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茜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广西玉林 537000)
【关键词】院前急救 护理纠纷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36-0326-01
院前急救是现代急救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前急救是指对遭受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害事故等病人在到达医院之前进行的紧急救护,可提高重危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和降低伤残,把紧急救护措施及时准确送到病人现场,使重危病人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医护人员的救助,为院内进一步救治创造条件。[1]院前急救的病人大多数病情比较复杂且情况危急,由于抢救条件有限,非常易容引起护理纠纷。
1 引起护理纠纷原因
1.1 服务意识差 院前急救的对象大多是急、危、重症病人,病人及病人的家属心情都比较急躁。因此对急救人员的语气就比较敏感,对医护人员服务要求就更高,希望病人马上可以得到处置。而护士长期接触急、危、重症病人,对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反应不太重视,习惯用命令的语气指挥病人及病人家属,很容易引起病人及病人家属的不满。
1.2 急救反应不及时 ①主观因素:接电话者没有记或记错出诊的地点或联系电话,导致空诊或延误抢救的时间;没有询问病人的病情,没有更好地针对病人的病情准备抢救用物;司机对道路不熟悉;急救人员抢救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出诊;②客观因素:出诊的地点较远;道路交通堵塞;因为医院车辆或急救人员不足不能及时出诊;这些因素都会延误抢救的时间,引起医患纠纷。
1.3 业务不熟练 大多数医院出诊时只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而护士要测生命体征、吸氧、建立静脉通道、用药、测血糖、做心电图甚至做心肺复苏等一系列的处置,加上急救环境的限制,病人不配合和其本身的条件。这对护士急救技术水平的要求就相对较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果护士的动作慢,一次操作不成功或未按操作规程做,过于简化;急救仪器操作不熟练,慌乱;急救设备准备不足,未做到抢救设备完好率为100%,就会造成病人及病人家属的不信任,易引起护患纠纷。
1.4 法律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为侵权行为,护士对患者的权利和自身义务认识不足。侵权行为一般指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而护理侵权是护理人员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而侵害被护理者的权利[2]。护理工作中经常遇到侵权包括侵犯患者的财产及人身权、生命权、隐私权、名誉权和知情权。
1.5 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急诊白天护理人员较密集,夜晚护理人员不足和层次较低,影响了急救护理工作质量,增加了安全隐患。
1.6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出诊的时间、地点、回院的时间记录不准确、病情记录不全面、医生和护士病情和时间的记录不一致、未按时完成抢救记录、一旦出现医疗纠纷,这些不规范的记录对院方极为不利。
2 防范措施
2.1 改善服务态度 首先加强急救人员的自身素质培养,强化服务意识;倡导以人为本;在病情急、家属急躁的情况下,要理解家属的心情,换位思考,切忌急躁,尽量避免因语言不当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2 缩短急救反应时间 规范岗位培训 医生护士和司机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接电话者在接听求救电话时要记清楚出诊的地点、联系电话、病情、时间、病员的人数,要求医生护士及司机在科室待命,尽量做到5分钟内出诊。司机要熟悉道路。
2.3 提高急救人员的素质 急诊科护士在抢救中时刻处于应急状态,平时要注重强化“三基”训练,特别针对年轻护士,常年不懈地进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电击除颤、心电监护、留置针穿刺等专科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业务技能及应急能力。
2.4 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护理人员应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主动应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和医院的正当权利,特别是文书书写方面,当班护士记录要完善,护士长把好环节关,使其真正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依法施护的观念。
2.5 按需调整护理人员班次和数量 按需调整护理班次,动态补充、调整护理人员,合理安排不同资质的护士上岗,科学化编排护理班次。针对急诊高峰期增加工作人员,并通过弹性排班来弥补护理人员不足的状况,充分发挥急诊护士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使用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护士的智慧和潜能。[3]
2.6 规范护理文件的书写 要遵循一条原则:客观、及时、准确、连续。要特别注意记录出诊的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回医院的时间、病人的病情、在抢救中用的药物。注意与医生病例上的内容相吻合。
2.7 妥善处理护理纠纷
(1)护理管理者及当事人,都要采取冷静、理智、客观的态度面对纠纷,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2)院方要积极主动,耐心地与患者接触和沟通,尽量消除误解。(3)实事求是查明真相,找出问题,分清责任。属于院方的,勇于承担责任;属于患者无理要求的,一定要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4)妥善保管好护理记、病案文书等相关证据资料。[4]
参考文献
[1] 白忠雄,吴静,张悦.院前急救360例临床分析[J].宁夏医科大学学报,2007,10(5):512-513.
[2] 王桂平,尹桂芝,张爱华.浅析护理侵犯及护患纠纷的预防[J].护理研究,2003,17(10):1168-1169.
[3] 张娟.急诊科安全管理体会[J].全科护理,2009,(33):3077-3078.
[4] 王全意. 规范化管理合同制护士的体会[J].河北医药,2008,(2):242-243.
论文作者:王茜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3年第3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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