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垄断行业高收入合理性问题的再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收入论文,性问题论文,垄断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6)05-0022-15 一、引言 收入不平等是当今中国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是公众关注和忧虑的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用基尼系数衡量的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自2008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点之后开始回落,至2014年为止已经连续6年得以缓解。尽管如此,公众对我国收入不平等的忧虑和不满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缓和。①究其原因,仔细地观察和思考后不难发现,公众对目前我国收入不平等的不满主要源于收入不公,而非在于收入差距的大小。当今的中国,收入不公现象比比皆是。更糟糕的是,目前中国的收入不公现象,绝大多数与政府有关,有些是政府政策的直接结果。官员腐败、行业垄断高收入、就业机会的不公平、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上的不均等、偏向大城市的政府教育投入和升学机会、累退性税收制度等,都是与政府和政府政策有关的不公正现象。这些因素若不治理,在扩大收入差距的同时,将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公正价值取向,甚至危及社会稳定。这说明,解决目前我国收入不平等的关键首先在于解决收入不公问题,收入差距的缩小则次之。未来随着政府社会保障投入的增加和非熟练工人工资的上升,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最可能趋势是缩小,但是如果收入不公现象得不到明显的纠正,公众对收入不平等的忧虑和不满是不会消失的。 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当前收入不公的最主要体现之一。出于执政基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等考虑,党和政府赋予石油、铁路、电力、电信、银行等行业以垄断权,允许垄断企业设立较高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此从广大消费者身上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以消费者消费支出增加为代价的垄断行业利益,除了部分以税收的方式上缴国库之外,其重要去向为垄断企业的高额利润、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高收入和高福利,以及高管人员的高额在职消费。不仅如此,从近年来诸多反腐案例可以看出,垄断国企是向主管部门和官员输送利益的重要渠道,是官员贪腐的重要基础。 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于政府赋予企业的垄断经营权,而非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成功的结果。它以广大消费者消费支出增加和福利水平降低为代价,其不合理性显而易见。在这一点上,公众是有共识的。但是,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所有高收入都不合理吗?换句话说,其高收入中合理的部分究竟有多大呢?对此,首先简单地解释一下为何提出这样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简单地认为垄断行业高收入的全部都是不合理的话,显然也是错误的。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计算可知,金融业(属垄断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5年,而制造业中的竞争行业以及居民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年限为9.6年,前者较后者高出近4年,由此导致两个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在一定范围内应当是合理的。除此之外,因工作经验的因素导致的工资差距也应当视为合理的。无视这些因素而笼统地认为垄断行业的收入都是不合理的,既有失客观,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在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经验等合理因素所导致的收入差距的基础之上,再观察和测量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的大小。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 把垄断行业高收入区分为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进行分析,对公众正确地理解垄断行业高收入而言,是十分有益的。不仅如此,此类研究同时具有明显的政策含义。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特别提到了国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待遇问题,其中提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随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对中央和部委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和限制,其他有关国有企业也将参照制定有关的方案,建立国有企业内容合理的薪酬分配、增长和调整机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深入,许多行业已经自由进入和退出。但是,央企和其他国有企业,由于承担着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责任,所在行业都有各种行政和经济的限制壁垒,使得行业的收入差距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行业垄断的因素。因而,考察垄断因素对收入差距的作用,尤其是对高收入差距的作用,能更加清晰地理解收入差距的来源因素,制定合理的政策。 迄今为止,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的相关研究已有很多,鉴于篇幅的原因,此处的文献回顾仅仅局限于垄断行业高收入合理性的测量和分析。从数据来源看,迄今为止的相关研究分为两类:使用住户数据的研究和使用企业数据的分析;前者有岳希明等(2010)和杜鑫(2010)以及岳希明、蔡萌(2015)等,后者有于良春、张俊双(2013)以及于良春、张濛(2013)等;就研究方法而言,除岳希明、蔡萌(2015)之外,其他研究的考察对象无一例外都是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之间平均工资差距的合理性,使用方法均为著名的Oaxaca-Blinder分解方法。与此不同,岳希明、蔡萌(2015)采用以多重分位数回归为基础的Machado-Mata分解方法,在整个收入分布上测量了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工资差距中的合理与不合理比重。在估计结果上,除个别文献之外,②这些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即垄断行业从业人员高收入的绝大部分是不合理的,是行业垄断的结果。例如,根据岳希明等(2010)的估计,绝大多数分解结果显示,垄断行业高收入的70%以上都是不合理的。于良春的两个使用企业数据的研究也得到了大致相同的结果。另外,岳希明、蔡萌(2015)的分析结果显示,垄断行业高收人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与收入水平呈正比,即收入越高的人群,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的比重也越高。 以往研究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之一是数据的局限性。如上所述,以往相关研究使用的数据要么来自住户调查,要么来自企业调查,前者仅包括职工个人的属性信息,而后者仅包括企业层面的信息。换句话说,使用住户调查的收入分析将无法考察职工所在企业对其工资收入的影响;相反,使用企业调查的研究分析将无法考虑性别、年龄、教育等职工个人属性对其收入的影响。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使用的数据为企业和职工匹配数据,即职工个人信息与职工所在企业的信息兼有的数据,因此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考察职工的个人信息以及所在企业的各种信息,由此得到的估计结果将更可信。除了数据上的优势之外,本文同时在均值和收入分布上(即分位数)考察和测量垄断行业职工高收入不合理部分的比重。本文的分解结果简单总结如下:在平均水平上,垄断企业与竞争企业之间平均工资之差的近1/2以上均不合理,系垄断所致。从不同收入水平看,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在10%、50%和90%三个分位点上,垄断行业收入比竞争行业分别高出9.4%、52%和60.6%。收入差距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同样随着分位数的上升而上升,具体地说,在此三个分位点上,不合理部分的比重分别是26%、71%和72%。这一结论与以往的研究基本一致,或者说,垄断行业高收入基本上是不合理的结论是不容置疑的。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分析行业垄断对工资差距的贡献。在文献中,关于工资差距的研究方法已经比较成熟,从基于均值的分解(Blinder 1973;Cotton,1988;Neumark,1988)到对整个收入分布的分解(Machado和Mata 2005;Firpo Fortin和Lemieux,2009),每一种分解方法都给予一种研究问题的新视角。 在测量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时,Oaxaca-Blinder分解是被广泛使用的方法。Oaxaca-Blinder分解是以回归分析为基础的,每个行业的工资是由个体的特征和特征的回报率共同决定的,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个体特征分布和回报率系数,利用不同行业的特征分布差异和回报率系数的差异,将收入的差异进行分解。在本文估计的行业工资决定方程中,不仅控制了个人人力资本的特征,也控制了雇佣个体的企业的经营特征。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个体的受教育年限、职位、职业技能等会影响工人的收入,但是工人的工资和企业经营状况也有密切的联系,本文的数据是企业—职工匹配数据,使得本文可以在估计个体工资收入的时候,同时控制企业的特征,弥补了以往研究中缺失企业信息的问题。 Oaxaca-Blinder分解可以分别确定不同行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比较不同行业平均工资来源的差异,确定垄断行业收入相对于竞争行业的不合理部分。在构造反事实分布的时候,通常用竞争行业的回报率作为标准,用垄断行业个体的特征和竞争行业的回报率计算如果不在垄断行业时的合理收入。在构造垄断行业个体收入的反事实分布时,也存在其他构造方式,因而在分解工资差距不同因素贡献的时候,存在其他分解方式。比如在计算个人属性的贡献时,使用垄断行业的回报率,而在计算回报率贡献时,则使用竞争行业的个人属性平均值,这种分解称为逆向分解,即使用垄断行业的回报率作为个体特征的合理回报率来构造反事实分布。在这两种分解下,收入差距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通常不完全相同,哪一个更能准确估计收入差距的真实合理与不合理部分,取决于两组人群中哪一组的回报率估计值更接近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回报率。对于本文考察的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两组人群来说,竞争行业的劳动力市场可能更接近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因此基于竞争行业回报率的分解可能更理想。但是在解释分解结果时,为了验证分解结果的稳定性,本文同时给出两种分解方式的分解结果。由于在解释变量中存在属性变量,导致在选择哑变量时出现设定哪一组为参照组的问题,因而不同的参照组的选择会使不同方式的分解出现比较大的差异,这个问题称为指数问题。对于指数问题,文献中已经进行了许多探索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Cotton(1988)与Oaxaca和Ransom的研究。本文也给出了Cotton分解与Oaxaca and Ransom分解。在垄断行业高收入不合理部分估计值上,各种方法的分解结果基本一致。 Oaxaca-Blinder分解提供了工资分布中均值差异的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但是在整个收入分布中,除了平均收入之外,收入分布上不同位置也会存在着差异。DiNardo,Fortin和Lemieux(1996)的分解方法(DFL分解方法),通过权重法来构造垄断行业从业者按照竞争行业获得回报率时的反事实收入分布,从而可以比较收入分布中不同位置的工资差异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DFL分解方法的思想和Oaxaca-Blinder分解框架类似,也是在局部均衡假设下,将差距分为特征效应和结构效应。特征效应是不同行业决定收入的可观测特征变量的分布差异引起的收入差异,结构效应是不同行业间收入和特征的回报率关系差异引起的收入差异。当统计特征为均值时,和Oaxaca-Blinder分解相比,DFL分解没有假设要素的回报率是线性方程。统计特征取为分位数、方差或者基尼系数时,就可以比较垄断因素对收入分布不同位置和收入不平等差距的影响。 Oaxaca-Blinder分解主要是关注收入分布均值差异的来源,但是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分布在收入不同位置的密度和分布可能有较大的差异,仅仅关心均值之间的差距会忽略收入分布不同位置之间的差异和来源。如果考虑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特征按照竞争行业的要素回报率获得收入时的差异,就需要考虑反事实收入分布中不同位置的影响因素。DFL分解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收入分布不同位置的差异,但是没有直接考虑在收入分布不同位置的收入要素回报率的差异性。并且,DFL分解方法中需要对权重函数进行估计,如果估计的方程和真实的方程存在误差,也会影响对结果的解释。 Machado和Mata(2005)提出了条件分位数回归模型,假设对于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分布,在不同的分位数上的收入决定方程具有不同的系数,于是根据条件分位数模型就可以直接估计出不同分位数收入的收入决定方程。然后,利用估计出的不同分位数的要素回报率,结合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特征,可以构造出假设垄断行业特征按照竞争行业回报率获得收入的反事实分布,然后比较垄断行业收入分布和反事实分布的差距,进而得到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分布中由于要素回报率差异的不可解释因素和由于从业人员特征分布差距的可解释因素在收入分布不同位置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在Machado和Mata(2005)基础上,Melly(2005)提出了利用条件分位数模型估计反事实分布的方法,使得估计方法比Machado和Mata(2005)的方法在计算上更加简捷。本文使用Melly方法估计了反事实分布,考察了收入分布不同分位数上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差距的来源。 Machado和Mata(2005)与Melly(2005)的方法是在条件分位数的基础上估计反事实收入分布,但是条件分位数方程估计的要素回报率只是反映对条件分位数的影响。条件分位数的差异是给定特征下收入分布的差异,而无条件分位数的差异是真实收入分布差异之间的反映。真实收入的分位数不仅受条件分位数方程影响,也受到条件变量分布的影响。分位数是条件变量的非线性函数,因而回报率的大小不是相应的特征变量对收入分布的分位数的直接函数,需要通过积分来估计无条件分位数。Firpo等(2009)利用统计中的再中心化影响函数(Recentered Influence Function,RIF分解)的概念,发展了基于无条件分位回归的分解方法。这个方法扩展了Oaxaca-Blinder分解方法,使得可以对收入分布的无条件分布差异进行分解。分解的思路也是在竞争行业样本中估计出收入决定方程中特征和回报率的关系,然后利用竞争行业的回报率和垄断行业的特征估计出垄断行业的反事实收入,从而将垄断行业收入分布不同位置的差异分解成合理的特征效应和不合理的结构效应两部分。 本文综合使用这些方法,从多个角度考察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异及其来源,分析垄断造成的回报率差异对收入不平等的贡献。③ 三、数据描述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搜集整理的2009年的企业职工匹配数据。对于垄断行业的定义参照了岳希明等(2010)的方法,利用企业的二位数行业代码进行了分类,垄断行业包括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烟草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铁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以及金融业共10个行业;竞争行业则包括了批发和零售业门类,建筑业门类以及制造业中的14个大类,这14个大类均为制造业中的轻工业部分。制造业中的金属、装备制造、机械部门在岳希明等(2010)中作为其他类行业,没有包含在竞争行业中,因为在这些行业中包含着军工企业,无法和非军工企业区分出来。本文的数据中不包含军工企业。Wang和Whalley(2014)计算了中国制造业大类企业的集中指数,比较了中国制造业和美国制造业的集中程度。他们的计算发现2002-2007年间中国制造业的集中程度都小于美国的企业,因此把金属、装备制造、机械部门归类为竞争行业也是合理的。④和岳希明等(2010)的数据相比,本文的垄断行业中不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而竞争行业没有包括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 垄断行业包括了298个企业的74274个个体的观测信息。竞争行业中包含了1440个企业的198970个就业人员的信息。垄断和竞争行业中的企业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如表1所示。本文有企业的特征和经营信息,在表2中对比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经营情况和特征。根据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为中央或省管企业,地市县管企业和其他企业三类。垄断企业的隶属层级较高,平均20%的垄断企业隶属于中央或者省,而竞争行业中隶属于中央或者省的比例只有8%。隶属于地市县的垄断企业的比例为55%,竞争行业相应的比例为46%,竞争行业中更多的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或者隶属于县以下政府。根据注册类型,企业划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类型,本文将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合并为1类,将所有企业划分为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垄断行业国内企业的比例更高,大约93%的企业是国内企业,而竞争行业有更高比例的外资企业。企业规模包含了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和小企业两种类型,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规模分布差异不大,垄断行业中大约有25%的企业是中等规模以上企业,这个比例和竞争行业的26%相对比较接近。职工人数也是衡量企业规模的常用指标,从表2中可以看到,垄断行业的企业规模比竞争行业的企业年均职工人数多。从中位数来看,垄断行业企业的年均职工人数是121.5人,而竞争行业企业的年均职工人数是66人。 本文的数据中也包含了企业的销售额、利润和增加值,用企业年均职工人数计算了企业的人均经营指标,对比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企业经营情况。从表2可以看到,垄断行业内企业经营差异较大,虽然垄断行业中企业亏损的比例较高,但是垄断行业企业人均利润和人均增加值的比例都高于竞争行业的相应指标。垄断行业中亏损企业的比例是33%,而竞争行业中亏损企业的比例在25%左右。垄断行业人均利润的中位数是0.78万元,而竞争行业企业的人均利润中位数是0.35万元;垄断行业人均销售额的中位数是33.61万元,而竞争行业的人均销售额的中位数是32.6万元。人均增加值也可以看作是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度量,垄断行业的人均增加值中位数是5.34万元,而竞争行业人均增加值的中位数是3.66万元。由于金融行业不计算增加值,并且有些企业的增加值数据缺失,因此人均增加值的观测数比企业其他指标的观测数少。 不同工作岗位支付工资的形式不同,因而小时工资是收入比较的合理指标。数据中包含了每个职工的年收入和年工作小时数,因此计算了每个人的小时工资水平。从表4中也可以看到,垄断行业就业人员的小时工资平均数是23.18元,而竞争行业就业人员的小时工资平均数是17.52元,垄断行业的平均工资比竞争行业的平均工资高32.3%。从收入分布来看,表3中给出了对数小时工资收入分布中10分位数、中位数和90分位数的收入水平,不论在收入低端还是高端,垄断行业的收入高于竞争行业。垄断行业收入的10分位是1.81,而竞争行业只有1.72,垄断行业收入的90分位是3.68,而竞争行业的90分位是3.11。垄断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平等大于竞争行业内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平等。垄断行业收入的方差是0.60,基尼系数是0.16,而竞争行业收入的方差只有0.39,基尼系数是0.14。 在本文的数据中,也包含了职工的性别、教育、岗位、职业技能等社会特征信息,因而可以比较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中就业人员的社会特征。从表4中可以看到,在垄断行业中就业的男性比例要高于竞争行业。垄断行业男性比例是68%,而竞争行业男性比例是52%。竞争行业中从业人员相对更年轻,平均年龄是35.44岁,而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年龄是36.75岁。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更高,从业人员中平均42%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92年,而竞争行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是2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11.82年。从岗位和技能来看,垄断行业中72%的人在管理岗位上或者具有职业技能职称,而竞争行业的比例只是57%。垄断行业中从业人员加入工会的比例要比竞争行业高,垄断行业89%的职工是工会成员,而竞争行业工会成员的比例只有72%。从地区分布来看,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在地区分布上差异不大,都有80%左右的职工在东部工作,在西部地区工作的人员比例都是5%左右。垄断行业的就业人员在国内企业就业的比例要高于竞争行业,这和前面垄断行业国内企业比例高是一致的。从就业的企业规模来看,竞争行业中就业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人员比例要高于垄断行业,竞争行业中70%以上的人员在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就业,而垄断行业中就业于中等规模以上企业的人员比例只有59%。 从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来看,垄断行业收入高于竞争行业。但是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性别、年龄等社会特征和竞争行业从业人员有所差异,而且垄断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竞争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有差异。因此,在分析垄断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异时,必须要考虑个体人力资本的差异和就业单位的企业特征差异。 四、主要结果 (一)均值收入差距分解 本文分析的目的在于测量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的比重。Oaxaca-Blinder分解可以分别确定不同行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比较不同行业平均工资差异的来源以确定垄断行业收入相对于竞争行业的不合理部分。 表5是工资方程的回归模型,分别估计了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决定方程。作为对比,比较了控制职工所在企业的特征和只控制职工个人社会特征的估计。可以看到,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要素回报率之间存在差异。在人力资本的回报率方面,垄断行业内不同性别之间的工资差异要小于竞争行业,垄断行业男性比女性工资高出约8.4%,而竞争行业内男性比女性工资高出18%。在垄断行业内教育回报率更高,增加一年受教育年限,垄断行业的收入增加15%,而竞争行业只有8.3%。垄断行业的工资随着年龄增加呈现出了倒U型,而竞争行业的工资仍然是处于随着年龄增加而增加的阶段。不论是垄断还是竞争行业,东部和中部地区从业人员的工资更高。在竞争行业内,管理人员和拥有职业资格都会带来工资收入的上升,而在垄断行业内,拥有职业资格和处在管理岗位对收入没有带来明显的优势。加入企业特征之后,垄断行业的工资决定方程中R平方增加了15%,而竞争行业的工资决定方程R[2]增加了9%。这表明,企业特征确实影响着职工的工资。从企业特征方面来看,不论是垄断行业还是竞争行业,亏损企业的职工工资收入都是下降,但是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中从业人员收入对于企业的规模和盈利水平具有不同的敏感性。销售额可以作为企业规模的度量,在竞争行业内,人均销售额越多的企业相对工资收入越高,而在垄断行业内,规模大的企业收入并没有优势。在垄断行业内,利润水平越高的企业,其工资收入也越高,但是在竞争行业内,利润水平的回报率系数为负数,利润高的企业的收入水平并不高。这可能是由于数据所在时期影响了结果,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制造业的利润下降,而职工的工资由于合约限制并没有开始调整,使得利润和小时工资呈现负相关的关系;也可能是由于人工成本的提高,使得利润下降。由于本文的数据是横截面,没有办法区分这两种可能的解释。但是在这两种解释下,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都表现不同。 表6给出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距中合理和不合理部分的估计结果。垄断行业平均小时工资比竞争行业高出大约41%。以竞争行业工资的回报率系数作为参照,在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平均工资的差距中,有51.63%是可以被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从业人员个体特征和所在企业经营特征所合理解释的,而其余的48.37%是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异不可解释的部分。如果以垄断行业的回报率系数作为反事实分布中要素回报率,那么工资差异中合理性部分的比例就下降到了19.20%,而不合理部分则上升到了80.80%。这两个结果的差异,一部分可能是由于前面提到的指数问题引起的。本文也列出了其他两种分解结果,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之间工资差异的不合理部分仍然有63%和72%。这表明即使控制了企业的规模、盈利情况和利润水平,竞争行业和垄断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仍然有很大比例是从业人员特征差异所不能解释的。 本文的发现与岳希明等(2010)使用家庭调查数据分析的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异中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类似,发现了不可解释部分在工资差异中具有重要比例。在控制了从业人员所在企业的特征之后的分析表明,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距中不合理的因素贡献了48%以上。作为对比,本文还考察了仅控制人力资本特征时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工资差距的影响。从表6中可以看到,只控制人力资本特征的时候,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之间工资差距中来源于不合理部分的比例略有变化,但是不论哪一种分解方法,不合理部分和合理部分的对比并没有发生逆转。工资差异中,不可解释部分仍占了重要的比例。垄断是行业收入差距的重要来源。 (二)分位数收入差距分解 Oaxaca-Blinder分解提供了工资分布均值差异的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但是在整个收入分布中,除了平均收入之外,收入分布上不同位置也存在着差异。这里,使用DFL分解技术,通过权重法来构造反事实分布,比较收入分布中不同位置的工资差异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DFL分解方法的思想和Oaxaca-Blinder分解框架类似,也是在局部均衡假设下将收入差距分解为特征效应和结构效应。特征效应是不同行业决定收入的特征变量分布差异引起的收入分布的变化,是工资差距的可解释部分;结构效应是不同行业间收入对特征的回报率差异引起的效应,是工资差距中的不可解释部分。通过使用完全竞争行业的回报率,计算出了当特征分布类似垄断行业,但是按照竞争行业的回报率获得收入时候的反事实收入分布,图1和图2给出了垄断行业、竞争行业和反事实分布之间的比较。 图1表明与获得竞争行业回报率的反事实分布相比,垄断行业的收入与之在低收入部分非常接近,但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在高收入处的密度更大,整体收入分布更向右偏移。从图2可以看到,当垄断行业的个体特征按照竞争行业的回报率来获得收入时,反事实收入分布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分布非常类似。 表7给出了收入分布中不同统计特征的结构差距和特征差距分解,以及二者各自对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比例。在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均值的差距中,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的比例同本文在表6中的结果类似,但是使用DFL分解不可解释的比例更高。垄断行业的收入不平等要高于竞争行业,从表7中可以看到,不论是方差还是基尼系数,垄断行业都高于竞争行业。分解为结构差距和特征差距来看,不可解释部分对不平等的贡献都超过了65%,这意味着行业不平等更多地来自回报率差异的影响,而不是从业人员和企业经营特征分布的差异。 图1 垄断行业工资分布和反事实工资分布图 图2 竞争行业和反事实工资分布图 从表7中给出的收入分布的分位数差异可以看出,垄断行业的收入高于竞争行业对应分位数上的收入,随着收入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在逐渐扩大。在收入分布的10分位处,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收入高出约10%;在中位数处,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收入高出47%;在90分位处,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收入高出约58%。从收入差距来源看,在低收入分布处,特征差距占有收入差距的重要比例,而在高收入处,则是结构差距占有收入差距的重要比例。在10分位处,可解释部分则占收入差距的68.73%,而在中位数时,可解释部分则占收入差距的26.05%,90分位处,可解释部分占收入差距的37.01%。因而,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在收入低端的差异,主要来自从业人员个体特征和企业特征的差异,而在收入中高端的差异,主要来自行业间工资要素回报率决定机制的差异。 (三)稳健性检验 从图1中可以看到,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分布在收入不同位置的密度和分布有较大的差异,仅仅关心均值之间的差距会忽略收入分布不同位置之间的差异和来源。DFL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收入分布不同位置的差异,但是没有直接考虑在收入分布不同位置上收入要素回报率的差异性。使用Machado和Mata(2005)提出的条件分位数回归模型,对于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先根据条件分位数模型分别估计出在不同分位数上的收入决定方程。然后利用估计出的不同分位数的要素回报率,对于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特征,可以构造出假设垄断行业要素特征按照竞争行业要素回报率获得收入的反事实分布,进而比较垄断行业收入分布和反事实分布的差距,于是可以得到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分布中由于要素回报率差异的不可解释因素和由于从业人员特征分布差距的可解释因素对收入分布不同位置差距的影响。 Machado和Mata(2005)与Melly(2005)的方法是在条件分位数的基础上估计反事实收入分布,但是条件分位数方程估计的要素回报率只是条件分位数的函数。分位数是特征变量的非线性函数,因而回报率的大小不是相应的特征变量对收入分布的分位数的直接影响。Firpo等(2009)发展的基于无条件分位回归的RIF分解方法把分解从均值扩展到整个工资分布上,通过用无条件分位回归取代了条件分位回归,从而把特征差距和要素回报率的结构差距进一步分解到各特征变量上。 本文用条件分位数和无条件分位数两种分解方法考察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分布在不同位置的收入差距和来源。表8中列出了使用Melly(2005)条件分位数模型估计的收入分布差距。随着收入分位数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在收入的低端(10分位),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的收入只高出10%,而在中位数收入处,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收入高出47%,在高收入处(90分位),垄断行业比竞争行业的收入高63%。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分解为特征差距和结构差距后可以看到,在低端部分的收入差距主要来自特征差距,而在中高端部分收入差距则主要来自结构差距。在收入的低端(10分位),收入差距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只有26.39%,而在中位数收入处,收入差距的不可解释部分占比达到71.12%,在高收入处(90分位),收入差距中的不可解释部分达到了72%。这和在表7中的结果类似,在高收入处,不可解释部分在收入差距中的比例更大。 表9给出了使用Firpo等(2009)的无条件分位数的RIF分解结果。从表9的前两列可以看到,对于分位数差距和均值差距,RIF方程的估计和原始数据非常接近。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无条件分位数的10分位的收入差距是0.10,RIF分解方法估计的收入差距是0.10,在高收入的90分位处,原始数据的分位数收入差距是0.58,而RIF方法估计的收入差距是0.58。对于收入分布不同位置,可以看到RIF估计的收入差距的来源和表8中的条件分位数的估计结果类似。对于低收入的10分位数,收入差距中149%来自可解释的特征差距,在收入的中位数处,收入差距中来自可解释的因素下降到55%,在高收入的90分位数处,收入差距中来自可解释的因素比例下降到了36.44%。因而,随着收入分布位置的增加,收入差距中来自不可解释因素的比例越来越大。 总之,从收入分布不同位置的收入差距分解来看,随着收入分布位置的提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收入差距在增加,并且收入差距中来自不可解释因素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分布的低收入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行业从业人员特征和企业特征的差距造成的,而在收入分布的高收入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要素回报率等不可解释因素造成的。 五、结论 行业收入差距是收入差距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劳动力市场流动壁垒和进入限制的结果。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的发展和成熟,劳动力自由配置的障碍逐渐减少。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保制度、医疗制度等全国统筹的日渐实现,劳动力在地区之间流动的限制因素逐渐减少,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但是,由于存在行业间的壁垒和限制,使得尽快消除行业进入和退出等相关障碍成为更加紧迫的问题。只有在不同行业之间自由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减少因为限制劳动力流动所造成的资源配置扭曲,并加快人才自由流动,为我国经济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本文分析了行业垄断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高于竞争行业。分析收入分布的不同位置的差距表明,收入越高,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越大。利用收入决定方程,本文分析了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收入差距的可解释部分和不可解释部分。发现在控制了企业特征和个体因素之后,收入差距中不可解释的部分增加了,这是对文献中遗漏分析企业因素的一个完善和补充。进一步地,使用分位数回归分解方法,考察了收入分布中不同位置收入差距中不可解释部分的比例,在低收入部分,收入差距中可解释部分占比较大,而在高收入处,收入差距中的可解释部分下降。因而,行业垄断更多地有利于高收入者,而对低收入者的收入影响有限。垄断行业的收入不平等指标要高于竞争行业,这意味着垄断行业并没有促进收入的均衡化。 促进行业收入公平,是收入分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垄断造成的劳动力流动的壁垒,使得不同行业的人收入差距扩大,造成了收入不均等,扩大了人群的隔阂。在一定时期内,垄断的存在有合理的历史因素。因此,治理行业收入差距要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在政府方面,要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来源是垄断利润,只要加强对垄断行业利润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就可以合理控制垄断行业的利润水平。首先,加强对垄断企业的反垄断行为调查,促进市场公平运行,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合理监督垄断企业的定价行为,不仅能够抑制垄断利润,而且还能够降低市场中其他相关企业的运行成本,增加经济活力,减少垄断定价导致的效率损失。其次,逐渐完善、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和机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通过政府增加民生支出或者转移支付,促进垄断利润的合理使用。在市场方面,随着互联网和新兴科学技术的进步,行业结构和行业壁垒已经发生新的变化,政府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的同时,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清理不符合经济形势的管制和进入限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对于垄断企业的管理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立企业薪酬合理增长机制的同时,也要完善企业绩效监督机制,加强外部组织对企业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发挥党组织在垄断企业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可以弥补国有企业的治理框架中激励和协调的不足因素,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等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推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给予参股的民营经济合适的治理权利,逐步纠正国有股份是金股的观念和做法,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逐步形成对民营资本的吸引力,形成市场经济中新的行为主体。 注释: ①收入分配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在人民网的“2015两会热点调查”中,收入分配是十大热点之一。见http://npc.people.com.cn/GB/28320/392528/index.html。 ②杜鑫(2010)对垄断行业高收入中不合理部分比重的估计值为1/3,与所有其他研究结果相比明显偏低,其原因何在,并非一目了然。在使用数据上,杜鑫(2010)和岳希明等(2010)以及岳希明、蔡萌(2015)相同,均为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子样本,但杜鑫的研究仅仅使用了北京市的样本,其他的则使用了全国样本。另外,在从业人员以及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的定义上,杜鑫的研究与其他研究也存在一定区别。 ③各种分解方法的详细介绍,可以参见Fortin,Lemieux和Firpo(2011)以及郭继强等(2011)。 ④金属、装备制造、机械部门行业,包括了制造业的15个二位数行业,比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和非金属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等。比较了不同定义下竞争行业中企业和个人特征表明,在主要指标下都非常相似。使用扩大了竞争行业范围的数据分析表明,对垄断和竞争行业之间的工资差距分析没有实质的变化。篇幅原因,稳健性分析没有在文中列出。标签:分位数论文; 收入差距论文; 回报率论文; 垄断行业论文; 企业特征论文; 条件分布论文; 差异分析论文; 特征分解论文; 垄断竞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