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应由资助项目转为奖励成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应由论文,成果论文,基金论文,资助项目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它不仅要求彻底改变国家对企业的管理 方式,而且要求国家必须改变对事业的管理方式。例如产生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 社科基金就应该由直接管项目、直接资助项目转为促进出成果、奖励已经推出的成果, 国家社科规划办应该由领队(股东)转为裁判。这里结合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具 体分析。
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不适合以基金资助形式进行
目前国内搞社科研究的人中,相当一部分喜欢与自然科学研究进行攀比。比如自然科 学、工程科学有院士,他们就认为社会科学也应该有院士(实际上搞科研是不应该追逐 “名份”的,可以有名誉,但不应该有终身制的“身份”;可以有执业资格,如助教、 讲师、副教授、教授,但不应该画蛇添足,还搞出什么高级教授、资深教授、院士式教 授。院士的贬值是不争的事实,市场经济让所谓的“最高”走开。如此社会科学再去搞 出什么院士,岂不是院士扫地?)自然科学有基金,他们就认为社会科学也应有基金。实 际上此论差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固然都是科学,因而有相同、相通、相似之处。但 另一方面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自然与社会有着本质的差别。这表现为研究对象与研 究方法上的本质区别。从研究对象上看,自然科学研究可以做到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分 离,而社会科学研究却难以做到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分离,研究对象是人或人的行为, 研究者自己则是人的一分子。从研究方法上看,自然科学研究可以用化学试剂、可以用 物理上的显微镜、可以用医学上的手术刀、可以用高温、高压或低温、低压,而社会科 学却只能用抽象的分析方法。由此,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是合适的。因为,一是研究对象 比较清楚,这表现在可以用项目描述,比如哥德巴赫猜想,什么用作灯丝的材料,费马 大定理,纳米材料应用,原子核裂变与聚变,合成材料,生物工程等;二是研究方法涉 及到材料、设备,需要大量资金。相反,设立社会科学基金(除去考古学、历史学)基本 上是不合适的。因为,一是研究对象并不清楚。这表现在最终的研究成果究竟是什么事 先无法预计,不可能预计有哪些突破。而计划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完成更是反科学的做法 。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研究中,并不是一开始就确定要创立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 论这样的最终成果的,而是在不断的思考中逐步形成的,根本不可能事先设立一个任务 明确的研究项目。二是研究方法是查阅资料(跑图书馆)、社会调查,可以不需要什么经 费,至多有一点差旅费。如果马克思真的经常开着小汽车到工厂调查,恐怕写不出《资 本论》。社会科学研究需要的是读万卷书、行千里路。也许可以认为,钱多了并不利于 社会科学研究。钱多了大概有利于政策、对策、决策研究、非社会科学的社会研究。社 会科学史上公认的重大理论成果几乎都不是在资助条件下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这 么多年来,我没听说过有什么重大突破。这也许是一条社科研究规律。当然,现在搞社 科研究已经比马克思时代好多了。首先,有最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饿着肚子搞科研 。其次,公立与民办大学都能保证教师的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因此,社科基金的 边际效用不大。而且从经济上讲,如果不用基金也能取得同样的成绩,则利润率更高。 当然,不要基金资助,不等于不要奖励。对于成果突出的,应该且必须给予奖励(至于 这笔奖励金如何使用,则是得奖者的私权,此处不作分析)。从一定意义上讲,资助类 似于相马,奖励则类似于赛马,相马不一定确证千里马,但赛马一定会确证千里马。
社会科学研究中设立项目资助基金还有一个不同于自然科学的风险,即知识产权人的 利益可能受损。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基金资助的项目中,其课题要求是明确的。比如必 须制造出什么或证明出什么。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你几乎不可能事先提出明确要求。 此时,课题申报人可能会提出预期要搞出一个理论成果以及具体研究方法。这样申报人 的理论发现就可能在申报过程中失密、扩散,失去自己的知识产权。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少具有虚大空特点,无法检验其完成程度
即使项目不虚大空,但硬性定出一个计划完成时间,显然也是违反学术规律的,因为 ,许多社科研究课题需要研究者毕其一生,根本不是3—5年内所能完成的。因此,社科 基金资助的项目也仅仅是拿出资助经费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出一本书而已,著书而不立说 。下面列出以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一部分项目以说明其虚大空(《社会科学报》2 002年6月27日至8月15日)。
法学:法制与法制国家: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批准号为02AFX001) ;全球化条件下的法制国家(批准号为02AFX002);诚信政府研究(批准号为02BFX023); 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批准号为02BFX030);中国刑事法制的完善(批准号为02EFX003)。
国际问题研究:国际制度与中国(批准号为02BGJ017)。
马列·科社:人的全面发展研究(批准号为02AKS004);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与各国文 明的多样性(批准号为02AKS005);我国现阶段的知识分子问题研究(批准号为02BKS013) 。
经济理论: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秩序研究(批准号为02AJL002);信息化时代 的新工业化与产业结构跨越式升级——工业化、信息化与跨越式发展研究(批准号为02A JL006);加强我国企业竞争力研究(批准号为02BJL019);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特点研 究(批准号为02BJL044);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批准号为02BJL046);中 国不同类型地区城乡网络化发展模式研究(批准号为02BJL054);中国区域经济开放模式 与趋势研究(批准号为02BJL057);中国最优经济转型路径下的所有制结构调整(批准号 为02CJL001)。
民族问题研究:青藏高原生态史(批准号为02BMZ015);加入WTO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 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批准号为02BMZ017);经济文化类型的互动、变迁、重塑与区域 ——民族可持续发展(批准号为02CMZ006)。
人口学:21世纪中国人口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策(批准号为02ARK001);第五次全国人口 普查数据的开发与分析(批准号为02BRK004)。
应用经济: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的互动关系及中国对策的研 究(批准号为02AJY001);政府赤字、实际利率与国民经济健康成长——扩大内需的政策 研究(批准号为02AJY002);关于我国农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功能多样性发展模式的研 究(批准号为02AJY006);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批准号为02AJY007);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批准号为0 2AJY008);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秩序研究(批准号为02AJY009);经济全球化背 景下中国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批准号为02BJY001);基于环境的我国国际竞争 力与其提升机制研究(批准号为02BJY002);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研 究(批准号为02BJY016);区域经济合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 中的主导地位(批准号为02BJY017);实际经济与名义经济关联和影响的理论模型与计量 检验(批准号为02BJY019);荒漠化与沙尘暴的综合防治模式及其验证(批准号为02BJY02 7);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科技可持续发展研究(批准号为02BJY028);21世 纪农民流动与农业发展问题研究(批准号为02BJY035);中外企业再造中的知识管理模式 比较研究(批准号为02BJY042);非线性分析下东西部区域经济能源联动双赢的决策支持 系统(批准号为02BJY051);海洋对我国沿海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度、作用机制与相关 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BJY052);青海湖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BJY05 3);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价(1990—2001)——基于环境经济综合核算分析(批准号为0 2BJY054);推动农业第二个飞跃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根本之路(批准号为02BJY080); 我国零售企业跨区域发展的物流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批准号为02BJY097);中国区域性市 场与国际竞争力研究(批准号为02BJY101);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机制与模式研究(批准 号为02BJY109);应对巨灾事件的策略研究(批准号为02CJY036);区域复合系统可持续 发展的协同机制研究(批准号为02EJY001)。
政治学: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批准号为02BZZ001);经济全球化过程中 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批准号为02BZZ002);官僚主义及其防治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B ZZ007);信息时代、WTO与中国政府管理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BZZ012);依法治国条件 下政府结构关系的若干问题研究(批准号为02BZZ015);决策与法制(批准号为02EZZ002) 。
世界历史:科技、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的历史分析(批准号为02BSS009)。
社会学:21世纪城市发展的新模式——创建学习型城市的综合研究(批准号为02BSH035 );经济中国:五十年乡村社会变迁研究(批准号为02BSH036);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对策研究(批准号为02BSH038)。
统计学:复杂数据的统计诊断方法及其应用(批准号为02BTJ001);中国现代化监测系 统研究(批准号为02BTJ005)。
中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通论(批准号为02AZW002);当代性与文学传统的重建(批准号 为02BZW003);科学视野中的文艺学(批准号为02BZW009);中国文艺思想史(批准号为02 BZW020);历史巨变与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批准号为02BZW048)。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与发展趋势之研究(批准号为02AZX002);真 理问题探索(批准号为02BCZX001);艺术与技术(批准号为02CZX011);一般进化论:科 学基础、基本框架、哲学问题与社会科学应用(批准号为02EZX001)。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设计与确定过程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是计划经济 管理体制的残余,资助的项目大多数不可能有创新价值
下面结合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运作过程具体分析。
(1)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其中的自筹经 费项目令人费解。既然是自筹经费,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毫无关系,为什么还要挂上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牌子?既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什么还要自筹经费?一个项目,如 果它是创新研究,谁能够预先确定它需要多少经费?同样的项目,不同的研究者会有完 全不同的研制成本,此时,如何确定他所需要的经费数量?在社科项目中,有没有必要 区分重点与一般?观察2002年所资助的项目,列为重点的有不少与一般项目并无区别, 而列入一般的,有些似应该列为重点。
(2)现行的国家社科基金要求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 项目。这一规定显然是有违科学的。首先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并不比未 主持完成过的水平都高。其次,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不一定就比省部级以下项目包含更高 的学术水平,将科研项目与行政级别挂钩本身就是官本位理念。笔者不禁要问,马克思 的资本论算什么级别的项目?不仅社会科学项目,甚至自然科学项目都不应该以级别论 英雄。官与学一定要分开。再次,凡是没主持完成过省部级项目的人就没有资格申报重 点项目,长此以往,50年后,当这批主持者都过世了,还有谁有资格申报重点项目呢? 设置这样的门槛,除了说明歧视、机会不均,还能说明什么呢?
(3)每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指南是如何产生的?显然它不可能是社科规划办几 个人确定的,如果是这样,是谁起草了这个指南?起草者如果参加申报课题,是否有集 发标与投标于一身的嫌疑?社科规划办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还是国有事业 单位?是社科基金的托管人,还是基金的所有者?是项目的需求方,还是项目供求之间的 中介人?笔者以为,如果保留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规划办应该更名为国家社科基金 会,应是民间社团,应由专家治理,应由民主方式产生其管理机构。每年的基金项目, 要么由国家有关部门作为需求方提出,有么由有关专家委员会讨论提出。既然是国家项 目就不宜多,应该少而精。笔者粗略统计,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了近千个项目,其 中重点项目近70个,显然,多而滥。另外,目前把社会科学划分为22个学科,显然偏多 。笔者以为,社科划分一级学科不超过10个,重点一级学科不超过3个,重点项目不超 过5个,一般项目不超过20个。同时,不能把是否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职称晋升 、工资提升、津贴发放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鼓励个人不花国家一分 钱从市场中、从图书馆中、从社会中、从思索中找项目进行研究,以完成成果论英雄, 不必问成果是否有经费,不必问成果经费来自何处,不必与行政级别挂钩,公平竞争。 由此,在评价中,从大企业中找到项目也不必就高于从小企业中找到项目,从中央政府 中找到项目也不必就高于从地方政府中找到项目。
(4)公务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不正、言不顺。在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中 ,笔者看到有国务院直属机关的局长、国家检察机关、政府办公厅官员、党委宣传部官 员等担任项目负责人。笔者以为这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求承担 者必须全力以赴,它绝不是业余研究,它是一个大的工程。国家公务员本已有主业在身 ,不可能再拿出主要时间从事科研项目。如果仅利用业余时间,则必然又影响八小时之 内工作质量。其次,国家公务员不能经商,不能搞工程,由此类推,社科基金项目亦属 于工程项目,国家公务员理应不该申请这样的工程,更不应该承担项目负责人。至于某 个公务员真的对社科感兴趣,则也并非一定去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全可以利用业 余时间自由地独立地研究。否则易于引发外部关系不清、外部影响之类的问题。
(5)说得不客气,国家社科规划办实质上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首先,让社科规 划办来处理近万项申报报告,显然力不从心。以一份申请涉及5个专家评审,社科规划 办需要5万人次的评审。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个专家要评审若干份申请报告,而 专家又不是万能的,因而评审质量必然不高。有时,同样的课题重复立项。例如,2002 年资助项目中,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研究既是经济理论的重点项目(02AJL00 4),又是一般项目(02BJL011);应用经济中02AJY007与02AJY008基本是一个课题;哲学 中的02AZX002与02BZX002是同一个课题,法学中的02BFX020与02CFX009项目名称完全相 同,等等(因缺少2001年资料,故没有验证年度之间的项目重复情况)。其次,谁来监督 社科规划办?据笔者所知,国家社科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几乎都是虎头蛇尾。项目的验收 几乎是走过场。国家社科规划办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去对所资助的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更没有能力与动力去抓验收工作。由此,完全背离了设立社科基金的目标——高质量的 社科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社科基金数额越大,效益越低,副作用越大,与其几千万元 、上亿元的基金给近千个项目撒胡椒面,还不如集中财力每年攻20—30个项目。以笔者 之见,重点应该放在考古学、历史学及涉及中外比较的学科与项目上。
顺便说一下,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含有项目名称、负责人、工作单位、预 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为什么惟独没有公布最为核心的资助金额?如此,我们该做何 监督?鉴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本质区别,鉴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虚大空从而 过多过滥,鉴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运作过程引发更大的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基本取 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个别学科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 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可谓中国的社科诺贝尔奖,大多数社科学科如需资助,由有关主 管部门或社会基金解决。比如,宗教学由国家宗教局、党史党建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经 济由计委财政部等用户性部门负责,亦可由企业、贤达设立基金扶持。总之,尽力减少 国家的介入,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需要切记:奖励的成果必须是10年以前的创 制,奖励的过程必须是民主的,最好是民办的。否则,不仅不利于科学的发展。而且会 进一步阻碍中国社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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