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_儒家论文

儒学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_儒家论文

儒家思想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文明建设论文,儒家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思无邪”、“修身”观点对文明道德规范的作用

“思无邪”原本是孔子对《诗经》的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清代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于此一句,可以当之也。”就是说:“思无邪”是不偏不倚的公正,是去掉虚伪的真诚,是排除邪恶的美善。“思无邪”不仅是孔子对《诗经》思想内容的概括,也是对其审美标准和社会价值的判断。

我们展开“思无邪”的应用范畴,将它作为思想品质和情感境界的标准。《诗经》表达情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义”,做人做事要适度,对客观事物评价要客观,不贬损也不阿谀,对个人情感把握要沉稳,不压抑也不放纵,在体制还不够完善、探索中前进的社会阶段,守正求真的思想认识尤其重要。崇高精神境界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一种审美标准,真诚善良、温柔敦厚是诸多美好品格中最基本的一个方面。

“修身”本是古代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一个基本观点,语出于《孟子·尽心上》,“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礼记·大学》中还有:“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这两段话异曲同工地强调人在社会中要注意修养自身,要有积极达观的生活态度,要树立远大理想,并且一步一步地实现理想。理想的最高境界是“济天下”,但是济天下的途径从“正心”开始,历经“修身”、“齐家”、“治国”几个阶段,阶段之间为条件与结果的关系。如果把“思无邪”作为“正心”的标准,那么“修身”可以作为“正心”的表现,即是对行为的规范。

那么,“修身”应该化为怎样的具体行为,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孝为敬爱父母,悌为顺从兄长,这是家庭和谐的主要因素,对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安宁也有极大影响。还要谨慎行事,言而有信,宽厚待人,这样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由于社会有分工,机构有层次,“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作为家庭成员要对家庭尽心尽责,作为社会成员要对社会尽责任尽义务。

这些古代的传统道德,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对人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调节作用,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人的行为依然要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我们要本着古为今用的原则,将这些优良的传统美德融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用“思无邪”克服物欲、权欲、名欲和利欲,用“修身”说检查自己的行为,提高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效果。还要提倡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如果每个公民都“思无邪”而有美好的心灵,有一身正气和良好的行为,每个集体就会团结有力,我们的社会就会稳定地发展。

二、“民为贵”、“仁政”之说对文明管理行为的价值

如果把“思无邪”与“修身”作为调节和约束公民道德行为的传统,那么“民为贵”和“仁政”则是调节管理行为的传统,管理行为文明是社会精神文明的第二个层次。

重民爱民是中国优良传统的一个方面,《古文尚书》认为:“民维邦本,本固邦宁”。孔子的言论中也有爱民、养民、利民、惠民、教民、安民、博施于民的主张,《论语·学而》中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把爱民作为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论语·颜渊》中还说:“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这种纯朴的感情和深刻的认识含有自然的民主意识,对协调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孟子对孔子的爱民思想有一定的发展,《孟子·梁惠王下》中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还主张“不违农时”、“民事不可缓”。在《孟子·尽心下》中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千古名言,指出民为国之根本、民比君重要。这一观点在历史上不断延续和发展,唐太宗李世民曾把君和民的关系喻为水和舟,认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弃而不用”(同上)。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理论则是以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民主义;革命目标是民有、民治、民享;革命理想是“天下为公”。

孔孟的“仁政”观点认为治理社会要用道德教化,使民心归顺,要“为政以德”(《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不须武力。孔孟期望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调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从“仁”和“爱”的角度出发,“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要“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孙中山先生对儒家的“王道文化”有这样的阐述:“是感化人,不是压迫人;是要人怀德,不是要人畏威”(《对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的演说》),这是儒家仁政思想的发展。

传统的民本与仁政思想在阶级矛盾尖锐的时代是针对政权而言,在没有阶级对立的和平时代则可以对管理行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那就是在制度或政策相对稳定的形势下,各种管理行为应该是充满道德意识的文明行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一种特定情境下的分工区别、角色的不同,而无贵贱主从之分,在另外一种境况角色可能会发生变化。民主制度与封建专制最根本的差别就是权力的属性,封建家天下权力角色是不变的,民主制度的权力属于人民,人们地位是相同的,角色的人是社会分工使然,在这种形势下,人之间的差别是角色的差别、非地位差别,其目的是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非个人利益。明确了这一认识,管理行为就应该公平、友善和真诚,这种充满道德色彩的管理行为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并直接影响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及其效果。

三、“礼与刑”、“当时”观点对文明管理思想的启示

荀子在继承先儒思想的同时,又从时代发展的角度分析社会问题,提出了许多富有科学性的观点。在伦理道德和政治思想方面,他主张以礼治为主兼用法治,使儒家思想在把道德标准作为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最高准则的同时,又增加了法制标准。“治之终,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意思是治理国家所奉行的两大原则是礼义与刑罚,君子用它们来修养自己,百姓因此得以安宁,要表彰好的品德,也要审慎地使用刑罚,这样做了,国家得到治理,四海实现升平。

这种把礼与法、德与刑联系在一起做为治国原则的观点,在儒家思想发展过程中是一大进步,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大进步。在此之前,儒家强调以礼治国,施仁政德治,而法家则反对把礼用于政治领域。这种鲜明的对立,都不免有些偏颇,而荀子把二者联系在一起,作为治国的两种手段,既继承了孔孟思想进步的一面,又吸收了法家思想中合理的内容,把儒法两种水火不相容的学说科学地联系在一起,这根纽带就是“禁乱止恶”的目的。从此,古代的中国开始了以儒家为主的儒法合流时代,礼与刑相结合的政治理论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着。《隋书·刑法志序》中说:“礼义以为纲纪,养化以为本,明刑以为助。”《宋书·刑法志序》说:“书云,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言刑以弼教,使之畏威远罪,导之以善尔。唐虞之治,因不能废刑也,惟礼以防之,有弗及,则刑以辅之而已”。其中既有规范,又有罚则,有目的也有手段,道德与法律并存,礼与刑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特质之一,铸造了中国的古代文明。“礼与刑”不只是强调立法与礼义的地位作用,还包含执法的内容。

关于执法,荀子还有一段话说:“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荀子·君道》)。意思是法不能自己发生作用,律例也不能自动实行,有了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法才能起作用,执法者是贯彻执行法的关键。执法者的这种主观能动作用被历史上的有识之士所认可,《韩非子·孤愤》说:“能法之士,必刚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中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手足?”都强调执法的人要刚毅耿直,他们如果不公正,法律就会忽轻忽重,百姓将无所适从。这是儒家思想中的精华,也是儒法两家完全一样的地方。

“当时”为顺时的意思,《荀子·解蔽》中说:“当时则动,物至而应,事起而辩。”意为要抓住时机及时行动,事物来了就及时去对付,情况发生了就马上处理。这既是一种积极自觉的人生态度,也是一种客观现实的管理思想,它提示人们面对社会现实,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墨守成规,抓住机遇积极行动。这种思想认识在现代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尤其重要,社会主义建设日新月异,国际形势发展风云变幻,要善于辨别各种情况才能抓住机遇,要及时解决各种矛盾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荀子的“礼与刑”“当时”说,还体现着管理者的政治思想的素质水平,也可以作为对管理思想的评价。能正确地认识分析形势发展,制定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制定适应的法律制度,就能有的放矢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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