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映射与语法化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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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本文讨论语义图模型与语法化之间的关系,着重说明语义图研究很大程度上可获益于语法化的成果。主要观点是:

1)语义图模型的精髓是概念空间的历时维度,概念空间的动态化不仅揭示出一系列语义演变的共性和制约,而且能提供对概念空间共时构型的解释。

2)概念空间的动态化主要基于三种手段:(a)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b)语法化(包括语义演变)路径;(c)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原则。

3)历时概念空间的构建离不开语法化研究的成果,因此,尽管语义图模型与语法化两种研究框架可以互补和互惠,但更多的是前者受惠于后者而非相反。

二 概念空间的历时维度

语义图模型中的概念空间是通过跨语言比较建立起来的普遍的语义空间。概念空间的一个重要特性是“邻接性”,即多功能形式的不同功能在概念空间中的位置须是毗连的。反映在具体语义图上则是:任何一个语言中相关编码形式的若干功能必须占据概念空间内的一个邻接区域。(参看van der Auwera & Plungian,1998;Haspelmath,997a、1997b、2003、2004)。

概念空间的构型及邻接性原则体现了不同功能之间的蕴含关系,据此可导出一系列蕴含共性。但这种共时蕴含关系也可以有历时的解读,这就是概念空间及其蕴含共性的动态化:不同功能之间的共时蕴含关系意味着某个(些)功能的存在先设(presuppose)另一个(些)功能的存在;历时的解读则为:某个(些)功能的演化先设另一个(些)功能的演化。举例而言,假定存在(1)这样的概念空间:

(1)假定的包含四个功能的概念空间

根据邻接性原则,这个概念空间预测一个多功能语素X可能具有的几种多功能模式,比如这个语素可能具有[AD]、[ADC]、[ADCB]、[AB]、[ABC]、[ABCD];但有两种多功能模式被预测为不可能存在,即[AC]和[BD],因为A和C、B和D两组功能在概念空间内均不相邻。这种蕴含关系的历时解读则为:概念空间上两个功能的直接关联体现的是演变的“语源—目标”关系,功能之间的连线则可动态地解读为语义演变特别是语法化的路径和方向。再拿(1)为例,多功能语素X在历史上的某一阶段最初可能只有(1)所示的概念空间内A这个功能,而在此后的某个阶段X拥有了A和D两个功能,甚至后来具备了ADC三个功能,如(2)所示:

(2)三个阶段可能的语义演变或语法化路径

但上述概念空间预测,这个多功能语素X在只有功能A的时候不可能直接获得功能C,而一定是先获得功能D,然后才获得功能C。因此,根据概念空间的邻接性原则和蕴含关系,下面的语义演化模式或语法化路径被预测为不可能发生:

(3)不可能的语义演变模式或语法化路径

Haspelmath(1997b)认为,历时蕴含关系其实只是对应的共时蕴含关系的一种副现象:就像共时层面上一个语素的若干功能必须占据概念空间内邻接区域一样,历时过程中一个语素也不可能任意“跳到”概念空间内位置较远的功能,而一定是一步步地累积性引申或扩展。即,当一个语法语素在历时过程中逐渐获得新的功能时,它首先衍生的应是概念空间内与其已有功能相邻接的功能,然后再逐步产生位置较远的功能(Haspelmath,1997b:63、149)。可见,概念空间和语义图不仅能对共时蕴含共性作出描述和概括,而且还可以对多功能语素的演化路径作出判断和预测,这就将语义图模型和语法化研究联系了起来。

概念空间动态化的结果是历时概念空间的形成,比如(1)的概念空间可以动态化为(4)。

(4)包含四个功能的历时概念空间:

相较于共时概念空间,历时概念空间更有价值。因为后者不仅揭示出一系列语义演变的共性和制约,而且可以对相应的共时概念空间的构型作出解释。正因为如此,有些语言学家(如van der Auwera & Plungian,1998;van der Auwera & Temürcü,2006;van der Auwera,2008、2013;Narrog & Ito,2007;Narrog 2010;Narrog & van der Auwera,2011)主张,语义图应具有历时维度,van der Auwera & Plungian(1998)、van der Auwera(2008)强调,“如果相关结构式的历时演变是我们所熟知的,那么语言学家就应该使用带有历时信息的语义图。”而van der Auwera(2008:43)甚至断言“最好的语义图应是历时语义图”①。

三 如何将概念空间动态化

既然历时概念空间的价值大于共时概念空间,那么如何将共时概念空间转变为历时概念空间呢?换言之,如何将一个共时概念空间动态化呢?有些语言学家充满自信地认为,只要将特定的(共时)概念空间和语义图上不同功能之间的连线加上箭头,即可得到一系列语法化(或其他语义演变)路径,即一个特定的历时概念空间(如Haspelamth,2003)。但我们觉得,实际情形并非如此简单。我们认为,概念空间的动态化可借助三种手段来进行:(a)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b)语法化路径(包括语义演变路径)的历时证据;(c)语法化程度和单向性原则。

3.1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

如前所述,概念空间及其语义图体现了不同功能之间的蕴含关系,利用这种蕴含关系可以确定概念空间内不同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比如,假定存在(5)这样的概念空间:

其中ABC三个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可以有三种可能:

(6)a.A→B→C

b.A←B←C

c.A←B→C

那么如何判别(5)中ABC三种功能之间的演变方向呢?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可以帮助我们寻求答案:首先,(6a)这种衍生方向在共时的蕴含关系上表现为“C(BA)”,这种蕴含模式的跨语言分布应为:

(7)F(=F1=F2)②

L1 ABC

L2 AB

因此,假如我们发现某种语言(L1)的语素F具有ABC三种功能,而L2和L3两种语言的对应语素F1和F2分别只有功能AB和功能A,那么ABC三种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即为(6a)所示。

其次,(6b)这种衍生方向在共时蕴含关系上表现为“A(BC)”,这种蕴含模式的跨语言分布应为:

(8)F(=F1=F2)

L1 ABC

L2 BC

因此,假如发现一种语言(L1)的某个语素F具有ABC三种功能,而L2和L3两种语言的对应语素F1和F2分别只有功能BC和功能C,那么ABC三种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即为(6b)所示。

最后,(6c)这种衍生方向在共时蕴含关系上表现为“AB;CB”,这种蕴含模式的跨语言分布应为:

(9)F(=F1=F2=F3)

L1 ABC

L2 BC

L3 BA

因此,假如我们发现一种语言(L1)的某个语素F具有ABC三种功能,而L2、L3和IA三种语言的对应语素F1、F2和F3分别只有功能BC、BA和B,那么ABC三种功能之间的衍生方向即为(6c)所示。

举例而言,吴福祥(2009)基于东南亚五十余种语言“得”义语素的多功能模式构建出图1所示的东南亚“得”义语素的概念空间:

如图1所示,上举概念空间内,“‘得’义动词”、“动相补语”和“能性补语”三项功能占据的是一个连续区域,且彼此之间由直线相连。可见这三项功能是直接关联的,其间必有演变关系。那么演变的方向如何判定呢?跨语言的比较发现,这三项功能之间具有十分清晰的蕴含关系,如表1所示。

表1显示,在所考察的54种语言里,凡“得”义语素具有“能性补语”功能的语言,其“得”义语素也同时具有“‘得’义动词”和“动相补语”两项功能;另一方面,凡“得”义语素具有“动相补语”功能的语言,其“得”义语素也具有“‘得’义动词”功能,但未必具有“能性补语”功能。换言之,这些语言里“得”义语素的“‘得’义动词”、“动相补语”和“能性补语”之间具有“能性补语(动相补语‘得’义动词)”这样的蕴含关系。如上所述,根据这种蕴含关系,我们可以确定这三项功能之间的演化方向是“‘得’义动词→动相补语→能性补语”。

吴福祥(2009)曾利用这种方法将图1的概念空间动态化为图2的历时概念空间,而所构拟的演化路径跟基于历史语法研究所得的结论合若符节(参看吴福祥,2009:204)。

3.2语法化(和语义演变)路径的历时证据

纯粹基于共时蕴含关系有时并不容易判断功能演变的方向,特别是在概念空间涉及功能数量较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语言学家通常要凭借历时演变的事实,特别是跨语言反复出现的语法化路径或语义演变模式来确定概念空间内功能之间的演变方向。

比如下面的图4是Haspelmath(2003)基于相关历时演变事实将图3所示的概念空间动态化的结果。图4中“谓语性领有者”(predicative possessor)与“外位领有者”(external possessor)、“外位领有者”与“受惠者”(beneficiary)以及“受惠者”与“判决者与格”(judicantis)等功能之间用的是表示直接关联的连线而非表示演化方向的箭头,原因是“这些功能之间的演化方向因历史资料不足而无法确定”(Haspelmath,2003:234)。可见,概念空间内直接关联的功能之间演变方向的识别和判定通常还是需要语义演变的历史事实,尤其是语法化路径作为依凭。

事实上,很多语言学家在构建带有历时维度的概念空间时都在不同程度上基于语法化和语义演变的路径。下面举一个例子。

Narrog & Ito(2007)和Narrog(2010)基于200种涉及不同语系和地域语言的语种库,运用数学方法计算相关功能之间的依从度(dependency),从而确定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并据此构建出下面这个“伴随—工具域”(Comitative—Instrumental domain)概念空间:

而他们对这个概念空间内功能之间演化方向的判定,几乎完全基于文献中与“伴随—工具域”相关的语法化和语义演变的研究成果,换言之,Narrog & Ito(2007)和Narrog(2010)对图5所进行的动态化基本植根于语法化路径和语义演变的历时证据。他们的做法是,首先将文献中涉及的与“伴随—工具域”相关的语义演变方向或语法化模式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据以分成三类;对其中略有异议的语义演变方向或语法化模式,利用共时资料进行甄别和定夺。这三类语义演变的方向或语法化模式如下:

(10)A.毫无异议的演变方向:

(a)Source>Instrument

(b)Source>Temporal ‘from’

(c)Companion>NP-Coordination

(d)Companion>Possession

(e)Instrument>Ergative Agent

(f)Instrument>Passive Agent

(g)Location>Companion

(h)NP-coordination>Clausal Coordination

(i)Physical Proximity>Companion

(j)Route>Instrument

B.虽略有异议但较有共识的演变方向:

(a)Companion>Instrument

(b)Location>Instrument

(c)Instrument>Cause

(d)Instrument>Passive Agent

(e)Companion(>instrument)Passive Agent

(f)Companion>Nominal Coordination>Clausal Coordination

C.虽被忽略但并无异议的演变方向:

(a)Companion>Co-participant

(b)Instrument>Material

(c)Instrument>Duration

然后将上述语义演变方向或语法化模式直接加到图5所示的共时概念空间之内,即可得到下面这个动态化的概念空间(见图6):

这个实例说明,尽管概念空间的动态化可体现为一系列语法化路径,但其动态化本身则往往需要语法化路径及其他语义演变模式作为证据。

语法化路径与概念空间及其动态化的关系还体现在,有些语言学家纯粹基于语法化路径及其他语义演变的方向直接构建带有历时维度的动态语义图,而不凭借任何共时资料。比如Narrog(2010)在没有任何共时资料的情况下,完全基于文献中相关的语义演变模式和语法化路径,构建了一个动态化的“终点—接受者”域的概念空间。他的做法与上面的实例相同:首先,将文献中有关“伴随—工具域”相关的语义演变方向或语法化模式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据此分成三类:

(11)A.毫无异议的演变方向:

(a)Goal>Beneficiary

(b)Goal>Recipient

(c)Goal>Purpose

(d)Recipient>Patient

(e)Benefactive>Purpose

(f)Recipient>Experiencer

(g)Recipient>Possessor

B.虽略有争议但极有可能的演变方向:

(a)Beneficiary>Recipient

(b)Goal>Location.

(c)Purpose>Cause

(d)Beneficiary>Purpose

C.较有可能的演变方向:

(a)Beneficiary>Purpose>Reason/Cause

(b)Locative>Dative

然后根据对相关功能之间内在关联的假设以及上述语义演变的方向或语法化路径,构建出下面带有演变方向的概念空间:

其实更早的时候,van der Auwera & Plungian(1998)就直接据Bybee et al.(1994)相关历时研究成果构建出动态化的概念空间,然后绘制特定语言中语法语素的动态语义图:

语法化(及其他语义演变)路径与概念空间的关系也体现在,语法化路径可用来测试和验证业已构建的概念空间正确与否。比如在Haspelmath(2003)的“工具及相关功能”的概念空间(即(12a))里,工具标记和原因标记并非直接关联,而是通过被动标记取得间接关联(即“Instrumental—Passive—Cause”)。④Narrog & Ito(2007)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在此概念空间内被动标记不应插在工具标记和原因标记之间,理由是很多语言并没有被动标记,但仍用同一个语法语素表达工具标记和原因标记功能;另一方面,即使在具有被动标记的语言里,同样的语法语素可以表达工具标记和原因标记功能,但并不具有被动标记用法。据此,Narrog & Ito(2007)和Narrog(2010)在其构建的“伴随—工具域”概念空间里,“工具格标记”与“被动施事标记”及“使因/原因标记”之间分别由连线连接(参见图5)。应该承认,Narrog & Ito(2007)这个意见确有道理,比如古代汉语“以”可以表达工具标记和原因标记功能,但并没有被动标记用法。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事实证明Haspelmath(2003)的上述安排持之有故,比如英语的by有被动施事标记和工具标记功能,但并没有原因标记功能;近代汉语“被”“吃”以及古代汉语“于”具有被动施事标记和原因标记功能,但并不具备工具标记功能。因此,根据英语by“位置邻近>伴随标记>工具标记>被动施事标记”的语法化路径(Palancar Vizcaya,1997:142),可以断定工具标记和被动施事标记确实直接关联。但另一方面,根据汉语“被/吃”的“‘遭受’义动词>被动标记>原因标记(原因介词和原因连词)”这一语法化路径,可以相信被动标记和原因标记之间也直接关联。可见,Haspelmath(2003:229)的“工具及相关功能”概念空间和Narrog & Ito(2007)的“伴随—工具域”概念空间均有欠缺,修改的办法是:Haspelmath(2003)的概念空间中,Instrumental和Cause之间加上连线;Narrog & Ito(2007)的概念空间里,Passive agent和Cause/cause之间也加上连线,我们的修改结果即为(12b)。

(12)a.工具及相关功能的概念空间(Haspelmath,2003:229)

(12)b.修订后的工具及相关功能的概念空间(笔者修改)

3.3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原则

概念空间动态化的第三种方法是基于语法化的相关理论(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原则)来构拟特定概念空间内不同功能之间的演化方向。基本方法是:首先利用语法化参数来确定直接关联的两个功能的语法化程度,然后根据语法化的单向性原则和渐变性原则来构拟其间的演变路径。⑤这原本是共时语法化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共时语法化侧重于共时语言变异现象的研究,特别是对同一形式的若干不同用法或同一功能的若干交替形式的研究。其方法是运用相关的语法化参数来测试不同功能或不同形式的语法化程度,并据此归纳从范畴性较高的形式或典型的用法到范畴性较低的形式或不太典型的用法的语法化斜坡,以及从语法化程度较低的形式或功能到语法化程度较高的形式或功能的语法化路径。这种方法被Heine(2003)称之为“语法化构拟”(grammaticalization reconstruction)。基本假设是:给定表达同一功能的两个形式或具有相同形式的两个功能,若二者同源(即演变关系),那么语法化程度相对高的形式或功能为晚出成分(演变的输出项),语法化程度相对低的形式或功能为先出成分(演变的输入项)。如果二者不同源(即更新关系),那么通常的情形是,语法化程度相对高的形式为先出成分(演变的输入项),语法化程度相对低的形式为后出成分(演变的输出项)(参Croft,1991:3、2003:272—274;Hopper & Traugott,2003)。

显而易见,这种基于语法化理论的共时构拟最关键的是语法参数和语法化原则的使用。关于语法化参数,最有影响的是以下三种概括:

(13)Lehmann(1995[1982]:110)的语法化参数:

(14)Heine.et.al(1991:156—157)判定格标记语法化程度的参数:

a.如果一个语法范畴语源上来自另一个语法范畴,那么前者的语法化程度高于后者。……

b.如果两个功能之间的差别只体现在:一个具有表达空间的功能而另一个没有,那么后者更为语法化。这个观察意味着在我们所考虑的格功能中“空间”是语法化程度最低的格功能。

c.如果两个语法范畴之间的差别只体现在:一个典型地蕴含了指人的事件参与者,而另外一个蕴含的是个无生的事件参与者,那么后者更为语法化。……

d.指称三维概念的范畴,语法化程度比指称一维概念的范畴低;指称一维概念的范畴,语法化程度又比指称零维概念的范畴低。这个参数有助于我们断定空间范畴的语法化程度比时间范畴低,而时间范畴的语法化程度又比“条件”或“方式”范畴低。

e.如果两个范畴之间的差别只体现在:一个表达时间关系,另一个表达“逻辑”关系,那么后者更为语法化。据此我们可以确定,“原因”和“条件”范畴的语法化程度高于“时间”范畴。

f.如果两个范畴之间的差别只体现在:一个具有更大的指涉范围,也就是说,在特定的上下文语境里它可以包含另外一个范畴;那么指涉范围越大,语法化程度越高。……“方式”(MANNER)具有更大的指涉范围,因此是一个比“工具”语法化程度更高的范畴。因为方式疑问代词“how”(How did he do it?)既可以指方式(carelessly),也可以指工具(with a gun),而反之(What did he do it with)则不然。

g.如果一个特定的语素既可控制名词短语又可控制小句,那么后一用法比前一用法语法化程度高。比如英语语素for兼有介词功能(控制名词短语)和引导从属小句的连词功能,根据参数(g)我们可以断定for的介词功能比连词功能语法化程度低。

(15)Heine & Kuteva(2007:33—34)的语法化参数:

a.扩展(extension),即一个语言成分用于新语境时产生了新的语法意义(语境诱发的重新解释);

b.去语义化(desemanticization)(或称“语义虚化”),即意义内容的消失(或泛化);

c.去范畴化(decategorialization),即词汇成分或其他低语法化形式所具有的若干形态句法属性的消失;

d.销蚀(erosion)(“语音弱化”),即语音实体的丧失。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概念空间的动态化只涉及功能的演化,因此,上举与形态句法和语音相关的参数就难以为用,实际可用的主要是跟语义有关的参数。鉴于此,基于前人的观察我们提出两个更为概括、适用的参数:

(16)A.去语义化程度:给定(具有演变关系的)A、B两个功能,意义相对具体、特指、实指性(referential)高者为语源功能(即演变的输入项),而意义相对抽象、概括、示意性(schematic)高者为目标功能(即演变的输出项)。

B.去范畴化程度:给定(具有演变关系的)A、B两个功能,若二者分属词汇(主要)语类和功能(次要)语类,那么前者为语源功能,后者为目标功能。

我们这里所说的“语法化原则”主要涉及“单向性”(unidirectionality)和“渐变性”(gradualness)两种原则。单向性是指语法化的演变是单向、不可逆的,也就是说,语法化过程是以“词汇成分>语法成分”或“低语法化成分>高语法化成分”这种特定方向进行,而相反的演变则不可能发生。因为典型的语法化过程往往包括语义—语用、形态—句法和语音—音系三个子过程,所以单向性通常在上述三个层面都有相应的表现,即:

(17)语义—语用:抽象性逐渐增加:具体义>较少抽象义>更多抽象义

主观性逐渐增加:客观性>较少主观性>更多主观性

形态—句法:黏着性逐渐增加:自由>较少黏着>更多黏着

强制性逐渐增加:可选性>低强制性>高强制性

范畴特征逐渐减少:多范畴特征>较少范畴特征>完全丧失范畴特征

语音—音系:音系形式的逐渐减少或弱化:完整的音系形式>弱化的音系形式

另一方面,渐变性是指语法成分的语义衍生和功能演变总是逐步进行而非跳跃式的。单向性和渐变性这两个原则是概念空间动态化的重要理论依据,单向性原则是对概念空间内直接关联的功能之间演变方向的制约,而渐变性原则是对功能之间演变幅度或方式的限制。

举例而言,张敏(2009、2011)在Haspelmath(2003)基础上构建出图9所示的以处置和被动为核心的概念空间:

上述概念空间中,“伴随(介词)”与“工具(介词)”之间的演变方向,据(14c)应是“伴随(介词)>工具(介词)”,因为“伴随(介词)”功能总是“蕴含了指人的事件参与者”,而“工具(介词)”蕴含的是一个无生的事件参与者,因此伴随介词的语法化程度高于工具介词;而按照单向性原则,语法化的演变总是由实到虚或由虚到更虚。另一方面,工具(介词)和方式(介词)之间的演化方向,据(14f)应是“工具介词>方式介词”而非相反。此外,据(14b),“来源”标记和“原因”标记以及“来源”标记和“工具(介词)”之间的演化方向应是“来源标记>原因标记”和“来源标记>工具(介词)”,因为前者表达空间概念而后者不然。最后,根据(16A),“工具”与“处置”、“工具”与“被动”、“被动”与“原因”、“使役”与“被动”、“工具”与“并列”等语法标记之间的演化应是“工具>处置”、“工具>被动”、“被动>原因”、“使役>被动”、“工具>并列”,因为上举各组功能中,前者的去语义化程度明显低于后者。

再如上举图1的概念空间中,“‘得’义动词”和“动相补语”之间的演化方向,据(16)应是“‘得’义动词>动相补语”而非相反,因为动相补语的去语义化和去范畴化程度均高于“得”义动词。

四 结语

本文主要从语法化角度讨论语义图模型中概念空间动态化的方法,指出有三种手段可以作为概念空间动态化的凭借,即(a)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b)语法化路径(包括语义演变路径)的历时证据(历时语法化)以及(c)基于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原则的共时构拟(共时语法化)。需要说明的是,这三种方法均各有局限。第一种方法(基于功能蕴含关系的跨语言比较)通常适用于功能节点较少的概念空间,而一旦某个概念空间的功能数量或参与比较的语言数量较多,这些功能之间的蕴含关系就很难概括,其历时演变的方向自然也就难于确定。第二种方法(基于语法化路径等历时证据确定功能之间的演变方向)是确定概念空间内功能之间演变方向的最常用的方法,不过,由于语法化研究(包括语义演变研究)的局限,迄今观察到的跨语言反复出现的单向性语法化路径和语义演变模式还相当有限,以致有些概念空间内直接关联的两项功能之间的演变方向因缺乏历时证据而无法判断。第三种方法(基于语法化程度和语法化原则的共时构拟)很容易确定虚化程度迥异的两个功能之间的演化方向,但假如特定概念空间内直接关联的两个功能的语法化程度相同或相近,那么这种方法就难以施用了。

总的说来,概念空间的动态化仍是一个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课题。这方面的进展和突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法化的研究,特别是与语义演变有关的语法化研究。由此可见,历时概念空间的构建离不开语法化研究的成果,尽管语义图模型与语法化两种研究框架可以互补和互惠,但更多的是前者受惠于后者而非相反。

本文曾在“汉语多功能语法形式的语义地图研究”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中文系2012年4月7日)上宣读,此次发表略有删改。

①这里的“语义图”实际是指“概念空间”,这两个术语在语义图研究文献里有时不加区分。

②逻辑上还有另外三种可能:L4=BC,L5=B,L6=C,但这些模式暂不考虑。下同。

③图中不同类型的连线表示不同数量的意义之间同现率或依从度的计算结果。这个问题与本文无关,故这里不予讨论。

④Haspelmath(2003)的“工具及相关功能”概念空间(即(12a))里,“被动标记”(Passive)实际是指被动式中引出施事的语法标记,因此,在概念上相当于Narrog & Ito(2007)的“被动施事标记”(Passive agent)。本文中,这两个术语所指相同。

⑤郭锐(2012)和范晓蕾(2012)提出的“据语义演变规律推导语义衍生方向”跟我们说的这种方法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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