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确立中的活力迸发--2002年至2007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谅解备忘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活力迸发于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2002—2007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备忘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备忘录论文,年中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国民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备受瞩目的中共十七大将于 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每一次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都成为海内外舆论观察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走势的风向标,尤其是民营经济人士更视其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定心丸”。当我们回望2002-2007年这5年,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一切都历历在目。

2002:“争做有产者”

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标志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基本制度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2002年秋天,时年39岁的江苏远东集团董事长蒋锡培,在十六大代表申请表上“身份”一栏中,庄重地填上了“民营企业家”五个字。这个十几年前还打算一辈子挣5万元钱养家糊口的钟表匠的儿子“喜极而泣”。他后来回忆说:“听到当选十六大代表的消息,我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这是中央对远东作为民营企业创业的肯定,也是对合法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信任。”

蒋锡培说的一点儿没错。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召开。蒋和另外4名民营企业主党代表一起,在人民大会堂亲耳聆听了江泽民同志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政治报告。一如江泽民在中共80周年的讲话,他高度肯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人才,赞扬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6天后,中共十六大闭幕,中共领导集体顺利实现交替。报告中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论述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民营经济迎来了新春天。”一些民营企业家这样表达他们激动的心情。

直到今天,“蒋锡培们”还津津乐道于报告中对非公经济那些令人兴奋的语句。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标志着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基本制度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鼓舞人心的表述还有很多:“尊重创造、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营造一个让人们干事和干实事的环境”、“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一系列的新观念、新思路以及对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都写进了十六大报告,并将在此后的5年中不断完善、落实。

财富,这个很多年以来被很多人误读和曲解的词汇,首次被写入党的报告。评论人士认为,这是改革和市场经济实践的呼声,体现了我党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巨大勇气和魄力。

“我们现在不怕当有产者,还要争当有产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蒋锡培理直气壮地说。

对于2001年建党80周年大会将民营企业主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十六大也作出了回应,把党章中党员发展对象里“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虽然其中并未明确指出民营企业主可以入党,但大会通过的报告列举了因社会变革而出现的社会阶层中,就包括民营企业主。

在财富竞相涌流的同时,民营企业主的“政治之舞”也由此拉开序幕。随后,在中央政策的鼓励下,各级党委开始有限度地选择优秀的“老板”加入执政党。

这年底新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的辜胜阻说,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从1982年十二大报告提出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1997年十五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十六大明确提出“保护私人财产”,“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艰苦探索的过程”。

这一年,首家民营保险公司诞生,民营资本首次进入航空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民营企业超过 100家……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经济的自主性增长力量正在形成。

这一年时值中国入世一周年。如今让人谈虎色变的“贸易顺差”、“流动性泛滥”还没人提起。《人民日报》在岁末评论到:“明年,在坚持扩大内需的同时,还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出口。”

沪深股市以跳水告别2002年,报收于1356点,某门户网站的标题是“市场气氛极为压抑”。而经济学家、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乐观地说:今后一两年,中国经济会是一个稳定增长的局面。

2003:财富品质备受关注

2003年,对于中国富豪这个群体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多事之秋”。

2003年1月11日,65岁的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会长尹明善来到重庆市政协副主席的办公室,他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首位进入省级政协领导班子的民营企业家。

只过了10天,步尹明善后尘,42岁的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浙江省工商联会长徐冠巨当选为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之后,贵州神奇集团董事局主席张芝庭也当选贵州省工商联会长。

有人士评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之“舞”从此拉开了序幕。

3月,从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传来消息,本届全国政协委员中至少有65名来自非公有制经济阶层,占所有委员的比例至少有2.9%,数量之多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之空前。

2003年,对于中国富豪这个群体而言,不能不说是一个“多事之秋”。社会的转型期,使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仿佛游走在风头浪尖上。一个又一个的相继倒下,一个又一个的恶性突发事件所引发的震荡和全社会的关注,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命运“交响曲”呈现得是如此“命运多舛”的旋律。

1月22日上午,山西省闻喜县东镇的两声枪响,可以说是“震惊”了国内外。刚刚当选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还不到两个月的山西海鑫钢铁集团董事长李海仓在其办公室里被枪杀。凶犯作案后在现场自杀身亡。这一突发的恶性事件,在第二天国内的大小媒体上几乎都有不同程度的报道。李海仓,一个生前很低调的民营企业家,死于非命,一时众说纷纭。

李海仓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的儿子,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穷乡僻壤,竟建起一座现代化的十里钢城。

在这一年企业家意外死亡的名单当中,还有浙江皮草大王、亿万富豪、北京照地盛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祖豹,甘肃地产大王、亿万富豪、甘肃长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恩谦在自己的家中被劫杀。绍兴纺织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的丁遐,包头的李刚。

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状态的危机已无法再回避了,这关系到如何正确理解财富、如何理性保护财富、如何善待财富和善待“有产者”创造财富的“生态”等诸多问题。

2003年,还有不少“落马”的富豪。

“上海首富”、2002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1位周正毅,于2003年5月27日在上海被拘捕质询,一周后,周正毅的问题被媒体披露,2003年9月初,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欧亚农业董事长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18年。

被判刑的还有原爱多的总经理胡志标,2003年6月19日胡被一审判决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三项罪名成立,判处入狱20年。

9月,传出原诚成文化董事长刘波逃匿海外的消息,据权威媒体报道,刘波涉嫌约40个亿的贷款黑洞以及数目不详的担保贷款。

11月3日,新疆啤酒花董事长艾克拉木失踪,据说艾已逃至中东,结果啤酒花崩盘,流通市值损失十几亿元。2003年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失踪也创下了中国股市的一个纪录,总计已有4家上市公司董事长下落不明,公司市值损失达20多亿元。

在这年中国富豪悲剧式人物当中,有两个人物就显得在“问题富豪”中显得“尴尬”,一个是走进监狱的孙大午,一个是自我了结生命的乔金岭。

2003年7月5日,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董事长孙大午被逮捕,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孙大午本是一个亿万富翁,但他却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称孙大午是富豪,多少有些可笑,他属于那种连几套像样衣服都没有的“富豪”。有着富豪的虚名,但没有富豪的生活日子。2003年10月31日,河北省徐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总计罚金40万元。

而更令人费解的是“河南首富”乔金岭,9月7日,在他位于长葛市黄河集团的别墅内自缢身亡。

可以说,这一年从头至尾,关于财富品质的话题始终就没有平息过。这个话题早已超过了事件本身,很多社会问题,很多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很多关于富人财富品质等等问题仿佛一股脑地全都喷发出来,仿佛从这一突发事件中找到一个出口,很多情绪化的东西要宣泄。在这一无休止的“宣泄”中,也有很多问题——比如富豪问题和“贫富差距”、 如何来看待中国民营资本的起家和原始资本积累、关于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被混淆了。

这年夏天,经历非典疫情的中国经济发生了两件事情,让人们慨叹“有一种力量在成长”。

9月,在国外,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中宣布,鉴于欧洲打火机生产商联合会已经撤诉,欧盟对中国打火机企业进行了一年多的反倾销调查将正式中止。2002年5月,欧盟宣布对产自中国的打火机进行反倾销立案,但随后一年里,以周大虎为首的国内15家主要打火机企业集体出资,组织了“中国民间第一(应诉)团”,聘请国内外著名律师赴欧盟交涉,多方游说,最终促使欧盟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撤诉。

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决定》还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十六届三中全会,可以说是新一届领导集体的执政宣言。尤其是对公有制认识的重大突破,股份制成为主要实现形式。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堪称是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上一次承前启后的重大转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在更晚一些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始强调经济增长与协调发展并重。此间观察家评论道,这标志着中国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经济改革,向社会层面的体制改革转轨。

12月12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修改宪法。在这些建议中,最受瞩目的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此外,还建议修改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少部分人对私产入宪存有疑虑,他们觉得很多富人的财产来源有问题,如果保护起来,恐怕会有副作用。反应激烈者把修宪斥之为“最反动”的力量,并声言要发动一场“护法运动”。

年底,最终登上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的,有半数来自民营企业(他们是丁磊、黄发静、牛根生、吴鹰和顾雏军)。颁奖词这样写道,他们“创造了48.5%的国内生产总值,上缴了37%财政税收的民营企业集体入围,成为本届年度经济人物评选的新亮点”。

虽历经非典疫情、伊拉克战争等重大不确定因素,2003年中国经济依然令人惊喜地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无论是综合经济实力、国家财力状况,还是人民收入水平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迈上了11万亿元的新台阶,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这一系列闪光的数字之外,还有一些令人担心的问题。钢材、水泥等行业的产量指标飙升,隐藏着发展的虚火。电力与煤炭的紧缺,反映了局部的失衡。

2004:宏观调控下的民企

这一年,留在国内的企业感受了宏观调控的风雨,“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也有着各自的酸甜苦辣。

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正。其中,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开始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到宪法权利,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

当日,有中国首富之称的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坐在自己的车里,在手机中对记者说:我是带着笑容离开北京的,因为保护私产终于写进了宪法。

评论认为,私产入宪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也必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产入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有着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4月8日,中央下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可以参加报考公开选拔。自此,民营企业家从原来被动参与政治转变成主动参政,甚至有媒体惊呼“红色资本家”时代到来。

人们突然发现:泥瓦匠的儿子郭广昌创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复星系,其政治履历中填写着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经打铁的鲁冠球执掌着浙江万向企业集团,成功地当选了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从建筑工地上打拼出来的广厦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不仅是全国人大代表,同时还是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摆鞋摊起家的南存辉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政议政……

当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越来越多地和政治发生关系,经营着自己的政治地位的同时,自然也不忘经营他们的企业。当时,很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都在筹划着关于“重型化”的梦想。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增长周期。随着住宅、房产、电子通讯的发展,市场对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的需求日益旺盛,民企实现企业“由轻到重”的跃迁也成为必然。到2004年,工业机器的轰鸣声已经充斥了中国这片生机勃勃的土地,而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大幕也就要开启。

然而,在民营企业向与国家宏观政策紧密相关的重化工业转型的关键时刻,民营资本正与时下的宏观紧缩撞了个满怀。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常务会议,决定对江苏常州铁本项目勒令停止建设。根据调查,设计能力为840万吨,概算总额为106亿元的铁本项目是当地政府化整为零越权分22次分拆审批;9000亩征地也是违规审批。另外,该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向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了虚假财务报表。此前,铁本公司是一家有200万吨产能,2003年产钢80万吨的民营钢铁企业,其目标是发展成为 2000万吨的世界大钢厂。

次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花半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土地市场,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一个半月内对所有在建、拟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钢铁、电解铝、水泥、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等项目以及2004年以来所有新开工的项目。

铁本公司成为本轮宏观调控首先倒下的企业。而铁本事件,正式掀开了中国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序幕。由于民营企业的特殊身份,铁本事件在本次宏观调控中格外引人注目,一度成为学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引起方方面面的争议。

有心人发现,新华社关于铁本的报道,不用“常州一企业”,而是用“常州一民企”,显然带有很强的“所有制歧视色彩”,这也给后来被舆论屡屡提及的“宏观调控是针对民企”的诟病埋下了伏笔。

一时很多民营企业家和关心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商界人士对宏观调控给民企带来的冲击表示担心。

铁本是宏观调控中受到清理整顿的第一个项目,会是最后一个吗?上海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当时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宏观调控存在一个现象,一旦发现问题,首先就给民营企业“吃药”,而一个民营企业有问题,如果全体民营企业都得“吃药”,就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宏观调控涉及很多民营企业,其中也包括东方希望集团刘永行的电解铝的项目。

5月中旬,来自国家发改委的声音,宏观调控初见成效。但人们发现,在这一声音的背后,社会普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控制住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金融紧缩了民营企业,宏观调控就实现了。这样的判断未免太简单化了,显然这和宏观调控的复杂性成为一个悖论。

应该说,本轮的宏观调控,是中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第一次面对投资过热。当前宏观经济过热的最主要证据是过热的投资增长,但和前三次“过热”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即非政府主导的民间投资开始成为主体。

其实从中央的本轮宏观调控总体精神,不难得出调控的对象应是地方政府,抑制过热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其矛头不应指向民营企业。从过热和投资的表象来看是民营企业,而问题的实质是地方政府和中央的利益博弈。

5月26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全国工商联九届四次常委会上强调说: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可能令一些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土地要素的供给受到较大制约。民营企业家和各级工商联组织对国家现阶段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务必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积极的态度,尤其要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方向上给予积极引导。要认真吸取“铁本”违规操作,盲目投资的教训,对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一些暂时困难,要给予高度重视,区别情况,认真对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建议,努力为这些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5日,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做出的重要批示,发出几个强烈信息:第一,国务院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家的作用;第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第三,国务院正在制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若干政策的文件,在投资上、土地使用上、行业准入上都要有新的规定;第四,这次宏观调控只是针对过热的行业,不是针对民营企业家。

同一天,胎动半年之久的《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其中一条是: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接下来的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在成都和温州召集了新希望集团、传化集团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进行座谈,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得以直接传递到政府最高层。

在2004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28日的下午,央行网站上悄然出现加息的决定。这是中国9年以来的首次加息。市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在动用了一系列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之后,中国政府终于转向了利率这种更市场化的手段。

这一年,留在国内的企业感受了宏观调控的风雨,“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也有着各自的酸甜苦辣。

9月16日晚,西班牙东南小城埃尔切,一把火烧毁了中国鞋城里温州商人价值100多万欧元的鞋子。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火灾,而是数百名当地人攻击中国鞋店的恶性案件。

12月,联想则完成了“蛇吞象”——正式收购比自己大3倍的 IBM个人电脑业务。自此联想将成为全球第三大电脑厂商,仅次于戴尔与惠普。专家预测,联想如果能借助此次行动取得海外成功,可能会使越来越多中国制造商收购外国品牌,使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企昂首走向世界。

12月24日,100名非公经济人士在北京接受中共中央统战部等五部委的联合表彰,并被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这是我国首次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

2005:冰火两重天

“非公经济36条”近三分之一部分集中在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非公经济36条”的着重点则在于“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2005年2月24日,正是早春时节,农历乙酉鸡年元宵节后第三天。很多民营企业家将这一天看作“开创历史的日子”。当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非公经济36条”),共分七大项36条。至此,酝酿已久并被反复修订的“非公经济36条”正式出台。中国民营经济改变了“被限制、利用、改造”的地位,首次获得了公平竞争的机会,迎来了突破禁锢、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非公经济36条”规定:

——今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以及金融服务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

……

令人瞩目的是,“非公经济 36条”近三分之一部分集中在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非公经济36条”的着重点则在于“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这份被业界广泛称之为“非公经济36条”的颁发,在早春的2月里,对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来说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这是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国民营企业期盼已久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份非常及时和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民营企业家们把它视为“这个春天最好的礼物”。

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每年的两会前后,中央都会出台重大的政策,而2005年是在从以往的经济发展单兵突进转而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圭臬的大背景和前提下,在3月3日全国两会正式召开之前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更显现出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的重大战略意义。

无论是来自经济界的专家学者,还是工商界的各阶层人士,普遍认为“非公经济36条”不仅仅是国务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清障,同时是对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必将极大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速发展,非公经济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就“非公经济36条”出台的“始末”和具体细节,人们至今仍“津津乐道”。“非公经济36条”最初是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学家厉以宁倡议的。当时很多民营企业家向全国政协反映他们在发展中所遇到的一些障碍,全国政协经过调查形成了一份报告。之后,厉以宁教授给温家宝总理写了一封信并将报告附在后面。温总理很重视,在2004年2月作了很长的批示。温总理让国务院研究室和发改委牵头起草,经过酝酿、起草、修改,历时近一年,由26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主要中央领导同志参与了文件的审定工作,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多次出席文件起草座谈会。据说文件中的第三十四条,“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是由胡德平建议加上去的。

5月,国防科工委率先发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允许非公经济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的一般分系统和其他专用配套产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紧接着,7月22日,铁道部出台贯彻“非公经济36条”,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铁路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同时还拿出多个大项目清单,对外招商。7月29日,国家民航总局正式对外公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从8月15日开始,民航业将向民营资本全面开放。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还有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发改委等等,为贯彻“非公经济36条”很多相应政策出台。

“‘非公经济36条’颁布后,各种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国家十多个部门出台了20多个配套文件,地方20多个省市也出台了 200多个配套文件。”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告诉记者。

然而,在“非公经济36条”的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的执行力也遭受着考验。“对于‘非公经济 36条’的贯彻落实,有一个时间相对滞后的执行过程。”陈永杰坦言,“非公经济36条”涉及的利益和行业之广泛,也使得政府执行显得更加艰难。

回味2005年,浙江华力集团董事长汪力成用“微妙”来形容。一方面,这是强力推行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年,与此同时,舆论界对民营经济也产生了质疑乃至反对,眼看着顾雏军、张海、唐氏兄弟一个个身陷囹圄,用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魏杰的话说,“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体会到的民营经济最为艰难的一年”。

争论起始于一年前。

2004年8月10日,香港学者郎咸平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发表演讲,指责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在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之嫌疑;他同时建议,国家应该“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

郎咸平的观点引起了一场关于产权改革的深刻讨论。内地学者普遍认为,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资产流失现象有十分复杂的原因,但无论如何不能将板子打在民营企业身上。

被认为“替穷人说话”的郎咸平,得到了网络舆论几乎一致的声援。但网络舆论一边倒的态势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深感忧虑,认为应继续推进改革。随后,中央工作会议将2005年定位为“改革年”,指出着力推进改革,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进入2005年,“反思改革”的观点进一步流传。

3月24日中国经济学奖颁奖典礼上,刘国光和吴敬琏共同获奖。刘国光说:“有人认为,现在尘埃已经落定,市场占了上风,计划不再时兴了。我不完全这样看。计划经济在前苏联、在中国,还是起过光辉历史作用的。”

4月,一份8万多字,名叫《对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的万言书在坊间流传,其副题是“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建议书”。万言书指责“非公经济36条”的基本内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及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指责“非公经济 36条”将会进一步扩大贫富分化,引起社会动荡。建议“立即撤销‘非公经济36条’”。

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质疑物权法草案“违宪”的公开信一方面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另一方面通过教育部社科中心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物权法暂缓出台。

10月,高尚全发表文章《用历史唯物主义评价中国改革》,指出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他说,“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排除干扰,千万不能因为批判新自由主义而否定改革,千万不要上当,否则会有灾难性的后果。”

舆论普遍认为,这次大讨论是继1982年到1984年的第一次大争论、1989年到1992年第二次大争论之后的“第三次改革争论”。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争论全面走向公开,化为全社会的一次反思,并引起海外对中国改革方向和力度的争论和解读。大多数人认为,这是一次有益的争论,当真理和误解都暴露在阳光下时,社会发展的前路逐渐清晰。

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细心者发现,在名称上,第十一个“五年”由“计划”变成了“规划”。“十一五规划”中,和谐社会是目标,科学发展是手段,亮点是更加注重平衡——人与人、区域与区域间的。共同富裕也在这次会议上提上了日程,有人士评论,一直倡导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将让位于“效率与公平并重”。

2005年岁末,本报在北大举行的“2005民营经济回顾与展望”论坛上,参与起草“非公经济 36条”的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陈全生表示,要过20年、30年回过头来看,才会发现原来 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确实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有人讲太慢了,我个人认为很不错了,因为出台这样的文件要经过反复的讨论和磨合。中国的改革是一场革命,改革就有妥协,就要学会适应。”

2006:新的社会阶层

所谓新社会阶层,是指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以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阶级变化、阶层重组中逐步成长发育起来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人所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今天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的新社会阶层,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

在中国改革史上,2006年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1月12日,在十六大对文化体制改革专项阐述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作为一支新兴力量,非公资本已经在文化产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据统计,目前的传媒文化产业中,民营(包括民营独立经营权)和外资(包括国有合资),已经占到整个市场近80%的份额。

春天,对于持续了一年多的“第三次改革争论”,中央最高层发出了声音。

3月6日,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收到了吴敬琏发来的短信,“总书记对改革讲话啦!”他兴冲冲地告诉他的同伴们。

当日,一篇新华社消息贴到了各大网站的头条。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两会上海代表团讨论时明确表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定和信心。”字字铿锵有力,各媒体纷纷转载。

3月14日上午,两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开场白中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尽管有困难,但不能停顿,倒退没有出路。”他谈到20个字:“知难不难,迎难而上,知难而进,永不退缩,不言失败”。

十一过后,中国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评论认为,未来中国改革不仅不会停步抑或倒退,而且将以全方位推进之势步入新的阶段。

7月10日至12日,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指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利益分配方式、就业方式等更加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等大量涌现,日益对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这个过程,多元利益诉求成为必然。社会新阶层是其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来自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定义说,所谓新社会阶层,是指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以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阶级变化、阶层重组中逐步成长发育起来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人所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今天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的新社会阶层,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

而据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介绍,新社会阶层人士,特指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外企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6个方面的人士。目前的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有5000万,但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当年晚些时候,《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十七大代表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双新组织”)的要占“适当比例”。

2006年10月,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首次明确提出了新的概念:“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不到一个月后,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文件首次特别规定,省区市要有适当数量的“双新组织”党员代表。而党员民营企业主,正是“双新组织”代表所指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此后不久,中国共产党高层多次通过各种公开场合释放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善意。

2006年11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

2006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曾庆红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中再次强调,党代会代表不仅要有先进性,也要具广泛的代表性。

与中央层面相呼应,地方的党代会也相应增加了“双新组织”的代表名额。

在浙江温州,中国民营企业最发达的城市,市委组织部的一名干部承认,对温州市参加浙江省十二大的代表名额分配,由于竞争太过激烈,名额一再增加。

这一年,“并购”成为民营企业家们碰到和思考最多的话题。4月24日,海信重组科龙尘埃落定。海信6.8亿元并购科龙。分析人士认为,此番收购成功,将增强海信的竞争力,甚至使其成为中国惟一一家在南北市场均布以重阵的家电企业。先援手经营,后进行资本谈判,海信的并购方式不仅印证了并购是2006年的关键词之一,还表明从单兵突进到抱团出击,民营经济发展历史上出现了又一标志性变化。

更严肃的话题是外资并购。从年头的凯雷并购徐工案,到法国 SEB集团并购苏泊尔案、直至年底的施耐德—德力西案,其间,商务部还出台实施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你感觉会不会出现外资左右某个行业的情况?该怎么看待这样的局面?”光明乳业董事长王佳芬的问题,是很多民营企业面临的诱惑和挑战。

进入后WTO时期的中国企业,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外资潮,其主角是华尔街的大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也包括卷土重来的国际产业资本,它们的“猎物”是从 2005年起活跃于宏观调控下资金链紧张的各行业的领先企业——其中很多正是民营企业。

如果非要回答王佳芬的问题,那要看本轮外资收购,到底是激发了本土企业家的精神还是抑制了他们的创业激情。如今,中国已不缺资本,缺的是一整套能够认可和促进企业价值的环境,首当其冲的是资本和金融的体系。一位企业家对记者说,“如果制度土壤不能鼓励企业家留住光荣与梦想,中国还能分享这一轮出售带来的下一轮增长吗?”

11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在南京联合举办了“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论坛”,这是自“非公经济 36条”颁布以来,有关非公经济的规格最高的一次论坛。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鼓励非公经济人士的创业精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充分调动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会议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对于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决策层的决心之大是显而易见的,“绝不是权宜之计”。

当晚,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的诞生非但没有“原罪”,“而且应该早生十年,二十年”。

“我们还要反躬自问的是,就像孩子一样,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胡德平说,很多企业确实是在艰苦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它幼年时候,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学前教育,应该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

在中国企业高呼“走出去”的时候,8月15日至28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中非民间商会会长胡德平率28位中国民营企业家赴非洲考察。而11月初在北京举行的中非峰会更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家去非洲投资的热情。一时在热衷于民营经济的人士看来:“民营企业的‘第二桶金’在非洲”。

2007:良法之年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从投票赞成反对的悬殊结果上,难以想象这部法律通过之前的艰辛历程。

2007年之初,社会上已经具备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基调的共识。人们都在思考:该采用什么样的办法构建和谐社会?

2月底,两会召开前夕,首都多家大报刊登了温家宝总理的长文《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与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其中明确提出“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不发达’首先当然是指生产力的不发达。”

《财经》杂志撰文表示,当前的任务仍然是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相应的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就需要把已经确定的市场导向的改革深入进行下去。

两会随后而至。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两部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人们把它们称作“两法”,即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8日,“两法”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当我们的后人纪录这段历史时,一定不会错过下面这个片断:

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王兆国副委员长受吴邦国委员长的委托,向全体代表作关于《物权法》草案说明时,对全世界掷地有声地宣布: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赞成2799票,反对52票,弃权37票。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从投票赞成与反对的悬殊结果上,难以想象这部法律通过之前的艰辛历程。

“有恒产者有恒心。”评论认为,只有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觉到,自己合法得来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免受不法侵害的,人民群众才会有更大的热情去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国家的税收也会随之持续增长,最终达成民富国强的战略目标。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也获得通过。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草案还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为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草案还规定新税法实施后在一定时期内将对老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

记者采访的两会委员认为,两税合并后可以起到藏富于民的作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终于得到了公平对待。“国家不仅不会少收税,可能还会多收税”,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表示。

从6月到9月底,由4月29日重庆市和湖北省选出新一届工商联领导以来,全国各省市的工商联陆续开始了换届工作,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走上了历史舞台。

本次换届工作中,由非公经济人士和专家、学者担任地方工商联会长成为亮点,如重庆、宁夏等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会长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而山东、上海等地则是由在学界颇有建树和影响的经济学家担任会长。评论认为,各省、市由更多的民营企业家担任会长,证明工商联与它所工作的对象更近了;由学者担任工商联会长,优势在于对当地的民营经济发展有一个更高、更广阔的认识视野,同时在某一领域有着深厚的影响力。

10月15日,十七大将在北京召开。按照惯例,中央最高领导人都会在党代会前发表一次带有指向性意义的讲话,为党代会“定调”。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来到中央党校,在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四个“坚定不移”,依次为坚定不移地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评论人士认为,此次总书记完整提出四个“坚定不移”颇具新意,而将“解放思想”列于四项之首,并称之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意义重大。

从2003年算起,中国经济已经以10%左右的速度连续增长了4年。2007年,这个势头有着更为火爆的表现,上半年,GDP同比增长11.5%。对于经济官员,房价、股价飙升,通货膨胀创下11年来记录,贸易顺差居高不下,外汇储备率创新高,经济增长处于过热前夜,都是令他们挠头的问题。而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们,也在密切关注着自身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化:企业环境能不能更安全?做实业还是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究竟应该怎么定位?等等。

10月1日,58周年国庆。这一天,33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首当其冲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细则还尚待明确。

而十一假期结束以后,十六届七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在会上提出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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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确立中的活力迸发--2002年至2007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谅解备忘录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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