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发展中的“跨越”问题_农业论文

农业科技发展中的“跨越”问题_农业论文

农业科技演进中的“跨越”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00)05—0068—06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尚不是农业强国。其原因首先在于我国不是农业科技大国和科技强国。199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40%,低于发达国家20~40个百分点;数量本来不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多数转化技术的普及率也仅为30%左右;氮素化肥当季利用率30%~40%,比发达国家低20~30个百分点;农业灌溉水利用率30%左右。尽快提升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与效益,实现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关键在于农业科学技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革命,改变我国农业科技的落后状况,提高现代科学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是今后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世界各国农业科技加速发展的趋势和加快推进农业科技革命的实践告诉我们,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照搬照抄发达国家农业转型的经典模式,重走一遍它们走过的老路,只能适得其反。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观念模式、行为模式和运行模式,正确选择农业科技革命的道路,合理确定农业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实施农业科技跨越发展方略,是本文研究的宗旨所在。

一、农业科技“跨越”发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背景

所谓“跨越”,是指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农、林、牧、渔技术领域,越过发达国家农业转型过程中所经历的某个阶段,高站位、高起点、入主流,直接采用当代最先进的农业技术;而不是按照发达国家农业转型的一般模式,逐步地、有序地、渐进地实施农业技术变革。农业科技演进是一个由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沿着“传统技术——当前发达国家农业普遍采用的常规技术——当代世界最先进的农业技术”的路线不断前进的过程。但是,在世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时期,却存在着一种比较特殊的事实,即农业科技演进跳过某个常规发展阶段,直接进入了当代最先进的农业技术行列。这种具有独特意义的演进就是“跨越”。它是农业科学技术系统中当代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子系统演进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过程,是当代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子系统与传统农业、农村、农民相互作用与协同的自组织过程。其实质是比较落后的进程与比较先进的进程之间发生的交融与嫁接;是发达国家或地区农业科技成果的扩充和拓展;既是“跨越”——就欠发达国家或地区而言,又不是“跨越”,跳过的具体阶段又实实在在存在着,只不过存在于发达国家或地区。

“跨越”发展为赶超提供了机会和可能,而“跨越”的产生却需要具备一定条件。首先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欠发达国家或地区与发达国家或地区间农业科学技术联系和交往发展到一定阶段。“跨越”是在欠发达国家或地区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农业科技演进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产生的,不可能在非发达国家或地区孤立地、单独地进行,离开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联系与交往,“跨越”就无法产生。其二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并存,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不平衡。“跨越”总是以不同国家或地区农业科技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条件的。有的国家或地区处于传统农业阶段的同时,而有些国家、地区已进入向现代农业的转型阶段或现代农业阶段,后者可以为前者提供既定的农业科技发展成果,“跨越”才有可能产生。其三,“跨越”只能发生在农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处于世界农业科技领先地位的国家或地区不可能发生“跨越”现象,只有后进国家或地区迫于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客观和主观上需要借助“跨越”某个常规发展阶段,以赶上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其四是当代农业高新技术子系统质的特征、内部结构和成熟度,即发达国家或地区有无相当水平的农业实用高新技术可以直接吸收或转移。吸收与转移的具体方式与途径可以多种多样,但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国情的农业实用高新技术可供吸收或转移,这是“跨越”能否产生的关键,也决定着“跨越”过程的质量和效益。其五,特定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技术经济环境,包括演进过程所需的资金、信息、人力和政策等,以及区位条件、相关产业基础、技术创新能力、高新技术存量及人才储备等,这是“跨越”实施的社会技术经济基础。

上述五个方面的条件,界定了农业科技演进中“跨越”实现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原则界限。第一个条件首先强调,强国梦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外开放。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穷和落后,就必须开放”。“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城市改革,其基本内容和基本经验都是开放,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更加开放”。“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对外开放是邓小平发展动力观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实现“跨越”的首要条件。第二个条件侧重于说明,各个国家农业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的非均衡性是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跨越”一定要通过非均衡的形式来实现。一方面传统农业弱势状况的改变,主观及客观都需要现代农业的梯度扩散和转移,欠发达国家以弱变强;另一方面,极化效应、扩展效应和回程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会使现代农业处于支配地位,少数发达国家通过不对称的和不可逆或部分不可逆的效应控制并推动着欠发达国家技术创新。第三个条件是指“后进者特权”或“后发优势”。即欠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基础研究费用,更重要的是不存在淘汰现有技术体系中较为成熟而又已经过时了的技术的麻烦,从而可以在整体上处于更高技术层次,使自己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特别是当世界范围内的主导技术处于新旧交替的转折时期,而欠发达国家内部又积蓄起足够的吸收、消化最新技术的人力、制度等资源时,“后发优势”便会显灵,“后进者特权”便可享受,后来居上的梦想便能成真。此为第四、第五两个条件的要义所在。

综观世界经济史和科技史,落后变先进、先进变落后、后来者居上的例子俯拾即是。我国历史悠久,在科技领域有过辉煌的成就,但自明朝末年起开始在科技领域落后于其他国家。产业革命以后,世界经济重心由英国到德国、再由德国到美国,以及后来东亚地区的日本、“四小龙”的异军突起等都是最好的实证。世界经济、技术发展史上的重心转移现实都是“跨越”成功的案例。从发达国家农业技术进步的历史进程看,机械化和化学化在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方面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两种技术都存在一定的自然极限,即机械不可能实现对人的完全替代,化肥、农药也不可能无限度地提高土地单产(还会带来环境破坏)。更重要的是机械化、化学化只是某种程度上增强了人类驾御自然的能力,而没有使农业像现代工业生产一样,彻底摆脱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基于以上原因,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工厂设施农业和以基因工程为基础的现代生物农业应运而生。种种迹象表明,世界范围内的农业主导技术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转折时期,西方国家传统的以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电气化等为标志的常规农业技术已开始走上末路,新兴的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显示出了巨大的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实施农业科技跨越发展方略,这无疑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的部分领域已跃居世界先进行列,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生产科技总体水平低,农产品科技含量少,农业科技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脱节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四多四少”现象普遍存在,即常规性科技成果多,高新技术成果少;局部性小成果多,影响全局的重大成果少;改良性应用成果多,突破性应用成果少;通过鉴定和获奖成果多,生产中转化率高的少。二是农业科技投入总量不足与利用效率低下并存,科技队伍实力有所消弱,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仍处于不稳定局面,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相互割裂状况并无改观。随着中欧就中国加入WTO的双边谈判结束,年内加入WTO的目标更加清晰,在此历史性时刻,压力最大的是农业和国有企业,200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将下调,这不仅为农产品结构、质量提出挑战,对农民的竞争意识也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入世后,农业比重下降,规模却不能缩小,唯一办法是提高科技贡献率。所有这些新情况与老问题,决定了我国不能按照发达国家农业转型的一般模式,逐步地、有序地实施农业技术变革,这只能使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愈拉愈大;必须采用新思路、新技术、迎头赶上,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只有这样,才有机会变后进为先进,后来居上,赶超世界农业科技及应用先进水平,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素质与效益,才有可能尽快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二、农业科技“跨越”发展的宏观演进模式

所谓宏观演进模式,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根据自己的国情和跨越产生的条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并形成产业的一般途径。其实质是如何正确选择农业科技革命的道路问题。尽管世界各国农业及农业科技的基础条件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但仅就其农业科技发展道路而言,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自主开发模式、引进消化吸收模式和合作开发模式。美国凭借其在全球科技和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优势,走的是以自主开发为主的发展道路。日本、巴西、以色列等国家是引进消化吸收模式的代表。“白坐车”是日本战后相当一段时期的技术“追赶战略”的中心,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改进欧美国家开发的新技术,迅速提高日本农业的技术水平和农产品的技术含量,以至有“英国发现、美国发明、日本生产”的说法。“模仿与改良”的“追随型”技术,在战后50多年里使日本经济上了两个台阶:1968年超过英、法、德三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第二经济大国”;1991年末苏联解体后,坐上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宝座。其“追赶时期”的技术发展方式也开始调整,1994年提出“科技创造立国”的新口号,强调日本要告别“模仿与改良的时代”,创造性地开发领先于世界的高科技;1996年7月, 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了《旨在确立和普及农业关键技术行动计划》,利用电脑技术和互联网络,加强农业经营管理,全面提高日本的水稻、小麦、大豆、果树、蔬菜、畜牧的生产技术。以色列是一个“弹丸”小国,也是一个战乱频仍、资源贫乏的“不毛之域”,但是,以色列从50年代初以来一直坚持走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的道路,以先进的耕作方法在有限的耕地上生产出品种繁多的农产品,目前,除谷物、植物油、肉类等尚不能完全自给外,其他农产品已可满足国内需求,鲜花、水果和蔬菜等还大量销往国外。在以色列的乡间田野,随处可见世界上最先进的喷灌和滴灌设备,可用最少量的水满足沙地作物的需求,以色列的贮水技术、电磁水技术、优质土壤技术、计算机耕作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地位。欧洲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源地,一度执世界科技之牛耳。但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打击,人才大量流失,产业基础破坏严重,在国际科技竞争中的地位不断下降,已很难与美国和日本抗衡,在信息技术和微电子等一些高技术领域,甚至难于抵挡亚洲“四小龙”的强有力挑战。欧洲共同体成立以后,提出了一系列科技联合发展计划,以尤里卡计划著称,开辟了合作开发的先河,在生物技术领域,特别列入了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内容。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目前从整体上农业科技仍处于模仿、跟踪和追赶的阶段,我国也是如此。但是,由于不同时期所处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的不同,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采取了不同的演进模式:改革开放前,农业科技发展主要以自主开发为主;而80年代以来,则主要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分区域看,各省区的演进模式也存在一定差异,东南沿海的广东、深圳等经济发达省市主要依靠引进技术和资金为主获取发展;北京、上海等地由于较强的科研开发力量,其农业科技发展具有较多的自主开发成分;而陕西、江浙、山东等地则兼而有之。

农业高新技术跨越演进成产业的具体途径有四种可资借鉴:

1、高站位、多起点、松散型。 即把高新技术的重大突破与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大面积推广有机结合起来,主要借助高新技术在农业内部结构上的随机分布和市场导向,引发大规模的农业科技跨越或变革,在产业上、技术上、区域上不一定存在直接联系,仅仅是客观需求与宏观技术经济环境交互作用、刺激的结果。其演进过程要做到:一是在全面分析我国农业科技状况及技术经济环境、科学预测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趋势及在农业上应用前景的基础上选择好国家关键技术,制定全面规划。二是集中力量提高农业生物技术水平,加强动植物遗传改良和农业生物制剂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在我国农业上的应用,优先支持智能化农业决策支持系统的研制与开发,以及虚拟农业、农业信息网络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四是加快材料科学、航空航天技术、核技术、卫星遥感技术等在农业上的应用。五是加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2、产业特色型。即根据我国已经形成的农、林、牧、 渔产业基础,从各地在自然资源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优势出发,走发展特色产业之路。随着具备规模的设施农业、创汇农业、城郊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多样性的特色产业的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农业高新技术体系便会产生。

3、区域特色型。我国农业经济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 而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实质是农业科技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交融和嫁接,是发达地区发展成果的转移、扩充和拓展。区域特色的形成是通过高新技术同类区域间的转移或扩散来实现的,这种转移或扩散是受高新技术源区域高新技术拥有量、成熟程度、接受区域需求与该区域的资源关系制约的,如旱作农业、山地农业、高原农业、沙漠农业、蓝色农业等。区域投资力度、区域开放度、区域政策环境、区位优势及技术经济条件等也是转移或扩散过程的决定因素。

4、技术特色型。任何一种高新技术,都是由若干个各具功能、 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技术单元有机组合成的体系或系统。不同高新技术其技术单元结构组合与功能匹配存在一定差异,差异状况的不同导致了高新技术的技术单元联系的不同特点,进而决定了高新技术转移、扩散、拓展时的不同特色:积木式、嫁接式、催化式。技术单元呈线性关联时适用积木式,提高起瓶颈作用的技术单元水平,就能将该技术推向产业化;直接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技术时适用嫁接式,即把高新技术的特性移植到已有传统技术系统中,以达到改良传统技术系统并实现产业化的目的;催化式分为纯催化、自催化和交叉催化,其关键是寻找到具有“催化剂”作用的技术单元,以加速技术系统的整合、优化及产生质的飞跃。

上述四种途径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实践中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技术进步必须是连续的和整体的,偶然的和孤立的技术变化对农业的持久发展所起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

三、农业科技“跨越”发展的微观实现模式

所谓微观实现模式,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在推进农业科技跨越发展过程中可供操作的具体规范,包括技术开发模式、资金筹措模式、项目选择模式、产业化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模式等。跨越的过程是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形成发展的过程。

1、技术开发模式。跨越发展包括自主创新跨越、 引进改造跨越和联合创新跨越三种技术类型。无论是高校或科研机构还是农业企业或农户,自主创新跨越一般都要经历技术成果的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经济论证、市场调查、风险分析等)、技术设计、试验室试验、试验发展、人员培训、产业化推广等一系列环节。引进改造式跨越过程首先是广泛搜集、分析、跟踪国外技术情报,并进行发展趋势预测和引进的可行性论证;然后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引进的关键技术群或成套技术;继之着手系列农产品的开发及引进技术的创新推广扩散。联合创新跨越是根据高新技术成果性质及其应用特点,将创新和产业化过程分离成段,合作创新单位进行适当分工,形成双方或多方的接力互补协作攻关关系,开发高新技术成果并将其推向产业化。

2、资金筹措模式。现代农业是高度集约化经营的产业, 是以大量增加外部投入为特征、用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物质投入及现代科学管理武装起来的发达产业,是以资源综合利用与节约为特点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的高效产业,是通过劳动积累向资本积累到技术积累为过程的知识密集型产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资金筹措与投放是农业科技系统突变性演进的启动力、催化剂和助产婆。巨额资金的筹措以风险基金式、股份制式、科技经费长入式较为盛行。风险基金式是发达国家发展高新技术筹措资金的通用范式,也是发展中国家的成功之路。它是借助资本市场的强大力量,从政府农村信贷机构、商业银行和私人金融企业获得贷款,以及从发达的风险投资业获得风险投资。股份制式是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为募股或集资的主体,向社会定向或公开募集农业技术项目所需资金,并按照股份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和运作。科技经费长入式是指提高国家各级政府安排的农业科技研究资金占农发资金的比例的同时,延伸农业科技研究资金的使用领域,将项目研究和技术推广与高新农业技术示范紧密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3、项目选择模式。 跨越发展的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取决于项目选择的组织形式、选择程序、选择准则和选择方法。项目选择的组织应由指导机构、研究机构、咨询对象、论证机构、评审机构等构成。其中研究机构须与有关的官方和非官方机构密切联系,包括政府部门、学术界、企业界和农户,并且最好有一个有权威、有影响、知名度高的咨询机构牵头;作为咨询对象的各位专家应由技术专家、企业家和领导专家三部分组成;论证机构或专家对选择结果进行论证和评审;指导机构应对阶段结果、总结果和最终报告进行评价和审核,并对用户负全责。选择程序包括建立工作机构、制定选择路线、确定选择准则、建立备选清单、开展大规模技术选择、综合集成提出结果、通过决策机构审核、写出论证报告等。选择准则由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构成。它是以实施项目计划期望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效益、达到的效果和选择原则为依据,对技术发展目标和条件、需求和能力的综合考虑,因此它是客观的;它由若干项准则组成的多维准则群体现选择的全部目标和原则,能满足备选技术全方位评价的要求,它是完备的;选择准则具有层次性,对备选技术进行评价时只采用同一层次的准则,对不同的备选技术层次采用不同的准则,并利用认识层次之间的关系建立恰当的结构模型和合理的数据处理方法,最终选出结果;选择准则具有独立性,同一层次的准则不允许存在内涵交叉和外延交叉;选择准则具有可操作性。选择方法常用的有专家会议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相关矩阵法、模糊评判法、四分点法等,实践中根据本国、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采用什么方法,有时需要几种方法结合与穿插应用。

按照选择的组织机构层次、性质、实施方式及影响效果,项目选择可以由政府直接组织与实施,也可以由政府委托研究机构进行,还可以由非政府机构独立完成。

4、产业化组织模式。(1)科研、教学、示范推广三位一体型。这种模式使农业科研、教学内容始终建立在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基础之上,同时保证了先进农业科技能及时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这种模式的农业技术发明活动,已由传统阶段的田间地头,搬到了现代实验室和课堂,从而使农业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农业部门本身,而成为一种由城市地区和科研院校所提供的外生变量。它通过新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科技园区,并以此为载体,集中示范,从而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在我国,杨凌农业是这种模式的典范。(2)技、贸、 工、农一体化经营型。我国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近年的发展正方兴未艾,不仅在发达地区,而且在一些传统农业区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它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有效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采用先进技术和扩大经营规模、规避市场风险等问题,是我国农业逐步走上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它是在“龙头企业”的引导和带动下,在一个较大的地域内,由各类不同的经营主体根据共同的经济利益,通过契约关系,依靠生产社会化的原则实行专业化分工和协作而形成的一种生产经营的社会化组织方式。(3)合资经营型。 这种模式是充分利用国内资源和现有农业条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一些在国际上有实力、有影响、有资质的公司或企业,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经营,同时引进高新技术、现代管理和人才。

5、管理体制模式。科技管理体制分为高度集中型、集中协调型、 多元分散型、民间主导型等四种模式。高度集中型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强调政府计划、组织严密和政府统一的集中控制。集中协调式是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它适用于集权程度比较高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科技发展的干预比较直接,有较明显的计划管理倾向,大学和政府的研究开发机构是科技发展的主导力量。多元分散模式倾向于组织形式、资源分配和具体政策的多元化,政府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来发挥其主导作用,政府各部门有严格的科技管理制度,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也由政府各部门分散制定,私人公司和研究机构是研究和开发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民间主导型可以说是“追赶型经济”的主体模式,企业和民间的科技力量举足轻重,以引进、消化、吸收和改良作为技术“追赶战略”的核心。

在我国,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模式宜走多元化的道路,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形成布局合理的科技系统结构,富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全社会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和研究院所管理制度。要使绝大多数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转变成企业法人或直接进入企业集团,建立起包括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精干的独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农村技术服务体系、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社会科技进步体系。中央、部属、省属科研单位,要以重大技术、战略性、综合性技术研究开发为主;地、市级科研单位要根据不同自然区的特点,以技术引进、开发与推广为主;县、乡级科技机构则主要以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为主。

收稿日期:200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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