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抗议、社会理论到社会批判理论——社会思想的三种类型及其递进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论文,理论论文,三种论文,抗议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现代转型日趋剧烈。由此产生了社会思想的当下需求。人们需要社会思想来解释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变迁。但社会思想的古今形态有很大的差异,在一个历史演进的角度寻找准确的中国变迁解释视角,是不容忽视的理论任务。故而,描述并分析从古代社会的社会抗议(social protest)到现代社会的社会理论(social theory)①,再到社会批判理论(social critical theory)致思方式的转换,就成为我们讨论相关问题的当然视角。借此凸显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性变迁的恰当理论进路。
社会:问题与思想
今天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以当然的态度面对“社会”。所谓“当然的态度”就是指,在我们的通常观念中,社会就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那个人际网络,以及烦扰我们的诸种生活琐事。确实,当我们只是面对日常生活世界而不是以其为思考对象的时候,我们没有必要去深入追问社会是如何构成的,社会又是如何运行起来的,社会怎么可以向更好的状态进步等等烦人的大问题。
只有当我们将社会视为思考的对象时,“社会”才成为一个令我们聚精会神求解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社会才成为我们的思考对象呢?这依赖于两个条件:一是社会本身发展到相当程度,显现了自己的结构状态,这是社会思考出现的外部条件。二是社会提供了足够的剩余产品,产生了有闲阶级,并且诞生了思想家,他们专门研究“社会”理论问题。这是社会思考出现的内在条件。
从历史起源上来看,“轴心时代”发生的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事件构成社会思想发端的关键时期。在轴心时代,希腊、印度与中国等文明古国纷纷发现了社会行为的主体——人。“以前无意识的思想、习惯和环境,都遭到审查、探究和清理。”“这个时代产生了直到今天仍是我们思考范围的基本范畴,创立了人类仍赖以存活的世界宗教之源端。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人类都已迈出了走向普遍性的步伐。”反思、理性、人性等等影响至今的理念产生于这一时期。而这些理念的产生恰好与这些地区“表现出的类似的社会学情景”有关。所谓“社会学情景”就是这些地区“有大量的小国和城邦,有国家对国家、城邦对城邦的斗争,然而这首先要有惊人的繁荣和财富、力量的发展。”轴心时代的大思想家们第一次对于人类现象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开启了人类对于自身生活的社会的理论反思之门。但这种反思和政治结合的结局是政治性的,这些地区几乎同时兴起了吃掉社会的强大帝国。②这就是古典社会的基本情形。在帝国时期,国家是通吃型的。在国家权力范围之外,绝对不存在与国家足以抗衡的组织性力量。因此,古典的社会思想也就处于十分孱弱的状态,几乎没有专门说明人为建构的社会是一个什么状况。今天人们致力整理的古代社会思想史,在某种意义上仅仅作为现代“社会”理论的前身而显示其存在价值和研究必要的。
这是因为社会理论所据以存在的现代社会与古典社会二者之间具有根本性差异。关于社会起源的专门研究是一个“现代”现象。虽然古典社会里也有人研究人的群性特点,但那还不能算是社会理论。因为,只有在现代条件下形成的市民社会基础上,才能形成与国家抗衡的、具有独立意义的“社会”。因此,市民社会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形态。这就是英文里用定冠词限定起来的那个“社会”(The Social)。③在早期的社会契约论中,人们致力追究“社会”的发生学问题。那就是以契约论的观点解释社会何以形成的问题。霍布斯是如此,洛克也是如此,卢梭也不例外,差异只是在于他们对于社会契约形成的论述进路的不同。他们是现代社会理论的奠基者。
“社会”思考得以进行的直接契机是社会的特殊构成,以便对自然状态的社会缺憾及其不满问题的存在必然性加以有效克制,并在设计各种克制自然社会的基础上说明“社会”的必要与重要。关于现代“社会”思考的构成特点大致有:第一,原初性。这与“社会”的出现相伴随。社会究竟是如何出现的,人类为什么组成社会结构开展群性活动,而不是像动物那样由优胜劣汰的自然逻辑支配。这是社会理论要回答的首要问题。基于自由基础上的社会建构就此有了社会起源理论的支持。早期的社会理论家对之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但社会的发生追究构成他们共同的理论兴趣。第二,问题性。这与“社会”的运转顺畅要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尤其是社会冲突与社会合作关系具有的高度复杂性,使得社会理论家对于社会的独特问题加以贯通性的思考。诸如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组织之间的状态、社会公正的达成等等问题,成为驱动社会理论一揽子解释的理论动力。第三,结构性。这是与“社会”自身的复杂结构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对于社会表层具体问题的描述、关乎社会中层结构的制度构想,以及对于社会深层的理想构思,促使人们对从社会现象到社会制度、再到理想社会的递进关系进行完备建构。现代社会这类完全不同于古典社会的结构性特征,使得人类关于社会思考的思想分化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各自显现出自己的理论特质。
古典社会中思考社会的特质——社会抗议。“社会抗议”名之曰“社会的”,意味着它的发生是为社会事件而不是个人事件。谓之曰“抗议”,则显示出它的发生是由于抗议者对某种现实问题的不满而表达的强烈反对。在古典社会里,不是没有具备理论特征的社会思考。而且,从社会思考的构成性特征上讲,它也具有社会思考的三个基本特点,即保有原初性、问题性与结构性。中国儒家孔子、孟子关于仁的论证,荀子关于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在于“群”的论述,显示了中国社会思考的特点。古希腊关于“认识你自己”的号召,苏格拉底、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关于政治社会起源与结构的论述,也显示了西方国家的社会思想的特性。但是,就这些思考的时代特点讲,它并不以其理论构思来显现它的社会性,却是以其对社会的实际抗议行动的影响来显示它的社会性征。而且,最为关键的是,由于这种思考本身与社会问题的距离没有拉开,它常常只是对思考者所生活的那个具体环境的社群性问题的考虑,因此,它的理论思考也不追求普适性。因此,它的影响基本是限于一种社群性的影响,而且影响的方式主要是一种行动性的影响。孔孟对于周代社会理想的执著,对于当下社会的拒斥,证明了这一点。而苏格拉底以亵渎神明、误导青年的罪名被判死刑,也反证了这一特征。以理想来批评现实,对现实进行理想重构,构成古典社会思想的趋同性特质。
现代社会中思考社会的特质——社会理论。社会理论产生的基本前提是构成社会的基础是什么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下述几点则构成其支点:一是社会的构成究竟是个人还是集体,二是国家与社会的分化提供给社会以独立的地盘。④三是这种理论致思明显以引导社会运行为目的的理论宗旨已经树立起来。四是社会理论的运思是在理性的基础上进行的。五是它与社会学等实际研究社会问题的学科之边际界限得到较为清晰的划分。社会理论得以产生的主要原因,就社会本身的发展讲,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使得社会自身的诸种要素显现出来。这使得社会思考的基本取向从无距离的社群内思考变成了大社会的思考,理论抽象程度的要求相应必须提高。于是,在社群性思考之外的大社会思考,就势必变成有距离的思考。理论性就成为有自己演绎逻辑的思考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抗议是行动取向的,而社会理论是观念取向的。即使社会理论解释的是社会行动的结构,它也并不试图直接重新构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抗议与晚于社会理论兴起的社会批判理论,都具有某种激进的性质,而社会理论显得相对保守。一切社会理论致力将“社会”作为改进的对象,而不是作为颠覆的对象。当建立在社会分工与合作基础上的现代社会产生之后,与之相伴随的现代社会理论也就跟随性地对之进行总体性的描述和要素性的修正,从而以维护这样“社会”为自己的基本理论目标。
社会抗议:传统考察
单独考察社会抗议具有不言而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既是因为社会抗议是古典社会致力思考被国家所控制的整个社会的基本取向,而且也是因为它构成了此后社会理论、尤其是社会批判理论的思想起点。现代社会的社会理论建构总是表现出回到社会思想源头寻求基本理念的意图。这使我们不能不重视社会抗议的历史传统和知性结构。
社会抗议作为行动哲学,在东西方都形成了各自的传统。古典中国的社会抗议传统,具有两种存在形态:一是作为行动哲学的、儒家传统脉络中的“以德抗位”。二是作为政治行动的传统,这方面也有两种分流的存在:其一,较为单纯的行动者以简单的以暴易暴方式表达的社会抗议,如农民起义者“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号、“均贫富、等贵贱”的获得财富与社会身份的诉求、以及较为自觉形态的“替天行道”的革命哲学。⑤其二,来自社会上层的自觉政治抗议。如东汉太学生、魏晋名士、明朝东林党人、晚清革命志士。⑥就儒家传统体现出的社会抗议传统来看,它由两个重要的思想支点相互支撑着。一个思想基点是申述基本的德性原则,提供给人们表达对社会不满的思想工具。二是他们对理想社会加以精心构造,用之作为替代现行的、令人不满社会的方案。就前者而言,原始儒家对于“天下有道”、“天下无道”的对应性说明,奠定了儒家抗议社会失序的基调。寻求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儒家社会思想的关节点。而建立秩序社会的前提就是现实社会丧失了秩序。因此对现实社会表达不满与抗议就是必然的选择。依托于他们自信地建立起来的德性理论,儒家坚持不懈地申述以仁、义、理、智、信治理国家的原则,并将立德、立功与立言贯通为人生三不朽的准则,将修、齐、治、平作为内圣外王的进阶,将驯化君王与教育治国人才作为从事政治的基本事务。原始儒家如孔子、孟子以这些思想为底气,与霸道的世风相抗衡,表现出对权势的不满、义愤和抗衡。孔子周游列国试图驯化满心功利、图谋霸业、显得粗野的君王,而孟子更直接陈述了“说大人而藐之”的社会抗议基准,申述了“富贵不淫、威武不屈、贫贱不移”的社会抗议者的独立人格原则。与此同时,儒家一直坚持阐释内圣外王的理想社会思想。在这样的理想社会构造面前,现实社会的令人不满之处比比皆是,使得儒家思想家具有通观历史展望未来而拒斥现实的参照框架。当宋明儒家将之提升到“天理”的水平,就更是增加了儒家思想家矫正现实社会不满的道德担当感。自原始儒家到现代新儒家一直坚持的社会抗议传统,就是一种由道德支撑的以德行修养对抗政治权势的抗议传统。这种传统没有办法透入中国古典政治生活之中,它只能作为醇化社会风气和校正政治秩序的理想观念而存在。这正是朱熹感叹“二千年来周公孔子之道未尝一日而概行天下”的原因。⑦一种社会抗议的思想自然是不可能获得当权者的政治认同的。如果说儒家的社会抗议是一种思想传统的话,那么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就是绝对行动主义的以暴易暴的社会抗议。但是农民的这种社会抗议并没有促成新社会生长的意义,更没有达到儒家自觉进行社会抗议,并以理想社会的建构来支持社会抗议的水平。倒是那些秉承儒家或者道家社会理念的高层政治人物,无论他们是不是正式担任政治职务,他们的社会抗议包含了明显的政治成分。东汉太学生的清议、魏晋名士的清谈、明朝东林党人的结党,都是试图以政治形式的社会抗议醇化政治生活。
现代中国社会抗议的风潮可谓风起云涌。晚清时期志士仁人对于清王朝的声讨、民国时期对于现状不满的人们文化风格的讽喻,都是现代中国社会抗议的典型形式。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现代中国的社会抗议与其传统机制相比较而言,存在着内在转换动力匮乏的明显征兆。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古代以及与之一脉相承的现代社会抗议,都是一种文人政治思维顽强地作用于抗议者的结果。文人没有办法将社会抗议上升为系统的政治理论,也无法下落为具体的政治行动,只能够将抗议作为表达不满的工具。⑧这种表达,在相当多数情况下成为诗兴化的政治意绪,而无法真正发挥推进社会进步的理论功用。
西方古代社会的抗议形式与中国的抗议形式具有很大的不同。当苏格拉底表达对社会不满的时候,他采取的是一种知识追问的方式,申述的是美德与知识的关联性。柏拉图并不直接抗议现实社会的缺憾,而是从社会思想上勾画出从《理想国》、到《政治家》、再到《法律篇》的最好的与次好的国家形式,显现出他们师生对于希腊直接民主制度的不满。这有一种社会抗议与社会思想、甚至早期社会理论建构相互联系的趋向。西方现代社会的社会抗议,既有作为文人政治行动的抗议,比如左拉对于德雷福斯案件表达的“我控诉”的立场、萨特直接参加街头行动表达的对于资本主义的愤慨;也有思想家以行动表达的社会不满立场,比如马克思恩格斯直接参加街垒战等等,更有作为现代政治致思主题的升华——梭罗“公民不服从”的论证。这是西方古代社会抗议向现代社会理论成功转换的象征。其间,社会理论产生的外部动力与思想的内在驱动相互结合起来,促使思想家更为专注地构造推动古典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宏大社会理论。从而成功地将社会审视的视角由单纯的道德化抗议转变为理性的致思,即使是建立在社会理论基础上的社会批判理论,虽然体现出社会抗议的道德义愤特质,但也维持了理性论述新型现代社会的立场。
中西社会抗议传统的异同对于两个地区的现代社会理论兴起发挥了相当不同的影响。当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强烈的道德义愤感是两种抗议思想的共同基础,以理想展望批评现实、否定现实是两者颠覆性的共同表现,对于权力的不屑与重新安顿是两者共同的取向。但两者的差异性更令人瞩目。中国古典社会对于“直”的诉求是社会抗议的心理基础,西方则基于“正义”的理念;前者的理想展望具有完美性,后者的理想展望落定在现实可行性上面;前者对于权力的不屑更多是一种德—位关系审视的结果,后者则致力于思考限制权力的途径。无疑两者内部具有不同的思想张力。但两者的类型差异更引人关注。
社会抗议之作为传统的影响力,尤其是对现代社会理论建构的影响力不可小觑。一种停留在伸张道德义愤感的儒家学说,在发挥其矫正政治生活方向上面固然具有无可置疑的功用,但制度重构思路的缺席,对于社会的构造也就缺乏革命性的效应。⑨西方古代的社会抗议方式以道德奠基的同时,寻求制度的构造,因此驱使人们将对于社会的不满情绪转变为一种深层理论致思,因此逐渐形成了政治—社会的运思模式,而告别了政治—道德的运思方式,这就为理性而不是理想地思考社会问题清理出了思想地盘。加之近代以来国家—市场—社会的三元分离与相互制衡,更给“社会”理论提供了开阔的思想天地,促使关于“社会”的理论批判理论的出台。
社会抗议:知性结构
就社会抗议的观念结构特点讲,它还不能被称为理性的理论建构,从总体上讲,它最多能够达到的理论成就是关于社会的知性结构。所谓社会认知的知性结构,是一种超越了感性直观、但又没有达到理性水平、滞留在社会现象之中的中间性观念结构。之所以说社会抗议只能成就一个知性结构,是因为社会抗议乃是基于道德感受发出的政治议论、基于超越现实设想的政治虚玄理想。在社会抗议的种种思想中,排除道德义愤的、严格的逻辑论证基本上是缺席的,不是发出社会抗议声音的思想家没有逻辑论证的能力,而是社会抗议的知性结构中根本就没有逻辑论证的必要。因此,理性的逻辑论证与社会抗议实在属于社会思想结构的两个类型。前者的因果建构属于对社会理性的逻辑论证,后者的不平则鸣属于对道德情感的直接宣泄;前者的情感排除属于对理性精神的系统认证,后者的有感而发属于对感性认知的知性提升;前者的超越取向属于理性驱动的社会工程,后者的现实愤懑属于对胸中块垒的直接抒发。
就诸种社会抗议的存在形式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以道德担当为务,充满理想主义的热情。受到中国儒家传统支持的社会抗议大多属于这一类型。而现代西方的左翼激进主义大多也都在这样的范畴内表述其社会不满。其二是,以路见不平为义,充满绿林气概的豪情。在中国,农民起义在不成规模时的占山为王、成规模时的帝王理念属于这种类型;在西方,民间英雄大多受这种观念的支撑。其三是,矫饰自己的愤怒,充满指点江山的霸气。这是那些具有政治抱负的底层人士叱咤风云、登高一呼、领导潮流的观念结构。从汉高祖到明太祖属于此类。这些都是以一种道德—心理结构来支撑的情感表达。如果缺乏强烈的道德感召力、缺乏道德担当的使命感、缺乏勇于牺牲的道德责任感、缺乏以道德理由作为聚集社会不满的号召力、缺乏道德化的组织汇聚能力,社会抗议就难以从个人的道德不满转变为社会大众的共同愤懑,并进一步上升为社会大众政治行动的动力。因此,社会抗议的知性结构中最为关键的要素是道德核心机制。而道德发挥功用的方式则是将道德这一社会要素进行泛道德化的处理,使社会生活的一切转变为道德要素的单一作用机制。
因此,社会抗议的知性结构所具有的四个支点,便都与道德发挥功用的泛道德化状态紧密相连:
愤怒——这是社会抗议执行结构的心理起点,也是社会抗议的原初动机。“是可忍,孰不可忍”正是孔子开创儒家社会政治抗议传统的道德—心理动力。“我控诉”正是左拉抗议德雷福斯案件并吁求正义的道德心理支柱。正是由于被一种无法不予以表达的高度愤怒情绪所控制,社会抗议的表达者们才能够在普通人士安之若素的社会事项上面发现无法容忍的愤怒所在。如果缺乏不满现实的强烈愤怒情绪,社会抗议就缺乏引起抗议的主观感受。客观存在着的社会不满也就成为没有主观反应的无意义社会现象。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社会抗议心理基础的愤怒,绝对不仅仅是一种低级情绪而已。各种被人们日常感受着的社会不满,如果仅仅是以一种情绪的形式存在,这种情绪也就会在新的情绪出现以后被消解。社会抗议据以发出的愤怒情绪,是抗议者具有将简单的情绪转化为普遍情绪的能力的体现。因此,社会抗议的愤怒情绪是一种足以在社会政治理论的高度加以对待的高级情绪,它是经过了抗议者知性过滤的情绪,是一种表达出来能够促使人们认同的、具有普遍化特征的情绪。这种情绪超越了人们日常的个体化情绪。后者一般不可能转变为普遍化的公众情绪。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社会心理的分析对象。
激情——这是社会抗议知性结构的支柱,也是社会抗议的内在支撑。“有杀生以成仁,勿求生以害仁”正是孔子周游列国说服诸侯国君的深厚心理基础。而“砸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正是现代社会抗议者的思想支撑。两者具有的共同点显而易见:都是基于满腔的道德激情。正是这一腔道德激情,使他们对于现实社会存在的缺憾愤激不已,这种愤恨又成为他们生发理想主义的道德热情的动力。社会抗议者绝对不同于一般社会人士即来即去的激情,他们的激情具有长久维持并支撑他们对现实社会进行改造的理想主义的精神功能。这是一种经过了升华的道德激情,他们对于现实的不满,不仅仅是一种针对自身处境的不满,而是针对大众处境产生的不满;他们对于现实社会的愤懑,不仅仅是自己观察社会得出的愤懑结论,更是对一个现实社会必须超越并进入理想社会的强烈期待心情的表达。因此,这样的激情会一直使社会抗议表达者处于一种道德激越的状态。他们身上体现出的与现实社会抗争的心理特性、精神上浮现出来的顽强追求理想社会的不屈不挠品质、行为上显现出的对于人生挫折的悲壮感怀,在在给人一种激发斗志的旺盛热情印象。这一品质直接投射在社会抗议传统的正宗继承者——社会批判者的身上。
良心——这是社会抗议的精神动力,也是社会抗议深厚的精神基础。无疑,显现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恻隐之心”,构成为社会抗议者以德抗位的最深层道德心理。良心体现为一种知性状态,就是“不学而知”的“良知”;体现为一种行为能力,就是一种“不学而能”的“良能”。当一个人自觉自己达到了这样的道德高度的时候,那确实可以撇开现实社会条件对于道德抉择的限制,“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他也确实可以将自己视为判断一切是非好坏的真理化身。古典社会中的那些兼得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正当性的神圣个体,确实是那个社会良心得到维续的人格载体。在非制度化的古典社会中,缺乏这样的神圣人格载体的社会,也就缺乏了维持社会起码秩序的力量。唯有他们具有抗议社会不公的强大良心支持力量,唯有他们能够以良心作为自我支撑的基础对社会的是非善恶进行判决。因此,良心的全能性成为社会抗议的最后、最高的依据。
行动——这是社会抗议的基本导向,也是社会抗议反智特性的体现。孔子周游列国并能“说大人而藐之”,同时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首先支撑列国游说的行动,然后又支撑起“下帷讲学”的“继绝学”行为,都是社会抗议必须付诸行动的必然走向。社会抗议并不是简单的书斋比划。社会抗议既需要抗议者面对令人强烈不满的严峻现实,又需要抗议者能够指出种种不满背后的道德根由,更需要抗议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校正现实,这样抗议者的道德示范性才完整地体现出来。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就正是一个仅仅容忍社会抗议却无法改变社会现实局面中社会所必需的矫正状况。如果一个社会连社会抗议的声音都无法发出的话,这样的社会就只有崩溃的前途,而无法继续维持其当下的状态。因此,社会抗议的行为导向恰恰是古典社会自身延续的必须条件,而不是社会健康化的标志。愈是无法改变社会现实的社会抗议,其愈是发达,就愈是显示出社会的非现代特征。
社会抗议的四大要素具有各自的独特作用。它们既能够独立显现社会抗议的局部状态,又以相互关联的方式作用于古代社会并以其校正社会的吁求发生相应的政治后果。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抗议都同时具备这四个要素。就四者的组合方式讲,一方面,抗议可以是一种递进的状态。也就是从愤怒、到激情、再到良心和行动的过程。另一方面,抗议也可以是一种独在状态。那些在古典社会中仅仅表达不满现实的愤怒情绪的人士,也构成社会抗议传统的有机方面。再一方面,抗议还可以是一种任意的组合状态。仅仅基于良心的行动是可能的,仅仅基于激情的愤怒也是存在的。最后,它还可以是一种完整的体现。即社会抗议由道德良心支持是非判断,让人愤怒、让人激越、催人行动。
当社会抗议者希望超越现实社会而致力于勾画其理想社会目标的时候,他们便不约而同地表达一种乌托邦的理想政治观念。儒家的大同社会构想就是这样出台的,道家的小国寡民、至德之世也就是这样浮现的。而西方在近代边沿上出现的诸种乌托邦思想也就是这样得到阐释的。低端的社会抗议最多只是采取反抗的政治暴动而已。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多数处于这样的状态。高端的社会抗议大多会有理想社会的设计。中国古代的大同社会理想、近代西方的各种乌托邦理念,都是高端的社会抗议思潮的产物。这些思想都具有大致相同的思想特征:它们的政治审美要求与浪漫主义理想之间总是具有巧妙的吻合关系,但它们的政治现实判断与有效的革命性政治行动之间则总是处于疏离的状态。因此,这些理念支配下的社会行为往往处于修复它所据以产生的那个社会的原有机制。儒家礼教传统与政治的道德化取向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王朝修复机制、甚至说超稳定机制之间具有的关联,早已为专家指出。⑩西方古代社会的抗议传统也只有在现代政治思维中才获得了革命性地重构社会的契机。
社会思维的转换
现代社会催生了现代社会理论。现代社会理论与传统社会抗议具有结构性的差异。这种差异投射在几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现代社会理论是建立在具有独特含义的“社会”基础上的,国家与社会发生分化之后的二元结构,是现代社会理论据以阐述它的基本立论的出发点。这样的“社会”,不是一个被传统国家绝对统治的架构,而是一个与国家权力运行逻辑完全不同的组织结构。有组织的社会与有组织的国家成为“分庭抗礼”的现代景观。传统社会的“社会”是一个被国家吞噬的界面,因此社会仅仅是自然自发状态的存在。只有在现代社会复杂分工基础上出现的组织化社会,才有必要、也才有可能进行专门的“社会”研究。(11)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理论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因此,它与传统的社会抗议仅仅基于道德义愤的拒斥性表达完全不同。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理论,既需要借助“科学”的力量来彰显自己分析社会的基本精神,也需要借助分析工具来深入透析“社会”各个领域与截面的状态。社会本身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正是现代社会理论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社会抗议的地方。传统社会抗议是在社会之中对于社会不满的发泄,而现代社会理论则是在超越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对社会结构的改进。现代社会理论分析工具的多元化,使人类空前强化了对“社会”结构精细程度的认识。社会理论促成了各门社会科学的兴盛,而社会科学则强化了社会理论对于社会的理性认知。社会科学基于定量的、客观性问题的深入探析,就很好地证实了这一点。(12)再一方面,现代社会理论是建立在理性“重构”社会基础上的,它不像传统社会抗议那样,对于社会不满的发泄发挥着一种颠覆性的引导作用。现代社会理论重在指出社会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结构性与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的治疗将社会理论引导向系统社会工程,功能性缺陷则将社会理论引导向不断的社会改良。前者构成现代社会理论中的革命理论,后者构成现代社会理论中的渐进改进说辞。后者是现代社会理论的主流。因此,即使面对瓦解社会的冲突问题,现代社会理论也力图将之纳入一个在现行社会体制下解决的问题,避免社会冲突走到彻底瓦解社会的不可收拾的地步。(13)最后,现代社会理论是建立在“解释”的基础上的,这一特点与前述几个特点是联系在一起的。现代社会理论解释社会现象,因此它着重将解释力度落在造成某种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上面。给出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结构,成为现代社会理论检验各种论说的要点。现代社会理论将现代社会视为一个系统,给出社会内部系统的分析结论,同时清晰描述导致这种社会系统的外部因素,构成社会理论致思的核心命题。(14)显然,传统社会抗议并不着意于解释社会现象,各种社会抗议的思想着重在于表达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对社会缺陷的抗议、对恢复秩序的渴望。因此,传统的社会抗议总是缺乏理论的力度感,显现出某种对自己表达的社会不满的无可奈何之感。从这样的相对分析可以看出,从社会抗议转变到社会理论,人类的社会思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之所以会发生这种转变,一方面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分化程度之作为社会思维转换的外在动力,强劲地推动生活在现代社会的理论家们转变古典社会思维传统中形成的要么单纯指责社会、要么单纯构造理想社会的思路,转进到基于前述四个基点上的社会理论思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社会的分析难度与社会思维转换的内在必然性促成了社会理论的兴起。社会理论富有分析精神地解释建立在高度分工与专业化基础上的现代社会,因此它足以将现代社会精微的结构—功能呈现给人们,从而展现给人们全然不同的现代社会面貌。
从社会抗议转变为社会理论,是人类社会思维的结构性转变。这一转变,可以从两个视角做一个相对观察:首先,这一转变显现出了社会抗议的思想与行动局限。就社会抗议的思想界面来看,由于它仅仅受到道德义愤的引导,因此它对于哪怕是分工的分化程度不高的传统社会的解析,也是十分有限的。其有限性既体现为它对于社会现象的指称是简单化的,因此它对于人们理解复杂的社会生活的提示意义是有限的;同时体现为它对于社会当下现实的诸问题的解决之道流于虚玄的设想,大多在理想主义和传统主义之间跳跃,就是无法现实地设计社会问题的实际解决方案。就社会抗议之作为政治行动的表达来看,它仅仅体现为社会抗议者对于社会不满的表达。因此它只能是像孔子、孟子那样周游列国游说君王以期获得改变现实的机会,而不可能扩展为社会动员基础上的社会运动。故而社会抗议始终无法寻找到政治活动的公共化途径。它只能流于社会抗议者个人的救世行为。于是,在社会抗议的土壤中发育发展出的政治个体绝对是伟大的道德个体,但有效的政治理性、政治妥协这类政治行动则付诸阙如。孔子孟子后来只好下帷讲学,也似乎宣告了社会抗议者落寞的必然结局。其次,这一转变体现出社会理论之作为社会认知与行动的现代性特质。尽管社会理论有出于集体主义方法的建构、也有出于个人主义方法的设计,但社会理论首先针对的是作为复杂分工基础上的现代社会,因此在社会思想上不仅以理性分析为导向,而且以深入细致的解释为根柢。道德主义的眼光被理性主义的解释所取代,社会不满的义愤情绪被冷静理智的因果建构所更替,对于理想社会的虚玄构想被逐步改良的行动设计所填充。现代性社会理论是对传统社会抗议的整体超越,虽然传统社会抗议思维始终构成现代性社会理论的源头活水。
从社会抗议向社会理论的转换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以社会抗议为社会理论的直线进入。这是欠发达社会无法建构起社会理论,而以其传统社会思想为现代处境表达的一种普遍现象。在这样的社会思维中,既缺乏社会抗议的良心忿争,也缺乏现代社会的理性思维,社会抗议传统被现代社会理论所消解,而社会理论被抗议的道德情绪所控制,因此无法给社会提供疏导性的理念与行动方案。二是社会抗议向社会理论的直接切换,造成伪社会理论的流行。与前者不同,将社会抗议改头换面为社会理论,是这种社会思维的特点。这样的社会思维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方面它保有社会抗议的道德动力,但却无法理性地对待它所不满的社会现实,并勾画出导致这些不满的因果关系;另一方面它保有社会理论的重构社会的特征,但却无法从现实社会引导出重构的结论,只好回到社会抗议传统中以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表达来搪塞。这同样造成一种双失的结果:既无法承接社会的道德理想主义传统,又无法建构绝对理性主义基础上的社会批判理论。当然它本身从来就不能被看做是社会理论,因为它根本上是以反对从合理化现实社会为前提来改进“社会”的基本立论的。三是社会理论的独立发展及其行动取向与社会抗议传统的划界而立。这是现代性社会理论的主流进路。安东尼·吉登斯认为,现代性社会理论实际上是历史断裂的产物。(15)现代性社会的基本特性与传统社会的关系,并不像一般人们认定的那样现代是古希腊、古罗马和希伯来传统的正宗继承者和发扬者。相反,在古典西方传统中也找不到现代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本身就是新鲜的事务,“理性”也不是希腊传统意义上的理性,建构主义的重建社会更不是颠覆性的传统社会的产物。在比较文化的研究中,人们习惯于将现代社会视为特定的西方三大传统的历史延续结果,实际上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误会。现代社会理论的原创者们基本上是在分析现代社会特殊的现象的基础上开创社会理论思想传统的,这已经是一个共识性的结论。(16)社会思维转变的独特后果,只能从第三个方面获得清晰的认知。
现代社会理论以其针对三种问题而形成为不同的理论类型:其一,社会哲学。它是针对社会最基本问题展开的哲学运思。现代社会理论在其发源时期,多数都采取社会哲学的思维方法,因为运用科学的方法具体分析甚至量化地研究社会现象,还是基于科学思维的哲学运思获得认同之后的产物。孔德的进路就是代表。其二,关于社会的一般理论。这是社会理论开始寻求建立自己的理论基础时采取的思维进路。革命思路之外的马克思、托克维尔、韦伯都是这一进路的典范。他们的社会理论寻求建立起整全地描述现代社会的理论体系。其三,社会研究的科学进路。这种社会理论促成了社会理论向社会学的变化。涂尔干就是这一进路的开创者。运用科学方法研究社会,并相信对社会现象进行数量化的描述是最可靠的研究社会的进路,是社会学将社会理论推演为社会研究的具体操作方式的结果。今天,这样的研究方法已经成为社会学研究的流行方法。它完全实现了现代早期兴起的社会理论的探求精神。
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的分野
社会理论之作为系统分析社会现象的观念体系以及付诸改进社会机制的行动筹划,具有不同的理论言路和社会背景。从理论构成上考察:现代社会理论在西方有着一条从作为自由民主的社会理论言述,演变到与对之进行批判的激进左翼与激进右翼的社会批判理论的理论轨迹。从现代政治实践上看,也有着一条从作为宪政民主制度建构的社会政治体制,演变为对之进行革命性颠覆的大众民主的社会机制的变化轨迹。这种历时性的演变本身呈现为一种逐渐出现,由社会理论取代社会抗议,并进而出现社会批判理论对社会理论的替代形势。但当三种社会思维方式历时性地出现之后,它们就成为共时性的社会思潮。因此,就今天的社会思想类型而言,社会抗议、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同时呈现在我们关于社会的思考世界之中。于是,当我们直观地了解社会思想类型的时候,可能误会地择取其中一种类型来作为我们思考社会问题的思想源泉,而对于它们的社会依托背景忽略不计。为了将社会思想与社会依托的关系理顺,就需要将社会思想类型与社会依托背景的关系进行历史性的还原,以避免错位的社会状态与社会思想关系结构,造成我们无法准确地解读解读者所处的社会状态,并建构相应的社会思想体系。
必须理顺的社会思想类型的历史—逻辑顺序是:先有社会理论,后有社会批判理论。这是一个必须追溯历史才可能获得认可的断定。人们一般将现代社会理论确定在18、19世纪,将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甚至是20世纪的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作为社会理论的奠基者。(17)其实这仅仅是一种从直接的社会理论源头上溯源及流的结论。将眼光稍微放宽一些,真正具有世界典范意义的现代社会的英国,才是现代社会理论的原创国度。因此对社会理论进行历史性的还原,就必须刻画出社会理论的历史演变图景:在这幅图景中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英国现代社会理论的原创体系。其后才逐渐显现出相对于英国绝对是后起的美、法、德等国的具有延续性与转变性特点的社会理论体系。理解现代社会,在经济的界面上,首先需要面对的是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社会理论。而理解现代社会政治界面的结构,首先要面对的则是约翰·洛克的政府理论。正是他们的理论建构,才凸显了一个具有独特征兆的现代社会轮廓。假如将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后起的多元文化作为概观现代社会的三个支点,那么英国人提供了现代社会的原初理论。不是英国创造性的理论建构,我们就缺乏进入现代大门的理论钥匙。(18)至于霍布斯对于现代国家的开创性研判,也是英国人奠立现代社会理论的明证。
作为首批后起现代国家的美国、法国与德国,在社会理论的认同与创造性转化处理的方式上大为不同。一方面,美国最为原汁原味地移植了英国的现代方案。如果说英国人开创的社会理论还带有渐进社会的新旧交合痕迹的话,美国人则将英国人的现代社会理论创造性地转变为“纯粹类型”的现代立论。美国的革命、美国的制宪、美国的国家—社会分立体系等等,都成为最具有范式意义的现代理想类型,因此社会理论家长期将美国历史视为“例外”运作的结果。(19)虽然美国社会理论的开创者中具有的法国因素不容忽视,但美国社会思想的英国类型归属当不会有什么质疑。另一方面,德法两国丛生的社会理论,恰好与德法两国后起的复杂现代状态相吻合。从德法两国的现代社会理论上看,它起码具有两个对峙性的结构,一个结构层面是英国化社会理论移植的结果。法国从伏尔泰、孟德斯鸠到托克维尔都是英国现代社会思想的拥趸。德国从康德到韦伯也是英国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持者。(20)但德法两国始终存在另一条现代发展的线索,那就是反抗现代性的社会理论线索。两国的浪漫主义政治思维传统,造就了两国畸形的现代社会政治思维——法国人对于革命的崇拜,德国人对于诗性生活的眷恋,在在显示出它们与现代精神的格格不入。这当然可以被视为现代具有思想张力、因此具有活性化现代结构的观念动力。但是德法两国始终无法拔现代竞争头筹的国家发展结果,无疑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它们建构的现代社会理论的缺陷。
正是德法两国对峙性的社会理论论说的出现,促成了现代社会理论的分化:原生的英国社会理论始终构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流理论,它没有后起外发的现代国家发展社会理论的高度紧张感,因此始终在自己国家的发展轨迹上缓慢前行。即使在20世纪风起云涌的革命浪潮中,英国也是坚挺地维护着现代的基准,对于现代社会理论进行强有力捍卫的也是基于英国经验的思想家——波普尔、哈耶克等。作为后起现代国家的法国、德国,尤其是后者,在疏离英国现代经验的思想另面,建立起了思想旨趣与英国社会理论迥异的思辨的、批判性的社会理论。这样的社会理论以批判并颠覆原生于英国的现代社会为己任。从理论谱系上讲,浪漫主义确实是一条重要的线索。但它在社会理论的绵延上的重要性,则远远不及马克思主义这一系。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具有从强势到弱势的演变路径。早期马克思主义对于现代社会的抗拒与批判,是最为激烈和不妥协的。在强烈谴责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基点上,马克思主义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论述、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建构、以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的关联推论,引申出以政治革命推翻现代原生建构的结论,并以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建构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替代方案。马克思主义勾画出了一条线性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那就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进步之路。但1848年欧洲革命之后,仅有1871年巴黎公社的偶发性革命暴动,之后欧洲并没有出现马克思期待的普遍革命浪潮。而当1917年之后落后国家如俄国、中国这样的国家实现了成功的社会主义革命,并建立起共产主义国家的时候,人们却发现它离马克思期待的克服了资本主义国家弊端的理想国家距离相当遥远。于是,基于对斯大林主义式国家的失望,也基于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持续不满,妥协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潮出现了。葛兰西、卢卡奇的思想启发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直接从法兰克福学派相沿而下建立起的替代斯大林主义的社会主义色彩的社会理论,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批判理论。他们以“总体性”和“文化霸权”为关键理念,应对资本主义的最新发展,建立起了拒斥资本主义文化体系的一套自以为具有替代功能的社会理论体系。其基本目的应当说与传统马克思主义没有实质性区别,但马克思主义更强调“武器的批判”,后者更看重“批判的武器”,致力于清理资本主义在文化理念上的误区,努力建构超越或克服资本主义弊端的审美文化。(21)
可见,原生与后发的现代国家历史进程导致的社会理论差异是:后起现代国家面对现代的知识紧张与社会批判理论的兴起具有直接的关联性。而原生现代国家则从容建构与自生自发的现代秩序相适应的社会理论。人们一般都将社会理论与后起的社会批判理论一同视为现代社会理论,其实,两者之间具有实质性差异。因为社会批判理论具有双面特性,它后来居上,领社会理论的风头,似乎反倒成为社会理论的主流——一方面它更为适合后起现代国家基于国家荣誉心的抵抗英美经验的心理需要,另一方面它具有的批判现实功能满足了人们对于现实始终不满的完美期待,成为人们设想完满未来并用之拒斥现实的理论工具。正是在这两个理论“优势”的保障下,社会批判理论反过来对原生现代国家的社会理论建构造成冲击:所谓“第三条道路”论说的调和主义在英国长盛不衰,并且与一个长期影响英国政局的左翼政党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人们甚至形容典型地实践英国自由主义理想的国度是一个优柔寡断、面目不清的现代国家了。加之在社会理论上与欧洲的关系是“前店后厂”的美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实践“第三条道路”,(22)开创现代社会理论的英美在当代反而变成了现代社会批判理论的消费国度,尽管英美在政治体制的基本制度安排上绝对是稳定在宪政民主平台之上的。所谓第三世界在社会批判理论面前,就更是表现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欢欣无比,成为第三世界抵抗所谓霸权主义的精神支撑。至于现代社会理论这种最有利于后起国家健康发展的理论建构,因为它不足以满足后起现代国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社会心理需求,更无法满足专断的政权对于自我维护的理论工具的需要,便无可更改地成为流行的社会批判理论的泄愤对象。就此而言,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的分野,变成难以弥合的人类关于社会问题思考的两种方式。
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的分野,是整个社会思想的第二次重要分野。相比于社会抗议思想与社会理论的分野而言,第二次社会思想的分野明显不同,这一不同,既体现为两者试图阐释的社会理论的意图具有的本质性差异,也体现为两者在社会建构上实践方案的结构性区别。这样的差异绝对不是像某些论者所说的那样都是现代性的方案,因此它们之间的差异性要远远小于二者与古典社会思想—政治哲学的差异,并以提倡所谓古典社会—政治哲学来克服现代性弊端,跳出现代性泥淖。(23)因此,强调式地点出两者具有的先后主次差异就绝对必要: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两者在时间上的发生先后,在问题上的缘起关系,在功用上的依附格局。没有社会理论在时间上的先发性,社会批判理论就缺乏一个可供批判的对象;没有社会理论在现代性问题上的指称,社会批判理论就无法下手批判现代社会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社会理论发挥的现代功用凸显出的一个清晰的“现代社会”,社会批判理论就不知道自己需要超越什么。
中国的伪社会理论
中国社会理论的需要与伪社会理论(the fake social theory)几乎同时出场。从前者看,社会理论的需要,是因为中国今天真正从一个古典的社会状态转向了一个现代的状态。在这样的重大转变时期,需要社会理论来说明转变的必然性、提供转变的理性基础、刻画转变的总体状态、凸显转变的基本轨迹。缺乏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撑,中国的现代转变就得不到良好的理论理解,就无法进行理性而有效的总体筹划。从后者看,伪社会理论的出现就是因为这种所谓的社会思想不将中国现代转变形成中的“社会”作为其关于社会的理论构造的起点,而是将批判一个尚且在构造之中,还远远没有成型的“现代社会”作为自己的批判起点。换言之,“社会”尚没有出现,批判这一“社会”的理论就先期出现了。因而,它的理论伪造性质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硬生生地套用西方在现代社会较为充分发育之后出现的社会批判理论,来拒斥一个他们心目中的似乎已经成型的中国“现代社会”,其理论的悬空性特点是格外明显的。
为什么中国的社会理论会与伪社会理论相携出场呢?简单地追求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的现代化转轨,已经是人类现代转轨的第三波了。英国原创的现代化提供了现代化的原生模式,后起的欧美国家、日本等国成为现代转轨的第二波国家,始自19世纪国家生存危机的中国现代化已经是在第二波现代化接近完成时开始的现代进程,因此,注定了中国的现代转轨具有的紧张程度会远远超过先行的现代化国家。中国的现代化转轨,其紧张感既来自于悠久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艰难性,也来自于外部紧张的国家间关系,更来自于中国对于这一转变缺乏实践与理论的双重准备。我们是被动地被驱赶上现代化转变的道路上的,因此,我们始终处于一种现代转变聚集资源的捉襟见肘状态。一旦某种理念被人们认为有助于中国的现代转变,我们就会不加审视地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紧急地运用到中国现实的转轨过程之中。这就使得我们中国的现代转轨长期处于理论匮乏的急敷应用的状态。这种理论的紧张感至今并无总体改观。另一方面,中国的现代化自开始就与现代主流的社会理论处于一个疏离的状态。现代市场经济的主流经济运作形式,由于与我们熟悉的分散的小农经济形式相距甚远,一直不被我们所接受。即使今天中国声称实行市场经济,也是在一种愿望上的市场经济与实际上的指令经济之间徘徊。同时,现代宪政民主的政治主流形式更是从晚清、国民党到今天一直加以拒斥的政治形态,政治权势方与普罗大众对于现代主流的政治运作方案怀抱高度的警惕性,一致习惯于将社会批判理论支持的现代非主流的政体形式作为我们不二的政治选择,因此即使在今天我们追求现代极端努力和认真的情况下,我们离现代政治的距离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再则我们对于现代主流的公私分化的文化形态也加以排斥,一致怀抱一种道德理想主义的传统文化心理,试图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事务熔冶为一炉,对于公私领域的现代分化有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因此,长期以来中国的现代转轨是在一种极端矛盾的情形中展开的。对此,可以从三个历史关键时刻的体认加以阐明:一是上个世纪交替之际晚清对于中国社会政治转轨问题的迟缓处置,造成了中国近代第一次建构现代机制机会的历史性中断。晚清统治者在认同现代主流与捍卫眼前统治利益之间不断徘徊,终于断送了自己的江山。二是上个世纪40年代,国民党逐渐将早期的宪政理想下堕为训政和动员戡乱,结果也是在理性的现代决断与当下的利欲熏心之间,断送了中国近代以来第二次接轨现代主流、建立现代社会的机会。三是上个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在逐渐进入“深水区”的情况下,左翼社会政治思维大为流行,主流的现代社会政治思想再次被排拒在现代化的发展方案之外,结果使中国第三次丧失了融入现代主流的机会。而正是在三次拒斥现代主流的社会政治方案的前提条件下,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建立起强有力地支持国家现代转轨的社会理论,反倒是拒斥现代主流方案的所谓社会理论一直占据了社会理论的中心舞台。结果中国的现代化总是在关键时刻丧失了社会思想与社会变迁有效互动的良机。中国的现代化也就总是在浅层的物质器物层次上面打住而难以深入到社会政治制度的深层次。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现代变迁的一个悲剧事件。就此注定了中国的现代化与社会理论结合的特殊情形。这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方面,为晚清以来统治者所主观限定了的中国现代化总是逃不出局部现代化的陷阱,因此,现代社会理论的引入与创造性转化就摆不上中国社会的台面,马克思主义在现代诸种方案中最后独领风骚,使得意图获得现代好处并超越现代方案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中国独占鳌头。诸现代社会理论引介就此被掩埋起来,成为马克思主义这朵红花的绿叶,无从对中国的现代变迁发生积极影响。并且这样的扭曲状态被人们当作习以为常的中国特色的现代状态时,现代的非主流方案竟然在中国成为绝对没有替代的唯一方案。这从精神深处妨碍中国进入现代化的境地。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中国在浅层次的物质器物上面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又激发起人们以抵抗主流现代方案、开创所谓中国独特的现代道路的理论激情,这又给了拒斥现代主流现代社会理论的所谓原创性理论尝试,实际上就是改头换面的社会批判理论重登中心舞台的机会。基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成为这种社会思潮的强大精神资源,并且由于中国欠缺制度支持的现代转变带来了太多的社会不满,一时使社会批判理论扮演了论证、维护并支撑现代化转变、建构现代化体系的社会理论的角色。
其实,中国遭遇了社会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的吊诡。当中国还没有营造出一个现代社会的时候,一切社会批判理论其实都是以伪社会理论的面目出现在人们面前的。种种伪社会理论在中国的出台,一方面是由于近代以来中国的统治者堵塞了现代主流社会理论主导中国现代转轨的通道,使思想家无法自由地与中国现代变迁进行思想互动,进而使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思想与中国的社会问题难以对接,社会思想的空间完全被左翼的社会批判思潮占据。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落后挨打的国家处境,容易激发思想界的对峙性思维,只有那些似乎从同情和理解的角度出发的批判现代社会的理论,才能引起中国思想界的共鸣。因此,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思想绝对被形形色色的左翼社会批判思潮所支配。主流的现代社会理论似乎被人们不加分辨地与具有侵略性的西方国家的国际政策联系在一起,备受西方国家掠夺之苦的中国人总是以反感的态度去看待现代主流的社会理论。这就更进一步使中国人尚未建构现代社会,就拒绝了现代方案,使中国人始终在现代的边缘上打转,形成一个以反现代的心态追求现代的结果的悖反局面。再一方面,在当代中国,社会理论作为一种现实勾画的努力与社会批判理论作为一种远离现实的致思,处于一种前者受到冷落后者受到国家激励的情况,似乎提前出台的社会批判理论成为改进中国令人不满的现代变迁的唯一理论出路。于是,由一些中国学者移花接木的社会批判理论的,不管是早期的法兰克福学派理论,还是后来的英美新左派理论,满足着人们以反现代化心态追求现代化的错失需求,并扮演着引导中国人当代社会思维的角色。在中国根本没有建立起现代社会,因此社会理论还没有按期出场的情况下,提前出场的社会批判理论本来就显得滑稽,但是社会理论被政治强制隐匿、又被社会非理智拒绝,使得完全是横移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的中国社会批判理论,有了崇高的自我期许。其实他们批判的社会问题在在是国家问题、在在是权力导致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国家、市场与社会各自履行功能的“现代”社会导致的问题,因此注定了这样的社会理论作伪的根本性质。它既无法有效解释现代中国的社会问题,也无法给出一个使中国社会逼近健康状态的建设性方案,更无法拿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社会策略,除开满腹的牢骚、满腔的道义、高唱的理想调门,就是没有引导中国社会进入现代健康状态的理性力量。因为毕竟伪社会理论内在注定了与现代“社会”隔绝的状态,它绝对无法发挥引导现代社会建构的效能。社会理论的建设性性格与社会批判理论的破坏性功用之间很难穿凿精神隧道。
中国的社会理论建构需要把握几个起码的关节点:一是兴起的现代社会需要论证性的社会理论,这样的理论既要满足兴起中的市场经济的需要,犹如当年亚当·斯密完成的理论任务;也需要满足维护市场经济的法治理论建构的需要,好比当年约翰·洛克完成的理论创制。二是超越拒斥主流现代社会理论、认同现代非主流社会思潮的思维定式,真正把握住现代中国经济形式现代化紧要的支持条件——选择现代政体,并以之为现代社会理论建构的核心命题。三是要巧妙处理全球化与本土化的矛盾纠结,将特殊主义的中国情结与普遍主义的全球处境对接起来,从而将中国的现代转轨持续问题加以解决,走出中国现代化总是徘徊在浅表层次的怪圈。四是有效区分理论兴趣与实践需求的关系,将追逐西方最新理论用来机械解释中国现象的冲动克制住,真正面对中国现代转变的深层次问题,解决百余年来中国没有解决的政体选择问题,从而建立起“中国的”社会理论。就此而言,必须杜绝伪社会理论占据社会理论的空间,真正腾出社会理论的作为舞台。
理论逻辑与责任承诺
无疑,社会理论源自现代社会运作的理论要求。必须承认,社会理论具有它自己的理论逻辑(这是因为社会理论始终必须遵循理论建构的逻辑):它必须满足自恰理论的推论要求与价值取向的证明需要。为此,既要承诺现代社会理论的书斋性,对所谓“茶杯里的风波”予以高度关注;同时又要注重现代社会理论的实际影响力,一种真正引导社会的社会理论,绝对是激荡风雷的理论,这就是艾赛亚·柏林所讲的“一个学者在课室的构造,足以使整个世界翻天覆地。”(24)当然还需要注意社会理论的实际效用,社会理论不是单纯的智慧游戏,它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任何社会理论都是针对现代社会建构的观念体系,因此,社会理论不能与现实社会脱节。但这种关联不是从事社会理论或社会批判理论创制的学者主观选择的问题,它需要既有社会运行经验的支持,更需要依凭它所在社会试验过程的验证。
由于社会理论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逻辑推演,它具有对应社会要求进行理论勾画的特点。这样,就引出了一个社会理论必须处理的话题:理论逻辑与责任承诺的关系问题。因为当一个致力于社会思考的学者耽于纯粹的社会理论逻辑时,他就可能陷入精巧的理论建构泥潭,而对于社会理论的实际效用掉以轻心。这种耽误,在中国社会理论界长期以来呈现为对西方社会非主流思想的追逐。这种追逐就其自身来说是特别容易理解的现象:因为中国远未显露出主导世界的主流能力,因此对非主流具有的思想抵抗性具有天然的亲和感。而非主流的现代社会思想,因为具有颠覆性地处理现代遗产的特性,因此对于处在落后挨打境地中的中国人给予强烈的精神刺激。社会批判理论之所以在上个世纪40年代和90年代似曾相识地出现在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世界,就此可以获得理解。上个世纪40年代激进的马克思主义思潮在中国的流行,使中国人丧失了现代准性。上个世纪9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文化—社会批判的观念在中国的流行,使中国人失去了融入现代主流的共识。这两次文化—社会事件都发生在中国社会“现代”转变最艰难困苦的时刻,确实发人深省。其决定性地驱使中国“现代”进程逆转的历史后果,也促人深沉思索。
但将社会批判理论提前推出到中国社会变迁舞台前沿的学者们,总是具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我期许。这种期许来自于他们自认为自己克尽了批判社会的责任。由于现实社会永远都无法令人满意,现代社会更由于其建立在分工与专业化的基础上,它对于人类从古至今期待的全面自由发展确实是一个摧毁性打击,这极大地挫伤了怀抱理想人生信念的人士对社会的强烈期待。因此,现代社会受到激进主义者的批判就更是全面、激愤和痛彻。而受这种道德激情的自我鼓舞和底层社会受到唤醒的激励,社会批判理论将颠覆万恶的现代秩序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由此可以想见,社会批判取向的学者对于自己的责任承诺可以多么自信、甚至自负。
从理论上讲,社会理论研究的责任承诺乃是一种因应于所研究的社会的内在需求,使研究者在研究中表现出来的自觉道德担当。社会理论研究的责任承诺与兑现之间的差距,不是研究者自己主观掌握得到的东西,它是社会需要与研究者主观动机契合的产物。但学者主观的选择是其认定履行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只要一个学者在研究“社会”的时候,将批判现实安置于建构现实的优先位置,在现代处境中,他就会将道德义愤和颠覆现实作为自己的学术使命,并且对抱有建设现代社会旨趣的学者表示道德上的轻蔑。“知识分子的鸦片”在这个时候也就成为前置的社会批判理论研究者吸食的精神毒品。(25)而知识分子以批判职志的道德定位也就使他们脱离解释社会现象因果关系、改良现行社会结构、促成法治秩序的建构轨道,专心致志地营造更为符合人们远大理想的乌托邦。于是,这个时候的责任承诺立即变成为道德的自期,责任也就成为一个人内心的自我认可,与他人或外部社会的评价完全隔绝,也与自诩克尽责任的人是不是为他人或社会尽到了实际的责任完全无关。责任宣称者就此陷入赤裸裸的精神自淫。
面对还没有出现现代“社会”就在批判根本不存在的“社会”的中国社会批判理论布道者,人们不得不审查他们学术研究的理论逻辑与责任承诺的关联状态。从责任承诺视角看,需要首先限定清楚责任承诺是什么,责任承诺又不是什么的界限。对社会思想的研究与表述者而言,责任承诺是公共接受的道德期许,这就意味着责任承诺具有公共判准。现代责任形态不是个人内心的信念形态,而是与他关乎的社会公共事务职责的职业责任形态。(26)因此,任何承诺责任的人必须信守履行责任的当下义务。当一个人承诺的责任完全超出了他能够履行的范围,而他仍然声嘶力竭地嚎叫责任的话,这样的人恰恰是逃避责任的伪君子。同时,责任承诺是制度化的各安其道,因此注定了责任承诺具有信守法治的前提。如果一个承诺责任的人对于任何制度安排采取不屑一顾的姿态,而自认为自己超越了传统的约束,那么这样的责任宣称者就根本无意于履行任何责任,他不过是想破坏秩序来为自己的高调登场清扫战场而已。这种人愈是宣称责任,我们就愈是要高度警惕。再者,责任承诺是理性思考的政治形态,而不是感性发泄的文学形态,因此,责任承诺者必须净化自己内心的文学情绪,让感觉上升为理性,而不能任由感觉像泻地的水银一样,无形地侵蚀到社会政治判断的每一个方面,并完全被这样的情绪所主宰。其实,一个人的责任越是呈现为情绪发泄的形态,就越是堵塞了他履行责任的通道,责任也就越是一种泛滥的个人激越情绪而已。
为此,必须将则责任承诺不是什么加以限定。首先,责任承诺不是一种自我期许的道德表态。抢占道德高地是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浸润在道德文化氛围国度中的学人所擅长的事情,因此,学者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个体研究结论安置于道德平台上,从而为自己研究的价值提供担保。恰恰在这个时候,学者严重地偏离了现代学术的专业化与个体化精神,以一种伪普遍的道德精神将自己打扮为“先知”与“领袖”。中国学术界近20年泛滥的自诩“大师”,就是最为典型的表现。其实,这个时候学者最远离现代学术精神,也最远离独创性的学术研究。只有在学者将自己学术追求的宗教性情怀与实际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精神巧妙摆平的情况下,他才有希望给予人们真正具有心智启迪的研究成果。其次,责任承诺也不是一种论辩方式。在中国,不论是人文学的研究者还是社会科学的专家,总习惯于将自己履行责任的先在承诺作为与论辩对手的辩论工具,习惯于将辩论对手置于不负责任的被动位置,似乎就此保证了自己的研究道德性。其实,这种做法完全无益于研究者的责任提升。从动机上断言论辩对手的德性归属或反德性品质,并不足以证明自己研究的道德质量。只有经由论辩的第三方或社会的长期检验,责任承诺才足以显现为是不是履行了责任的实际后果。再次,责任承诺更不是一种论证工具。在现代社会理论这样的社会科学范畴中,研究者的道德化自我期许不能用来证明研究的价值,价值中立的原则在研究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成为引导性的核心原则,这样人们才足以衡量或检验他的研究的可靠性与公信力。作为一种压制辩论对手手段的理论辩论中的责任承诺,绝对不是一种道德的学者之选。在中国,由于长期被文学习性主导,人们对于中立的研究一者根本不予信任、二者完全不能欣赏。人们总是怀着欣欣然的心态去观摩并赏析那些携带个人情绪、有着明显的诗化特点的作品。而恰恰这些作品最不足以引导人们理性地认知现代社会,相反朝着无可挽救的诗性情绪的深渊滑去。
作为一种理论逻辑意义上的责任承诺,必须经得起现代理论的方法检验和论证逻辑推敲。现代社会运行中的、现实的责任承诺之作为复杂的社会构成,是任何一个社会理论的研究者必须在自我内心道德期许之外予以担负的使命。只有在外部社会条件提供了充分的宪政法治保障的情况下,社会理论的学者才足以保持自己学术良心,也才足以在研究中做到公断,从而显示出研究的公信力。中国社会理论界走出道德或诗性的窃窃私语窘境、告别道德或诗性的文学表达,则成为中国社会理论参与国际社会理论创制的重要前提。仅仅流于社会抗议传统时代形成的期期艾艾、并排除现代社会理论的理性精神,将社会抗议直接偷换为社会理论,将社会抗议装备起来的社会批判理论冒充社会理论,中国就永远难以建立起国家现代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理论。
注释:
①在本文中社会理论(social theory)与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以及社会学(Sociology)是作为相互区别的概念加以使用的。关于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差异,大致是:社会理论是对社会整体进行理论建构的,社会科学则是仿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现象的,而社会学则是对社会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的,它们之间具有根本性的差异(参见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前言)。
②参见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8-13页。
③布赖恩·特纳编:《社会理论指南》,李康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
④参见Hannah Arendt,The Human Conditio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8;中译本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二章“公域与私域”对于社会领域出现之作为一个“现代事件”的分析。
⑤参见谢天佑、简修炜:《中国农民战争简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一章、第八章相关内容。
⑥参见钱穆:《国史大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十章第三节“太学清议”、第十二章第五节“思想界之无出路”、第三十六、四十六章。
⑦参见任剑涛:《伦理政治研究——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六章“伦理政治的历史命运”。
⑧参见任剑涛:《中国现代思想脉络中的自由主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六章第五节“文人思维”。
⑨这是著名美籍华裔人类学家许烺光断言中国古代没有革命,只有造反的理由(参见许烺光:《美国人与中国人——两种生活方式比较》,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十三章第二节“没有革命意义的反抗”)。
⑩参见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五章“中国封建王朝的修复机制”。其间的论证或许有改进的空间,但大致论断则与中国历史事实是吻合的。
(11)参见约翰·基恩:《市民社会与国家权力形态》,杰弗里·亚历山大、邓正来主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增订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12)参见丹尼尔·贝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一编“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
(13)参见乔纳森·H·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六章“冲突论和批判学说的渊源”、第七章“拉尔夫·达伦道夫的辩证冲突论”。
(14)参见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一章“社会科学的解释重点”,尤其是第4-8页。
(15)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一部分第二节“现代性的断裂”。
(16)参见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前言。这本书前言的引语就是宣示现代社会思想特殊性的社会理论创始人之一的奥古斯特·孔德的名言:“过去,科学曾经使人类精神摆脱了神学和玄学的控制。这种控制在人类懵懂时期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接着便力图使懵懂时期无限制地延长下去。今天,科学应当或以自己的方法,或以自己在各方面的成就,决定社会理论的重新组织。将来,一旦系统化后,科学就将与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共存,永远成为社会秩序的精神基础。”也许人们在反思所谓科学主义的时候对这样的表述会嗤之以鼻,但其中显示的现代社会理论在发端时期的独特性则不容人们忽视。
(17)在西方流行甚广的雷蒙·阿隆所著的《社会学主要思潮》就是以这样的论述进路来处理社会学的“古典”遗产的。
(18)正是因为如此,萨拜因才在他影响极其广泛的《政治学说史》中,断言洛克之所以重要的原因并不是他的独创性,而是他将当时的所有常识集中到了一起(参见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87页)。
(19)参见沃龙·路易·帕灵顿:《美国思想史》,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三编第一部第三章“政治思想家:英国帮”。
(20)参见伊恩·布鲁玛:《伏尔泰的椰子——欧洲的英国文化热》(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就可以对英国的现代影响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1)参见马丁·杰伊:《法兰克福学派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序。
(22)参见欧阳景根选编:《背叛的政治——第三条道路理论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其中所收的克林顿、布莱尔等“把思想变为行动”典型地体现了第三条道路以左吸右的含糊批判意图,其实这也证明社会批判理论的纯粹性是难以维持的理论品格,虽然第三条道路的社会批判理论带来了所谓左翼理论的“复兴”。
(23)参见刘小枫主编:《斯特劳斯与古典政治哲学》,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编者前言。刘氏甚至认为专门诋毁性地批判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的卡尔·施密特,都不如斯特劳斯跳出现代性回归古典资源对现代社会理论具有的颠覆性功用,因为前者根本没有跳出现代性的如来佛手掌。其实,“回归”古典本身也不过是一种现代选择而已,刘氏的断言实在不能成立。一切在现代性背景下审视古典的学者,并不能原汁原味地提供一个“古典的”方案并跳出现代的天地,这是一种现实“处境”决定了的事情。
(24)艾赛亚·柏林:《两种自由概念》,《公共论丛》第一辑,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
(25)参见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结论:“意识形态时代的终结?”。
(26)这已经成为现代责任认知的共识,只是可惜的是在汉语学术界人们一谈论责任,还是习惯于将责任理解为传统的信念责任形态,这不能不说是中国人的一个现代认知误区。形成这样的认知误区,显然与马克斯·韦伯所痛心疾首的“文人”走红有密切关系(参见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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