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电力发展战略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战略论文,对策论文,电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投融资体制和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打破了国家独家办电和财政上统收统支,靠国家拨款单一资金来源发展电力工业的模式。电力工业的管理模式,正在逐步从一家垄断经营改变为电网由国家管(由国家授权于国有电力企业),电厂多家办的格局。
一、存在问题
1、地区性的电力失衡和时段性的电力短缺仍很严重。尽管电力投资规模逐年扩大,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中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特别是市政和生活用电的增长,使电网的峰谷差加大,导致负荷率下降。有限的电力建设资金仍不能满足发电装机增长的需要。
2、沿海和内陆的一些缺电严重地区,柴油发电和小火电的发展势头很猛,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十分不利。小火电未能“以大代小”,反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固然与缺电有直接关系,但电力资金的来源多样化后,投资决策的分散,在大中型项目受投资规模的控制审批困难和耗时长的情况下,地方利益的驱动起了很大的作用。
3、重电源建设轻电网建设。由于大量的资金源于集资、自筹和外资,主要用于电源开发,而国家预算内资金不足,电网的建设和运营又由国有单位负责,使电网建设相当薄弱,特别是城网和农村电网的建设资金不落实,问题更多。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成立了很多电力开发机构发展地方电力,在大电网配送电地区重复建网,浪费了建设资金。
4、电力工业的发展,从资金和设备的短缺上均需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可利用的国际金融机构、政府赠款和出口信贷已很有限,需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又对中国的电力市场看好。但大中型项目谈的多,成功的少,其主要障碍是担保、回报率、电价和外汇偿还。
5、体制的弊端,部门、地方利益的分割,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电联营、大型热电联产项目进展缓慢,困难重重,甚至已建成的项目效益发挥不好。
二、战略与对策
未来的电力工业发展,其战略的选择应是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使其规范化和相对稳定;电源的配置应坚定不移地走大容量、高参数的技术装备之路,逐渐减少和淘汰小火电,积极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鼓励和扶持煤电联营、热电联产项目。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完善城网和农网。
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应采取的对策是:
1、建立和完善电力投融资机制,以进一步拓宽和稳定资金来源。(1)国家预算内资金占电力工业基本建设资金的比重越来越低,与电力工业占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7—8%以上相比,有相当大的距离。建议,将国家办电资金提到同一比例。其措施是:建立国家电力发展基金制。资金来源:一是将拨改贷后国有电力企业的部分或大部分借款转为企业资本金,以其赢利列入基金;二是电价外每千瓦时收取2-3分钱作为电力发展基金;三是在国内外发行电力债券的收入。为此需要设立经营和管理发展基金的专门机构。(2)加快电价改革的步伐,建议1997年完成新电价制度的建设,以取代目前实行的多种电价制。新的电价制,将在还本付息加合理利润的机制下运行,提高国有电力企业自我积累能力,扩大自筹资金的比重,使其占电力投资的比重达到30-35%,电价改革也将为电力债券和股票的发行提高竞争能力,筹措到更多的电力建设资金。
2、电力工业利用外资需要有大的进展。笔者认为,今后电力工业利用外资仍应以间接为主,直接利用为辅。目前电力工业间接利用外资的比例占全国的10%左右,今后不应降低,特别是要在国家大中型发电项目和大电网建设上使用。根据电力工业的建设经营特点,国际商贷的利用一定要慎重,坚持少用,并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对外商直接投资,由于担保、回报率和价格、还汇问题进展缓慢,需要调整政策。实际上担保、回报率和价格彼此相关。回报率的高低不仅是经济因素,也是对政治风险的理解和信用的保证程度。除了在外资利用上要加强宣传,使外商理解中国的国情和政治、经济制度外,在投资回报率上,应采取灵活政策,用市场的办法来确定,不搞一刀切,可因项目所在地区以及重要性和先进性采取差别对待的办法。
3、对电源开发中的问题以及电网建设薄弱问题建议的措施如下:(1)除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行政干预外,针对资金大部分来自地方和决策分散,应加强项目审批。对确有稳定热负荷和煤源充足的地区,允许建设小热电外,一律停建5万千瓦以下小火电。小热电应具备上网条件,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电网管理部门应准其上网售电,项目审批时应有上网售电协议书(或合同),否则不予审批。对已建的小火电项目进行清理,按电力部门的需要创造上网条件,达到需要的,电力部门不得拒绝上网售电。同时改革电力经营管理方式,在发电环节开展竞争,上网电厂间以上网电价和成本竞争上网,低效高耗的小火电将失去竞争力,而被逐渐淘汰。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避免电网重复建设,输电网络建设的审批权应适当上收。(2)电力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和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要选择合适的省电力公司,构造新型产权框架和管理模式,以吸纳各方资金,集中资金,统筹决策,按合理布局、规模效益的原则建设电源点。(3)骨干电网的建设由国家建设运营。配电网要独立经营,成为零售企业,其盈利应能使其具有改造和完善配电网的能力。(4)打破部门、条块分隔,组建独立的煤电公司、热电公司,负责大型煤电、热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并制定鼓励其发展的配套政策,使其有合理盈利得到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