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陶渊明接受史上的不同曲调_陶渊明论文

宋代陶渊明接受史上的不同曲调_陶渊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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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3)04-0093-04

在陶渊明的接受史上,宋代无疑是非常关键的时段。经过苏轼、朱熹等人的努力,陶渊明的经典地位被确立。人们通常以为,宋代文人对陶渊明无不顶礼膜拜,似乎举世崇陶。实际上,南宋初年就曾出现过非议渊明的别调,甚至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成为陶渊明接受史上的插曲。探讨这一插曲发生的历史语境及具体过程,对于我们深入把握陶渊明接受史及南宋初年的思想文化态势,不无裨益。

谈及宋代的陶渊明接受史,无法绕过苏轼的崇陶及和陶诗,学界对此已有充分的研究。陶渊明自然真率的人生境界、仕隐自如的处世态度以及冲淡质朴的文风,成为苏轼追慕的对象。此后黄庭坚等人尚友渊明,崇陶热依然在持续。至宋徽宗朝,不少文人游离于政局之外,其心境与陶渊明有相通之处,如吕本中在《读陶元亮传》中,鲜明地表达“我爱陶彭泽”的立场;谢逸绝意仕进,对于陶渊明的任真亦极力推崇,云:“初不求世售,世亦不我贵。意到语自工,心真理亦邃。……我欲追其韵,恨无三尺喙。嗟叹之不足,作诗示同志。”[1]陶渊明成为一种精神象征:任真、高洁、远韵。文人对陶渊明的推崇,正是对这种精神的认同。

应当说明的是,在整个宋代对陶渊明的接受中,推崇、认同始终是常调。不过,南宋初年的一些文人,在陶渊明评价问题上,却有过激烈的讨论与争辩。争论双方对陶渊明或褒或贬,各执一词。其具体情况是:绍兴五年(1135)四月二十四日,杨时卒,其身后事由其首座弟子兼女婿陈渊料理。陈渊对杨时的碑传文字相当重视,先是请吕本中撰写行状,一年之后,又请当世名儒胡安国写墓志铭。绍兴六年(1136)左右,胡安国、胡宁、胡宏父子三人与陈渊就杨时墓志铭的遣词立意发生了争论,争论的焦点便涉及双方对陶渊明的不同认识。这一争论,为我们了解陶渊明接受史提供了生动的历史片段。

胡安国撰写的杨时墓志铭中,有一段文字记述其家世、履历:“公讳时,字中立,姓杨氏。既没踰年,诸孤以右史吕本中所次《行状》来请铭。谨按杨氏出于弘农,为望姓,五世祖唐末避地闽中,寓南剑州之将乐县,因家焉。公资禀异甚,八岁能属文。熙宁九年中进士第,调汀州司户参军,不赴。杜门积学,渟滀涵浸,人莫能测者几十年。久之,乃调徐州司法。丁继母忧,服阕,授虔州司法。公烛理精深,晓习律令,有疑狱,众所不决者,皆立断。与郡将议事,守正不倾。罹外艰,除丧,迁瀛州防御推官。知潭州浏阳县,安抚使张公舜民以客礼待之,漕使胡师文恶公之与张善也。岁饥,方赈济,劾以不催积欠,坐冲替。张公入长谏垣,荐之除荆南教授,改宣德郎,知杭州余杭县,迁南京宗子博士。会省员,知越州萧山县,提点均州明道观、成都府国宁观,后例罢。差监常州市易务,公年几七十矣。是时天下多故,或说当世贵人,以为事至此必败,宜力引耆德老成,置诸左右,开导上意,庶几犹可及也。则以秘书郎召,到阙,迁著作郎。及对,陈儆戒之言,除迩英殿说书。”[2]

应该说,胡安国的写作完全符合墓志铭的体例,杨时的生平职任大体上已经交代清楚。不过,上文引述的是墓志铭的定稿,而在初稿中,“差监常州市易务”下,原本是“不就”二字,并没有“公年几七十矣”句。

陈渊与胡安国对“不就”二字的理解,有很大分歧。监常州市易务,为监当官(别名管库),负责平抑常州的物价、保障商品流通。陈渊对“差监常州市易务”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辩解。杨时于宣和四年(1122)罢祠禄官后,生活一度陷入贫困之中。在朝的郭慎求就为他求得监常州市易务这一差遣。不料,这一官阙已经除授于人,杨时只能待阙,不过他反应很平淡,说道:“非见阙,固与吾事无济,然市易事,吾素不以为然。纵便得禄,其可就乎?”[3]至宣和五年(1123)秋,监常州市易务还是没有空阙。到了宣和六年(1124),在朝臣傅国华的再三举荐下,杨时才以秘书郎应诏。陈渊要申述一个事实——“差监常州市易务”不是杨时“不就”,而是没有现阙可任。

陈渊之所以花气力陈述这一事实,因为在胡安国所写杨时墓志铭中,监常州市易务是监当小官,杨时拒绝就任;而秘书郎乃京朝官,杨时从命应诏。这种记述容易给人一种坏印象——杨时贪恋名位。所以,陈渊坚持要求删掉“不就”二字。

对于陈渊的要求及申述,胡安国有什么回应呢?在回复陈渊的书信中,他说道:“只如差监市易务事乃平生履历,故不可阙。若据龟山所言,却甚明白,虽书‘不就’,无害也。但《行录》乃言不欲为市易官,于语脉中转了龟山之意,却似嫌其太卑冗而不为,须当削去‘不就’二字。夫‘年已七十,欲为筦库’,即见得遗佚阨穷不悯怨之意,正要此一句用,岂可不书乎?”[4]由此可以看出,胡安国的着眼点并不在“不就”的取舍上,而是在差监市易务事上。也就是说,“不就”二字可以删去,但年七十而欲为监当之差,足见杨时不鄙小官,体现了君子固穷的精神气度。所以,差监常州市易务事,无论如何不能缺省。

陈渊、胡安国在“不就”二字上的讨论,基本上还停留在行实本身。陈渊援引了杨时生前的言行,说明差监市易务的实际情况。行实如此,胡安国最终还是同意删去“不就”二字。但这并不表明,围绕“不就”二字的争论就此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胡安国所言“遗佚阨穷不悯怨”,语出《孟子·公孙丑上》,以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进不隐贤”比附杨时。而且,在杨时墓志铭的结尾处,有“果何求哉!心则远矣”句,实际上以陶渊明高远的气象来想见杨时之贤。胡安国的这番好意,引起陈渊激烈的辩解,胡宁、胡宏也加入到争论之中。至此,讨论的中心内容已转移到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上。

胡宁、胡宏参与讨论的资料,今仅存于《龟山志铭辩》中。他们二人写给陈渊的书信,今已亡佚,在陈渊的答信中尚留得只言片语。仅就管见所及,勾勒双方争论的梗概,并探究争论的深层原因。

针对胡安国以柳下惠、陶渊明来比附杨时,陈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前书谓‘陶公何讥焉’者,盖谓秦、汉以来,道义不明,诸子百家各怀私见,故虽如陶公之贤,亦未尝子细观,非妄说也。若以雅意素有所主,即弃官为是,如此则晨门、荷蓧、长沮、桀溺之流,不经圣人指点,谁敢以为非乎?……伯夷、柳下惠,孔子皆以为贤,孟子亦曰:‘其趋一也,何高下之辨乎?’故论其高,渊明乃千载之士。论其是,古人轨辙较然,亦可见也。龟山婺州之任,未尝从辟,盖方是时,饥饿不能出门户,帅司以摄阙员耳。仕固有为贫者,未易疵也。但尊丈既以柳下惠许之,不当更引渊明例耳。”[2]

在这段叙述中,陈渊花了极大工夫评述前贤,不过最后两句,即“既以柳下惠许之,不当更引渊明例”,才表明他真实意图,即他认为杨时对道义的持守与柳下惠对直道的坚持尚有可比性,与陶渊明精神则不相合。话外之意,杨时“不就”市易务,完全不同于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陈渊之所以一再要求删去“不就”二字,也正因为担心他人将先师杨时与陶渊明相比附。

“陶公何讥焉”,乃胡宁信中语。他对陈渊讥讽、批评陶渊明极为不解,故有此疑问。胡宁之弟胡宏也有类似疑问。对此,陈渊作何解答呢?他的目的是为了说明杨时乃行义达道之人,与陶渊明不可同日而语。原文如下:“令弟(指胡宏)又荷录示疑问,至感至感。‘果何求哉,心则远矣。’此两句极幽远有味,连上文读至此,语若不足,意已独至,盖不必稽之陶公而后得龟山之为人也。陶公于此,功名富贵诚不足以累其心,然于道其几矣,于义则未也,岂可与行义以达其道者同日语哉!孟子论伊尹之取与,既以谓‘合于道’,又以谓‘合于义’,其论养气,既以谓‘配道’,又以谓‘配义’,此理恐陶公所未讲也。何则?仕为令尹,乃曰徒为五斗米而已。一束带见督邮,便弃官而归,其去就果何义乎?孔子之言《易》曰:‘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体用不分而动静一如矣。’自圣学不传,学者各任其意,则有舍义而言道者,佛之徒是也。陶公何讥焉,恐不可以龟山为比。如后来再问心远,所对数条,鄙意以谓以语陶公,尤未到他践履处,况于龟山?此盖老人恐学者不悟其语,故为是委曲辨析之词,未敢闻命。”[5]

在陈渊看来,《墓志铭》中“果何求哉,心则远矣”虽有幽远之意,但以杨时比附陶渊明,却不太合适,还是删去为好。陈渊对陶渊明的评价,带有批评与否定的意味。陶渊明不以功名富贵累其心,合于道,却不合于义。

在与胡宁、胡宏讨论陶渊明道义问题之前,陈渊就曾与同门好友翁谷阐述过类似的见解::“渊明以小人鄙督邮,而不肯以己下之,非孟子所谓隘乎?仕为令尹,乃曰徒为五斗米而已。以此为可欲而就,以此为可轻而去,此何义哉!诚如此,是废规矩准绳而任吾意耳!”[6]之所以批评陶渊明不合于义,完全是从发扬圣学的角度考虑的:“盖孟子之养气,以为配义与道。若曰配义而已,则于体有不完;配道而已,则于用有不济。彼舍义而言道,则有体而无用,而可乎?体用兼明,此古人所以动静一如,而圣学所以无弊也。”[6]落脚点在发扬“圣学”所要具备的条件:配义与道,体用兼备。

最终,胡安国在杨时的墓志铭中删掉了“不就”二字,陈渊也退让半步,“差监市易务”这一行实被载入墓志,最终定本为“差监常州市易务,公年几七十矣”。此外,“果何求哉,心则远矣”予以保留。这并不表明,双方就此达成共识,胡安国之子胡宏曾就杨时墓志铭向其父求教。“宏又问:‘据《杨氏家录》称,先生不欲为市易官,吕居仁亦云辞不就。今志中何故削去不就二字?’答曰:‘此是它门未曾契勘古人出处大致,若书不就两字,便不小了龟山?差监市易务,即辞不就;除秘书省校书郎,却受而不辞,似此行径,虽子贡之辩,也分说不出来。今但只书差监市易务,公年将七十矣,即古人乘田委吏之比。意思浑洪,不卑小官之意自在其中,乃是画出一个活底杨龟山也。并迁著作郎,并迩英殿说书,只一向衮说将去,不消更引高丽国王事说它龟山。……此亦是有底事,不足为文饰也。’”[7]

胡安国、胡宏父子的这段对话,同样围绕“不就”二字展开。在胡安国看来,杨时不为市易官,实有其事,没有必要掩饰。但是,辞监当官,而就京朝官,毕竟有损杨时形象,故将“不就”二字替换为“公年将七十矣”。胡安国固然坚持史事的立场,其深意在于对陶渊明、柳下惠等人的推崇与认同。在《龟山墓志铭》中,“果何求哉,心则远矣”,实以陶渊明之高洁来“想见”杨时之贤。“宏再问:‘何故载果何求哉,心则远矣一句?’答曰:‘陶公是古之逸民也,地位甚高,决非惠远所能招,刘、雷之徒所能友也。观其诗曰: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即可知其为人,故提此一句以表之。而龟山之贤可想见矣。世人以功名富贵累其心者,何处更有这般气象?但深味心则远矣一句,即孟子所谓所欲不存,若将终身,若固有之气象,亦在其中矣。’宏又问:‘如何是心则远矣?’答曰:‘或尚友古人,或志在天下,或虑及后世,或不求人知而求天知,皆所谓心远矣。’”[7]

与陈渊批评陶渊明不同,胡安国认为陶渊明不以功名富贵累其心,体现了圣贤气象。对陶渊明一贬一褒的评价中,胡安国父子从士人的高洁品行着眼,而陈渊则从任事行义的君子职责来立论。接受角度的不同,表明陈渊、胡安国对待士人出处的看法也不同:陈渊认为士人应当无条件地出来做事,既要合于君臣大义,又要合于“道”,具体说来,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而辞官,在兵荒马乱的国难时期,与行“义”精神不相符合。而胡安国的立足点在于原始儒家提倡的“邦有道则仕,无道则隐”,更注重“心远”的内心体验,故而对陶渊明高洁的精神倍加青睐。胡氏父子对陶渊明的赞美与钦慕,在当时已为常调。相比声势高涨的追和陶诗、仰慕陶渊明的潮流,陈渊于南渡初年从进退、出处的角度来批评陶渊明,则是一种别调。

陈渊的看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南渡初年“义”与“道”同样重要。其深层次的考虑是希望士人出来任事,即经国济世,以“义”来约束“吾意”。像陶渊明那样“一束带见督邮”,便弃官归隐,与时代精神不相吻合。

与陈渊批评陶渊明相呼应,南宋初年的一些文人对陶渊明的态度也有所改变。吕本中在《即事六言七首》其三中,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不入乐天欢会,不随渊明酒徒。看取箪瓢陋巷,十分昼夜工夫。”[8](P455)通过贬抑白居易、陶渊明,表明自己的人生追求——寻求孔颜乐处,做圣贤工夫,一改苏轼、黄庭坚以及北宋后期谢逸、陈与义等人对其高洁精神的礼赞。唱此别调者,不独陈渊、吕本中,李光《题无俗亭》亦云:“一榻萧然岸幅巾,寒梅为友竹为邻。清潭谢傅风流胜,倒载山翁气味真。独把琴棋消永日,未须歌管送余春。簿书堆案应频扫,不学陶潜避俗尘。”[9]李光也不认同陶渊明丢下国事而不顾、拂袖而去,他认为在处理政事的同时,与寒梅为友,与翠竹为邻,保持醇真高远的心志,也是理想的“无俗”状态。

陈渊、吕本中、李光等对陶渊明大不敬,这在宋代的陶渊明接受史上极为罕见,表明此时非议陶渊明已非孤立的个案,而是值得重视的别调。宋代陶渊明接受史上的别调,发生在特定的历史语境,即南渡文人在对北宋亡国的反思时,希图重新确立精神导向——“行义以达道”。

北宋覆亡,寡廉鲜耻、不尚名节的士大夫的行径激起了南渡士人愤慨,故而展开了对政和、宣和士风的批判,而当下奔竞之风又盛行于政治社会生活中,历史与现实的双重刺激,使建炎南渡之后士风问题成为朝野共同关注的焦点。李纲分析了导致士大夫沦丧的原因:“自崇、观以来,朝廷不复尚名节,故士大夫寡廉鲜耻,不知君臣之义。靖康之祸,两宫播迁,如路人然,罕有能仗义死节者。”[10](P149)不独李纲,南渡士人多将亡国的原因归结到士风不振,尤其是政、宣年间颓靡的士人风气,导致士人道德沦丧,在危难时刻置朝廷利害于不顾。士风之建设,关键在于出入庙堂的士大夫的作为,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作风会成为士人的风向标。胡寅在建炎三年(1129)上皇帝的万言书中,也着重谈了士风的问题,批评“士以空言相高,而不实用;以行事为粗迹,曰‘不足道也’”[10](P544)的风气。黜空言而务实用,“行义以达道”成为大变局环境下士大夫的共识。在国家危难时刻,士人应当最大限度地出来任事,为国家分忧解难,进退合“义”,成为南渡士人总的精神原则,也成为南渡初年政治文化生活中士人的精神向度之一。

任事、行义,成为南渡士人的自觉追求,他们反对空言,主张将“道”熔铸于“事”中。道、事并重,通过“事”更好实现“道”。在南渡士人看来,道既是精神目标,也是切于日用的政治社会践履,即将所学运用于经世济民的治事中。陈渊还从学理上论证了“道”与“事”不可分离,在从“知”到“得”的过程中,他创造性的增加一个“事”,并举出了两种反面的例子:一为“不知止而求定”;一为“避事而求道”。“世人终身役役于尘劳妄想之中,醉生梦死,莫觉莫悟,其原在于不知止而求定耳。间有自修之士,乃避事而求道。夫事焉可避哉?无事则道亦无矣。”所以,陈渊得出结论:“故惟止而求定者,乃期于虑而得也。至于虑而得,则洒扫应对之际,莫非妙用,而天下国家盖不足为矣,而况于一身乎!”[11]从“知”到“得”的过程中,陈渊强调“事”的重要性,真正将践履工夫落到实处。

在南渡初年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朝廷确立新的政治文化导向,开始了政治文化的重建,士人也理应出来任事,“行义以达道”就成为顺应时势的精神理念。胡安国父子、陈渊有关陶渊明接受中的分歧,便是在这种语境下产生的。具体说来,陈渊所坚持的是在南渡初年特殊时期士人的职责,胡安国父子所持守的则是士人进退的总原则——“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不仅仅适用于南渡初,还适用于其他时段。在胡安国看来,国家有难,士人理应出来任事,这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君臣能否遇合,直接决定着下一步的行为取向:去还是留。

综上所论,南宋初年这段陶渊明接受史上的别调,来自于特定语境下人们对文化遗产的接受与评估,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在杨时墓志铭的争论中,陈渊反对以陶渊明比附杨时,动机在于重新确立士大夫的精神导向——“行义以达道”,而陶渊明置国事于不顾,拂袖而去,与此导向不相符合。胡安国父子对陶渊明高洁精神的追慕,体现的则是宋代士大夫的精神理想。检讨这一被遗失的历史细节,既能丰富我们对陶渊明接受史的认识,也能加深我们对南宋初年思想文化态势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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