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模式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群论文,投融资论文,中小企业论文,模式论文,内源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产业集群是同一产业链上相互联结企业的共生体,除了核心企业,大多是依附产业链的中小企业,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管理欠缺、融资难一直是现阶段中小企业的焦点问题。外源性融资是中小企业首选的融资渠道,尤其是向银行贷款,但据浙江省政协2011年的一项调研表明,浙江省80%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浙江省人大调研显示:2012年前5个月,受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影响,中小企业库存增长较快,资金占用积压上升,而生产要素成本、财务成本持续上涨,导致利润的直接缩水,浙江省中型和小微企业利润分别下降18.3%和14.3%,对于大多靠自有资金进行生产周转的中小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产品结构上大多有一定关联性,或互为配套企业,当一家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往往会波及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但集群内蕴藏着丰富的民间资金,正在理性找寻合适投资渠道,如何利用好集群内富余的流动资金,解决好产业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笔者提出了通过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模式的解决路径。
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界定
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集群协会的组织协调,利用集群内中小企业的富余的财务资源,提供给集群内需要资金的其他企业,实现社会资本与集群根植性的统一。内源性融资原指企业依靠自身的留存收益和折旧基金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主要通过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达到解决流动资金的目的。本文所指的投融资是源于一个产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的贸易性融资,不涉及企业向金融机构或产业链外企业的融资,故将其界定为集群内源性投融资。这种投融资模式通过集群内资源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可以有效实现产业、资金、企业的良性互动。
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优势
集群内企业信息的对称性
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依仗人缘、地缘和亲缘的关系,必然对当地企业的产品、信用以及企业财力等方面有一定了解,彼此间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称的,且信息收集成本较低。当集群内的一方中小企业需要融资时,处于集群内的其他企业容易收集到该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誉等级、抵押物价值、资金使用、还款能力等信息,加上长期的紧密的或间接的合作关系,容易为企业之间补充流动资金创造条件,提高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集群内企业资金的互补性
集群内中小企业大多分属于产业链中的不同类型企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资金需求量并不同步,有的企业紧张,有的富余,具有显著的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总额较少等特征。当制造生产企业投入大量资金采购原材料时,也是原材料生产企业回笼资金较多的时候,这两个企业在资金的需求量上形成一个时间差,为彼此的资金互补提供了空间。因此,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之间利用相互制约的信用关系,更容易通过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商业信用方式进行融资。
集群内企业信用的稳定性
集群内中小企业由于地域根植性所产生的约束力,会自发地尊重企业间的信任,以维护其在群内的企业形象。处在一个集群内的中小企业如果出现失信问题,这个企业会在整个集群内产生了极大的信用负效应,会被集群内的各个企业所排斥和摒弃,影响其在集群内的生存空间,出于理性选择,企业不会冒着被集群内其他企业所排斥的风险而失信于其他企业。所以,集群内部的各中小企业相互间融资时,不论是融资方,还是出资方,双方的借贷风险都会被大大地降低。
集群内企业资源的整合性
将集群内企业的闲散资金有偿转移给需要资金的集群内其他企业,实现社会资本在群内企业之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配置,能显著提高集群内资本的流动性和资本利用率。集群内对于处在产业链同一层级的中小企业,企业之间相似度较高,设备通用性较强,某一企业出现债务危机,作为抵押物的设备、存货能够很容易在集群内转让变现,经营状况差的企业因此破产而退出该产业集群,优秀的企业得以继续生存。这样的内部消化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就是它不会削弱集群整体的竞争力,却能将资源重新整合,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中小企业集群内源性投融资模式
区域范围内的产业集群在贸易过程中经常有自发债务融资现象发生,但随着集群规模性发展和上下游合作关系的稳固,各个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要求增强,资本性投入也会随之扩大,基于相互信任的单个企业间的自发融资的概率较低、资金量较小,远远不能满足产业链的整体资金需求。基于上述的现实问题,急需要一个内生于产业集群的组织载体或投融资平台,最理想的是紧紧围绕着产业链的一个核心企业来运作,因此本文提出了“M+1+N”集群投融资模式。
“M+1+N”集群投融资模式架构
“M+1+N”集群投融资模式是指集群内源性投融资的一种互惠共生联盟,由核心企业牵头搭建投融资平台,在商品交易中运用对称性交易结算方式,促成投融资平台与集群内中小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形式对产业链提供流动资金占用有偿服务。投融资平台产生是源于集群的内在需求,是集群内部交易中心,通过贸易结算的时间差统一协调产业链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结构性优化配置集群内的财富资源。
下图表示“M+1+N”集群投融资模式的基本框架。M是指产业集群中的上游企业,N是指产业集群中的下游企业。该模式中,1是指产业集群核心企业牵头组建的投融资平台,股权设置为核心企业相对控股(20%左右),其他有资金实力的中小企业共同参股(80%左右)。核心企业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基本能掌控上下游企业商品交易的资金流向,以及对供应链贸易进行对称性管理,对集群内需要资金的交易行为统一筹划,有效解决产业链中不同企业、不同时点的资金失衡问题。
“M+1+N”集群投融资模式运作与管理
1.集群内的投融资平台
核心企业由于其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拥有绝对竞争优势,掌控着研发、设计或市场等附加价值高的区块,集群内中小企业依附核心企业转包或分包业务生存。因此,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就在集群内产生了紧密的业务联系和依存关系,双方形成以合作契约为纽带的利益联盟体。
在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这种牢固的商业纽带下,“M+1+N”集群投融资模式有效避开了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和抵押物不足的障碍。在真实赊销赊购贸易中,当企业接到订单后,由于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不便,投融资平台可以通过物物交易、票据背书、预付款、应收款等方式提供给所需的周转资金,促成该项贸易的顺利完成,搭桥后的贸易差价则为投融资平台利润,或参照占用资金的利息,由资金需求方承担。这种“搭桥式贸易”,不但打通了产业集群内的信用通道,推动了集群内富余资金在集群内的低风险有偿流动,从一定范围内满足了集群内中小企业的短期、小额的资金需求,也实现了投融资平台的投资收益,同时也避免了由于上下游企业的经营困难波及核心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提升了集群企业自主和互助精神,整体推动了集群经济的发展。
2.信用管理机构
投融资平台的信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中小企业投融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经营者的个人信用和经营能力、企业信用记录、企业规模财务状况,甚至包括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按期交货情况、技术更新能力、生产能力等方面,对于以前有过信用不良行为的企业则会被排除在外。信用管理机构将定期对集群内参与投融资行为企业的信用纪录和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并与集群协会保持信息同步,在投融资平台上公开评定结果,加强中小企业的自律意识。
3.风险管控机构
集群投融资平台应做好风险控制,根据上游M企业和下游N企业的资金供需能力,加大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当企业有资金富余时,可以通过向投融资平台投资,获取资金有偿使用费;当企业需要流动资金时,则风险管控部门根据信用管理机构提供的企业信用评定等级,确定企业的融资额度,按企业实际情况设计业务流程与交易模式,收取一定比例项目保证金,并在协议中明确由主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处罚方式等,尽可能降低交易中的风险。
推进“M+1+N”集群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充分发挥集群协会的作用
集群协会作为集群投融资平台的监管机构,是区域经济的推动者,应致力帮助“M+1+N”集群投融资平台的搭建,推动产业链集群的规模发展。
1.完善集群协会的治理机制
产业集群协会是一个自律的非盈利民间组织,关注集群内企业的互益性,基于集群的整体发展,来促进企业间的多方位合作。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集群行业公约,完善协会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努力做专做强,提升自身的专业指导和协调能力,吸引集群内的企业都能自愿加入协会。
2.提升集群协会的服务质量
集群协会应积极推进集群内企业的合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负责做好集群投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搭建集群网络信息平台,加强集群间中小企业的信息共享。建立集群内中小企业信息库,依托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建立集群内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完善集群内企业信息的管理。搭建好交流沟通平台,并及时处理在集群投融资中出现的企业间纠纷,维护集群的团结、安定。牵线好服务集群的科研机构、咨询机构,为集群内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财务管理、技术支持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提升集群的竞争优势。
3.争取对产业集群的政策支持
集群协会发挥着沟通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应维护好与政府机关、主管部门的良好关系,向政府要政策、要资金,致力为集群谋利益。作为行业代表要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要求,代表集群向政府争取有力的政策支持,并积极参与制定与集群相关规划、政策、行政法规。通过政策制度来拓宽产业联系、增强产业密度、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整合集群内外的大量分散资源,扩大本集群产业规模。
逐步完善集群投融资平台运作机制
在“M+1+N”集群投融资模式下,如果融资企业违约,拒不还款,则融资企业将会失去与核心企业间的交易纽带,依赖从核心企业承接转包、分包业务的中小企业将会陷入经营风险。在这巨大的违约成本压力下,集群内中小企业会十分珍惜企业信用,坚守契约承诺。但在现实中,由于集群投融资平台完全是一种协会牵头、核心企业主导的民间联盟,缺少权威的法规制度,加上企业经营本身的不确定性,违约选择还是很有可能。集群投融资平台仍应以风险为本,完善自身利益保障和风险规避机制。各项具体业务应该由专业人员运用科学方法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首先,集群投融资平台只针对产业集群协会的会员,严把投融资企业信用关。其次,规范融资项目的流程,从企业申请、项目审查、董事会批准、项目保证金收取、项目跟踪调查、项目回收评估、项目资料归档,整个流程应完整有序,严把项目决策的风险关。最后,应建立债务追偿和违约惩罚制度,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资金的,除没收保证金和追究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外,并将信息反馈集群协会,按集群行业公约取消其会员资格,保证集群内投融资持续良性运作。
不断创新集群投融资模式和路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通过抱团向银行贷款、亲朋好友互助或有限的债务融资等,由于“互保危机”的出现,银行贷款更加难以审批。在现阶段下,集群投融资模式不失为一种较符合实际的、创新型的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应在掌控集群内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物流、信息流和商品流,通过设计个性化业务流程、贸易融资方式、风险控制措施,搭建好投融资服务平台。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深化与创新集群投融资模式和路径,不断拓展与集群外、集群内的投融资合作,从而实现产融结合的商业模式,达到集群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和财务成本最小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