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的东方社会思想与方法论力量_所有制论文

论马克思的东方社会思想与方法论力量_所有制论文

论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及方法论力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方法论论文,马克思论文,力量论文,思想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这是全球各国当今面临的共同课题。本世纪末,随着“亚洲四小龙”的崛起和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的经济起飞,“东方模式”的发展道路越来越引起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注。然而值得称颂的是,最早对东方社会进行比较系统、全面的研究并且得出科学认识的人,并不是一位当代东方学者,而是19世纪的德国人马克思。马克思晚年认真思考和研究了东方社会的历史与现实,通过对东西方社会不同的历史特点进行考察和分析,从我国当时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出发,提出了俄国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文明成果的创新见解。时至今日,当人们关注“东方模式”的世界性影响时,研究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思想,尤其可以从中感受其深刻的理论力量和实践力量。本文所作的考察,希望能够对这个重大课题的思考有所裨益。

一、东方社会理论的逻辑根据:亚细亚生产方式

作为一位革命家和思想家,马克思始终关注现实,注重理论的时代品格。19世纪50年代以前,马克思对社会历史进程的研究,主要是以英国为典型的西欧各国为对象。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暂时处于低潮;而与此同时,亚洲殖民地国家的反殖民主义浪潮却日益高涨,这引起了马克思对东方社会问题的格外关注。19世纪50年代初,马克思对东方社会进行了初步研究。其“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提出,为研究东方社会和人类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的逻辑依据。

这一逻辑思想是马克思在对东西方社会的不同特点的初步分析基础上进行理论升华的成果。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内部矛盾的深化,西欧各国为了摆脱危机,纷纷建立并扩大海外市场,展开了对世界尤其是东方国家的殖民征服。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以他革命家的眼光和热情,首先从贸易、政治等角度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东方国家特别是中国问题的政论性文章。同时,他充分利用当时所能查阅到的有关印度等东方国家的土地所有制和社会政治状况的历史资料,进行了初步专门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对照西方社会,马克思发现了东方社会形态与西方的若干不同之处,并在1853年与恩格斯的通信以及有关印度问题的政论性文章中进行了初步阐述。这些特点是:

1、东方社会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而是以国有制为基础。 马克思在分析英国对华贸易时曾指出:“对华进口贸易迅速扩大的主要障碍,乃是那个依靠着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7 页)在论及印度的社会情况时指出:印度“那种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是以土地所有制的特殊性质为基础的。”(同上)这种土地所有制的特殊性质,就是通过村社制度或农村公社实施的土地国有或公有,而非个人的私人所有。

2、东方社会的国家职能不但是政治性的,而且是经济性的。 例如中国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作是这种父权的代表。”(同上书,第2 页)这些国家官员掌握着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大权,承担社会的各种义务。而在印度,由于受气候和土地条件的限制,中央政府必须进行集中管理才能保证以人工灌溉为特征的农业得以合理进行。因此,马克思指出:“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同上书,第64页)

3、东方社会具备特有的专制主义政治模式,如中国的君主专制、 印度以村社为基础的中央集权。

4、东方社会具有特殊的自足性和超稳定性。马克思认为, 东方各国农业和手工业的自然结合为特点的社会经济结构,意味着公社自身具有在其中进行再生产剩余价值的一切条件,即可以自给自足。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亚细亚社会长期凝滞,变化小而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马克思由此得出结论:亚洲的超稳定结构不能由自身产生一个根本的革命,而西方的殖民侵略在造成亚洲革命的意义上,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

基于对东方的这些历史特点的认识和把握,马克思开始把东方的土地公有制与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联系起来进行思考。

熟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人都知道,在唯物史观问世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类社会的初始形态即原始社会的发展规律问题,一直是理论上的空白。在50年代以前,根据对欧洲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马克思曾对人类社会所有制更替的逻辑序列作了最初的规定。这个逻辑序列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即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的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以及资本主义所有制几个阶段。其中马克思将“部落所有制”视为人类社会最早的所有制形态。然而,事实上“部落所有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原始公有制。因为尽管作为私有制标志的“动产”在部落所有制中并没有出现,但在部落所有制中毕竟存在着私有财产现象,包括不动产的私人占有,也包括以隐蔽形式存在着的表现为丈夫对妻子及儿女具有支配权的奴隶制,还包括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之萌芽。当然,对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这个逻辑序列,应该给予历史的评价,而不可以一言以蔽之。到了50年代,当马克思看到东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更古老的农村公社制度时,便据此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并将之视为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第一种形式。

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述,集中表现在《(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论“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形式”一章。他在本章中对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主要所有制形式进行了考察,首次提出了“亚细亚所有制”概念。马克思指出,亚细亚所有制具有三点特征:一是单个人对公社来说不是独立的,“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附属物,或者是实体的纯粹天然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4 页)二是土地“在亚细亚的(至少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制;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同上书,第481 页)三是“生产的范围仅限于自给自足,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同上书,第484页)基于对这些特点的认识,马克思认为亚细亚所有制是最古老、保存时间最长的所有制,是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正式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并把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阶段。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出表明,马克思试图进一步确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逻辑序列,也就是将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是东方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初始形态。在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人类历史进程学说的形成过程的问题上,应该重视其这一思想的逻辑价值。至于这一思想的理论局限,只有当马克思终于揭示了古代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后,才对它有了明确的认识。

二、东方社会理论的历史根据:古代社会

如上所述,将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初始原型,为把握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演进提供了一种逻辑根据。然而,将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事实上混淆了原始社会与东方社会历史演化形态的区别,这一点是当时的马克思并不完全清楚的。基于东方社会独特的文化背景作出逻辑抽象而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可否看作是完全意义上的公有制,可否将之视为人类社会的历史起点,原始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就是亚细亚生产方式所揭示的这个样子,这些问题尚有待于作出充分证明。

证实原始公有制既是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逻辑前提,又是人类历史的起点的工作,是马克思晚年通过人类学研究成果的研读分析而展开的。他在这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其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作的笔记摘要中。

马克思在研读《古代社会》时,试图按照唯物史观的概念系统,把摩尔根原著的结构改造成从生产技术的发展到婚姻家庭形式的演变、氏族组织、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这样一个结构,从而以唯物史观的方式使摩尔根的合理思想得以清楚展现。通过这项工作,马克思修正了自己先前将部落所有制视为人类所有制的最初形式的见解,肯定血亲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和最初的关系。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氏族则不是家庭;肯定氏族先于一夫一妻的个体家庭,母系氏族先于父系氏族。进而,从摩尔根关于生存的技术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决定性推动作用,以及人类的婚姻家庭形式随着人类自身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思想中,马克思归纳出人类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两种生产形式,并探讨了人类历史的动因。他基于对血亲关系与社会财产的互动关系,即人类自身的生产在社会发展初期的决定作用相对于物质生产逐渐减弱的过程的分析,明确指出,私有制是随着史前社会物质生产的不断发展,通过顺次发生的死者财产继承权的更迭的过程而产生的。从分给氏族所有成员开始,然后演变到分给同系亲属,最后再分给亲生子女。此外,摩尔根对社会政治管理机关形成的历史考察,与马克思以往关于国家起源的逻辑探讨是一致的,由此使马克思更加确信了阶级冲突、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必然联系。

概括一些说,摩尔根在其《古代社会》中的主要贡献,是从两个方面提供了说明原始社会结构的新见解:一是公共所有的土地制度;二是血亲家庭为基本单位的氏族制度。马克思借鉴了摩尔根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发挥。在他看来,以上两方面正是原始公社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两大基础,而在这两大基础上形成的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种根本机制。摩尔根提供的人类学材料,不仅印证了原始共产主义即公有制的理论,而且为研究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提供了可作依据的历史事实。正如恩格斯曾经说过的那样,摩尔根以他自己的方式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论。而更重要的是,马克思通过研究摩尔根提供的史前社会极其宝贵的资料,从唯物史观的理论层面上作出进一步逻辑升华,从而完成了社会形态演进序列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并为研究东方社会发展道路提供了可靠的历史根据。

三、东方社会的现实特点及历史前景

马克思在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视野上完成根本的突破,是以其对东方社会的历史演化形态的理论把握为界碑的。这个界碑的时间标志是19世纪70年代。在70年代以前,按照马克思的见解,东方社会现存的公社制度,是西方早已寿终正寝的东西,而资本主义是历史前进的必要环节。从这个理论视角入手,马克思曾经认为,东方国家注定要走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道路,其社会革命迫切需要完成的任务,是将各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土地私有制。除此而外,70年代前的马克思还认为,东方社会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特点,决定着它无法从自身突破,因而他当时把西方资本主义对东方殖民侵略所引发的公社传统结构的瓦解看作是一场革命。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一度肯定了英国在印度统治的进步意义,并认为1842年俄国的农奴起义破坏的是沙皇专制统治,它将改变俄国公社土地制度的二重性特征,从而将引发新的生产关系,开辟资产阶级的文明时代。这种理论视野在马克思研究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持续了较长的时间。

到了70年代末期,马克思不再坚持他先前的这些思想见解,而是开拓了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崭新视野,在广泛、系统地研读了关于东方社会的最新资料和著作之后,他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关于柯瓦列夫斯基、菲尔、梅恩等人的著作,特别是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所作的笔记摘要中,除了关注原始社会的一般性特征外,马克思着重分析了东方各国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历史演化形态,从而对东方与欧洲的历史和现状的区别作了明确的说明。他主要区分了东西方关于土地所有制及相应的政治制度上的差别。例如在关于印度是否存在“封建化过程”的问题上,他不同意柯瓦列夫斯基将东方的君主专制与欧洲的封建制相比附的说法,也反对用欧洲模式的“封建制”称呼印度等非欧洲国家。在此,马克思否定了东方国家是“土地唯一所有者”的观点,强调东方社会没有土地私有制的特性,并指出“国家所有权”和“公社土地公有制”是东方国家土地制度的二重性特性。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以俄国为典型,进一步探讨了东方社会特殊的发展道路,提出了俄国公社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科学设想。

马克思之所以以俄国为典型提出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设想,主要是为了答复俄国民粹派女革命家维·依·查苏里奇关于俄国命运问题的疑问,同时反驳米海洛夫斯基等人把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变为适用于一切国家和民族的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马克思对俄国进行了系统的专门研究,发现俄国公社本身具有的典型性。马克思认识到,不能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它们有原生的、次生的和再生的等等类型,其各种类型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有不同的命运。俄国公社属于“古代形态的最后阶段”,俄国型农村公社与较古典型的原始公社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主要表现是:首先,农村公社割断了建立原始公社所依赖的血缘关系,已有较大范围的外部联系。其次,在农村公社中,房屋、园地已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而不再象原始阶段那样归公社所有。再次,原始公社实行耕地公有、集体生产和共同分配产品,而农村公社虽然耕地仍为公有,但是实行的是定期重分、产品归己的制度。基于对这些特点的认识和把握,马克思认为,农村公社的这些新特点决定了它自身的两重性:一方面,公有制以及由此造成的各种关系,使公社基础稳定,这是其能够长期存在在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另一方面,房屋私有、耕地的小块耕种和产品的私人占有又使个人私有化得到发展,它们与公有制原则产生了内在矛盾。这是公社解体的根源,诚然,在古代和近代西欧社会的发展中,其农村公社成为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时期。然而,西欧农村公社的这种历史命运决不是一切农村公社发展的必循之路。就俄国公社而言,它与现存的其他国家农村公社的不同,在于它是欧洲唯一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并未遭受外国侵略者征服,保留了土地公有和集体生产等主要内容并与资本主义生产同时代的公社,因而它可能具有与其他公社不同的历史命运。

在马克思看来,农村公社自身的两重性特征决定了它命运发展的多种可能:“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5页)首先,在当时的俄国, 它具有农村公社的典型特点,而且它处于西方资本主义危机、无产阶级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时期,整个社会历史正朝着“扬弃”私有制、“回复”到“古代类型的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生产的最高形式”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环境之中,这些使得俄国公社不必服从资本主义活动方式,就能够吸取其一切文明成果,即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采用其一切肯定的成果。这是俄国公社可能走上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内外环境依据。显然,马克思在这里已经改变了东方国家的社会变革就是全面引进西方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观点,而是看重东方社会自我发展的更新机制。

同时,马克思更清醒地看到,俄国公社虽然具有绕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种种有利条件,但是它同样具有私有因素战胜公有因素的可能性,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它正朝着这个危险的方向滑去,那就是沙皇政府对公社生存条件和机制的破坏。因此,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一封信》中指出:如果俄国继续在1861年土地改革的道路,那么势必走向资本主义,无法逃脱“铁面无情的规律”的支配,将会“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 ”(同上书, 第129页)可见,对俄国来说,资本主义前景并非不可避免。然而, “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同上书,第131 页)马克思进一步研究了俄国公社要避免历史厄运必须具备的几个必要条件。他在给查苏里奇的信中指出:第一,要尽力排除各种来自公社外部的扼杀公社的企图,以保证公社内的公有原则战胜私有因素。第二,应当通过革命手段推翻沙皇政府,并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同上书,第441 页)第三,俄国公社的新生也有赖于俄国革命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相互补充和相互呼应,加速资本主义的崩溃,从而使现今的俄国土地所有制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的那种经济体系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就开始新的生命。”(同上书,第437页)

四、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的方法论力量

通过考察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演进的历史轨迹,从中可以看到,在马克思的这项研究活动中,始终贯穿着一条思想主线,就是着眼于对东西方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特点进行比较,并从东方社会之区别于西方社会的特殊历史环境出发,对东方社会之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特殊发展道路提出预测性见解。这种具体地分析历史环境的方法论原则,应当说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研究课题留给东方和人类的最重要的思想财富。

毫无疑问,马克思对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研究,并没有离开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从低级到高级演进的历史逻辑。相反,他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试图把其东方社会的研究奠定在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演进的逻辑序列的思想基点上,这就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出和在其不成熟理论形态上的逻辑意义。然而,历史就是历史。逻辑的东西固然高于历史,但却必须来自历史。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以认识和把握历史进程中的具体特点为前提条件的。显而易见,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东方社会从原始社会解体而来的、具有东方社会特殊性的历史演化形态,一味地照搬西方社会发展的道路,将西欧地区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的历史沿革变成铁的一般逻辑而机械地运用到东方社会中来,那就把马克思的历史过程理论变成了一种地道的教条,对东方社会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益。善于在总结历史进程的现实经验中修正和完善自己理论观点的马克思,他的天才和卓越之处,正是在于他不是把自己形成的对西欧各国的研究成果变成一把“万能钥匙”,而是力图从东方社会特有社会结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特点出发,从对东方社会的特殊历史环境的具体分析入手来判断其社会特质和历史向度,因而他才能作出俄国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的科学预见。现在有人用苏联的解体否定马克思关于俄国和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论思想,这种历史形而上学的否定性见解,其实是对马克思的东方社会思想一窃不通。就一定的地区和国家来说,其历史进程发生停滞甚至严重倒退,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是屡见不鲜的。用局部的历史倒退否定历史进程研究的正确方法,这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浅薄见解。从马克思的东方社会发展思想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一时间和同一空间中,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人们,可以对自己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作出适合自己情况的多种选择,也就是坚持历史横向展开的多样化的历史观。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的方法论力量,其精髓就在于此。

事实上,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独特性道路的理论思考,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越来越为国内学者和国外有识之士所认同。即使在一些并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们中,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就是,被西方人看作是一定要追随在他们屁股后面亦步亦趋的东方,现在开始把“现代化”和“发展”概念与“西方化”进行剥离了。正如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所说:要解释各个国家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模式差异,“必须回到各个国家特有的国情上,包括自然源、地理环境、居民素质,当然还有历史经验。”(塞缪尔·亨廷顿:《发展的目标》,转引自《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 第351—352页)现实生活中的这种认识和做法表明,马克思当年所强调的特殊历史环境,即在一定意义上的文化传统背景,已经被视为考察不同模式的独立变项。对东方各国来说,历史赋予它们的使命,就是只能沿着自身的历史文化传统背景发展,发挥、拓展并不断再造自身的优势,历史地再现自己的特色。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已然呈现出地域文化特色的亚洲大趋势和纷至沓来的东方模式引起西方有识之士普遍关注的今天,历史地考察一百多年前马克思以超前的眼光探索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研究方法及其提出的科学预见,我们倍感亲切和受益匪浅。

标签:;  ;  ;  ;  ;  ;  ;  ;  ;  

论马克思的东方社会思想与方法论力量_所有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