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文化对青少年道德观的影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观论文,青少年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消费文化是伴随着消费社会的出现而逐渐生成的。19世纪中叶美国严重的经济危机使亚当·斯密的“勤俭节欲”型经济政策理念受到重创。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美国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供给过剩,导致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人们消费不足,“节俭和储蓄固然是一种美德,但不利于社会发展;浪费和奢侈固然是道德劣行,但对社会有好处”[1],并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借钱来投资或消费,以促进经济转向繁荣。时任美国总统的罗斯福采纳了凯恩斯的消费经济理论,推行新政,使美国迅速摆脱经济危机,走向经济繁荣。美国的成功脱困经验成为其他发达国家纷纷效仿的榜样,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成为欧美国家政府经济政策的不二选择。“不消费就衰退”的信条也因此植入人心。于是,各国当局借助各种媒介、广告占据人们的视野、吸引人们的眼球,旨在塑造消费者,促进人们主动、积极、不懈地消费,消费社会由此形成。消费也因此突破了单纯的经济学含义,拥有了丰富的社会学与文化学内涵。与之相适应的具有独特文化品格的消费文化,“将我们熟悉的世界与公共的、社会的、宏观的世界联系在一起,并使后者在很大程度上介入私人生活”[2]。重塑和改变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
一、消费文化的意蕴
消费文化是消费社会中人们用以感知、认识、理解、表现和回应消费生活世界的主要方式,是人们在消费生活中表达某种意义或价值的符号系统,也是为消费社会中人们的现实生活和消费行为提供合法性解释的规范系统或意义系统。消费文化是通过表达某种意义或传承某种价值的消费符号话语系统,为消费生活提供价值解释和合法性支持。据此,笔者从以下三个层面分析消费文化的特定内涵。
(一)消费文化语境中的消费既是一种文化产物也是一种文化行为
文化人类学认为,“一个人的欲望受到文化的界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其欲望也会不同,满足欲望的方式也不同;物品的消费本身就是一种人际关系、社会义务;物品价值的决定在于使用者的判定,而使用者的判定又受到文化的影响。”[3]消费者使用被赋予了文化意义的商品能够表示不同类别的文化、培养一定的生活价值理念、形成特定的生活方式、建构自我概念,并见证和标记社会变迁。[4]所以,消费社会中的消费对象已不仅仅是生活必需品,也包含了大量的非物质性的精神所需品。即便是消费物品也不再仅仅是因为物品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因为物品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这种超越了经济学范畴而被费瑟斯通称为“文化渗透”的消费,因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而成为一种文化活动。
(二)消费文化意蕴中的消费品超越了使用价值而具有了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
以往生产性社会的消费看重的是商品的有用性,耐用性是商品的首要价值。而进入消费社会,人们看重的是商品所表达或标示的社会身份、文化修养、生活风格等符号价值或象征意义,注重商品的文化内涵,以突显自己的个性品位。因此,在消费社会,任何物品想要成为消费对象,就必须使自己成为符号。消费符号化意味着消费不再围绕着需求或效用进行,人们考量和选择消费品不再局限于物品本体意义,更直接的消费动力源于物品的符号价值。消费符号内含的品位、格调、地位等指示意义,预示着商品与消费者个体身份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联。“人们通过对商品的消费来表现个性、品位、生活风格、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5]正是商品的符号差异构成了消费社会的差序编码系统,重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
(三)消费文化实质上凸显的是一种风格化、个性化的生活方式
德国人类哲学家蓝德曼曾说过,“人是社会的,因为人是文化的创造物,人是个体的,因为人是文化的创造者。”[6]消费社会中,人不可避免地被消费文化型塑,但人又不是被动地受文化规训。消费文化遵循的是个人本位价值观,凸显的是个性和自由,个体在生活方式选择上拥有“绝对”的自主权。消费什么、如何消费,不仅体现了个体的生活态度、精神气质、文化修养,也反映了个体的创造力。不同的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映射着消费者不同的意义追求。而这种相互差异的意义自然地将社会区隔为不同的阶层与群体,社会结构的异质性增强。正是通过个性化的消费,个体的自我意识与物品的可能意义之间实现着异质同构,推动着商品的象征意义不断更新与丰富,实现着对社会系统的控制与整合。
概言之,消费文化是伴随着消费社会出现的,表达、体现或隐含着某种意义或传承某种价值规范体系的符号系统,既包含了把无节制的消费、无度的享受、无止境的消遣当做人生的终极意义和最大幸福的消费主义价值观,也隐含着平等、公正、诚信等积极健康的消费伦理和社会道德法则,是塑造和解读现实生活世界的社会文化力量。
二、消费文化对青少年道德观的影响
在消费社会中,消费因具有人际联结功能而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消费文化所包含的消费规范、消费禁忌、消费伦理等不仅是人们消费活动的规约性力量,也是不断创制新的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动力;消费文化通过对社会公众的消费化塑造有益于提升社会总体发展水平,有助于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有益于公众的公共意识的养成;而且消费文化背景下,商品的不断推陈出新、更新换代,尤其是高品质的精神文化产品的不断丰富,不仅升华了人们的审美观念和生活品位,而且开阔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净化了人们的心灵,有助于公众道德水平的整体提升,这些无疑成为青少年道德观形成与发展的积极来源和支持性力量。与此同时,消费文化作为一种世俗文化,总是“以一种非政治化的、普遍的伦理、风尚和习俗的形式将个人发展、即时满足、追逐变化等特定价值观念合理化为个人日常生活中的自由选择,因此,这种特定的价值伦理体系便构成特定社会制度生产与再生产的特定文化环境。”[7]其内在的价值悖论又使青少年陷入了空前的价值困境。
(一)消费文化的符码化使青少年的道德观陷入迷茫
消费文化实质上是一种个人本位的商业文化,遵循的商业逻辑是通过无限制地激发公众的消费欲求获取最大经济利润。而人的欲求是多层多维的,消费文化旨在通过将人类有形无形的各种欲求集结于丰富多样、琳琅满目的物化商品以激发人们的购买欲。如此一来,商品超越了其表层的“所指”内涵而被赋予了深刻的“能指”内涵,演变为满足人们不同需求的消费符号。消费文化正是通过商品“能指”的符号编码系统将公众的身份、地位、认同等与其所消费产品的符号价值联结起来。在商品符号的操纵和浸染下,个人欲望的合法性被重建,人们力图通过无止境的消费活动追逐消费符号、彰显自我价值,消费因此由满足人们需求的工具演变为目的本身。
由于人的欲求是变化不居的,必然刺激着商品的不断推陈出新、更新换代,流变性成为符号消费的显著特征;而任何一种商品所标示的符码意义都是个体依据自我经验及自我价值系统对所指涉的商品进行的一种个性化理解和诠释,因而具有个性化和想象性。消费文化正是通过商品世界的符号编码系统建构和主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商业逻辑也随之浸入人们的生活世界,为人们不断膨胀的个人欲望提供合理支持。人们的价值理念、处世态度及道德准则也随之发生变化。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指向等成为个体证明和确认自我社会身份和地位的主要方式,也成为区划社会阶层的天然指标。各阶层之间因为消费等级造成的巨大差距难以在短时期内消除。这种“先天”差距会通过代际“遗传”给下一代。家庭出身的“天然差别”使青少年在同样的教育环境中却体会和感受着“差别”待遇,就业危机又使“教育改变命运”遭遇现实冲击。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失衡使许多青少年对“公平”的内涵产生了茫然。在“我买故我在”的理念驱使下,消费成了部分青少年证明自我的重要方式,而商品符号的享受性、流变性、想象性使青少年的价值认同趋于物质化、碎片化、幻想化。消费标准和消费指向的差异所导致的不同群体之间价值观念、生活品质的反差又使青少年因从学校教育中所习得的主流道德观念难以找到现实基点而产生深层焦虑和迷失,在现实生活情境中青少年的认知性道德观与其意向性道德观之间很难达成一致。
(二)消费文化的夸示性使青少年的道德观趋于平庸
消费文化语境中的消费“涵蕴了个性、自我表达及风格的自我意识和消费者的品位、个性与风格的认知指标”[8]。消费成为展示自我风格的基本手段。在消费文化的夸示性功能作用下,个人的主体意识空前觉醒并在消费中被不断强化。在消费文化逻辑主宰下,单一文化主导的同质性社会文化结构被打破,多元异质文化并存成为消费社会的显著特点。社会的包容性、开放性、民主性空前增强,人们可以自由地、平等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并通过个性化的消费生活制造“我者”与“他者”的差异,以证明自我、表达自我、彰显自我。与此同时,消费文化通过其夸示性功能不断地制造人们的虚假需求,以其特定的消费话语系统将人们的“自由”消费选择置于无形的商业控制之下。在消费文化的软操纵下,人们的多维、多层、复合需求均简化为消费需求,试图通过平面消费满足生命体的立体化需求。尤其在现代媒介的推波助澜下,人们别无选择地接受着商品符号的诱导与驯化,商品不断丰富的符号价值成为诠释地位、品位、格调、时尚、幸福的话语系统,将人们对生活意义、生命价值的追求普遍寄托于消费符号的夸示性价值之上,致使人们的多元需求淹没于符号影像的虚幻模拟中,一味模仿高消费群体的生活方式,使个体失去了对生活生命本真的把握与追求,人们的生活世界趋于物质化,生活方式趋于平面化,精神追求趋于庸俗化。
消费符号的夸示性正好迎合了青少年的求新、求异、求变的心理需求,也为青少年对抗成人权威、展示自我个性、缓解学校压力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追星、追牌、追潮成为当下青少年展示自我风格的主流方式,也构成其现实生活的基本内容,无论何种需求.似乎都可以通过差异性的商品得以满足,金钱也成为他们践行道德、表达善意的不二选择。青少年的生活模式呈现出消费化的特征,习惯于以消费模式处理人际关系,将生活品质与消费水平相挂钩,将自我价值与消费符号相联系,其道德观也呈现出扁平化、庸俗化的趋势。
(三)消费文化的自利性消弭青少年的道德感
消费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以消费话语建构和解读生活意义的价值系统,关注并追逐个人利益是其核心价值取向。在消费文化影响下,一方面,传统排斥个人主义的主流道德观受到挑战,追求自我利益获得了合法性;另一方面,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商家、媒介通过各式各样的促销策略和广告,劝导、创造着人们的购买欲望,强化着消费对人们生活的主宰作用,使消费主义价值观逐渐蔓延并深入人心,尤其是“超前消费”生活方式的推广使享乐主义价值观普及化。而市场机制的先天缺陷和监管不力又使一些不劳而获、得过且过的投机者获得了生存的土壤。这些动摇了人们对“利他”、“奉献”等主流价值观的信心,自利意识空前膨胀,自利与利人之间因缺乏有效的对话机制而导致社会信任危机,这种危机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使人与人之间关系变得冷漠而紧张。
同时,以消费模式解决所有问题的消费思维致使几乎所有东西都被贴上了交易的价码。交易规则的泛滥使一些人在他人生命面临威胁时,索取救助的价码,见义不为、见死不救、灾难旁观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通过媒介的反复呈现使人们由起初的愤怒、不平到后来的冷眼旁观,道德感逐渐地被消磨;利益驱使下,坑蒙拐骗、违背人伦纲常的现象亦屡见不鲜,极大地伤害了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侵蚀着人们的道德信心和善良意志。在良莠难辨的“求助”日常化面前,社会群体一方面产生了“同情”疲劳,一方面由于对是否“骗局”的难以判断而选择了旁观,社会群体的整体道德感逐渐弱化。“司空见惯”、“明哲保身”成为人们“冷眼旁观”的理由,学校道德教育显得苍白无力,青少年在学校教育中所获得的主流道德观在尚未定型时即被社会现实所消弭。
(四)消费文化的多元异质性使青少年难以形成道德共识
消费文化秉持的是凸显个性、强调差异性的价值观。人们通过不同的消费品证明自己,彰显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这种“存同求异”的价值观瓦解着社会的同质性结构。“多元并存”的理念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影响着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观念。道德也越来越成为个人的事情,道德的包容性空前扩大,社会公共道德的基准线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人们在道德信仰、价值判断、生活方式选择等方面共性标准的淡化使得人的类本质发生异化,社会以个人的形式存在,集体的社会功能难以生成,公共道德认同不易实现。
消费文化所倡导的个性自由,不仅是商品种类不断拓展和层次不断升级的动力源,更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质量标准不断变化的基础动力。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广告通过花样繁多、新鲜刺激和突破常规的视觉效果不断混淆着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造成社会价值观混乱。这种多元异质道德观念并存的价值环境使青少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价值选择困境。而消费尺度导致的社会自然分层使人们在行为过程中所遵循的道德法则也因人际关系的亲疏差异而互不相同,集体道德归依感难以生成。血缘亲情、熟人社会、陌生人之间因循不同的道德法则,使处于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青少年难以达成道德共识。
(五)消费主义价值观使学校教育陷入公共性危机
消费文化不仅构成了青少年道德成长的外在环境,也构成了学校道德教育的宏观环境。消费主义价值观通过对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师的教育观念的渗透而影响着学校道德教育的取向、方式与效果。为了获得经费支持,一些学校逐渐放弃了对教育公共性的坚守,以企业化、市场化的模式举办学校,教育沦为自由市场的一种商品。不同价码可以购买不同规格和档次的教育,使教育平等蜕变为“金钱面前人人平等”[9]。消费主义价值观也在侵蚀着一些教师的职业操守。为了赚取外快,有的教师私下办补习班,将公共教育资源商品化,师生关系蜕变为交易关系。
教育原本是师生之间基于一种“成熟差”而形成的一种不对等的传承与引导关系。从育人的视界看,教师作为“先知者”处于权威的一方,学生作为“后知者”处于弱势的一方,其终极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在“顾客即上帝”的消费主义逻辑支配下,教师与学生的师承关系演变为消费与服务关系。“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被曲解为“学生说了算”,教师陷于被动地位,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出现模糊,对自己的职责认同出现偏差,一切以学生的需求为指向。至于学生的需求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是发展性的还是暂时性的,不予论及,这样的教育偏离了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轨道。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学校道德教育所传递的主流道德观因缺乏现实支持而脱离学生生活实际。青少年在所参与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难以获得与主流道德观相契合的体验,因此,无法将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真正纳入自己的内在价值系统而使学校道德教育成为一种与己无涉的形式化教育,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三、学校应对青少年道德困境之策略
教育的基本责任是把独特的个体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塑造社会成员在最基本道德观念上的一致性,把不同的社会个体联结为共同的社会力量,因而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观成为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这意味着学校在消费文化的影响中不能单纯强调教给学生知识的多少,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如何在复杂的社会情境中建构自己深刻的精神世界,寻求合理的自我表达方式,过道德性生活。
(一)以主流价值观整合多元价值观
学校教育应坚守其公共性,以主流价值观整合多元价值观,消解多元价值并存对青少年道德观所造成的困扰。在消费主义价值观的裹挟下,学校某种程度上也发生了变异。一是一些学校的育人理念发生了异化,育人价值趋于功利化、短视化。二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着盲目夸大陌生人危险的倾向。为了抵制外来的消极影响,学校将“社会他人”简单地视为社会的恶,拒绝和排斥陌生人成为学校提升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达到自我保护目的主要方式。“以往的教育强调引导儿童对陌生人要礼貌、友善,现在的教育几乎神经质地引导儿童戒备、警惕,甚至敌对陌生人”[10]。学校教育中夸大陌生人危险的倾向不仅暗示学生将自己的施德对象局限于熟人社会,也深刻地影响着学生对陌生人的态度,以致抑制青少年与陌生世界交流的愿望,造成青少年适应陌生社会通道的堵塞,影响青少年的社会适应力和与陌生人的交往能力,造成青少年生存能力的缺陷,某种程度上也强化了社会信任危机和道德生活的贫乏。
面对消费文化的影响,学校应坚守教育的公共性和人文性,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发挥教育对社会文化环境的改造与优化作用。在解构消费文化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其内涵,主动抵御消极价值观的影响,坚持学校的育人操守;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教会他们正确而有效地与陌生人打交道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这不仅是提高青少年客观公正地认识社会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的要求,更是培养青少年关心、爱护他人,具有抵御和消解社会冷漠、仇视的公共道德品质的基本要求。使学生明白多元价值并存是消费社会的一种常态,以积极进步的道德观整合协调多元异质的价值观是自己的使命,也是消除消费文化负面影响、促进社会环境良性发展的必要途径。当然,学校要在消费社会中保持教育的公共性,不仅需要学校的本色坚守,更需要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积极投入,以形成强大的公共教育的气场;通过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教师的职业行为,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师德修养,使教师真正成为青少年道德自主建构的直接榜样。
(二)保持公共规则与个性自由之间的张力
学校应创新德育思路,保持公共规则与个性自由之间的张力,为青少年提供生活化的道德指引。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人是生活在群体中的,他人是自我生存的条件。社会本质上是一个“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相互依存的共同体。这意味着,每一个个体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既对自己的生活品质负责也对所属的群体的共同生活品质负责,既要自利也要利他,既要追求自我价值也要追求公共价值。这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也是公共道德生成的基础,道德内在地包含着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协调一致。而传统道德教育中,存在着以公共利益替代个人利益、以利他取代利己的倾向。按照利益驱动的原则,个体恪守道德的动力源于自己的利益需求,需求的层次与指向反映了道德的不同境界。单一地以利他取代利己不符合人性实际,道德成为非常人可企及的理想人格的崇高要求。“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念,视个人私欲为天然的恶,把道德和私欲对立起来,将理想人格作为普遍要求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尽管起到了培养和塑造一部分具有崇高人格的公众的作用,但也因为对个人利益的敌视而消解了更多普通人践行道德的愿望和热情。
而在消费社会中,基于利益交换的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依赖空前增强,尤其是陌生人之间的联系与交往成了生活的基本模式。陌生社会正在取代熟人社会,协调熟人社会关系的“人情”法则逐渐退出社会舞台,规则和契约成为调控陌生社会的主要手段。法律和道德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规则。但法律作为刚性规则仅从底线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往往以损害性后果为法律责任依据。这种以强制威慑力为基础的规则很难触及人们的心灵,无法激发人们“利他”的情怀。而道德本质上是一种以“利他”为取向的规则系统,旨在限制人的自利性,激发人性向善的光辉,促成社会良知和社会公德的生成。由于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并非自发生成,需要有目的地引导,因而教育大有可为。但教育必须进行反思,应适应社会生活的时代变迁,改变传统教育中单一社会本位的道德取向,正视个人利益的合法性,在公共规则和个性自由之间保持合适的张力,转变以公共利益取代个人利益、以公共规则压迫个人自由的教育取向,以公共规则协调群体权利和个人权利,使道德教育由神圣化、理想化走向世俗化、生活化,为青少年道德观的形成提供基本指引。
(三)提升学校德育内容与现实的契合度
学校应充分挖掘消费文化中的积极资源,提升学校德育内容与现实的契合度,以破解青少年的现实道德困境。消费社会是一个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时期。[11]消费成为解构和重建社会关系的主要方式。人们的身份认同已不再依靠所属群体的成员资格,而是依托自己与他人在所消费的物品上的差异来确立自己在社会秩序中的位置及与他人的关系。学校必须正视这种社会变迁给人们社会生活带来的显著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群体意识等都与传统社会有了突出的差别,这构成了今天学校教育的宏观背景。
学校不能无视或回避这种变化,而应将其纳入教育框架,进入教育分析和研究的范畴。所以,在道德教育内容选择上必须关注这种社会现实,将消费伦理和消费道德纳入德育体系,增强德育内容与社会现实的契合度,提升道德规范对现实生活的调谐力。使道德教育真正走进青少年的生活世界,贴近他们的生存实践;通过道德对话,引导青少年客观公正地认识消费文化所蕴含的多重价值,在对社会现实批判性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理解和体悟个体在消费实践中所应担当的对自然、社会和他人的责任,以消解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的道德困境。这种基于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关注与观照的德育内容易于引起学生的兴趣,而且由于这种教育立足于学生参与体验的真实生活情境,更易于触动学生的道德情感,触及其内在的道德评价机制,使其自觉对真实的生活情境进行道德反思,并在反思中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观。
(四)锻造青少年崇尚道德的勇气和践行道德的能力
学校应改革德育模式,搭建开放式实践平台。消费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亚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以平等交换为基础的交换文化,一方面主张以等价交换原则和商业逻辑来处理一切问题,隐含着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又内在地包含着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原则。这些相互矛盾或冲突的价值观构成了消费文化复杂的价值体系,造成了青少年道德价值判断的迷惘和困惑。道德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类和谐进步与发展,“而人类真正的发展意味着个人的自主性、对共同体的参与和对人类的归属感三者联合的发展”[12]。故而道德至少应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促进个人的发展,促进所属共同体的发展,促进人类共同体的发展。所以,学校教育一方面应使学生明白美德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品质;另一方面要使学生明确道德是有层次性的,不同层面的道德需求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并将这种矛盾与冲突毫不隐讳地展示给学生,启迪学生在不同的层面上、不同的生活情境中反思各种价值观的道德意义,在对不同层次、不同取向价值观所引发的行为后果的比较中,澄清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体悟道德归属感的不同境界,建构自己的道德观,并坚定自己践行道德的信心和勇气。
“就传授美德而言,实践比任何理论课程都更加有效,后者只能起到补充性作用。”[13]只有通过实践经历,个体才能将某种价值、态度、美德变成自己内心的东西。所以,与传递主流道德观念相比,学校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道德实践能力。这需要学校在道德教育理念和方式上进行变革,一方面,要树立全方位德育观念,避免将德育职责狭隘化、局部化,而应将道德教育目标视为学校教育的首要目标,使学校的全部工作都贯穿道德教育目标,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均是道德教育主体,营造积极健康的德育大环境.为学生的道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学校教育要面向社会、联合社会、走入社会,关注社会各种现实问题,积极为学生寻求和搭建参与社会实践的途径和平台,鼓励学生在复杂的现实生活情境中践行自己的道德观,实现由道德认知到道德行动的自然转化。此外,学校要利用校园中的网络、广播、刊物等媒介,创办道德问题论坛,让大家就现实境遇中的各种道德难题与困惑在论坛上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厘清道德标准,明确道德的神圣性和世俗性的关系,从而坚定自己的道德信仰,并以此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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