低。
(三)网点分布区域广泛,但多集中于亚洲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网点分布的国别地区范围较广,涉及到世界各大洲和主要国家。但总的来看,象分行等高层次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亚洲的日本、香港、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这一现实既反映了这些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的文化背景和法律、惯例基本相似的客观现实,又反映了我国对国际惯例不熟悉的事实。同时也说明了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缺乏综合性的远洋作战能力和真正的跨国意识。
(四)机构数量多,但规模小,层次低虽然我国海外金融机构数量较多,但除中行以外,其他金融企业的国外机构大多停留在代表处这一层次上,只能起沟通信息,联系业务的“窗口”和“接待站”作用,能真正直接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很少。
(五)海外经营总体实力尚十分薄弱由于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程度较低,市场金融体制尚未确立,加之申请跨国经营的审批过严的政策性因素影响,我国海外商业银行、商人银行、投资银行队伍尚未形成,业务经营总体规模和业务范围与世界经济金融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相比,差距甚远。目前,我国金融企业跨国经营的主体只局限在总行一级,而省级分行开拓海外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尚未被调动起来,这也是影响我国海外经营实力薄弱的重要因素。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已有了很大发展,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跨国经营的经验,但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金融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已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产权关系不明晰,金融国有资产得不到法律保障我国海外金融企业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与国内金融企业一样,产权关系模糊。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我国金融改革措施的某些失误。应当承认,十余年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给僵化的中国金融体系注入了极大的活力。但若仔细考察金融改革的历程,容易发现,金融改革只注重金融体制框架的某些方面(主要是浅层因素),而忽视了金融体制框架内的关键方面的改革,即忽视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立。长期以来,行政机关性质的金融机构产权属于国家,财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财产经营权和收益权高度统一在国家,金融机构产权虚化。1987年开始进行的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以及现在正在进行的商业化改革,虽然使金融机构的纯机关性质有所改观,但专业银行仍是准企业制度,产权制度的国家所有制丝毫未能动摇。这种产权关系格局,其结果必然带来社会信贷活动背离价值规律和信贷资金运动规律运行,行政干预强化,从而使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被挪用、侵蚀以至流失,金融企业经营的内在动力弱化。因此,笔者认为,以产权关系明确界定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缺位,既是制约我国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关键因素,又是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根本性约束条件。
(二)对国际惯例缺乏了解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中国金融业的许多作法与国际惯例不一致,再加上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时间较短,缺乏跨国经营的经验,所以往往把国内的一些传统做法带到国外经营中去,从而给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笔者认为,中国金融要步入国际金融舞台,实现金融国际化,就必须遵循国际金融公约、尊重国际惯例。虽然国际惯例不成文,但它是在国际金融长期发展中总结出来并得到广泛国际承认和采用的准则,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有有利地位,就必须熟悉国际通行的有关金融业的经营法规和运作规律。目前,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主体——四大专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未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内部经营机制、 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与国际惯例还相差很大。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些方面切实努力。
(三)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发展与跨国公司的发展相互脱节,缺乏配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贸企业和工业企业的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基于体制限制和现有部门之间利益矛盾,形成了条块分割、条条分割,反映在所属企业的跨国经营上,导致了不同部门所属企业缺乏合作,自成体系。金融业未能对跨国公司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扶持与促进作用;跨国公司对我国海外金融机构也缺乏直接的联系,甚至有些企业不愿意到中资银行开户和结算,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分离,各行其事,金融优势、产业优势和贸易优势互补效应难以形成。
(四)缺乏高素质的国际金融人才 目前海外金融机构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通晓法律、会外语、能审计、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相当缺乏。若这种情况不尽快扭转,必然会制约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后劲。
二、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战略选择
(一)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战略目标
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战略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方面。就总体目标来讲,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就是通过金融业跨国经营与发展,提高中国金融和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建立起多个综合型、多功能型的世界一流跨国银行并确立起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地位,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国际环境。就具体战略目标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目标。在我国金融体制不断深化的条件下,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依据金融国际惯例、国际金融公约和国际银行业的业务运作规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起产权制度明晰、组织制度科学、财务制度完善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一套能够适用国际市场经济运行的高效的经营管理体制。
2.业务范围目标。广泛开展多种跨国经营的资产负债业务和表外业务,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实现业务经营多元化、全能化。(1 )以表内业务为主体,积极开展业务的多元化经营。在巩固传统的贸易融资等资产业务基础上,要重点发展公司贷款、政府贷款、专项工程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股票投资等资产业务。表内负债业务主要以银行之间的同业拆借为重点,同时积极吸收跨国公司、当地公司、政府和政府机构的存款。在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条件下,中长期资金的筹措应以大面额存单和浮息利率债券为主。(2)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实现经营全能化。 表外业务是指对银行产生收入的资产负债表外的其他金融业务。其范围包括:a.承诺与或有负债。b.有关利率和汇率的各种类型的交易活动。c.证券的承销及经纪业务。d.各种金融服务业务。如:与贷款有关的出借业务、贷款组织等服务,国际咨询、投资与信托业务、有价证券管理,安排公司购买,不动产管理,进出口服务等等。
3.组织体系目标。以全球经营战略为出发点,在世界范围内组织科研和金融网络。构起一个以国内总行为中心,以岸上分行、离岸分行、地区分行、埃治法公司以及其它各种专业化金融机构、附属公司和子银行相并存的完整的全球银行网络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金的调拨和交易头寸的安排。
4.经营能力目标。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机构的经营效率达到国际化水平,盈利能力应达到同业的水平以上。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如美国的垄断性跨国银行的海外资产、负债和利润占其总资产、总负债和总利润的一半左右,我国也应向此目标迈进。
(二)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战略步骤
在当今国际银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现实条件下,中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实现以上战略目标,其道路可能是漫长艰难的。对此,我们必须有所思想准备,切忌急于求成,应当在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下,结合国际金融的发展趋势,有步骤、分阶段进行。
第一步(起始阶段,到本世纪末为止):中国的金融企业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中心和华人聚居区积极开设海外分支机构(分行、代表处及附属机构),加强与当地政府、经济组织和金融机构的联系,收集国际金融市场和当地经贸投资有关的金融服务,加强对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对于基础条件好、业务开展时间长的跨国金融企业如中国银行应在业务方面上档次,服务质量方面上水平,经营方面求效益,管理方面求科学。在办好已有业务,巩固既有市场基础上,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和市场开拓。从总体上讲,在这一阶段,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规模优势开始形成,已开始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国金融业已成为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地区经济相互依存和全球一体化趋势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整个金融结构具有明显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向。
第二步(发展阶段,2001—2030年):在这一阶段,中国金融业开始从全球经营战略、规模效益出发从事跨国经营,在世界经济金融舞台上已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海外金融机构已开始具有一个十分广泛的分行网络,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大幅度提高与增长,业务范围已不再拘泥于金融业务,而积极向工、商、贸等投资领域拓展。这对我国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国际收支状况和跨国公司的发展以及人民币汇率的变动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第三步(成熟阶段,2031年以后):伴随中国经济的高度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和国际间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业跨国经营自成体系的格局已经打破,中国的跨国银行已开始加入世界银团银行,与其他国家的跨国银行进行资本渗透,已成为无国界银行。它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和雇员都不一定以宗主国为主,而是具有“多国籍公民”。资金可以在全球范围灵活调度,利用各国优势,实现资源配置优化。跨国银行已形成全球化的机构网络,并成为欧洲货币市场等世界金融中心的经营主体,对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和世界经济新秩序的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中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现实方略
(一)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金融业跨国经营重要意义的认识金融业的跨国经营是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金融参与到国际金融体系中,打破旧的国际分工;吸收和利用国外先进的金融技术和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国际融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弥补国内储蓄缺口,改善国际收入状况,带动经济增长;促进跨国公司发展,提升经贸国际化程度;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纵观世界各国经济金融尤其是银行业发展的历史,银行的跨国经营无一不是其经济开放高度化的标志。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尚属起步阶段,这与我国在国际舞台上作为一个大国发挥重要作用的需要和地位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我们必须从指导思想上对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发展问题予以充分重视。把它提高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地位上来认识。
(二)加强对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宏观规划和监管正确引导我国金融企业有计划、有目标地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积极开展跨国经营。首先,国家要在把金融业跨国经营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基础上,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并在一定程度上用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之提供便利和扶植。其次,要健全我国的涉外法律和各类金融法规,完善金融业跨国经营的法律体系,为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再次,要建立一个精干的权威的专门机构,对金融业务跨国经营的共同问题进行研究、协调、统一领导和检查监督。
(三)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业海外跨国经营的内在激励机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其中一个主要的成就是扬弃了计划金融体制下,银行是机关而非企业这一错误观念,确立起银行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主体地位。在竞争机制、利益机制驱动下,伴随金融开放步伐的加大,对国际金融市场畏惧感、神秘感的消失,我国的金融企业在不断巩固和拓展国内金融市场的同时积极向国外发展,寻求有利的经营环境和盈利机会,使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不彻底性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业的跨国经营,金融垄断尚未打破。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被行政机关性质的国有银行所垄断,虽然改革以来,新设了一大批股份制、合作制的金融机构,并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时至今日,国有四大专业银行仍经营着我国75%以上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体制仍未建立起来,竞争性金融市场难以形成。现有专业银行的非商业化,使跨国银行这种商业化程度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就不能形成,金融业的进入和经营不形成竞争,银行业的海外发展必然缺乏动力与压力。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首先,破除金融垄断,开放金融领域,形成金融业竞争市场,增强发展的外部压力。其次,加快专业银行商业化步伐,使之成为真正的“六自”金融企业,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当前的重点是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迅速充实自有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尽早建立起严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和信息反馈系统。
(四)加速金融资本同产业资本的融合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向跨国银行方向发展。前已述及,目前我国工贸企业与金融企业各自为政、相互脱节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金融国际化的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必须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要求,加速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首先,国家要放宽对金融行业经营的限制,应允许银行业和企业之间互相投资和相互参股,将二者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银行应进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变单一的国家产权主体为多元主体,使金融业成为企业对外投资的坚实后盾。这不仅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需要,更是重塑微观金融基础,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必然选择。其次,海外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跨国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除了经营传统的贸易结算、非贸易结算、保函、贷款等传统业务外,还应向中资跨国公司提供代理证券发行、保险、资信调查、市场信息咨询、项目前期调查等多方面的服务工作。再次,海外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收购、兼并、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境外实业,使自己成为集金融、贸易、保险、投资于一体的跨国银团。
(五)加速业务技术电子化进程,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技对金融运行的安全和效率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对银行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对金融业务技术电子化需求愈加迫切。实践已证明,高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推动金融业务的电子化进程,对银行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此,我们必须本着“科技兴行”的思想,在大力增加投入的同时,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速金融业务电子化进程,为金融业跨国经营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六)培养并使用好胜任跨国经营的金融队伍我国海外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能否具有竞争力,能否不断成长壮大,其关键取决于能否建立一支能胜任跨国经营的金融队伍。这支队伍包括各级管理人才、业务人才、技术人才、法律人才和财务人才。他们既要有系统的经济和金融专业知识,又要通晓法律;既要有精干的办事能力,又要年富力强。努力培养一大批学有专长、勇于开拓和精通国际金融业务的人才,是我国金融业跨国经营的关键条件,是关系到金融业跨国经营长盛不衰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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