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寿险公司“七年之痒”现象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寿险论文,现象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规模已经达到43家①,但就其经营状况来看:除了几家老牌的寿险公司以外,无论是外资寿险公司还是中资寿险公司大都处于亏损状态。而目前业内也广泛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新开办的寿险公司必须亏损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有可能盈利。这种说法出于何人之口,为何会在业内成为一种公认的规律?笔者无从考究,笔者暂且把这种说法戏称为新兴寿险公司的“七年之痒”。
一、新兴寿险公司的现状分析
(一)新兴寿险公司范围的界定
新兴寿险公司也就是指开业运营七年以内的寿险公司。为了统计方便,本文暂定2000年以来开办的寿险公司统称为新兴寿险公司。根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市场上的43家寿险公司中有35家寿险公司属于新兴寿险公司。其中不乏人们熟悉的寿险公司,例如太平人寿、生命人寿等。
(二)新兴寿险公司经营现状
根据对新兴寿险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财务资料的统计显示,35家新兴寿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容乐观,大多数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只有个别几家经营时间较长的公司出现了盈利。其中生命人寿在2007年实现盈利1.89亿元②,但2008年再次陷入亏损;中意人寿也在2007年实现盈利1.54亿元,但2008年同样也再次陷入亏损;太平人寿则连续两年实现了盈利,盈利金额分别为2.13亿元和0.876亿元;同样实现两年连续盈利的寿险公司还有招商信诺。除了上述四家寿险公司实现了盈利以外,其他31家寿险公司则还完全处于亏损的状态。从总体上看,我国新兴寿险公司存在长期持续亏损的问题,其亏损年限大都超过了七年,甚至是更长时间。完全符合保险市场上广为流传的新兴寿险公司“七年之痒”的说法。
二、新兴寿险公司亏损的原因分析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新兴寿险公司的亏损问题确实令人震惊。经过仔细全面的分析发现,新兴寿险公司的长期亏损并不具备客观必然性,而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一)保险市场混乱无序的竞争环境导致经营成本上升
新兴寿险公司的长期亏损和其所处的市场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随着寿险公司数量的逐渐增加,寿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但是我国寿险市场环境却未能及时改善,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直接导致了费差损的增加。笔者认为我国寿险市场混乱无序的竞争环境主要是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寿险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是我国寿险市场面临的严重问题。随着寿险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寿险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寿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但我国寿险产品创新滞后,各大寿险公司未能及时研究市场变化,细分保险市场,未能实现保险产品的差异化战略。新兴寿险公司更是如此,由于其自身研发能力相对较差,其所销售的主要产品大都是模仿其他老牌寿险公司的畅销产品设计的。这也导致我国寿险产品的研发设计存在严重的“羊群效应”。
由于寿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性,寿险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多地取决于价格的竞争和销售渠道的竞争。新兴寿险公司由于其市场规模较小,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其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在产品同质的情况下,只有提供更低的价格才可能获得消费者的信赖,只有对保险产品承销商开出更优厚的条件,才可能获得其想要的销售渠道。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新兴寿险公司承担了更高的费差损,大多寿险产品在签单的同时就确认了亏损,而且是随着其业务量的增加其亏损也不断增加。但是为了企业将来的发展,新兴寿险公司却又不得不继续亏损,甚至出现违规行为。
2.人才的竞争是新兴寿险公司面临的又一大挑战。我国保险市场的急剧发展出乎了人们的预料,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人才储备先天不足,势必加剧保险人力资本的竞争。保险业内对人力资本争夺的激烈程度是其他行业无法理解的,这种人力资本的争夺的直接后果就是保险专业人才价值高估,人力资本成本不断上升。新兴寿险公司在引进人才方面没有任何优势,因此不得已而相继提高保险人才的工资待遇,避免本公司人才流失。人力资本成本的不断上升也就成了新兴寿险公司的一大包袱。
(二)保险投资效率低下是新兴寿险公司长期亏损的关键所在
随着保险业的竞争不断加剧,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利润的贡献度越来越小,甚至出现了负值。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更多地依赖于保险投资。保险投资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保险公司的盈亏状况。
目前在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依然比较严格,投资渠道依然狭窄,投资收益率较低。下表③是最近八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2007年由于股市行情大好,收益率相对较高。如果排除股市的因素,不难看出我国保险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低位徘徊状态,与我国GDP的增长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新兴寿险公司由于其保险投资资金规模较小,自身资产管理能力较低,无法像其他大型保险集团一样成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另外其投资渠道限制相对更多一些,一般不允许其直接投资国外资本市场等。这一系列的因素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大多数新兴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收益率相对更低。而大多数新兴寿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都是采用向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这在无形之中也增加了新兴寿险公司的保险投资成本。新兴寿险公司的保险投资收益率更低,投资成本更高,这无疑使新兴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率处于一个更低的水平。
(三)保单获取成本的费用化直接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
保单取得成本④是指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保单签订费、医药费、检查费等。其中,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是保单取得成本的主要内容。
现行保单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保单取得成本资本化,在保险期间内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美国的做法;另一种是将保单取得成本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关于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初步结论中倾向于采用这种方法,我国现行实务也采用这种方法。
寿险公司利润和其他一般企业一样,都是收入减去成本。对于寿险公司来说影响利润的收入为“已赚保费”⑤,指在会计期间内已承担责任部分所对应的已实现的保费收入,等于保费收入减去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加上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成本表现为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和赔款成本,其中经营费用包括保单获取成本、营业费用等,赔款成本指隶属本会计期间的赔款支出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转差。
在保险实务中,当一张长期寿险保单在签约时,就会产生保险合同手续费和保险佣金的支付,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这笔支出将直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这张保单带来的保费收入则只能确认当期“已赚保费”部分,这只是保费收入中很小的一部分。根据权责发生制来看,收入费用未能很好地匹配,保单获取成本在保单签约生效当期被严重高估。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保单获取成本不能递延,而导致了新订立的保险合同直接给公司带来了亏损,而且是保险业务发展速度越快,保险公司亏损就越严重。而大多数新兴寿险公司都处于业务规模的扩张期,由于保单获取成本不能递延,这种业务规模的扩张只会带来公司财务状况的急剧恶化。也就是说,从保险会计制度的设计上直接为新兴寿险公司的亏损埋下了伏笔。
(四)过度保守的准备金管理是导致公司亏损不可忽视的因素
目前寿险业务准备金的评估办法主要有两种:法定准备金和盈余准备金(最优估计下的财务报告准备金)。法定准备金是用于保险监管人员估计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使用的准备金。一般情况下,由于保险监管机关比较重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问题,因此法定准备金比较保守,产生较高的负债额。盈余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希望得到最佳经营状况估计而使用的准备金,它是在运用最佳的精算假设基础上评估出来的,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负债状况。在美国的GAAP评估报告中一般都使用这种准备金,比较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为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
相对来说盈余准备金在评估寿险准备金时采用了最优估计的方法,准备金的评估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更能如实的反映公司利润。而法定准备金更多的是从监管的角度出发,相对来说更加谨慎,准备金评估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格。
目前我国采用的就是法定准备金评估方法,法定准备金率的过度保守隐藏了新兴寿险公司的公司利润,低估了新兴寿险公司的公司价值,这是造成我国新兴寿险公司普遍亏损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三、扭转新兴寿险公司长期亏损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保险市场主体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寿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为新兴寿险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摆脱低层次无序竞争。这是新兴寿险公司摆脱长期亏损局面的先决市场条件。
解决保险市场无序竞争的最好办法就是引导保险公司做好自身发展定位,确定公司发展战略。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加大产品创新,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新兴寿险公司由于自身实力无法与大型寿险企业抗衡,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就必须做好自我定位,明确企业的发展战略。不断细分保险市场,选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针对不同的客户群,设计差异化产品,实现差异化战略。避免一味地跟风,避免一味的打价格战。
注重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保险业顶尖人才的培养力度是解决保险专业人才奇缺的唯一出路。由于新兴寿险企业在引进人才上并无优势,一味的去挖墙脚,只会导致保险专业人才的价值高估,造成企业人力资本的居高不下。新兴寿险公司更应该注重自身保险人才的培养,只有自己培养的保险人才才能更容易融入本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更高的忠诚度,为公司发展的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新兴寿险公司如何提高自身的资金运用效率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由于自身投资能力相对不足,最稳妥的办法依然是托管资金。寻找一家投资能力强、经营稳健、风险控制较好的投资机构托管保险资产,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降低投资成本。另外在整个保险行业资金使用效率无法提高的前提下,要想使新兴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运用取得突破,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我们更应该从全行业的角度去关注保险投资,努力推动监管机构放宽投资渠道,改革不合理的监管政策,争取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保单获取成本资本化,递延保单获取成本
就目前来讲,我国寿险行业依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寿险市场处于高速的扩张时期,笔者认为在这个时期是不适合采用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的会计政策的。因为在寿险市场的扩张期,如果采用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会计核算的结果就会产生“经济学悖论”⑥,即业务快速增长的公司,其利润会随着保单销售量的增加而大幅下降,而一旦销售量增长趋于平稳或大幅下降,利润反而大幅增加。这不利于新兴寿险公司扩大公司规模,直接影响了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宏伟目标。
从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分析来看,保单获取成本资本化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保险经济学的基本规律,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快速扩张的特定时期,应允许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兴寿险公司选择保单获取成本资本化的会计政策。
(四)采用最优估计下的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方法
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就是“决策有用观”,即向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应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两大基本质量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讲,用法定准备金来替代最优估计下的财务准备金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法定准备金的过度保守隐藏了公司利润,未能如实反映新兴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反而造成了其账面价值的亏损,违背了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质量特征。
因此,笔者建议,监管机构应该要求保险公司同时使用两种准备金的评估方法。在财务监管层面依然采用法定准备金评估;在向公众披露公司经营状况和评价公司企业价值时采用最优估计下的财务报告准备金制度。推出最优估计下的财务报告准备金制度,将有利于如实反映新兴寿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客观公正的反映其企业价值。
以上分析,我国新兴寿险公司长期持续亏损是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这种现象本身并不具有客观必然性。只要有关各方积极努力,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我们就可以改变新兴寿险公司的长期持续亏损问题。所谓的新兴寿险公司的“七年之痒”将会成为一个美丽的谎言。
注释:
①注:以报送保监会财会部财务报告数量为准。
②相关数据来自保监会统计资料。
③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年鉴》。
④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M],人民出版社,2008年。
⑤吴小平:《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实务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⑥田丽丽:保险公司保单获取成本会计政策选择问题探讨[J],《金融会计》,2006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