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在纪念《义务教育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义务教育法论文,座谈会上论文,十周年论文,讲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
十年前的四月十二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法律形式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使我国的普及教育事业开始走上了依法治教轨道。今天,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教委、北京市以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在这里纪念《义务教育法》颁布十周年,回顾和总结《义务教育法》十年实践的历程和经验,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对我们在当前进一步落实教育工作的战略地位和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义务教育法》颁布十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法律责任,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全社会逐步树立和增强了义务教育法制观念,在许多地方出现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可喜局面。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国已有91%的人口地区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36%的人口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8.4%。义务教育工作呈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当前,要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首要的任务是确保到本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实现。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明确提出了这一时限目标。在前不久召开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鹏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中重申“2000年全国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到2010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把实现“两基”列入了“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表明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确保“两基”目标实现的信心和决心是一贯的,坚定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现“两基”,是一项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奠基工程,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的基础工程。我们相信各级政府一定会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在处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
“国家以法制为先,法制以遵行为要”。随着《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施行,我国教育事业正在走上全面依法治教的轨道。深入贯彻执行已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当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推进依法治教的当务之急。在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务必要加大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1.坚持依法治教,推动政府行为到位。《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因此,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首先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近几年,各级政府重视教育工作的程度不断加大,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确定的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九十年代教育发展“重中之重”的地位认识没有到位。重新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仍然十分必要。衷心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法的角度,自觉重视和坚持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虚心接受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检查,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不断改进教育工作和规范办学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增加教育投入,缓解经费紧张矛盾。经费困难是到本世纪末实现“两基”目标的最大障碍。解决经费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努力加大财政主渠道的投入,力争到本世纪末实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应达到4%”的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会同财政、计划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力争把预定的目标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教育投入的立法工作,以法的形式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承担的教育投入责任明确下来,保证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稳定来源和不断增加。在为实施“两基”工作所必须的群众集资中,一定要有法制观念和全局观点,严格依法审批,加强使用管理,并十分注意减轻农民负担,贯彻量力、自愿的原则。对办学条件的要求,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更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各地还要依法查处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一支有足够数量、较高素质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决心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抓紧“民转公”工作。要多方筹资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切切实实地为提高教师待遇办实事,真正使教师成为全社会受人尊敬的职业。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树立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做一名称职的人民教师,不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4.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目标。实现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是面向21世纪,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首要任务。要使我们的基础教育摆脱长期存在的只重少数学生、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已成为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这一转变在“九五”期间取得明显的进展。
同志们,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二亿人口,经济、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大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也是一项宏伟而光荣的事业。《义务教育法》旅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坚定了我们搞好义务教育工作的信心。我们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内的最后几年,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依靠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实现“两基”目标,使我国的义务教育事业,以崭新的姿态迎接21世纪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