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同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相对真理论文,绝对真理论文,绝对性论文,相对性论文,能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相对真理由于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所以它具有真理的相对性;又因为相对真理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扩展和深化,并最终积累成绝对真理,所以它又具有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只是相对真理的两种辩证统一的属性,而绝对真理只能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
我国现行的哲学教科书和有关专著,几乎无一不把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从而认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此观点值得商榷。我认为,任何一项具体科学真理都只能是相对真理,它同时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因而,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两种不同类型或形态的真理,而不是每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
(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任何一项具体科学真理,都是特定的主体对特定的客体的正确反映,都同时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
整个物质世界从内容到时空(形式)都是无限的,而且它的运动、变化、发展又是永恒的。尽管从客观实在方面来说,一切事物都有可能成为主体认识的客体,并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从而使主体的认识、思想成为真理性的知识。就是说,客观实在对主体的认识、思想来说,并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因为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是由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构成的,我们可以通过对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因而,世界上只存在已经被认识或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可认识的事物。但是,在物质世界中,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是无限多样和不可穷尽的,它们转化为主体的思想内容将是一个无限的过程。而且,就是有限的、暂时的具体事物本身,也是多层次的系统,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它向主体开放,向主体呈现其诸多规定和多样性,并转化为主体思想的内容,也需要一个过程。另外,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①因为,人的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的认识能力也是历史地形成的,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即“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②。因此,人类获得的每项具体科学真理,都具有相对性。就是说,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的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反映,它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又都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它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所以,每项具体科学真理,都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然而,任何一项科学真理又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相符合,都具有不可否认的科学性或“客观正确性”(列宁语),都同廖误有着原则界限,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和条件下都永远不能被推翻,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且,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可以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样的真理性认识每增加一个,每前进一步,都表明人类认识的一种深化,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③所以,每项具体科学真理又具有绝对性的一面。
总之,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表现真理的两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属性,任何具体科学真理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相对性就是具体真理中的相对部分,绝对性就是具体真理中的绝对部分。正是这种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个的相对真理,形成了绝对真理长河中的一颗颗“水滴”。
关于什么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专门为其下过定义,但都在不同的场合对这两个概念作过论述。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同时提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概念的应首推恩格斯。他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著作中,结合对无限与有限、永恒与暂时、至上与非至上、无条件与有条件、绝对与相对等范畴的辩证分析,多次提出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问题。
继恩格斯之后,列宁对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问题作了大量的论述,特别是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的论述,可以说是相当系统的。列宁指出:“(一)有没有客观真理?就是说,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类的内容?(二)如果有客观真理,那末表现客观真理的人的表象能否立即地、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地表现它,或者只能近似地、相对地表现它?这第二个问题就是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问题。”④“相对真理是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正确的反映;这些反映日趋正确;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份”⑤,“绝对真理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⑥,“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在给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增添新的一粟”⑦。
之后,毛泽东同志结合中国革命的经验,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论述。他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⑧
可以说,在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论述中,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把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作为真理过程的范畴,用它来表达真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表述真理作为过程自身的矛盾性。因而,总是把这两个概念联系到一起,对应起来加以阐述。
透过这些精辟的论述,我们可以领会到其中所包含的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完整的理论体系。
第一,这些论述明确地指出了“相对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体的相对正确的反映”,是“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就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及其本质的不完全的、近似的、有条件的、相对正确的反映,亦即每项具体科学真理。。
第二,这些论述明确地指出了绝对真理是“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⑨,是“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即人们对客观世界及其无穷本质完全的、无条件的、绝对正确的反映。当然,它是从总体上,即从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与物质世界存在和发展的无限性上表明两者的一致和统一的,是世代延续的、无限发展着的人类认识之总和。
第三,这些论述明确地指出了“每一个科学真理尽管有相对性,其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这就告诉我们,任何一项具体科学真理尽管只能达到“相对的真理性”,即只能是相对真理,但都同时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两种属性或两个方面,都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第四,这些论述明确地指出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它告诉我们,没有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也没有离开绝对真理的相对真理。因为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绝对真理的成份”,而绝对真理就是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而且真理是一个发展过程,它永远处于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辩证转化之中,即“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在给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增添新的一粟”。
总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上述论断,虽然不是在直接给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下定义,但是,其中却蕴含着这两个概念的深刻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
我们并不否认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绝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都是用以界定或表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真理性及其程度的概念。真理的相对性是相对真理的重要属性和组成部分,每项具体科学真理所以是相对真理,就在于它具有相对性的一面;真理的绝对性既是相对真理的重要属性和组成部分,也是绝对真理的“成份”或“颗粒”,“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所以能构成绝对真理,就在于每项具体科学真理(即相对真理)之中“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或“颗粒”,亦即具有绝对性。所以,从此意义上看,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紧密相联、彼此相通的。
但是,联系并不意味着等同。相对真理、绝对真理与真理的相对性、绝对性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它们是两对意义不同的范畴,绝不能混为一谈。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真理的形态,是真理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类型的真理。相对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某个领域、某个方面、某个部分、某种程度、某种层次的相对正确的反映,即每个具体科学真理,它是真理的较低形态或较低层次,是构成绝对真理的部分、成分或因素;绝对真理是真理发展的最高形态或最高层次,它是人类对整个世界的包罗无遗的完全正确的认识,是由“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所构成的“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认识”。所以,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从动态的角度,把真理作为发展过程来考察的,它们作为真理的不同形态、类型或层次,反映和说明的是真理与真理之间的关系,表示的是真理之间的辩证关系和无限发展。
而真理的相对性绝对性是每项具体科学真理所具有的两种不同属性,它们在认识论中主要揭示的是真理的条件性,反映的是真理同谬误的关系。绝对性表示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在特定条件下和范围内是真理而不是谬误;相对性表示真理同客观对象的符合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超出了它所适用的条件和范畴,就会转化为谬误。这是从静态的角度,把真理作为认识成果来考察的。就是说,从静态上看,任何真理都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每一项科学真理,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是主观同客观的相符合,因而具有绝对性;但是每一科学认识的成果,又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必然带有时代的印迹,又受当时各种条件的制约,又具有相对性。所以,相对性和绝对性作为每一具体真理的两种属性,并存于同一真理之中,不可分离,它们无法表示真理的过程性。
虽然相对真理由来于真理的相对性,但二者决不是等同的。相对真理作为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它既包含真理的相对性,又包含真理的绝对性;而真理的相对性仅仅是相对真理的两种属性之一,它只能与真理的绝对性并存,而不能将其包含之。所以,相对真理和真理的相对性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即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同理,尽管绝对真理导源于真理的绝对性,但它不过是无数含有绝对性的相对真理的“汇聚”,二者亦不能划等号。绝对真理是“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而真理的绝对性作为相对真理的两种属性之一,不过是绝对真理长河中的个个水滴,是“总和”中的“成分”。所以,绝对真理和真理的绝对性同样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即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我国现行哲学教科书和有关专著混淆了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绝对性的区别,从而认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下述的自相矛盾。
第一,绝对真理到底是“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还是每个具体真理?很明显,如果认为每个真理都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就等于承认了每个真理都既是相对真理,同时也是绝对真理。既然每个相对真理就是绝对真理,又怎样理解绝对真理是由“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所构成的?这岂不出现了两个绝对真理?可见,若承认前者就不能要后者,若承认后者亦不能要前者,二者必居其一,否则就自相矛盾。
我认为,绝对真理只能是“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而作为一个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之一的“绝对真理”,实际上不过是真理的绝对性罢了。如果把真理的绝对性当作真理,势必把相对真理人为地抬高到绝对真理的地位,同时也将绝对真理主观地降低到相对真理的水平,真正的绝对真理被摒弃了。
事实上,作为“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的绝对真理的存在是确定无疑的。正如列宁所说:“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的接近的界限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它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⑩只要我们承认客观世界是无限的,承认人类的认识能力具有“至上性”,同时又承认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与客观世界存在和发展的无限性可以同一,即承认人类最终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的存在。尽管就其现实性来说,我们每一代人所能达到的认识都具有相对的真理性,但是“人类思维按基本性是能够给我们提供并且正在提供由相对真理的总和所构成的绝对真理的。”(11)这正是“人类智力进步的主要杠杆”(12)。
第二,人们认识绝对真理的过程究竟是一个由相对到绝对的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还是一下子就可以完成的?如果认为每个具体真理既是相对真理又是绝对真理,那就等于说每个相对真理就是绝对真理。那样的话,只要我们认识了每个相对真理,也就同时完成了认识绝对真理的任务,根本用不着一个通过相对达到绝对的无限的辩证发展的认识过程。这不仅将绝对真理相对化,而且将人类认识绝对真理的无限的辩证发展过程简单化、容易化。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承认绝对真理是存在并且是可以认识的。就是说,从广度上看,人类可以达到对整个世界完全正确的认识;从深度上看,人类能够实现对物质世界最深刻本质的认识。但这一认识过程是无限的,它是一个由相对到绝对的无限积累过程。如果幻想立即认识它,或在某一天穷尽它,这是违背唯物辩证法的。恩格斯指出:“无论从主体的本性还是从客体的本性来说,最终完成的理论体系这个任务都是不能完全解决的”(13),“真理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长期历史发展中,而科学认识的较低阶段上升到较高阶段,愈升愈高,但是永远不能通过对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出神,就再也无事可做了。”(14)
总而言之,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混同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造成了一系列的理论混乱,这是我们在教学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我觉得,要廓清这个问题,就必须将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严格区别开来,确认每项具体科学真理中都是相对真理,但它同时具有相对性,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才构成绝对真理。
注释:
①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6页。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2、554页。
⑤⑦⑩(11)《列宁选集》第2卷,第121、314、135、133页。
④⑥《列宁选集》第2卷,第315页。
⑧《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72页。
(12)(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6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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