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涉外税收协定的新变化_双边税收协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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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美国与澳大利亚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双方首次对公司间股息预提税实行零税率,此外还大幅降低了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税率。这些规定与1996年9月开始实施的“美国税收协定范本”有很大不同,不仅反映出国际经济新形势对美国税收协定的影响,而且可以从中看出近期美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出现的新动向。

对公司间股息预提税实行零税率

所谓预提税,是指一国政府对没有在该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从该国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由支付方按支付金额扣缴所得税的制度。这种税具有国家间分享的性质。在国际双边税收协定中,预提税税率的高低会影响到跨国投资和双方的商业往来,因此在税收协定中规定适当的预提税率,对促进双边经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9月,美国自己制定的“美国税收协定范本”第10条规定,缔约国双方均有权对居民股息所得征税,但如果股息收受人持有的对方国公司股份达到10%时,股息来源国征收的预提税税率不能超过利息毛额的15%。

但是经修改后近期生效的新的美澳税收协定则规定,双方均对公司间股息预提税实行零税率,即互相免除对方国公司持有的本国公司股票的股息预提税,以减轻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这与“美国税收协定范本”的规定有很大差别。分析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新变化,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日益普遍,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美澳新的税收协定中的免税规定,就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重复征税,鼓励跨国直接投资。

而且,近几年美国与其他国家修订的新税收协定,都明显具有这一特点。如2001年7月修订的美英双边税收协定,规定公司间股息预提税税率为零。2002年11月修订的美墨双边税收协定也规定,双方对股息预提税实行零税率。这两个协定已分别于2003年3月和7月生效。另外,2003年11月,美国和日本签订的新双边税收协定中,也免除了某些公司间股息的预提税。美国财政部国际税收顾问安古丝说,免除公司间股息预提税,还可防止缔约国国内法对预提税规定的改变而影响投资,以保证投资安全稳定。

为了防止某些公司滥用税收协定,美澳税收协定还规定,如果股息受益人持有对方国公司的股份达到80%,且在宣布股息时已持有满12个月,则来源国免除其预提税。但前提是必须有相应主管当局证明持有人持股的主要目的不是谋取税收协定利益。

对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新规定

美澳税收协定还对两种重要的利息免除了来源国预提税。其一是利息收受人和支付人完全无关联,且均是独立经营者;其二是付给政府实体的利息。并规定对其他利息预提税税率最高为10%。另外,税收协定还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税率从10%降到5%。而且对租用的任何工业、商业或科技设备,均视为一般经营者,免除其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在这方面,新修订的美英税收协定也规定,免征一般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美日税收协定也是如此。

在“美国税收协定范本”中,对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规定较宽泛,除非应归属于收受人设在来源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利息,其他所有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均免征来源国预提税,但同时也订有防止滥用税收协定条款。

新规定体现税收协定新动向

美国财政部国际税收顾问安古丝说,近期美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出现的新动向,也是目前国际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中出现的新走向。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税收协定政策全面改变,而是对不同国家实行不同的规定。这其中考虑的重要一点是,协定必须有效防止滥用,必须有信息交换,还应注意使缔约国双方利益均衡。

对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问题,安古丝说,美国政策的目的是对来源国免税,如果不能达到完全免税也要尽量降低。现在美财政部正致力于对美国与他国签订的老协定进行重新谈判,以贯彻这一政策,同时增加一些新规定,弥补目前协定网络的不足。目前美、韩之间正在对旧的双边税收协定进行重新谈判,打算对旧协定中的股息预提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税率进行调整。

还有一点令人关注,现在美国对外协定中对公司间股息免税的规定,多半是美国对与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进行修改后的新内容,而这些旧协定一般是10年~30年前签订的。如英国(1975年签订)、澳大利亚(1982年签订)、墨西哥(1992年签订)、日本(1971年签订)。即将重新谈判的也多是亚太地区已签订协定10年以上的贸易伙伴国,如中国(1984年签订)、印度(1989年签订)、印尼(1988年签订)、新西兰(1982年签订)、巴基斯坦(1957年签订)和菲律宾(1976年签订)。但美国与亚洲的中国香港特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没有签订税收协定,按美国的说法,这些国家(地区)实行的银行保密原则,使其难与美国进行信息交换。

对于新的税收协定与协定范本不符的现象,美国税收联合委员会认为,美国税收协定范本自1996年制定以来,到现在一直未修订,已经很难反映最近的经济发展形势,有必要进行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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