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项重要负债的利息处理比较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利息论文,几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在进行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项目的核算时都涉及利息费用的处理,但不同的负债其利息处理的方法又不尽相同,极易混淆,新准则及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在内的有关会计教材对此也讲得并不清楚,现逐一加以比较。
一、短期借款的利息处理
短期借款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记入“财务费用”账户。需注意的是,原准则中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贷记“预提费用”,而新准则中已取消“预提费用”这个科目,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实际工作中,短期借款利息一般是按月提取、按季支付。
例1:2008年1月1日,A企业从银行取得一笔临时借款100 000元,月利率0.5%,期限6个月。利息按月提取,按季支付,到期支付本金。利息处理如下:
(1)第一季度前两个月各月按月提取利息500元(100 000×0.5%):
借:财务费用500
贷:应付利息500
(2)季末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1 000
财务费用500
贷:银行存款1 500
第二季度利息的会计处理同(1)、(2)。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利息处理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新准则中出现的新科目,主要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该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利息如此处理应该说是一种新的做法,相关会计教材上也没有相应的例题,现举例如下:
例2:B公司2008年9月30日发行债券,市场价格为200 000元,另发生交易费用10 000元,债券票面利率5%,计划1年内回购,到期一次还本付息,B公司将其划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发行后所得款项存入银行。2009年6月30日回购,以存款支付。
(1)2008年9月30日:
借:银行存款190 000
投资收益1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200 000
(2)2008年12月31日:
借:投资收益2 500(200 000×5%×3/12)
贷:应付利息2 500
(3)2009年6月30日: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200 000
应付利息2 500
投资收益5 000(200 000×5%×6/12)
贷:银行存款207 500
三、应付票据的利息处理
应付票据是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不带息应付票据,按票据面值计价入账;对于带息应付票据,新准则和相关会计教材都讲得不够清楚,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只提到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付票据”;支付票款,借记“应付票据”,贷记“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贷记“短期借款”,但对于利息的处理只字未提。
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中只粗略地提到,带息应付票据在期末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到期支付票款时,尚未计提的利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这也只是确定了应付票据计提利息时的借方科目是“财务费用”,那么贷方科目呢?没有提到,也没有相应例题做进一步说明。中级会计师考试用教材中根本没涉及应付票据的相关处理,只有初级会计师考试用教材较明确地提到“应付票据”科目的贷方登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的面值及带息票据的预提利息,这意味着当期末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时应贷记“应付票据”,然而该教材又指出,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应付票据的偿付时间较短,一般均按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的面值入账,这就有些前后矛盾了,到底应付票据的利息应该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既然商业汇票的偿付时间短,属于企业的流动负债,那么其利息的处理应比照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处理,即在提取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而不是通过“应付票据”科目,这样才前后一致,也与实际工作中的做法相吻合。
例3:C企业2008年9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D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 000元,增值税为10 200元,同时出具一张为期3个月、票面年利率为6%、面额为70 200元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D材料已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利息处理如下:
(1)9月、10月月末计提各月应付利息351元(70 200×6%÷12):
借:财务费用351
贷:应付利息351
(2)11月30日到期支付票款:
借:财务费用351
应付利息702
应付票据70 200
贷:银行存款71 253
四、应付债券的利息处理
应付债券是企业依照规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长期)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相对于其他几项负债,应付债券的利息处理更为复杂,但是在新准则及应用指南中的规定是最明确的,没有模棱两可的地方。企业发行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存在差额的,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例4:D公司2008年12月31日发行债券,面值共计1 500万元,票面年利率6%,市场利率5%,偿还期5年,一次还本付息,发行债券所得款项用于工程建设,第二年末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D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为:1 500×0.783 5+1 500×6%×4.329 5=1 564.905(万元)。
(1)2008年12月31日发行债券取得款项:
借:银行存款15 649 050
贷:应付债券——面值15 000 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649 050
(2)实际利率法计算如下:
每年应付利息=面值×票面利息;
每期摊销的利息调整=每期票面利息-每期实际利息费用;
每期实际利息费用=期初“应付债券”摊余成本×市场利率。
2009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782 452.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17 547.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900 000
2010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776 575.12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23 424.87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900 000
2011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770 403.885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29 596.11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900 000
2012年、2013年确认的利息费用依2011年的处理方法类推(详见表1)。
(3)2013年12月31日归还本金及利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15 000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 500 000
贷:银行存款19 500 000
五、长期借款的利息处理
长期借款是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1年或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借款,一般可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工程建造,“长期借款”科目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当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借款——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归还时,借记“长期借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新准则应用指南对此规定得很清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贷记“应付利息”,但有一点疑惑是,与长期借款同属长期负债的“应付债券”的利息处理分成了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分别通过“应付利息”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两个科目处理(以上第四点已作阐述),为什么长期借款就没分情况说明呢?笔者认为这与我国金融机构的相关条例有关,目前我国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基本上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因此,其利息提取一般都通过“应付利息”科目。
例5:E企业2008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100万元,全部用于厂房工程。借款年利率10%,借款期限为2年,每年年底归还借款利息,2年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厂房于200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利息处理如下:
(1)2008年借款利息记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100 000(1 000 000×10%)
贷:应付利息100 000
借:应付利息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2)2009年上半年的借款利息记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50 000(1 000 000×10%÷2)
贷:应付利息50 000
2009年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半年利息记入“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50 000
贷:应付利息 50 000
2009年12月31日归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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