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急转直下的研究_宋朝论文

宋代急转直下的研究_宋朝论文

宋代急脚递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代论文,急脚递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宋代文书传递分为三个等级,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注:《梦溪笔谈》卷一一,中华书局1963年校正本。)其传递机构则为递铺。有的递铺兼具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功能,有的则仅有其中的一种或两种功能。步递是文书传递最重要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其传递方式为铺兵担擎步行传递,主要传送官方常程文书和私人信件,日行200里。(注:《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四五七,元祐六年四月丁酉条,中华书局1979-1995年点校本。)马递传递方式为铺兵乘马传递,日行300里,(注:《长编》卷三六六,元祐元年二月辛丑条;《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因其速度快于步递,故其传递文书为紧要机密文书。急脚递又简称急递,是宋代文书传递中最快者,“唯军兴则用之”(注:《梦溪笔谈》卷一一。),主要传递“事干外界或军机及非常盗贼文书”(注:《长编》卷四五七,元祐六年四月丁酉条;《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宋会要》)方域一之二八,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日行400里。(注:《梦溪笔谈》卷一一;《宋会要》方域一一之九。)神宗熙宁时,御前文字用金字牌,也由急脚递传送,(注:《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中所言金字牌俱是由急脚递传送,如:“诸急脚递承传御前不入铺及金字牌文书而违不满时者,杖一百。”“诸急脚递承传御前不入铺文书,并日行五百里,不以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预备人出铺就道交受。”“诸急脚铺兵,传过御前不入铺文书无稽违者,特支钱每人每角以上五百文,十角以上一贯,二十角以上一贯五百文,三十角以上二贯。”《嘉泰会稽志》卷四《邮置》载:“元丰六年八月始用金字牌,令急脚递传送。”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宋元方志丛刊本。)日行500里。(注:《梦溪笔谈》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

关于急脚递的传递方式,30年代,日本一些学者进行了研究。青山定雄、曾我部静雄、真上隆俊和小岩井弘光等学者认为,宋代的急脚递为铺兵脚走传递。真上隆俊甚至认为宋代的邮递不论在任何理由下,也未曾使用过马匹。(注:青山定雄:《唐宋时代的交通与地志地图研究》,吉川弘文馆1963年版,第75页;曾我部静雄:《宋代的驿传邮铺》,《桑原纪念论丛》;小岩井弘光《关于宋代急脚递铺兵》,《集刊东洋学》一;真上隆俊《关于南宋邮铺的一点考察》,《东洋学报》三四——一——四。)80年代,台湾学者赵效宣先生著《宋代驿站制度》一书,反驳了日本学者的观点,认为宋代急脚递为马急脚递,是由铺兵骑马传递。(注:赵效宣:《宋代驿站制度》,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版,第33-53页。)上述两种观点中,除真上隆俊认为宋代邮传从未使用过马匹一说不合事实外,似乎都有道理。考诸史籍,宋代的急脚递是乘马与脚走并用的。

宋代史籍中有不少记载反映出急脚递有的确实是用马。

带有急脚递的递铺中是有马的。《淳熙三山志》中记载,州城西路之土塸铺在元丰中添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丰田铺在元丰六年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并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南路江南铺在元丰六年添定马递三人,步递三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添递马二匹。(注:《淳熙三山志》卷五《地理类五·驿铺》,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宋元方志丛刊本。)

又《宋会要》载: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兵部状:“点检编排自京至荆湖南北路马递急脚铺所状,今点检得鼎州敖山铺至辰州门铺人马,除传送文字外,其余人马多缘应付军兴差出勾当官员诸色人打过。”(注:《宋会要》方域一○之二七。)

《金玉新书》云:“诸急脚马递铺,承传递角、官物,若递马已至前铺,及所诣交讫,不於随身小历批注回铺日时者,各杖六十;即前铺及所诣应批注而不以实者,杖一百,许人告。”“诸急脚马递铺,传送文书纲运,及供差人马,所属随历,别给印簿作底本。每日随事与行一转,遇官司取历点检,即分明具注于簿,俟给历还铺,排日誊上。”(注:《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

以上几条记载中,急脚与马递并称,俱言及马字,虽不能完全说明就是专为急脚递所置,但可充分证明带有急脚递的递铺中确实有马。急脚递置马另有例证:

《宋会要》载: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五月一日,诏:“……将急脚递,先次刬刷诸色厢军填补。请给衣粮,令按月支遣,除传送文字外,其余应合破递马、铺兵,权行住罢,候措置就绪日依旧。”(注:《宋会要》方域一○之四一。)《长编》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八月,“发陕西、河东兵五千人赴汾阴给役。置急脚递铺,出厩马增驿传,递铺卒增置八千四百五十人。”(注:《长编》卷七四,大中祥符三年八月己酉条。)

宋急脚递中有的不仅置马,而且用马传递。

《宋会要》载:“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上新定文武官合乘递马条贯。诏可。先是,诸色人给递马太滥,所在马不能充足,以致急递稽留故也。”(注:《宋会要》方域一○之二三。)绍熙二年(公元1191年)十月四日,江东转运提刑司言:“……脱有警急,诸军必置递马……”(注:《宋会要》方域一一之三三。)

这两条记载言,因递马不足而致急递稽迟,遇有警急,又置递马,说明急脚递是有用马传递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十一月壬申,“(叶)义问离镇江三十里,至下蜀镇,未刻,有流星急递马传淮东总领朱夏卿手帖云:‘官军败退,瓜洲渡为金人所据。’”(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四,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壬申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更是明言急递用马。

又光宗时彭龟年言:“春秋时,秦将袭郑,郑商人遇之于滑,使遽告于郑,郑知而备之,故秦无功而还,遽犹今之急递也。”(注:《止堂集》卷五《论谁东浙西递角违期奏》,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按:“遽”乃乘马之意,“遽犹今之急递”,说明急递为乘马传递。

赵效宣先生在反驳日本学者的观点时,列举了60余条史料来说明宋代急脚递为马急脚递,可谓是论据丰富。但其中也有可议之处,赵文罗列了大量急脚、马递并称的史料,如“马递急脚铺”和“急脚马递铺”,认为二者并称,前者为后者的修饰语,即“马递的急脚铺”或“急脚的马递铺”。笔者以为这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充分的。按宋代递铺的设置,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有的地方同时存在,有的地方只有一种或两种。(注:《长编》卷四五七元祐六年四月丁酉条载:刑部、大理寺言:“赦降人马递日行五百里,事干外界或军机及非常盗贼文书,入急脚递日行四百里。如无急递,其要速并贼盗文书人马递,日行三百里”。以此知递铺有的几种并存,有的只有一种或两种。《淳熙三山志》卷五《地理类五·驿铺》所载递铺中,不少都是兼有步递、马递和急递者。拙文《宋代递铺种类考辨》对此问题作了专门考证,载《文史》第51辑,中华书局2000年版。)急脚、马递并称,可理解为急脚递与马递二者兼提,也可理解为急脚铺与马递铺的二者合一,而不能只理解为前者对后者的修饰。即使这一含义存在,也仅能说明急脚递有乘马传递的一种,而又恰似相对另一种传递方式而言的,并不能说明急脚递就只是乘马传递,而排除脚走传递方式的存在。但赵效宣先生却否认急脚递有步行传递这一事实,未免失之片面。

考之史籍,宋代急脚递的确存在铺兵步行奔走的传递方式。

北宋时,胡宿在《论河北急递铺非机密不得辄发奏议》中言:“臣等伏睹河北州军所置急脚子递铺,本为传送边上机宜切要文字。访闻近年州郡相承,多差传送闲慢文书。以此,急脚子虽得机宜文字,亦以为闲慢文书,不肯用心传递。比方往日,颇闻迟慢,窃虑缓急有失事宜。若公事,不至紧急,自有马递、步递可以传送。欲乞朝廷检会前后条,特行约束,今后非机密要切文书,不得辄发急脚子递铺,如敢有违,乞行朝典。”(注:《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引《胡文恭公集》。)

胡宿这段奏议中所言急脚子递铺乃是传递速度快于马递和步递的一种递铺,而其传递文书种类实为急脚递所传递内容。按胡宿的生卒年为至道二年至治平四年(公元996—1067年),当时金字牌递尚未出现,递铺只有步递、马递、急脚递三种(金字牌递亦属急脚递)。因此,胡宿所言急脚子递即为急脚递。由此急脚子当为急脚递铺中传送文书之铺兵。《宋会要》载:元丰四年十一月九日,内降赏格有云:“踏白白旗子卓望贼马无虞,小壕寨亲兵急脚子传送机密文字无虞。”(注:《宋会要》兵一八之九。)但急脚子非普通递铺兵,他们有特殊的含义。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文中云:“健步,今之急脚子是也。”(注:《资治通鉴》卷二二九,建中四年十一月甲申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由此知急脚子又同于健步。

关于健步,史籍中记载甚多,如:《九朝编年备要》云:“以健步捷走,虽甚远,数日即达。”(注:《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八《置提举御前人船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长编》载: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八月丙午,“大风,上遣健步于近郊取禾穗视之,皆无所伤。”(注:《长编》卷四九,咸平四年八月丙午条。)曹勋《北狩见闻录》载:宋徽宗过河数日,宣谕曰:“我梦四日并出,此中原争立之象,不知中原之民,尚肯推戴康王否?”次日宣谕曹勋曰:“我左右,惟尔后生健步,又备知我行事,我欲持信寻康王,庶知父母系念于彼,及此行艰难。”勋曰:“仰赖天威,可以伺便冒围而出,愿不辱命,得达圣心,是晚下程。”(注:《北狩见闻录》,丛书集成初编本。)又陆游在《剑南诗稿》中云:“庚申十二月二十一日,西和州健步持子布书,报已取安康襄阳路,将至九江矣!悲喜交怀作长句。”(注:《陆放翁全集·剑南诗稿》卷四五,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本。)

从以上几条记载看,健步非善骑之人,而是善走之人,那么急脚子亦即善走之兵士。元祐八年(元元1093年)十一月十一日,知定州苏轼奏:“每社及百人以上,选少壮者三人,不满百人者,选二人,不满五十人者,选一人,充急脚子,并轮番一月一替,专令探报盗贼。”(注:《苏东坡全集·奏议集》卷一四《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本。)即是从保甲中选取强壮善走之人,来探报盗贼情况。而急脚子递铺中急脚子即为善走的递铺兵。《淳熙三山志》记州城南路横山铺云:“大观元年增步递三人,急步递二人。”(注:《淳熙三山志》卷五《地理类五·驿铺》。)更能说明急脚递铺兵与普通步递铺兵之不同。由此知宋代递铺中又有以急脚铺兵脚走传递方式的存在。

宋代急脚递中,乘马传递与脚走传递两种方式是并存的。《淳熙三山志》载:福建路递铺“旧有铺马,至和二年,章柬之奏罢。柬之时知漳州,以山径险僻,递送转见迟回,乞收回官马,差急脚兵士。时本州有马四十五匹,并罢之。嘉祐二年,薛纶请复之。纶时知建州,奏急脚兵士止传递递角使命,经过州县,临时借马于人户,不无搔扰,乞每铺量置马二匹,复罢急脚。”(注:《淳熙三山志》卷五《地理类五·驿铺》。)知福建地区急递旧由马传递,一度改为急脚兵士走传,因急脚兵士懒惰而向人借马,又复行用马传递,而罢急脚兵士。另外,急脚兵士大概置于山险地区递铺,此种地形,正可“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注:《武经总要·前集》卷五《斥堠听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但福建路则马步互易。又《武经总要》云:“凡军行,去营铺二百里以来,须置递铺,以探报警急,务要择径,使往来疾速。平陆别置健足之人,水路则作飞艇,或五里或十里一铺,纵非寇来之方,亦须置之。”(注:《武经总要·前集》卷五《递铺》。)

赵效宣先生在否定急脚递为铺兵走传时认为,除少数异能之士能日行200里至几百里外,一般人是无法日行400里的,更不用说金字牌递日行500里了。(注:《宋代驿站制度》,第53、63页。)赵先生有此结论,说明他大大忽略了宋代急递的传递方法,也没有计算过日行400里的速度。宋代的文书传递是一铺递至另一铺的接力传递,而不是由一个铺兵一传到底,急脚递更是如此。急递文书不仅是接力传递,而且要“不以昼夜”(注:《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即刻走传”(注:《宋会要》方域一○之五一。),不许耽搁。递铺之间的距离常制为25里,还有的仅5至10余里。以25里一铺计算,400里内就有17所递铺,如果一个铺兵传递一铺,400里路程则由16人完成。据推算,宋代一里最远者约合568.98米(注:闻人军:《中国古代里亩制度概述》,《杭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四百里大约相当于今天455华里,若以一昼夜24小时走完,每小时约走19里,尚不足10000米。走完25里需1小时零20分钟。当今长跑运动员跑10000米所用时间为30分钟左右。以此速度,每小时可跑40里。由此看出,宋代急脚兵士的步行速度比当今长跑运动员要慢上一倍多,当是非常容易就可以完成,若是递铺距离少于25里,则更为轻松,况且急递铺兵也是经过挑选、训练的善走之人。因此,宋代急递铺兵脚走,日行400里,是能够完成的。因为速度并不是太快,所以,即使道路不甚平坦,或铺兵稍负重物,一般也能完成任务。当然,若遇险恶虎狼聚集之地,一个铺兵单身行走会有危险。对此,宋代也有防范措施,明文规定:“及夜,于险恶道路,遣谨审铺卒二人,共送前去。”(注:《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五《金玉新书》。)

另外,赵先生将《永乐大典》引《金玉新书》中“急脚递,日行人百里。入马递,日行三百里”条中“人百里”理解为“步行日以百里为限”,来否定日行四百里,也是不正确的。此条中“人百里”,应理解为“急脚递中,一个铺兵每天限走一百里。”也就是限制传递次数,以保存他的体力。若按赵先生理解,岂不是连日行200里的步递也无法完成?

根据宋代急脚递中马递与步递并存的事实,我们可以认识到,宋代各个等级的传递速度,并不是以交通工具的行速限度而定,而是根据文书的性质和各类传递规则所定,正如我们今天邮递中的“特快专递”、“快件挂号”和“平信”等类别的传递一样。宋代急递之所以马递、步递并存,是受当时交通条件的限制。当时快速传递的工具主要是马匹和人力。一般情况下,马行速度要快于人的步行速度,马的耐力也非人力所能比,乘马传递可提高速度,节省人力。但若遇山险地带或平陆有河渠之地,用马传递就不如用人便捷,所以急递不必尽用马匹,况且急递传送文书多为紧急机密文书,用人步行传递有时更便于掩人耳目。再者,宋代马匹短缺,递铺中也经常马匹不足,即使有马,又多为从战场退役下来之病弱马匹,而这些马匹,还要有一部分提供给过往公差人员,因此,传递之马很不充足,所以有时也须以人力进行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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