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顺价销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粮食论文,购销论文,试论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4月推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 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其主要内容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当年6月又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做好粮食工作的重点是: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实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四条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本文试就其中的顺价销售政策作一点探讨。
一、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必要性
什么是粮食的顺价销售?国办发明电[199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和价格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指出:顺价销售是指国有粮站、粮库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原粮及其加工的成品粮,必须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低价或变相低价亏本销售,不准再发生新的亏损。这就明确了粮食顺价销售的范围。这是保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再发生新的亏损,逐步做到消化过去亏损挂帐的重要措施,也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具体来讲,实现顺价销售,其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1、有利于消化亏损挂帐, 减轻财政、银行的负担;2、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 保证经营的顺利进行;3、有利于保证足够的收购资金,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4、有利于理顺粮食的购销价格,规范市场竞争。
二、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难点
粮改政策出台以后,由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粮改政策,严格实行顺价销售,市场粮价有所回升,企业亏损初步得到遏制。但同时也出现了销售不畅、销售量下降、粮食库存居高不下、粮仓奇缺的局面。那么,粮食顺价销售的难点到底在哪些方面?
我个人认为,粮食顺价销售有四大难点:
难点之一,粮食顺价销售与目前我国粮食供大于求、新陈粮食价格倒挂、国内与国际市场粮价倒挂的矛盾。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顺价销售必须建立在供求关系处于供不应求这一状态下才能实行。粮食也是一种商品,其流通必然受价值规律作用的影响。但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一是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供求矛盾发生了新变化。我国现在已经具备了每年生产9800—10000亿斤粮食的能力, 粮食供求正由长期短缺变成大体平衡,丰年有余。1995年以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生产量的增长明显超过了消费量的增长;近四年全国粮食产量累计增加3600多亿斤,而同期需求量只增加了1000亿斤左右。一些粮食主产区粮食购销数量顺差表现更为明显,如某省按目前的粮食消费水平计算, 保持100亿斤库存就足以应付支出,而目前其粮食库存总量已达252亿斤。 由于粮食总量平衡的变化,粮食市场出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制约了国有粮食购销粮食的顺价销售。
二是新、陈粮食价格倒挂。1994年、1996年国家两次大幅度提高定购粮收购价格,1999年则对之进行了调整,适当降低粮食收购价格,并实行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政策,使此前国有粮食企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收购的库存粮食成本远远高于当年收购价,出现了新、陈粮价格倒挂。使顺价销售困难。
三是从国际市场来看,现在国内粮食价格大大高于国际粮价,低品质、高价位的粮食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出口需要财政补贴,加大了出口难度,削弱了利用国际市场来调节国内供求关系的能力。
难点之二,粮食顺价销售的品种单一化同粮食需求的优质化、多样化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消费者选择性增强了,粮食需求从量上的保证转向质的提高,由吃饱逐步转为吃好,需求呈现优质化、多样化的特点。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处于一种短缺状态,在粮食供给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全力追求粮食产量的增加,对粮食品种种植结构调整滞后,使得粮食品种比较单一。由于政策因素,粮食流通部门长期以来是农民种什么就收什么,没有权力对农民说“不”。这样,国家不分优劣,一律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导致大量劣质、滞销品种的粮食涌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引起粮食库存爆满、露天堆林立,各项费用增加,库存成本升高,顺价销售困难。
难点之三,粮食顺价销售与控制粮源的矛盾。掌握和控制粮源,掌握粮食市场的主动权,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的物质基础。为此,《粮食收购条例》明文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才能进行粮食收购,并且是垄断性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直接收购农民的粮食。同时又规定:除农业税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得代扣、代缴其它任何税费。但是,一些地方仍然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强收、强扣、代扣除农业税外的其他税费,挫伤了农民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交售粮食的积极性;一些地方政府从当地利益出发,默许和支持一些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争夺粮源。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于受仓储条件的制约,没有很好地执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未能真正做到敞开收购。由此,国家没有真正控制住粮源,大量的低价粮食冲击市场,增加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的难度。
难点之四,顺价销售定价原则与市场粮价的矛盾。 国办发明电[1998]5号规定:顺价销售的价格以原粮购进价(按定购价、保护价加权平均计算)为基础,加上当期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确定。安徽省物价局、粮食局、农发行《关于下达粮食顺价销售作价办法的通知》规定:原粮顺价销售价格以原粮的购进价为基础,加上当期合理费用和税金、利润确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已补贴的超正常周转库存部分的利息和费用,不得计入销售成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上述作价办法,在不发生新的亏损的原则下,自行决定原粮销售价格。如前所述,由于粮食供过于求,新、陈价格倒挂,市场管理不善,低价粮食冲击市场,在此格局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顺价原则测定的销售价格大大高于市场粮价,致使粮食无法销出。
三、落实粮食顺价销售的对策
粮食的顺价销售,实质上是将粮食流通由无序纳入有序的关键环节,也是连接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键环节。从四大矛盾中可以看出,粮食顺价销售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多方面入手,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的实现。
1、大力调整粮食种植结构, 努力改善和提高粮食商品生产的市场适应性。粮食商品生产也应该像其他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一样遵循经济规律,按市场需求以销定产,不能违背市场供求规律盲目组织生产。当前要重点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扩大优质高产粮食的生产,逐步淘汰销售不畅的劣质粮食品种。农业、种子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培育、引进优质粮食品种,大力发展产量高、质量好的新品种。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优良品种推广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种子供应的管理,坚决杜绝假粮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拉大品质差价等经济手段,促进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把粮食生产的品种、质量、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逐步解决粮食生产与需求在总量和品种结构方面存在的矛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充分发挥购销网点多、市场信息灵的优势,积极向广大生产者反馈市场需求信息,用市场对粮食质量的品种需求,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协助农民引进有特色的、商品价格高的优质品种,发挥中介作用。同时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降低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将粮食市场从传统的以产定销转到以销定产的轨道上来。
2、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的管理。 粮食顺价销售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粮食市场管理。一个无序的混乱的不顾大局的粮食市场,很难保证粮食顺价销售的顺利进行。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提供了契机和法律保证。为此,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管好粮食市场是落实三项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消除管住粮食市场就影响乡镇财源收入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错误思想观念。切实承担起管理粮食市场的责任,组织力量管好粮食市场。第二,切实管住粮食市场的各个环节。一要管住粮食收购市场。管住收购是控制粮源的主要手段,要按照《粮食收购条例》的规定,严禁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到农村直接收购粮食,采取城乡联动、上下联动和跨地区协作,打击非法收购行为。二要管住粮食批发市场。按照粮食批发企业的条件,对现有粮食批发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非国有粮食批发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三要审核粮食零售商的经营条件,条件合格的才能经营,不能盲目发展,同时有关部门要责令其依法建帐,照章纳税,防止其低价销售,干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通过上述努力,建立起正常健康的粮食流通秩序,切实形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地位,为顺介销售提供前提条件和保证。
3、坚决执行敞开收购政策。敞开收购是坚持顺价销售的基础, 只有把农民余粮掌握在国家手中,才能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主导市场价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切实做到敞开收购,坚持常年、常时收购,不得限收,不得拒收。在收购中,要严格执行收购政策,一是价格政策,要坚持依质论价政策,既不能压级压价,也不能抬级抬价;二是不得代扣除农业税以外的任何税费,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三是要搞好收购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转变经营作风。特别在当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帮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解决收储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安排一部分建仓贷款,以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容严重不足的状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要积极促销腾仓,全力敞开收购,促进粮食的顺价销售。
4、合理制定粮食价格。粮食价格是粮食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从我国几十年的粮食流通实践看,粮价是一个始终影响粮食流通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当前面临跨入21世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粮食价格不解决,从根本上也解决不了粮食的财政补贴、企业亏损、政府宏观调控等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国内粮食业与国际市场联系的态势还会发展,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 以后,《中美农业合作协定》生效,世界粮食资源、粮食市场、粮食价格对我国的影响将更为加深,粮食生产和贸易要面临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建立和完善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粮食流通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显得特别重要和紧迫。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商品的价格主要由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决定。但是,由于粮食商品的特殊性,国家又必须对其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因此,合理的粮食价格,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环节。一是在正常情况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二是合理确定保护价水平,在保护农民种粮收益的同时,鼓励农民自觉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多种层次的消费需要;三是要有利于保证粮食企业正常的经济效益,不致造成经营亏损;四是要有利于保持物价稳定,考虑城镇居民的消费承受能力。按照上述原则,建立和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形成合理的粮食价格,确保粮食顺价销售的实现。
5、妥善处理老库存粮食。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的要求, 在目前我国粮食供大于求,新、陈粮食价格、国内与国际粮食价格倒挂的情况下,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以前年度国家规定收购的库存粮食给予一定的补贴,先按当年粮食的收购价格加合理费用和最低利润制定粮食的顺价销售价格,促进粮食的顺价销售,增加粮食的销售量,减少企业库存压力。同时,由于粮食商品储存不同于其他商品,储存时间越长,其使用价值越低,现有库存中,陈化劣变粮的比例较大,有的根本不能食用。对这部分粮食销售的价差,国家应该给予补贴。
6、加大粮食销售力度。粮食购销企业要增强紧迫感, 采取所能采取的一切措施,进一步搞活城乡粮食销售,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大力组织名特优和适销对路的商品丰富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具有现代流通特点的联营联销、联营代销、委托销售、连锁经营等流通手段,重点在生变熟、在吃辛苦饭上下功夫,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立足农村保生存,面向农村拓市场,服务农业增效益,大力开展粮食兑换和代加工,努力开拓农村市场。
收稿日期 199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