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幼儿分享行为家庭教育之问题、成因和对策
刘丁畅
(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湖北武汉 430070)
摘 要: 家庭是幼儿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对幼儿的分享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家庭教育环境中,家长分享教育知识的匮乏、对幼儿的溺爱,还有亲缘关系的不和谐,都容易造成家长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强行要求幼儿进行分享、限制幼儿自发分享、忽视幼儿分享体验等问题。对此,必须加强家园合作,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对幼儿自发的分享行为持引导鼓励的态度;加强榜样示范作用,从而提高幼儿的分享意识,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
关键词: 分享行为;家庭教育;幼儿
分享行为是幼儿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顺利的社会化进程能帮助幼儿形成健康的身心条件及良好的社交能力。分享行为的发生是以分享意识的萌发为前提的,只有幼儿萌发了分享意识后,才能在实践中产生分享行为。相较于幼儿园的分享教育,来自家庭的分享教育对幼儿的分享行为有更大和更直接的影响。
式中:q1——居民最高日用水定额,根据《山西省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按40 L/(人·d)计算;
一、幼儿分享行为家庭教育问题的主要表现
作为亲社会行为的表现之一,分享行为是指幼儿将自己喜欢的物品、情感体验及劳动成果与他人分享。在许多家庭中,家长没有设身处地站在幼儿的视角或立场审视分享行为,而是将成人的思维带入幼儿分享行为教育的情境之中,从而阻碍幼儿分享行为的良性发展。
把该振动信号采集方法应用在上海纽荷兰SNH504拖拉机座椅振动测量上,分析拖拉机在行驶时的振动频率与座椅振动的振动加速度(垂直方向),结果如图6所示。
(一)强行要求幼儿分享
案例1:小明的表妹和妈妈来小明家做客。表妹看见小明玩的遥控汽车,小明拿着不肯松手,表妹哭闹着想要。小明的妈妈碍于面子要求小明将玩具给表妹,批评小明不懂得礼让妹妹。小明也哭了起来,想到将自己喜爱的新玩具拱手让人,非常不开心。但因为妈妈的指责和自己的“哥哥”身份,他不得不将手中的玩具让给了表妹。
现今家庭中的幼儿都备受宠爱。家庭结构的改变使独生子女集众多成人的关怀、照顾,家长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予自己的子女。同时,社会经济条件的提高使得物质资源多样化,获取方式也变得更为便利。幼儿养成了理所当然地接受别人的东西,却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与他人分享的行为习惯。家长对分享行为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幼儿的分享意识。如果家长本身不认同亲社会性的重要性以及分享行为的教育意义,不提倡幼儿将自己的物品与他人进行分享,那么幼儿在与他人相处时,自我中心意识会更为加剧,更不愿与他人进行分享。众多家长都秉承着不愿让幼儿在外受欺的本意,阻碍幼儿分享行为的尝试。这种思维极度不利于幼儿分享行为的发展。
(二)限制幼儿自发分享
家长的文化层次和阅历影响着他们对下一代的文化传输。某些家长对于分享教育不愿投入充分关注。他们的教育行为都是源于经验而自发产生的,凭着以往生活中见识到的教育方式,理所当然地照搬到自己子女身上。在遇到幼儿行为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时,他们只会一再责怪幼儿,而不是反思自身的教育方式是否存在不适宜。他们缺乏审视自己的教育方式对幼儿分享行为的影响的自觉性。如农村教育中祖辈因自身文化水平的局限,无法认识幼儿社会性发展对其终身健全人格培养的重要意义,甚至会一味地宠溺幼儿且漠视幼儿的分享教育。由于他们自身缺乏分享意识和教育知识,所以通过不科学的教育方式阻碍了幼儿分享意识的发展。
新托架安装完成后,将原托架进行调直、调平,确保新旧托架横向角钢在同一平面内,然后将新旧托架横向角钢进行焊接。
(三)忽视幼儿分享体验
为了探究农村居住形态变迁方面存在的问题,于2017年7月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全县29个乡镇选取了61个自然村走访了647户农户,通过问卷调研和访谈的形式,了解了鄱阳县农村居住形态的一些情况。
案例中幼儿渴望在与家长进行互动的过程中获得认可,但家长却忽视了幼儿的诉求。幼儿将自己的积极情绪分享给家长时,家长应及时回应,对于正确的行为给予认可,强化这种行为。而家长的无视,则会给幼儿带来消极的分享情感体验,产生负面的经验和影响。这会导致幼儿消极对待分享行为,降低幼儿自发分享行为的频率,甚至会影响幼儿的自我认知。3-6岁是埃里克森的心理社会发展理论八个阶段中的第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对应的冲突,这个阶段主要是主动对内疚的冲突,在这个时段幼儿会主动进行探究性行为的尝试,若得到鼓励,他将会成为一个自信并敢于尝试创造的人。若得到不理解或者受到嘲讽,那么他将会逐步失去自信。
“李时珍的皮”其实是“你是真的皮”的谐音,算是口音诞生的神句。“秀”的出处最早源于电竞圈,走红以后,历史人物陈独秀不幸躺枪,类似句子还有:“陈独秀同学请坐下”、“陈独秀都没你秀”,通常是赞美某人的评论很精彩,太优秀了的意思。
二、幼儿分享行为家庭教育问题的成因
家庭是幼儿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幼儿在家庭中获得直接的分享教育。但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自身教育知识的匮乏、不正确的教育观念,甚至家庭关系的和谐度都会影响到幼儿行为的习得成效。
(一)家长缺乏分享教育的知识
案例2:花花的小姨送给她一个非常漂亮的洋娃娃。花花非常开心,决定将娃娃拿到幼儿园去,给自己的朋友们玩。妈妈不同意,她告诉花花,这个娃娃比较贵重,带到幼儿园里,那么多小朋友玩,很容易把娃娃玩坏,这样花花就没有娃娃了。花花听了妈妈的话,乖乖地点了点头。
(二)家长溺爱幼儿怕其吃亏受欺
在家庭教育中,一些家长刻意让幼儿与其他小朋友分享自己的东西,想以此克服幼儿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有时幼儿是非常不愿意分享的。家长加入进来劝导幼儿把自己的东西与他人分享,甚至不惜用语言威胁,将分享视为一个要求强加给幼儿,使幼儿不得不做出让步。案例中家长认为小明年龄较大就应该让步,而不是以为了维系小明与表妹之间的感情为出发点要求幼儿做出分享行为。这种分享行为教育违背了幼儿的主观意愿。同时家长的责怪使幼儿内心受挫,幼儿不但没有获得分享行为的正面强化,反而对其产生不正确的认识。这不仅容易给幼儿今后的分享行为造成困境,还会危害亲子关系。
案例3:豆豆从幼儿园回到家就急忙跑到妈妈面前说:“妈妈,今天我把我的饼干分给阳阳吃了,阳阳对我说‘谢谢’。”豆豆脸上充满着期待的表情,她希望妈妈也认可她的行为。妈妈因为工作原因急着出去,没来得及给回应,就关上了门。
案例中,幼儿自发产生分享意识,愿意将自己的物品与同伴分享。但妈妈却认为该洋娃娃比较贵重,如果将它带到幼儿园会被其他幼儿损坏。同时妈妈还恐吓幼儿,如果她把洋娃娃分享给他人自己就没有洋娃娃了。幼儿自发地想与同伴共享资源,家长却以成人思维限制幼儿分享行为的产生,甚至还给幼儿灌输了自私自利的思想,极不利于幼儿分享意识的培养。分享行为的发生能促进幼儿同伴关系的建立。但家长的这种教养方式易使幼儿变得功利,并会降低幼儿分享的欲望,导致幼儿今后构建良好同伴关系产生阻碍。幼儿的同伴交往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是相近年龄的幼儿通过共同交往、协作活动而自发产生的,并非成人化权衡利弊的交往过程。幼儿同伴之间的交往与成人之间的交往性质是不同的。幼儿同伴关系是一种基于纯粹情感下才能良好发展的关系。良好的同伴关系会使幼儿产生安全感与归属感,交往之中更为放松、愉快,更容易形成积极的情感〔1〕。
(三)家庭成员间关系不和谐
亲缘关系是指家庭中不同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等。在关系不和谐的家庭中,成人易忽视幼儿的情感需求,对幼儿耐心减退,甚至会因自身情绪将脾气发泄到幼儿身上,从而又造成亲子关系不和谐。同时,家人在产生冲突时,幼儿会产生恐惧,缺乏安全感。这会导致幼儿无法信任他人,不愿接纳他人,分享的概念模糊。幼儿无法建立自信以及完好的自尊,这都不利于分享行为的发生。而且幼儿阶段父母采取何种类型的教养方式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自主性的发展,在亲缘关系不和谐的环境下,家长的教养方式更倾向于专制,而采用支持、理解和温暖的教养方式有利于培养孩子的主动性,促进自主性发展〔2〕。反之,倘若父母过分干涉、限制、忽视幼儿,幼儿的自我效能感和自尊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损,导致社交积极性下降,不利于幼儿分享行为的发生。因此,只有良好的亲缘关系才能为幼儿营造良好的分享教育环境。
三、幼儿分享行为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幼儿的分享行为是后天习得的,家庭是幼儿行为塑造最具影响力的环境。对于家庭分享行为教育的问题,不仅需要成人积极引导示范,也需要通过家园合作共同化解。
(一) 强化家园互动,提供家长培训
当幼儿从小就在一定教育氛围之内形成一定的分享意识,他们在进行分享行为时,就会有效行动。倘若幼儿分享意识塑造未成型,并没有接收到分享观念信息时,他们在分享情境里进行选择的时候会显得犹豫。由此可见,营造良好的分享氛围对于分享行为发生的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加强家园合作,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共同促进幼儿发展。例如:开展“家长课堂”活动,教师将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目标传授给家长,提高家长的教育理念,在家庭教育中给孩子科学的分享引导;组建“家长小组”,安排文化层次与素质较高的家长共同参与家长学校管理的工作,将合作经验分享给其他家长;组织亲子活动,幼儿之间的社会交往可以通过模仿父母之间的交往模式而形成自己与同伴之间的交往模式,家长可以在活动中对幼儿的分享行为进行社交引导。
(二)尊重幼儿判断,持续鼓励引导
面对不同情境时,幼儿与家长的分享选择或行为出发点可能不同。分享行为是一种自发的社会性行为,而非以利益为标准的。家长大多会以自己的成人思维引导幼儿。这种做法,阻断了幼儿的自发性,还打击了幼儿的自信心。培养幼儿的自信,要促进幼儿积极主动的自我表现。因此,家长应为幼儿创设一些简单的分享情境,让幼儿在自我服务、为集体服务和为他人服务中感受分享的乐趣与成果,获取愉快的成功体验,从而建立起自信心。在日常生活中,应善于观察幼儿,抓住分享教育契机,并正确对待幼儿自发表现出的独立分享意识。幼儿教育者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正确的分享观念〔3〕,应树立科学学习的理念,充分利用移情的方法,即角色扮演、故事教育、生活案例教育等,培养幼儿的分享观念和同伴合作精神,积极将幼儿引入社会活动中去,通过分享行为与他人构建和谐关系。
(三)成人以身作则,加强榜样示范
幼儿正向的学习和活动都需要强化,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强调过强化手段对行为习得的重要性。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正强化的基本手段是表扬,而负强化的基本手段则是惩罚。当幼儿与他人发生玩具争抢行为时,家长首先应该解决矛盾,并且教导幼儿如何进行分享,树立一个正确的分享观念,并对幼儿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从而降低幼儿再遇到同样状况时一再犯错的频率。而对那些乐于分享的幼儿进行赞扬,正强化对于那些乐于分享的幼儿,会提高幼儿的行为频率,使行为更为持久稳定。
成人在家庭中对幼儿行为塑造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班杜拉观察学习理论认为儿童在早期是通过对他人行为的模仿而进行学习的。幼儿在家庭中,早期行为的习得是通过模仿父母以及动画片里的人物的行为。幼儿不仅模仿他们的言行举止,还能汲取他们的精神内涵,即言行表象中所透露出来的思想意识。但幼儿年纪尚小,辨别能力弱,对于恶劣的行为也会进行模仿,衍生出不好的习惯。幼儿分享行为的塑造与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家长有必要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好表率。在为幼儿选择媒体学习榜样时,应注意选择符合幼儿年龄心理特点、具有积极教育意义的对象。
参考文献:
〔1〕 韦敏丽,室内区域活动中幼儿分享行为的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2〕 Ruyter D J D, Schinkel A. On the relations between parents’ ideals and children’s autonomy〔J〕.Educational Theory,2013,63 (4):369-385.
〔3〕 陈希.浅析溺爱型家庭教养方式对幼儿自信心的影响〔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4(5):245-246.
作者简介: 刘丁畅(1995-),女,湖北武汉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与教育政策、法规。
中图分类号: G6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3476( 2019) 07-Y077-03
(责任编辑:陈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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