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研究——以浙江省P项目为例论文_顾梦莎,朱恒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浙江 杭州 310002

摘要:为了研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中实际发生的概算规定以外的有关税费和规费,本文对有关税费规费收取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典型案例浙江省P项目,分析水利水电工程实施中实际发生的概算规定以外的有关税费规费占移民投资概算的比重。本文认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有关税费规费种类繁多,占比较高,需要进一步统一收费规范。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税费规费

一、问题的提出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有关税费和规费种类繁多,不仅涉及到耕地占用税,同时还会涉及土地勘界费、土地管理费、林业勘察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新菜地开发基金等多种税费以及有关规费的征收。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中的规定,一般仅有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新菜地开发基金等数种税费纳入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算1,其他税费和规费则无法纳入移民投资概算。尽管近年来耕地占用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及有关规费的征收政策并无太大变化,且水利水电、交通、铁路等不同行业均实行统一政策,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算规定以外的多种税费和规费仍会对工程建设成本和顺利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本文通过对有关税费(规费)的概念梳理和政策剖析,以浙江省P项目为典型案例,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实施中实际发生的概算规定以外的有关税费(规费)进行统计和梳理,进而分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占移民投资概算的比重,以期为相关费用的收取和建设征地移民计费研究提供参考。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1、税费

税费是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2、规费

规费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登记、注册、颁发证书时所收取的证书费、执照费、登记费等。即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该项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是现代社会许多国家在对一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特殊服务时所收取的带有工本费性质的一种收费。这种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在服务中所耗费的实物成本(如证书成本、登记账表成本等),至于服务中的人工成本一般不在规费之中,因为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劳动补偿由财政拨款解决。规费的种类和收取依行业的不同而不同,水利水电行业的规费主要包括土地管理费、土地指标费、市政配套费、新菜地建设基金、社会保障费等。

三、政策梳理

水利工程需要上缴的有关税费和规费种类繁多2,不同种类的税费和规费约40余种,且各地征收的种类和标准不一3。其中纳入国家相关部委设计文件审批概算的一般仅有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新菜地开发基金类四种,其他的税费和规费均需要建设单位额外缴纳。

2014年,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通知》明确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取消征地管理费,暂停征收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但还有很多其他税费和规费仍然普遍存在。

从浙江省近年来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缴纳的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的具体情况来看,除了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纳入概算的有关税费和规费外,工程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时还不得不根据各省政策计算《移民条例》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中明确不能纳入概算的费用,如海域使用金、社会保障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2年发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该办法规定:“新增费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土地整治支出包括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支出、土地整治管理支出和财政部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其他支出。”

(2)社会保障费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一般由个人、村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工程中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主要指的是政府承担部分。《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4号)有关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需足额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3)海域使用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有关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上缴财政。

四、案例分析

为了更加直观细致地研究水利水电工程有关税费和规费,尤其是未纳入概算的有关税费和规费,本文选取浙江省P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对已发生的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的种类、金额进行梳理,进而分析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占工程移民总投资的比重。

P工程初步设计按2009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254940万元,总投资254940万元。截至目前,P工程已发生工程概算外费用情况如下:

表1 浙江省P工程概算外费用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浙江省P工程未纳入概算有关税费及规费占移民总投资的比例超过30%。这些费用的收取为工程建设成本和顺利开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五、结论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有关税费和规费种类繁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除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新菜地开发基金等数种税费纳入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算外,其他费用无法纳入移民投资概算。

本文案例中的浙江省P项目未纳入概算有关税费及规费占移民总投资近3成,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具体实施时无法避免的概算外有关税费规费会对工程建设成本和顺利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需要全面研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的收费问题,推动相关税费和规费收取标准的统一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计费标准修编工作。

参考文献

[1]张绍山主编.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36~53.

[2]张一军,王奎等.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库经济政策初探[J]. 水利发电,2000(04):48.

[3]邓森.百色水利枢纽工程缴纳建设用地税费分析[J].广西水利水电,2004(Z1):166.

论文作者:顾梦莎,朱恒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4

标签:;  ;  ;  ;  ;  ;  ;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概算外有关税费和规费研究——以浙江省P项目为例论文_顾梦莎,朱恒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