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阶层结构:两种不同话语体系的“真实性”分析_社会分层论文

当代中国的阶级或阶层结构:两种不同话语系统的“真实性”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阶层论文,阶级论文,当代中国论文,话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3-0061-14

       一、当代中国社会的阶级或阶层结构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步深入,中国社会的“阶级(层)结构”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是当前人们普遍认可的一个看法。然而,中国社会的“阶级(层)结构”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对于这个问题,人们的看法却很不一致。

       2002年,北京大学阎志民教授主持的课题组出版了一本题为《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的书。在这本书中,阎志民等人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框架出发来对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进行观察、描述和分析。作者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当代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状况进行了描述:

       1.“两大阶级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每个阶级内部发生了重大变化。”

       “所谓阶级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是指我国的阶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一样,是两大阶级:一个是工人阶级,一个是农民阶级。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强调知识分子是一个独立的阶层,而且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扰,认为他们中的大多数基本上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现在我们认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且是工人阶级中文化素质较高的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①

       虽然两大阶级的基本格局未变,但无论是工人阶级还是农民阶级本身都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人阶级不仅迅速发展壮大,内部也呈现出明显的分层化趋势,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层:(1)体力劳动工人;(2)办公室工作人员;(3)文化教育和体育卫生工作者;(4)科学技术人员;(5)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农民阶级即是我国当前人数最多的阶级,也是处于急剧分解和变化的阶级。农民阶级已经分成与过去不同的七个阶层:(1)农业劳动者;(2)林牧渔业劳动者;(3)农民企业家;(4)乡镇企业工人(包括集体、私营、个体企业);(5)外出打工农民;(6)农村知识分子;(7)农村党政干部。②

       2.“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出现了若干新的社会阶层。”

       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科技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③

       3.“以发展生产力为共同任务,形成了三个大的利益群体。”

       “根据人们在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发挥的作用不同,所取得的收益不同,我们可以把全社会的人群分为三大利益群体:一是普通劳动者群体。他们在发展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是作为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而发挥作用的,他们取得收入的主要源泉,是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这个利益群体又可分为四个较小的群体: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二是经营管理者。他们在发展生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是主要依靠自己所付出的劳动而取得收入或报酬,从这一点讲,他们与普通劳动者没有多大的区别。但他们在社会分工中处于领导和指挥的地位,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经营和管理,他们地位的升降和收入的高低都与他们经营管理的能力和业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个利益群体主要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干部,另一部分是企业的领导管理干部。三是生产要素所有者。是指除劳动力以外的非国有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他们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股东和董事会的董事,私营企业主,股息、红息、利息收益者,港澳台投资者,专利、技术、信息的拥有者等。他们把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和经营领域,以获得利润为主要收入来源。”④

       在《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一书中,吴波则根据自己的阶级划分标准,对“现阶段中国社会基本阶级阶层结构”的基本轮廓做出了自己的描述。他认为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主要由三大阶级组成。这三大阶级是:工人阶级、资产者各阶层、中间阶层。“工人阶级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人;国有和集体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雇佣工人;雇佣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官员;国有和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资产者主要包括:私营企业主;有剥削行为的官员;有剥削行为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管理者;有剥削行为的雇佣管理和技术人员;有剥削行为的个体工商业和服务业经营者;有剥削行为的个体农业劳动者。中间阶层则指那些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自己劳动,既不剥削人,又不受人剥削的社会群体。……在现阶段中国社会,无剥削行为的个体农业劳动者和无剥削行为的个体工商业和服务业经营者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国社会的中间阶层。”⑤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学艺研究员领导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一本题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的书,“扼要概括了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构造与特征,初步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根据培育合理的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要求,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⑥。和上述文献的作者们不同,在这本书中,陆学艺等人提出了一个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理论框架,并根据此标准按照社会地位的高低依次将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十大阶层,并依据各个阶层所拥有的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量将这十大阶层的成员排列出“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五大“社会经济地位等级”。其中“上层”包括了高层领导干部、大企业经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及大私营企业主,“中上层”包括了中低层领导干部、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中小企业经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中等企业主,“中中层”包括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小企业主、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中高级技工、农业经营大户,“中下层”包括个体劳动者、一般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农民,“底层”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⑦

       2006年,杨继绳在《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一书中讨论到“中国当代社会阶层结构模型”时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还在变动之中。有些社会阶层还没有成型,有些社会阶层还在分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做出一个比较成型的模型”。尽管如此,他认为“比较粗略一点的模型还是可以做出来的”⑧。他吸收了社会阶层五等级模型的优点,“考虑各个阶层的职业内容,以财富(收入)为基础,再参照权力、声望因素,直观地将当前中国社会分为以下几个阶层”,并根据2004年全国就业总人数(75200万人)计算出各个阶层占总人口的比重:1.上等阶层。包括政府高级官员、国家银行及其他国有大型事业单位负责人,国有大型企业或大型股份公司经理、大中型私有企业主等,总人数在1100万左右,约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5%。他们构成了这个社会金字塔的顶端。2.中上阶层。包括高级知识分子、中高层干部、中型企业经理和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型私有企业主、外资企业的白领雇员、国家垄断行业的职工等,总共约2580万人左右,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3.4%左右。3.中等阶层。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中专任教师、普通高校专任教师、科学家和工程师、一般文艺工作者、一般新闻工作者、律师、会计、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中下层管理人员、小型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者、其他处于中等地位者约9254万人,占全国从业者总数12.3%。4.中下阶层。包括农民阶层、城乡两栖阶层、工人阶层、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从业人员等约48730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64.8%。5.下等阶层。包括城乡贫困人口如农村无地、无业者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约135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17.9%。⑨

       有一些人如李强教授等认为,现阶段中国的各个社会利益群体尚在分化、解组与“重新整合”过程之中,社会分层结构呈现碎片化状态,尚未层化、定型,因此,使用“阶级”“阶层”这样一些用于描述地位相对稳定之社会群体的概念来刻画当前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可能不太恰当。因此,李强认为以“利益群体”概念来描述并区分现阶段中国社会不同利益诉求者及其关系比较合适,并根据改革以来人们利益获得和利益受损的状况将现阶段中国社会成员分为4个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或“利益绝对受损群体”)。⑩

       我们可以将除李强外前述四位作者对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描述简要概括如表1。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看待上述这些文献作者对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不同描述?在这些文献作者对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不同描述中,哪一种描述才是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现实状况呢?

       二、何种社会分层模式更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

       按照传统的实在论观点,在上述对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不同描述中,必有也只能有一种才是最为“正确的”,这就是相对而言最为准确、真实地再现了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现实的那种描述。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在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研究领域中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去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对上述不同的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型进行检验,看其中哪一种才相对最准确、真实地再现了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的现实。例如,陆学艺课题组的主要成员、《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主要撰稿人之一李春玲博士在其所著《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就为自己设定了这样一项任务。作者在该书中写道:“对于当前社会是否存在阶级或阶层,部分学者和理论家们有不同的看法。观点之争属于正常现象,要判断哪一种观点更具说服力,需要用数据资料来加以验证”。该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通过数据分析,展现社会阶层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消费及生活方式、身份认同及社会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各阶层的社会流动模式,以检验这一阶层分类框架(11)对于当前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是否具有解释力,以及划分出来的这些阶层在现实社会中是否真的存在”(12)。

       那么,我们到底有没有可能像春玲博士所期待的那样,通过进一步的考察(主要是将科学判断与经验观察相对照)来对上述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不同模型之间的是非问题作出一个终极性的判断呢?笔者的回答是:不能。

       我们可以首先来看一下春玲博士在她的著作《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中是否能够做到她自己所期待做到的事情,即:用数据资料来验证,在有关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的不同模式中,“哪一种观点更具说服力”;或“通过数据分析,展现社会阶层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消费及生活方式、身份认同及社会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各阶层的社会流动模式”,以检验陆学艺课题组提出的阶层分类框架“对于当前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是否具有解释力,以及划分出来的这些阶层在现实社会中是否真的存在”。

       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李春玲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陆学艺课题组提出的社会阶层模式进行检验:

       1.各社会阶层的经济地位差异。李春玲在书中写道:“要检验理论上划分出的十个阶层在现实社会中是否真的存在,首先需要证实社会阶层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地位的显著差异”(13)。因此,作者试图“通过数据分析,考察十个社会阶层的经济地位状况,并从这一视角把握当前经济分化的基本形态和主要特征”。作者选择了收入、福利和工作稳定性三个指标来判断人们的经济地位高低。通过对入户问卷调查得来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作者发现,十大社会阶层之间确实存在着经济地位(收入、福利和工作稳定性)方面的差异。其中,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其他阶层之间、体力劳动者(产业工人阶层和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和非体力劳动者(办事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经理人员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之间、拥有较多经济资本(私营企业主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的人与没有经济资本的人(办事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收入差异,从而将十大社会阶层进一步区分为一个四层次的收入等级。

       2.各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差异。除了经济地位之外,李春玲在书中还试图通过十个社会阶层在“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异来检验这十大阶层是否真的存在,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地位或者说社会声望的高低不同体现了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方面”(14)。作者选择了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和个人主观地位评价三个方面的数据资料,来对十大阶层的社会地位差异进行分析,以考察“在当前的中国社会,人们之间的社会地位或社会声望的差异是否已表现出了系统分层的特征”,“我们所划分出的十个社会阶层是否存在社会声望的差异?”通过对数据进行的分析,作者发现,十大社会阶层之间确实也存在着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个人主观地位评价)方面的差异。首先,不同阶层的职业群体在声望分层中的位置有明显差异;其次,不同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也存在着差异,但其排序和经济地位排序略有不同。其中,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分列第一、二、三、四位(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地位排序中位列第一),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分列第五、六、七、八位,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分列第九、十位。再次,在个人的自我主观地位评价方面,白领阶层与蓝领阶层的自我评价之间、蓝领阶层中的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的自我评价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3.各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李春玲指出,在当代社会,消费也已经成为决定人们社会分层位置的重要因素,因而是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维度,因为消费实践活动对人们的身份认同、社会态度取向和行为方式选择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虽然中国还不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消费社会,但考察人们在消费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对理解当前中国社会分层也还是具有重要意义。李春玲从家庭耐用品拥有状况、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消费行为模式等方面来对社会阶层的消费差异进行考察,发现尽管目前消费领域中阶层分化现象不如经济分层和声望分层那么突出,或者说,人们在消费水平和消费行为方面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地位方面的差异并不完全一致,但两者之间还是有着一定的关联性,“阶层地位较高的人更可能处于消费分层的上层,而阶层地位较低的人更可能位于消费分层的下层”(15)。

       4.各社会阶层的阶层意识与社会态度。李春玲指出,在许多阶级阶层分析家们看来,阶层意识和社会态度是我们可以用来检验社会分层状况的另一个重要指标,通过测量和比较各个社会的阶级身份与价值态度的关联程度,说明此社会阶级、阶级区分界限是否明确以及阶级现象的结构化程度。(16)尽管陆学艺课题组划分出的十大社会阶层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逐渐显现,至今并未完全定型,阶层认同还有待于发展,但“我们仍需要考察社会阶层与价值态度之间的关系,并通过考察两者之间的关联程度,检验我们所划分的十个社会阶层是否存在以及阶层结构化的程度”(17)。通过考察,李春玲发现,虽然“总体来看,人们对许多方面的价值态度,具有跨阶层的一致性认识”,但“数据分析也显示出,阶层地位对价值态度有部分影响,而且,从年代比较来看,价值态度的阶层差异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步明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阶层分化趋势的增强,以及阶层现象趋向于结构化。这也就是说,阶层分化不仅体现在客观的社会经济地位方面,同时也逐步显现在价值态度方面”。数据分析还显示,“阶层成员的身份认同率高还是低,取决于各阶层所处的地位状态。处于社会顶层和社会底层的阶层,身份认同的一致性程度较高,而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阶层,身份认同的一致性程度较低。”(18)

       以上几个方面的考察似乎表明,陆学艺课题组提出来的十大社会阶层“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消费及生活方式、身份认同及社会态度等方面”的确存在着差异,“这一阶层分类框架对于当前中国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的确具有一定的解释力,陆学艺课题组划分出来的这些阶层在当前中国社会的确存在。但是,这到底证明了什么呢?按照李春玲在该书第二章小结中所设定的首要目标,(19)是要运用数据资料对学者们就“当前中国社会是否存在阶级或阶层”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不同观点进行检验,以“判断哪一种观点更具说服力”。那么,李春玲所做的上述考察工作是否可以帮助我们达到她所设定的这个目标呢?

       笔者认为,李春玲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所做的上述检验工作,在最好的情况下(如数据无误、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等),充其量也只是“证明”了“陆学艺课题组提出来的十大社会阶层在当前中国社会的确存在”,(20)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陆学艺课题组提出的有关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的模式才是唯一“正确”“真实”的,或者说,相对其他阶级或阶层模式而言,是“更具说服力”的,似乎当前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就是陆学艺课题组提出的社会阶层模式所描述的那样,而其他文献作者所提出的社会分层模式则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不那么具有说服力的。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以类似或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至少我们上述几种有关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描述中,其他几种描述也可以是“正确”、“真实”的,具有同等说服力的。

       道理其实很简单:我们只要考查一下上述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几种模型之间的关系,不难发现,这几种不同模型只不过是几种不同的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概念或分类游戏而已,仅仅通过将它们分别与“客观现实”相对照的办法,是根本不可能对它们之间的是非问题进行有效判断的。因为,我们可以毫无悬念地做出预测:上述所有这些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模型都可以获得“事实”的验证,都可以从社会现实中找到充分的“事实”依据,因而都是与社会现实相符的分层模型。在所需统计或调查资料充分的条件下,本文的任何一位读者,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完成下面这样一个游戏:将表1所述四种社会分层模型中任何一种对应转换为另外三种。如:

       A1≈B1+B2(2)+B2(3)

       ≈C1+C2’+C4’+C5’+C8

       ≈D1(减去“大中型私有企业主”)+D2(减去“中型私有企业主”“外资企业的白领雇员”)+D3(减去“小型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者”“其他处于中等地位者”)+D4(减去“农民阶层”“城乡两栖阶层”);

       A2≈B2(1)’+B2(2)’+B2(3)’+B2(4)’+B2(5)’+B2(6)+B3(1)

       ≈C(1)’+C(2)’+C(3)’+C(4)’+C(5)’+C8’+C9

       ≈D4’(农民阶层);

       A3≈B1(4)’+B2(1)+B2(4)’+B2(5)+B3(2)

       ≈C2’+C3+C4’+C6+C7’

       ≈D1’(大中型私有企业主)+D2’(中型私有企业主、外资企业的白领雇员)+D3’(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小型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业者、其他处于中等地位者);

       等等。(21)

       按照这种方式,我们完全可能构成一个转换表,将上述四种模式所含各个社会分层范畴之间的转换关系列于其中。因此,原则上,只要统计或调查数据所提供的社会成员身份背景信息足够精细,根据这个转换表,我们就可以将上述四种社会分层模式试图描述的那个时期(例如2000年左右)某个地区(例如“中国”,也可以是“深圳市”或“河南省”等)的社会成员分配到这四种模式中任何一种的各个范畴中去(或同时分配到所有这四种分层模式的各个相应范畴中去)。

       假如我们上面的分析是可以被接受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上述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状况的几种模式,其是非对错本质上与“事实”无关,因而也不可能通过将它们与“事实”对比、看谁更符合“事实”(或能获得更多“事实”支持)的方法来对它们的是非对错加以判断。它们之间的差异,实质上只是几种关于社会分层之话语系统之间的差异。因此,假如我们坚持要想对它们之间的是非对错加以甄别的话,那么,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去将它们各自与“事实”进行对照,看谁更能够获得“事实”的支持,而是要去对隐含在这些模式当中、引导和约束着这些模式的建构者将它们建构出来的那些话语系统进行分析,看看我们是否有能力对这些不同话语系统的是非对错做出终极性的判断。假如我们能够对这些不同话语系统的是非对错做出终极性的判断,那我们相应地也就能够对上述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之间的是非对错做出终极性的判断(在相对更为“正确”的那个话语系统的引导和约束下建构出来的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就是上述几种模式中相对更为“正确”的模式);反之,我们就不能不接受以下这样一个看法:对于上述几种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之间的是非对错,我们没有能力做出终极性的判断。

       那么,隐含在上述几种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当中、引导和约束着其建构者将它们建构出来的话语系统是哪些话语系统呢?对于这些话语系统之间的是非对错,我们到底是否有能力做出终极性的判断呢?

       三、不同的社会分层话语系统

       从上述几位作者自己的陈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引导和约束这些作者建构出自己使用的那套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的话语系统,主要是以下两大话语系统: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话语演化而来的阶级阶层分析话语系统,二是以韦伯的相关思想为基础演化而来的社会分层话语系统。

       阎志民和吴波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模式属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话语。阎志民主编的《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一书虽然没有专门阐述该书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进行分析时所采用的理论基础,但熟悉前苏联和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两阶级一阶层”阶级阶层分析话语的人一看就知,阎志民等人在该书中提出的现阶段中国阶级阶层分析模型基本上就是这种“两阶级一阶层”分析模式的新形势下的扩展。而在《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一书中,吴波则对自己用来分析现阶段中国阶级阶层结构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详细的讨论。吴波明确地写道:“本书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梳理和分析,所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22)。之所以要采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现阶段中国的阶级阶层状况,是因为“唯物史观最基本的方法是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方法。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矛盾,阶级矛盾是阶级社会发展演变的直接动力。只有进入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阶级不再存在了,社会基本矛盾虽然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由于不再表现为阶级矛盾,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才丧失其存在的意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制度已经消灭了,阶级矛盾虽然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仍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不仅是因为世界上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制度的客观存在,旧社会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残余的影响,还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客观需要利用资本主义的某些东西。所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分析方法,仍然在现阶段中国社会具有适用性”(23)。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因而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阶级首先是依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划分出来的,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和阶级划分标准的基点。但吴波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虽然“以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占有关系作为划分阶级的基础性标准,仍然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划分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的基本依据。但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由于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状况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特征,若直接按照这一阶级划分标准,则很难清晰地表现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结构的真实面貌”(24)。例如,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虽然“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工人、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经营管理者是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主人,他们在理论上也拥有公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事实上他们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决非属于同一个阶级。(25)再如,“在现阶段中国社会,高级雇佣管理人员和雇佣工人同为雇佣劳动者,但是部分高级雇佣管理人员所得到的工资和附加收入的份额,超过相应熟练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许多倍,他们的收入所保留的只是工资的外貌。”(26)这些高级雇佣管理人员形式上属于雇佣劳动者,但作为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结果,他们其实是在代替资本家管理企业,履行资本家的职能;他们虽然并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但在市场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所领得的那份社会财富都与雇佣工人截然不同。对于这些人的阶级归属,我们该怎样加以确定?还有,现阶段中国社会还有一些依靠“化公为私”、贪污受贿等手段暴富起来但又尚未受到制裁的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这些人的阶级属性又该怎样确定?等等。因此,我们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标准有所超越,建构一种新形态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使之符合我们今天分析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需要。吴波提出了一种修正过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划分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划分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的标准不再是形式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而是“剩余劳动的占有关系”。即:凡是其收入中隐含了利润即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因而本质上占有了剩余劳动的人,就应该被归属到资产阶级的行列之中。这样,我们就可以将上述“高级雇佣管理人员”和依靠“化公为私”、贪污受贿等手段暴富起来但又尚未受到制裁的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都判定为资产阶级。因为,就前者而言,“他们本身虽然不是资本所有者,但由于代表了资产者的利益,在收入上提供高薪分享了资产者剥削来的利润”;而就后者而言,“尽管他们并不像私营企业主一样直接剥削劳动者,但从他们致富的途径可以看出,他们本质上仍然是通过对劳动者的剥削而实现财富的占有,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是他们手中拥有的各种人民赋予的权力。”(27)吴波的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模式,就是按照这一阶级阶层分析标准确定的。

       陆学艺课题组在自己的有关著作中也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社会分层理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作者明确认为“今天,简单地照用马克思针对19世纪早期欧洲资本主义提出的阶级分析理论,或者毛泽东针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社会提出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问题,无疑是不够了”。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的深刻变化进行实证的、科学的分析,从中得出关于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科学认识”(28)。作者更明确提出,在分析中国现阶段社会阶层结构时,要注意“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并不是划分阶层的惟一标准”。因为“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首先,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主要是个人(私人)占有,而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生产资料是由国家和集体占有的。同时,公司制近十年来的发展也导致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其次,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比较复杂,并且明显具有多元特征,这就决定了仅用生产资料占有这一指标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充分的。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对物质财产的占有并不是衡量人们的社会阶层位置的惟一标准。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特征,就要重新认识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并加以科学的发展,形成一个更加符合变化的、现实的多元分类标准框架。”(29)在这样一种思路的引导下,作者们提出了一个结合了赖特的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框架和戈德索普的新韦伯主义阶级分析框架、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包括行政组织资源和政治组织资源,主要指依据国家政权组织和党组织系统而拥有的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经济资源(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和文化资源(对社会通过证书或资格认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三种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进行划分的理论框架,并根据这一框架,勾画了由前述十大社会阶层和五种社会经济地位等级构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基本形态。在《断裂和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和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的有关章节中,李春玲博士对所在课题组的阶层分析理论框架做了更具体的说明。李春玲告诉我们,该课题组最初确定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划分指标,既非来源于新马克思主义或新韦伯主义理论,也非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阶级理论,而是来源于调查发现的“普通民众对于当前社会性区分的主观感受。”在调查中,该课题组发现,“人们凭借于个人社会经验和主观感觉对人群进行的分类,主要是依据三个方面的标准:即是否有钱(收入高低或拥有财产多少)、是否有权(在政府或企业组织中担任的职位高低)、是否有文化(学历文凭高低)。如果用学者的话来加以归纳,我们可以这么说:人们倾向于依据经济资源、权力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拥有量来评判个人或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课题组对现有的理论和经验研究结果进行的分析也得出同样的结论:在当代中国社会,经济资源、权力资源(或称之为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量决定了人们的综合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人对某一个人的社会性评价,同时也决定了个人对其自身的社会性评价。”因此,该课题组认为,“依据这三种资源的占有量来进行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划分和分析,有助于深入理解目前社会经济分化现象,把握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30)。

       杨继绳在他的著作《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中采用了和陆学艺课题组类似的阶层分析理论框架,即以职业分类为基础,按照各职业群体在权力、财富和声望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来对各职业群体的成员进行地位分层。他认为,“在作阶层结构模型时有一个排序问题,即把什么阶层放在上面,把什么阶层放在下面。通常的做法是,把每一个阶层占有的社会资源(如权力,财富,声望)的多少量化成数字,再将各种资源的占有数据以一定的权数组合成不同阶层的社会资源综合占有的数字,然后按数据排序,即把社会资源占有量多的排在上面,少的排在下面。这些量化数据应当通过科学的问卷调查取得。”(31)但由于他没有进行问卷调查,所以只能综合国家统计局和其他学者公布的数据,用直观判断来加以替代。杨继绳报告了他的具体做法:“为了构造中国社会阶层模型,我将财富、权力、声望都分成10个等级(最高位10,最低为1),利用现有的各种社会调查数据,将不同的职业的财富、权力、声望纳入不同的等级。并利用我所能得到的学者调查数据和实际判断,确定财富、权力、声望三种因素在决定阶层地位中的权数:财富为0.36,权力0.38,声望0.26。例如,高级官员的财富等级为7,权力等级为10,声望等级为9,加权综合后为8.66。高级知识分子的财富等级为7,权力等级为6,声望等级为10,加权综合后为7.40。最后按加权综合数据排序,数据大的在上,小的在下。加权综合数据7.5以上的为上等阶层,6-7.5的为上中阶层,4.5-6的为中等阶层,2-4.5之间的为中下阶层,2以下为下等阶层。”(32)

       那么,在上面两种类型的“阶级阶层分析”话语之间,哪一种才是更为“正确”或“合理”的呢?

       四、何种社会分层话语系统更为“正确”或“适用”?

       在《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一书中,吴波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和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本质区别:

       1.研究的重点和目的不同。马克思寻求对阶级对立的深层本质的揭示,韦伯主义者则通过社会表层属性来研讨个人和集团的地位。马克思研究的重点是生产领域,因为在他看来,阶级对立关系的实质是剥削关系,其目的在于揭露私有制的本质和阶级对立的根源。所以他着力探讨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中剩余价值的来源。韦伯的研究重点不在生产领域,因为他不想把剥削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他所关心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能否化解其中不断生成的各种矛盾,使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不致被这些矛盾所消耗和化解。

       2.历史观不同。韦伯主义的阶层分析方法是主观主义历史观在社会结构研究中的具体体现,它促使人们相信社会不平等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以此捍卫资产阶级的利益,为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进行辩护。马克思则坚持唯物史观的科学态度,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所做的经济分析及其阶级分析,不仅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根源和实质,而且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趋势。

       3.社会分层的标准不同。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认为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在划分社会阶级时起决定作用,因为他认为只有从人类社会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找出基本的、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并把这种物质性的社会关系归结为社会生产力的高度,才能够为研究社会结构奠定坚实的科学基础,也才能够对社会结构进行深刻本质的解剖。而韦伯的阶层分析则仅把表面的、派生的社会现象上的差异作为分层标准,只是对社会差别或等级存在做表面现象的描述,从而脱离了对生产关系实质的分析,并没有揭示其存在和产生的根源以及不同阶级、阶层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和区别,使社会结构失去了由其整个社会经济形态所奠定的基础。

       4.结论不同。韦伯及其学派宣扬的是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社会分成若干阶层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于社会的良性运转以及每个社会个体都是有益的。他把阶级定位于市场和流通关系,一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上升到更高的地位,这种意义上的“阶级”是不伦不类的,没有实质性内容。马克思则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存在经济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基本阶级即该社会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33)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吴波认为,在以马克思和韦伯两人的相关论述为基础而形成的两类社会分层理论中,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更为深刻地揭示了阶级对立现象的“深层本质”,而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则只是揭示了社会分层现象的“表层属性”;前者坚持唯物史观的“科学”态度,不仅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根源和实质,而且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总趋势”,后者则持一种主观主义历史观(34),旨在捍卫资产阶级的利益,为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前者为对社会结构进行“科学”研究奠定坚实基础,能够对社会结构进行“深刻本质”的解剖,后者则只能对社会差别或等级存在做“表面现象的描述”,不能揭示不同阶级、阶层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和区别,其“阶级”概念是不伦不类的,没有实质性内容。一句话,相比于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显然是更为“正确”、因而也更为可取的阶级(阶层)分析理论,即使是在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时也是如此。当然,第一,这不排除马克思主义者可以吸收韦伯主义社会分层理论中一些“合理”成分,如其中“关于社会调查、社会分层进行量化分析和数据统计等技术、技巧与方法”(35);第二,如前所述,这也不排除在应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来对现阶段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进行分析时,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加以适当的修正。应该说,吴波的看法在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的学者们当中具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

       与吴波等人的看法不同,陆学艺课题组的研究人员则明确地认为至少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状况进行分析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已经不够用了。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等著作中,陆学艺课题组的作者们写道:“今天,简单地照用马克思针对19世纪早期欧洲资本主义提出的阶级分析理论,或者毛泽东针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这个社会提出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问题,无疑是不够的了”;“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特征,就要重新认识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并加以科学的发展,形成一个更加符合变化的、现实的多元分类标准框架。”(36)“传统的所谓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难以解释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37)

       郑杭生教授在“社会转型加速期我国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划分”等文章中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郑杭生教授提出要区分两种不同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即革命批判型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和维护建设型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前一种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包括其阶级分析理论)只适合于马克思生活的时期,不能简单地照搬到今天(尤其是今天的中国来)。我们今天需要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建构出一种适合于今天中国需要的维护建设型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郑杭生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理论一直都是马克思分析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重心,但这并不等于我们今天的社会分层研究还一定要沿用这样的理论分析手段,其中最明确的原因就是,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是一种革命批判型的社会学,其理论目标就是要揭露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实质,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弊病,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至于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公有制社会中各种社会差别的性质以及差别对社会运行的影响,特别是如何从维护建设性角度研究新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马克思没有,也不能提出具体的看法。而这正是今天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任务。”(38)

       对于上述这样两种不同的看法,我们该怎样来加以评判呢?在马克思主义和韦伯主义两种阶级(阶层)分析理论当中,到底哪一种更为合理或更为可取呢?

       我们可以把上述两种看法所涉及的问题概括为以下两个小问题:第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否比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能够更好地揭示阶级阶层现象的“本质”?第二,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或阶层状况进行分析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否“够用”或“适用”?

       首先来讨论第一个小问题: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否比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能够更好地揭示阶级阶层现象的“本质”?如前所述,对于这个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的人一般都倾向于做出肯定的回答。然而,这种回答难以面对以下质疑: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真的揭示了一切社会分层(或阶级阶层)现象的本质吗?

       所谓“本质”,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的。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解,所谓“本质”,指的是事物具有的诸多性质当中最为根本的那种性质,它通过事物的表面特点即“现象”表现出来;事物的“现象”可以是变化多样的,但其“本质”却是相对固定的;“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可以被我们直接加以感受,而“本质”则深藏于“现象”之后,只有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定着其“现象”,是“现象”存在的根据。按照对于“本质”范畴的这样一种理解,我们试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揭示了一切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吗?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回答应该是否定的。理由如下:社会分层可以有很多根源或依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所揭示的那种基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阶级”差别只是诸多社会分层类型中的一种,而非全部。例如,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理论所说的那些社会分层类型——收入分层、权力分层、声望分层就不能够都归属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所说的“阶级”范畴之下。我们绝不能说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所说的“阶级”与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理论所说的那些社会分层类型之间是一种“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认为前者揭示了后者的“本质”,后者是前者的表现。虽然我们可以说由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那种“阶级”差别,可以通过收入、权力和声望方面的差别表现出来(即人们在收入、权力和声望方面的差别有一些的确是根源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但我们却很难说所有收入、权力和声望方面的差别都是基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那种“阶级”差别的表现,都是根源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完全消失的地方(例如计划经济时代全民所有制单位内部员工之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每个私营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等),人们之间仍然会有收入、权力和声望方面的差别,仍然会存在以这些差别为标志的社会不平等和相应的社会分层结构。因此,说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揭示了由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那种“阶级”差别的“本质”,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种差别也会通过收入、权力、声望等方面的差别表现出来),但说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和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之间,前者更好地揭示了一切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将那些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不存在差异的人们之间在收入、权力和声望方面出现的差别说成是(基于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那种)“阶级”差别的表现,在逻辑上显然是不通的。它们可能是其他一些深层因素(如工作能力或才能发挥机会等方面的差异)的表现,但决不应该视为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差别的表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没有也不可能揭示后面这类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39)恰恰相反,后面这些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应该是被我们今天称为“韦伯主义”的那种社会分层理论揭示出来的。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第二个小问题: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或阶层状况进行分析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否“够用”或“适用”?

       陆学艺课题组等主张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对于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或阶层状况已不再“够用”的主要理由是,“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传统的所谓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难以解释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作者具体指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与马克思、毛泽东时代的不同之处:“首先,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主要是个人(私人)占有,而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生产资料是由国家和集体占有的。同时,公司制近十年来的发展也导致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其次,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比较复杂,并且明显具有多元特征,这就决定了仅用生产资料占有这一指标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充分的。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对物质财产的占有并不是衡量人们的社会阶层位置的惟一标准。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特征,就要重新认识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并加以科学的发展,形成一个更加符合变化的、现实的多元分类标准框架。”在前述引文中,郑杭生教授指出不能沿用古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我们今天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时,提出的主要理由也是认为“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是一种革命批判型的社会学,其理论目标就是要揭露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实质,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弊病,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而我们今天进行社会分层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探讨在“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公有制社会中各种社会差别的性质以及差别对社会运行的影响,特别是如何从维护建设性角度研究新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笔者完全同意陆学艺课题组上述关于“仅用生产资料占有这一指标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充分的”或“不够用”的,“应该重新认识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这样一些说法,但是,第一,我觉得陆学艺课题组所提用来说明“仅用生产资料占有这一指标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是不充分的”或“不够用”的第一个理由似乎并不适当:认为“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和最大量的生产资料是由国家和集体占有的”,以及“公司制近十年来的发展也导致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和毛泽东所研究的时代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因此,用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来解释社会阶层分化”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来描述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就显得不充分了,这种说法似乎与事实相冲突。由斯大林首先提出、之后也被我国各类人士沿用的“两阶级一阶层”模型就是一种以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为依据、用来描述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社会分层模型。虽然按照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在前苏联、改革开放之前公有制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这种单纯以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为依据来对当时条件下的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描述也是不充分、不完备的,但从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角度来说,这种描述是完全准确、适当的。从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角度来说,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依据来进行阶级分析的做法并不仅仅只适用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主要财产形式的条件下,而是适用于一切社会条件下。因为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来看,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是一切时代人们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主要基础。因此,离开了对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的分析,就无法适当理解一切时代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即使到了马克思主义者所设想的那种生产资料全民共有的共产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异为基础而产生的阶级差别完全消失了,人们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地位完全平等了,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依据来进行阶级分析的做法也还是适用的。只不过从以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依据来进行阶级划分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视角来看,此时此刻社会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无阶级的状态。“无阶级”状态虽然是一种人们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所决定的)社会地位方面平等的状态,但是,其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层状态,且是一种若不借助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就难以辨识和确定的社会状态。因此说以坚持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基础来划分阶级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不能用来分析公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层状况,也是不适当的。且不说今天中国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已经多样化,由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异所致的社会分层已经日趋成形并对社会生活逐渐发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这种以坚持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基础来划分阶级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就更有其独特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了。

       郑杭生教授在说明不能沿用古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我们今天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时提出的主要理由,我认为也是有可商榷之处的。我觉得用什么标准来划分阶级,和用这种标准划分出来的阶级之间会是或应该是一种什么的关系状态,应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用以坚持生产资料占有状况为基础来划分阶级的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些不同于用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来分析时所发现的社会阶级或阶层,如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40)等,我们也可能会发现这些阶级之间确实存在着紧张关系,但这并不意味就一定会激发或应该去激发这些阶级之间的斗争。我完全同意郑杭生教授和陆学艺教授等人所说的如下看法,即我们今天进行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方面的研究,其目的和马克思当年非常不一样。马克思当年从事阶级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而我们今天从事社会分层研究则是为了探讨当前中国社会中“各种社会差别的性质以及差别对社会运行的影响,特别是如何从维护建设性角度研究新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41),“从而更好地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42)但是,在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被重新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情况下,出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而不必是出于阶级斗争(43))的目的,去协调这些阶级之间的关系,不正应该是我们对当今中国社会进行分析时需要从事的工作之一吗?而发现这些阶级的存在不正是对这些阶级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的前提之一吗?但若不采用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我们又如何能够发现这样一些阶级的存在并对他们的关系进行考察呢?运用新马克思主义、韦伯主义或新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确实也能够帮助我们对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进行分析,帮助我们去探讨如何对用这些理论视角进行分析时看到的在那些阶层(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等)之间的关系,但由此所得到的结果和用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来对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进行分析时所得到的结果是非常不一样的,因而和运用后者时可以帮助我们去协调的那些阶级阶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等)关系也是非常不一样的。不运用后者,我们就“看”不见只有用后者才能“看见”的那些阶级,这些阶级就可能或处于我们的视野之外,或被混淆于我们用韦伯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所看到的那些阶级阶层之中(忽略了用这两种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对现实进行分析时所看到的那些阶级阶层之间在性质上的差别)。凡此,可能都会妨碍我们去对只有运用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时才能看到的那些阶级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在此方面,我比较倾向于认同仇立平和冯仕政两位教授的看法,(44)即若不采用阶级分析,将会使我们对当前中国社会实际存在的阶级关系失去敏感性和洞察力,而采用阶级分析也不一定意味着强调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即可以服务于阶级斗争的实践目的,但也完全可以服务于促进阶级协调和阶级合作的实践目的。

       明确一点说,在对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或阶层状况进行分析时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是否“够用”或“适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是:第一,在任何时代,单纯只用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来描述和分析社会分层状况都是不充分的或“不够用”的;但是第二,在任何时代,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都是“适用”的。理由很简单:任何时候(理论上包括马克思主义者设想的消灭了“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分层状况都包括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所描述的那种以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为基础而形成的分层状况(我们将其称为“财产分层”)和韦伯主义分层理论所描述的那种以社会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过程中职位占有状况为基础而形成的分层状况(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职业分层”或“职能分层”)两个维度,因而都应该也需要从这两个维度来加以考察。在任何一个时代,如果我们只从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所指出的这一个维度来加以考察,都会使我们的视野受到限制,因此都是不充分或不够用的;但在任何一个时代,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又都是适用的,不借助于这一理论,我们的视野同样也会受到限制(如果我们只用韦伯主义社会分层理论来分析社会现实,我们就只能看到韦伯主义让我们看到的那些社会阶层)。

       因此,无论从是否揭示了社会分层现象的“本质”这一方面来说,还是从是否“够用”或“适用”方面来说,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和韦伯主义社会分层理论(以及由这两种理论演化出来的其他社会分层理论,如各种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新韦伯主义社会分层理论等)两者之间都是难分伯仲,用其中的一个去否定或贬斥另一个,应该都是不可取的态度。

       五、结语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很简短的结论:对于“本文第一节所引那些文献的作者对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不同描述中,哪一种描述才是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现实状况”这一问题,我们的回答是:无论是从这些不同描述各自可能获得的事实依据角度,还是从在这些不同描述背后起着支撑、引导和约束作用的那些话语系统的合理性、适用性角度而言,这些不同的描述之间都难分伯仲。我们很难找到充分的根据(无论是事实根据还是理论根据)来对这些不同描述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终极性的判决。我们所能够做的,只能够是将它们视为这些文献的作者在不同社会分层话语系统的引导和约束下对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层状况所做的一种话语建构,努力地去把握引导和约束着这些文献的作者将它们建构出来的那些话语系统,以此来去对它们各自的价值(在各自所属的话语系统之下可能都是“真实的”“正确的”)和局限(从单纯地固守于其他话语系统的人看来可能都是不“真实的”、不“正确的”或有问题的)达到一种相对而言可能比较恰当的理解。

       收稿日期:2015-07-08

       注释:

       ①阎志民主编:《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页。

       ②阎志民主编:《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7页。

       ③阎志民主编:《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9页。

       ④阎志民主编:《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0页。

       ⑤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页。

       ⑥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⑦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⑧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0页。

       ⑨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1-344页。

       ⑩李强:《社会分层与贫富差别》,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第五章。

       (11)即陆学艺课题组提出的十大社会阶层分类框架。

       (12)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页。首先需要加以肯定的是,李春玲博士撰写的这本书是国内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分层问题的著作中对自己使用的分层模型不仅从理论层面、而且从经验事实层面上进行了最为细致论证的一部,当为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分层问题的学者所必读之书。

       (13)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

       (14)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66页。

       (15)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63页。

       (16)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66页。

       (17)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67页。

       (18)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39页。

       (19)除了运用数据资料对学者们就“当前中国社会是否存在阶级或阶层”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不同观点进行检验,以“判断哪一种观点更具说服力”这一目标之外,李著还试图“在这些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考察学者们对当前社会经济分化趋势得出的相互对立的基本判断,即: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主要趋势到底是‘断裂化’(两极分化)还是‘中间层化’(两端缩小中间层扩大);是‘结构化’(资源分配及利益关系趋同化)还是‘碎片化’(资源分配和利益关系异质化)。”(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页)但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后一目标是建立在前一目标完成后的基础之上的,前一目标才是首要的、基础性质的。

       (20)笔者隐约觉得春玲博士在《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一书中对十大阶层是否存在的论证逻辑有些可以讨论的地方。按照李春玲在该书以及陆学艺课题组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的交代,划分十大阶层的依据是当代中国社会成员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三个方面的占有状况。据此,用实证研究来“证明”这十大阶层存在与否的方法就是通过实证调查得来的资料去考察被划分出来的这十大阶层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方面是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以至于可以将它们判定为十个阶层,而不是去考察这十大阶层在收入、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消费等方面是否有显著差异。理由很简单,假如被划分出来的这十大阶层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那么,即使它们在后面这些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我们也不能像作者所说的那样,将它们视为是以经济、组织和文化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为基础而形成的阶层(也就是说,不是赖特新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或阶层),而只能视为是基于收入、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消费等方面的差异而形成的阶层(即韦伯主义或新韦伯主义意义上的阶层)。反之,假如被划分出来的这十大阶层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方面确实有显著差异,那么,即使它们在后面这些方面没有差异,那么我们也完全可以宣称这十大阶层确实存在。简言之,既然划分十大阶层的依据是当代中国社会成员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三个方面的占有状况,那么它们存在与否就只与社会成员在这三种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状况有关,而与收入、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消费等方面的差异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联。宣称这十大阶层是依据当代中国社会成员在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三个方面的占有状况而划分出来的,而在论证它们存在与否时却致力于表明它们在收入、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消费等方面的差异,在逻辑上似乎存在容易被人诟病之处。在这方面,杨继绳在《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第十五章中对自己所提“中国当代社会阶层结构模型”的论证在逻辑上倒是自恰的:他宣称自己(和陆学艺课题组类似)是以职业为内容,以各职业在收入、权力、声望方面的差异为依据,区分出各职业群体的等级地位和所属阶层,而他对此模型进行说明论证的方法也确实是符合自己的分层逻辑(根据各种调查数据,按照评分法,对各个职业群体在上述三个方面的状况进行评分,然后根据各职业群体所得总分对它们做出等级排序和阶层归属)。杨著的缺点是其对各职业群体在收入、权力、声望三方面的评分只是按照作者个人的主观推断做出来的,缺乏客观性。

       (21)括弧外的符号(单引号)“’”表示该范畴中的“部分”人员之意。如B2(1)’表示吴波提出的社会分层模式中第二个大分类范畴“资产阶级”之下第1个小分类范畴“私营企业主”的部分成员(即相当于阎志民分层模式中第2(3)项“农民企业家”的那部分社会成员)。

       (22)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XV页。

       (23)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XVI页。

       (24)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页。

       (25)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页。

       (26)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页。

       (27)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3页。

       (28)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29)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30)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页。另见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31)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0页。

       (32)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44页。

       (33)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0-81页。

       (34)在马克思主义的话语系统中,“主观主义”即是反科学的代名词。

       (35)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3页。

       (3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37)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98页。

       (38)郑杭生、刘精明:《社会转型加速期我国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划分》,载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3-194页。

       (39)有一些希望继续按照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来分析社会分层现象的学者,如美国学者赖特、我国的仇立平教授等,希望通过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作一些调整的办法,来使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可以对上述后面这样一些社会分层现象也能够很好地加以说明。例如,赖特提出把划分阶级的标准从对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差异扩展到对生产中可以用来形成剥削关系的四种资产——劳动力、资本资产(即生产资料)、组织资产和技术资产占有方面的差异;仇立平教授也建议把马克思关于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为基础划分阶级的命题转换为以(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四种)生产要素的占有关系为基础来划分阶级(仇立平:《回到马克思:对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反思》,《社会》2006年第4期)。笔者认为,对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作这样一种调整自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白,经过这样一种调整之后的阶级分析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马克思主义者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已经大相径庭了,而且由此导出的一些结论,如“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着以组织资产和技术资产为基础的剥削、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消灭以技术资产为基础的剥削等,可能也是这些经典马克思主义者不会接受的。

       (40)潘毅:《阶级的失语与发声:中国打工妹研究的一种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05年第2期;潘毅、任焰:《农民工的隐喻:无法完成的无产阶级化》,《二十一世纪》2008年第6期;潘毅、陈敬慈:《阶级话语的消逝》,《开放时代》2008年第5期。

       (41)郑杭生、刘精明:《社会转型加速期我国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划分》,载郑杭生:《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4页。

       (42)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43)当然,这不排除有其他人会出于重新强调阶级斗争的目的去应用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来对当代中国的阶级状况进行分析。但这不应该也不能成为否定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理论在当今时代之适用性的理由。正如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但也可以用来杀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刀也可以用来达到杀人这一目的就否认刀的其他用途。

       (44)仇立平:《回到马克思:对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反思》,《社会》2006年第4期;仇立平:《阶级分层:对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另一种解读》,《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冯仕政:《重返阶级分析?——论中国社会不平等研究的范式转换》,《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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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阶层结构:两种不同话语体系的“真实性”分析_社会分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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