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产权公共建筑主要是指两个产权人以上的建筑工程,例如:写字楼、住宅、车库、宾馆、商场、娱乐场等建筑工程。同时,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出现,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和挑战,下面就对多产权公共建筑监督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主旨就是保证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准确性。
关键词: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
多产权公共建筑是建筑市场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但是随着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广泛应用,很多问题逐渐的显现出来,例如:业主较多、服务范围交广、消防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消防监督管理问题,若是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就会导致火灾的发生,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一定要读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明确,根据各项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火灾的发生,保证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安全性。
1、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多产权公共建筑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多少都会有一些问题,这样不仅仅导致管理工作有所下降,若是情况严重的话,火灾发生也是有可能的,具体的问题如下。
1.1责任主体不明确
尽管在我国新规定的《消防法》中,对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备、消防侧通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明确,但是由于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的产权人,对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是很了解,各项工作责任的划分,以及各个产权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不是很清楚,经常是处于含糊不清的状态,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这样在具体实施管理的时候,就会相对较为混乱。例如:某大厦的起火位置为通往地下楼梯的转角处,由于该大厦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承担责任不够明确,导致大厦消防监督管理成为盲区,安全消防通道经常堆放一些额可燃物质,最终导致火灾的现象发生。
1.2消防设备不完善
消防设备所包括的内容有很多,例如: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消防给水、消防电气与通信以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方面,若是其中任何一个发生运行故障,都会影响整整个消防系统,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系统无法正常启动。其实,导致消防设备运行故障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较为混乱,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管理系统,斌消防设备后期维护也就形同虚设了,很多运行运行故障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提升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俗语说“水火无情”,火灾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经济效益受到损失,人员也会有所伤亡。同时,由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不管在规模上,还是结构上都发生了一些改变,尤其多产权公共建筑方面是非常显著的。因此,下面就对提升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进行了明确和阐述。
2.1明确消防设备管理
多产权公共建筑作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业主或者产权人,因此业主和使用人一定要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机构,担负起消防安全的工作责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在明确多产权责任的时候,需要将消防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方面,作为明确的重点,需要在保修期内在建设单位负责,避免消防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另外,各个业主一定要根据之前的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明确消防设备的维修基金,根据多产权公共建筑的特点,制动日常维护方案,进而尽最大可能降低消防设备运行故障的产生。
2.21明确管理制度以及责任
2.2.1需要和建筑工程开发商构建一个维护管理资金,主要是根据建筑工程的造价所提取,并且设置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且需要根据各个产权内的火灾问题,一定要明确业主、产权人、物业单位等方面,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专门的工作人们进行管理,实现统一的管理模式。
2.2.2一定要在《消防法》的基础之上,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并且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在各自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还要积极的监督其它业主或者产权人是否履行责任,这样在相互的监督的之下,完成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2.3业主和产权人之间联系和沟通一定要加强,通过利用信息联动、共享等方面,极加强对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系统监督,根据各项信息判断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系统运行是否出现异常,一旦发现异常可以通过利用计算机系统上报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资源系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为多产权公共建筑提供最大的安全保证。
2.3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意识
其实,引发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问题发生的主要因素很多,消防监督管理意识较差是不可忽视的。因此,要想有效得提升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性能和水平,首先就需要加强多产权人的消防监督管理意识,其次在构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等。在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意识的时候,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考虑,针对多产权公共建筑公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方面,有的一定要有一个专门产权单位或者人员管理,再或者委托物业管理也是可以的。另外,可以将防火责任制度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等,应用到其中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这样对多产权公共建筑火灾隐患,以及隐患消除等方面,都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降低多产权公共建筑火灾发生的概率。
结束语:
多产权公共建筑作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由于所包含的业主和产权人较多,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组成的,为很多监督管理工作都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是不例外的。因此,本文针对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证多产权公共建筑消防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了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这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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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3
标签:产权论文; 公共建筑论文; 监督管理论文; 发生论文; 火灾论文; 等方面论文; 责任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