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1]2001年在《会安港的兴衰及其历史地位》文中指出会安(Hoi An),又称会(庯),西方人称Faifo,位于今越南中部顺广地区的广南省延福县,是17、18世纪越南及东南亚的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 会安港位于秋湓江(Thu Bon)入海口处,既是河港,又是海港,且处于当时东北亚与东南亚、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国际航海商路上,交通条件尤为便利。又加之本身优越的自然条件,以及当时阮氏政权优惠的对外开放政策,这些因素使得会安港在16世纪末、17世初迅速崛起,成为越南及东南亚着名的商港之一。各国商船辏集此埠,商贾云集,尤以华商为最多,会安港在17、18世纪达到其鼎盛时期。至19世纪初,会安港逐渐衰落,后被其北部的岘港所取代。 本文从会安(Faifo)名称由来,古代时期的会安,会安港兴起繁荣发展及衰落,以及它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和地位等几方面对会安港的历史进程进行论述分析。笔者认为会安港发达的商业和海外贸易是阮氏王朝赖以维持政权的经济命脉,它是17、18世纪东南亚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在越南海外交通和东西文化交流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安研究可使我们进一步了解里路(越南南方)阮氏政权时期越南经济、社会、文化及政治的发展,对于越南历史及东南亚史研究颇具重要意义,并且也是华人华侨史和海交史研究的重要课题。
黎氏梅(LE, THI, MAI)[2]2016年在《越南广南古代生态环境与文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从环境史与文化生态学的新视角研究越南广南(今广南省沱滚市一带)的古代生态环境与文化。据众多的考古成就证实,广南历史包括距今约5000年至公元2世纪时期的史前时期、公元2世纪至15世纪的占婆时期以及15世纪至19世纪时期的阮主及阮朝时期等叁大阶段。基于以上新的研究观点及研究视角,本文内容除了绪论、结语部分之外,分成六章:第一章内容突出表明广南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地区,其历史文化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作为越南中部沿海一带的一个核心地区,广南历代以来经济颇为发达,以秋湓江中下游流域为重心的区内区外地区在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方面都占有重要地位。由此一来,广南成了一个多民族共生,各族群文化在不同时空上不断兼容并形成了多元文化的地区。第二章内容阐述了广南一带地形地貌形成、山水形势,历代气候的状况变迁、特征等问题。因受地形的多样性、海洋性的地理位置、历代亚洲热带季风气候等众多因素的直接影响,广南一带带有东南亚地区、越南中部沿海地区的自然环境的特征。就这方面出发,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广南一带可作为东南亚、越南中部这个大范围内的代表性地区。第叁章内容侧重阐述广南一带古代生物与矿物变迁问题。从广南动植被、矿物的变迁、特点及其代表性动植物、矿物来看,这一区域的动物群、植被种类主要是属于适应热带气候的,并且其历代以来的基本种类变更不大。该地不仅具有东南亚地区、越南广泛地区丰富多样特征的动物群落、植被群落、矿物种类,同时也具有独特、罕见的动植物群落。第四章主要通过对17世纪至19世纪的古籍及其他史料的研究探究广南一带的自然环境灾害问题。历代广南人遭遇了包括水灾、风灾、旱灾、疾病、瘴疠、猛兽等灾害。自然环境灾害对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活动造成严重的后果。在与越南中部一带其他地区相比之下,广南应该是遭受自然灾害,尤其是飓风、洪涝最为典型的地区。面对这些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广南一带的人们与王朝有其特有的应对措施。第五章内容着眼于阐明广南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即人地关系。由此可知,古泡愈人、古沙黄人与丘-泡生态模式、占婆时期的生态文化模式或阮主、阮朝时期广南人的地缘经济、文化、政治方面都突出显示历代广南人特有的生态环境观念。此外,广南人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在开采自然资源、开垦与水利、食衣住行等物质生活以及物候知识、海洋意识、风水观念、民间信仰等精神生活两各方面更为生动地体现出来。第六章内容侧重于论述广南古代生态文化的特征及现代广南一带生态文化的打造。广南一带具有独特的方言与民性,区位优势与地缘关系上的轴心地位,浓厚的热带稻作农耕与海洋性,多元、兼容、开放等生态文化特征,突出地呈现出文化的区域性,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单元。如今,广南沱瀼一带的发展途径上面临着颇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可以史为镜,从本文初步的研究成果中得到一些训练、启迪。总之,本文探究了广南一带的生态环境与文化,从本质上讲,是对广南历史文化的旧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首次从新的研究观点和研究视角,采用多样的史料探究广南历史文化,本论文的初步研究结果为今后推动并发展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越南环境史、文化生态学的两个新颖研究领域做出了贡献。
赵文红[3]2009年在《17世纪上半叶欧洲殖民者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文中研究说明1511年,葡萄牙占领马六甲,继之东来的是西班牙与荷兰。这些殖民者的活动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将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殖民者视为一股新的商业力量,对其在17世纪上半叶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主要内容包括:早期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发展,以及欧洲殖民者东来的经过;葡萄牙人从马六甲到澳门的经营转变及其贸易状态;西班牙人经营的马尼拉大帆船贸易;荷兰人从没有固定的贸易基地到以巴达维亚为中心的贸易;欧洲殖民者与中日海商在东南亚各地的贸易竞争;欧洲殖民者在东南亚贸易的社会影响等。通过具体的历史考察,本文认为:葡萄牙以澳门为基地从事的叁角贸易,客观上促进了东南亚与中国的海上贸易。西班牙在马尼拉开辟的大帆船贸易航线,把中国、东南亚与美洲、欧洲市场密切地联系起来,使马尼拉发展成为当时的“全球贸易中心”。而荷兰在马鲁古确立了香料贸易霸权,初步建成了自成体系的商馆网络,通过东南亚与阿姆斯特丹远程贸易的迅速发展,又以巴达维亚为基地,进一步发展了东南亚与欧洲的贸易,同时参与印度—波斯—阿拉伯和中国—日本的亚洲区内贸易。当时,中日海商在东南亚虽具有较强的商业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来甚至优势明显,但从总的态势看,欧洲殖民者仍稍胜出,因其商业势力正处在扩张之中;不过,欧洲殖民者在东南亚的海上贸易,对于当地经济的开发与文化交流等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其实,欧洲殖民者已成为当时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实际主导者。
闫彩琴[4]2007年在《17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越南华商研究(1640-180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选取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的越南华商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系统考察其在当地各主要经济领域的发展状况,以期反映这一时期越南华商的基本面貌和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华商的各自特点,阐明华商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历史地位与作用,探究中越政府政策对华商的影响。除绪论与结语外,论文共分为八章。绪论主要阐述论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并对相关的学术发展史进行了概括性回顾,在此基础上,对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所使用的基本资料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一章回顾了17世纪中期之前越南华商的发展历史。从10世纪中叶越南独立到17世纪中叶,越南华商经历了一个从分散个体到网络群体的发展过程。形成之初的华商群体以海商为主,具有聚居性、组织上的相对独立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单一性等特点。第二章介绍了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华商入越背景。这一时期,无论是整个远东地区还是越南国内的政治与经济形势均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动。这既使华商入越经营面临诸多挑战,同时也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第叁章至第六章分别从华商经营概况、华商构成、中越政府的政策以及华商在当地和祖籍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对17世纪中期到西山时期前越南贸易和生产领域的华商进行全方位考察。具体来讲,第叁章在考察南北方华人海商贸易盛况及贸易模式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华人海商的来源与组织构成、越南南北政权的政策及华商在当地的地位与作用等。作为越南华商中人数最众、实力最强的群体,华人海商主要由中国海商和侨居在包括越南在内的东南亚沿海商埠的华商构成,采取“舶主为政,诸商人附之”的组织形式,舟舣各地。对于境内华人海商,南北政权推行了截然不同的政策。总体来看,华商在这一时期的南北海贸市场上均居主导地位,尤其执掌了南方经济之牛耳,并对越南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风尚的开化及越南本土族群对海外贸易参与程度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第四章对中越陆路边境贸易中的入越华商予以关注。作者认为,作为华人海商大额交易的有益补充,边贸陆商入越贸易活动在1775年桂越通道关闭之前的近一个世纪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参与其中的华商包括滇、桂籍边民及广东、江西、湖广等非中越沿边地区商民,尤以粤商为众。总体上,边贸陆商具有资本能力有限、以小本散商居多的特征,且部分华商日益呈现当地化趋势。第五章对参与越南本地贸易的华商进行初步探讨。该群体包括中介批发商和零售散商两大类,主要由侨居当地的中下层华人构成。其对南方经济参与程度明显高于北方,但这一时期在本地贸易中尚未取得支配地位。第六章在梳理这一时期越南华人矿业发展基本脉络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华人矿商的籍贯构成、矿厂的经营组织形式及越中两国政府的政策。文章认为,18世纪越南华人矿商的出现,是华人商业资本开始向当地生产领域渗透的重要标志,华人矿业亦是越南统治者主导下华商资本、技术及中国境内剩余劳动力与当地自然资源实现有效结合的尝试,但双方统治者在边境安全压力下推行的以禁代管保守政策直接导致了这一尝试的暂时中断。第七章以西山时期的越南华商为主题,在介绍华商发展概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了华商身陷当地纷争的原因、过程及结果。作者指出,尽管这一时期华商经营活动并未完全停滞,但战乱导致华商整体实力严重衰落,并加速了华商活动中心的南移趋势。第八章对华商在当地的社会生活和辅助其事业发展的非经济层面的社会资本进行探讨,主要讨论越南华商在当地的通婚以及华商与越南华人社会的宗族、庙宇、会馆和明香社等组织的关系。文章认为,上述无形资本在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推动了越南华商群体内部网络关系的建构与利益的整合,促进了华商与当地社会关系的调整。结语部分从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越南华商的分布与基本发展脉络、华商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中越政府政策对越南华商的影响等叁方面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这一时期越南华商的分布领域与17世纪中期之前相比日益呈多元化趋势,但仍以海外贸易领域为要;尽管不同领域华商在南北方的地域分布各有特点,但总体上呈南强北弱之势。就发展脉络来看,17世纪中期到18世纪70年代为越南华商的全盛期,西山起义爆发后到越南阮朝建立,华商进入顿挫与调整期。第二,华商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华商对当地经济的深度参与促进了近代越南国家的形成;另一方面,华商推动了近代早期的越南与周边国家、地区之间的双边及多边区域经济合作,增进了其与亚洲市场乃至世界经济体系的联系。第叁,中越两国政府的政策直接影响着越南华商群体经济事业的兴衰起落乃至个体命运的变迁,而越南内部不同政权的政策则成为影响华商地域分布的重要因素。
邱普艳[5]2006年在《1600—1774年广南阮氏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七、八世纪是越南历史上的着名的“郑阮对峙”时期。为了加强自身实力,与北方的郑氏对抗,阮氏在统治南方的时候,积极发展对华贸易,使得其统治下的广南地区成为东南亚地区一个重要的贸易中转站和地区贸易中心。 在阮氏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中国商人扮演了积极、主动而又重要的角色,承担了阮氏对华贸易最主要的内容。同时,主要由中国海商承担的阮氏对华贸易也随之成为了西太平洋地区华商海外网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地区贸易中介点的广南地区贸易的繁荣不自觉地推动了整个亚洲贸易网络的发展。 本文通过对史料的梳理,试图厘清阮氏与中国贸易关系的基本脉络,从而对华商在阮氏对华贸易中的作用、与中国的贸易对阮氏政权发展的意义以及阮氏对华贸易与亚洲贸易网络的关系等问题作出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陶庆婉[6]2016年在《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文中研究说明至16世纪晚期,荷兰已经具备了到东方远洋航行的能力和优势。渔业和海上运输业为荷兰的海上贸易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发达的造船业使荷兰可以打造装备精良、适合远航的船只。对海洋的探索和东方先行国家航海知识的汲取让荷兰在远航东方海域时更加自信。在摆脱西班牙的桎梏获得自由后,荷兰凭借着宽容的社会氛围吸引了大批的人力和财力。来自外部的刺激,则让荷兰有了前往东方的动机。一方面,来自西班牙的海上封锁促使荷兰开辟新的贸易路线。另一方面,与东方直接贸易的巨额收益更是让处于上升中的荷兰按捺不住。众多荷兰贸易公司纷纷派船前往东方贸易,但在激烈的竞争暴露出诸多弊端。早期的一些公司最终在1602年走向合并,形成荷兰东印度公司(VOC)。进入东亚海域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不同类型的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商业关系。依据地理空间分布,本文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分为在东南亚海岛地区、东南亚半岛地区、中国和日本四个部分。在东南亚海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了众多海岛国家,形成了商业垄断的局面。在东南亚半岛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当地形成大致平等的商业关系。在中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多次尝试获得商业据点,但最终没有突破朝贡国的身份,只能按照明清政府规定的商业规矩进行交易。在日本,荷兰东印度公司只能待在出岛严格遵守幕府制定的严格规则。16世纪的葡萄牙、西班牙在东亚海域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商业网络。为了占据有利的商业和战略据点,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东亚海域后与葡萄牙、西班牙展开激烈的争夺。在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争斗中,葡萄牙丧失了一系列的据点,原有的东亚海域商业网遭到破坏。同样,西班牙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网也遭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冲击。除了葡、西之外,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具有同种组织性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也存在竞争。与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许多优势。在东亚海域,中国和日本的海商是两股主要的本土海上商业势力。不论是在中国海域、日本海域,中国海商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然而在印尼海域,中国海商的发展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限制。日本海商活跃于17世纪最初30年,但随着幕府的海洋政策的变化,被迫结束了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竞争。印度海商作为东亚海域海上贸易的参与者,虽受到了来自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制约,但依旧是一支重要的商业势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不仅引起经济层面的影响,而且在文化、政治上产生深层影响。在经济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欧亚海域、亚洲海域和欧洲海域经贸的沟通者。在文化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既将东方文化带回欧洲,又将西方文化注入东方,成为东西文化交流的掮客。在政治层面,荷兰东印度公司为后来的荷属东印度殖民帝国奠定领土边界和体制建设,成为帝国的塑造者。本文通过追溯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历程,重点在于理清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同东亚海域国家之间的商业关系,与新旧西方商业势力以及同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之间的竞争过程,以呈现这几股商业势力在东亚海域的消长态势,并且探讨这种商业扩张所带来的影响。本文认为,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商业扩张的过程中,与当地国家形成的商业关系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治类型。在与葡、西争斗的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葡、西17世纪在东亚海域商业势衰的催化剂。在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竞争过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是抑制早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关键力量。在与东方商业势力的关系中,则更多是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处于优势地位,但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东亚海域本土商业势力的发展也产生限制。在商业扩张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产生的影响则超出了经济领域的范畴。
参考文献:
[1]. 会安港的兴衰及其历史地位[D]. 林洋. 郑州大学. 2001
[2]. 越南广南古代生态环境与文化研究[D]. 黎氏梅(LE, THI, MAI). 华中师范大学. 2016
[3]. 17世纪上半叶欧洲殖民者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D]. 赵文红. 厦门大学. 2009
[4]. 17世纪中期至19世纪初越南华商研究(1640-1802)[D]. 闫彩琴. 厦门大学. 2007
[5]. 1600—1774年广南阮氏与中国的贸易关系[D]. 邱普艳. 郑州大学. 2006
[6]. 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海域的商业扩张[D]. 陶庆婉. 南京大学.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