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A8000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调查分析——以浙江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浙江省论文,为例论文,民营企业论文,现状调查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154(2007)03-0021-06
全球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产生以来,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考量随着跨国公司的采购活动进入中国。跨国公司对合约工厂进行的第二方审核,即所谓的“人权查厂”[1];或要求合约工厂进行SA8000认证,对我国众多企业的外贸出口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引起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
SA8000对于民营经济发达、经济外向度高的浙江影响尤为深刻。当前,浙江民营经济已占全省GDP的 70%以上,财政的60%以上,外贸出口的40%以上,就业人口的90%以上,民营经济在浙江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可想而知。至2004年末,浙江民营企业达25.48万家,占全省30.93万家企业的82.4%;民营企业又集中分布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其制造业占60.2%。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1062.62万人,占全省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76.3%[2]。
浙江民营企业所遇到的来自SA8000的挑战在于,它们在保护员工权益方面还十分欠缺: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员工工资水平偏低、劳动环境及劳动条件差、员工权益保障差等。这正反映了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由此激发我们的关注,并开展相应的调查与研究工作。
一、调查的问卷设计与组织实施
我们专门成立了SA8000课题组。课题组根据SA8000标准体系9个要素中涵盖劳工基本权益的前八个要素,即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并结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设计了一套针对企业基层员工的调查问卷(A)[3],问卷(A)同时反映出员工身份和其所在企业的类型,调查于2006年2-4月进行。调查中要求每个访谈对象都分别来自不同的企业,以尽量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共发放问卷4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93份。为了集中了解制造业的状况,我们又对台州的椒江、黄岩两个开发区进行了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47份。
课题组根据SA8000标准体系的第9个要素“管理体系”设计了针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B),对部分企业进行了考察并与其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和进行问卷调查。
二、样本单位分布的合理性
运用SPSS11.0软件,对调查所获得的2893份有效问卷(A)进行了统计分析。为便于比较,将其中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单独进行统计。另外,对台州地区调查所获得的代表制造业的小样本也进行了统计分析。
调查的对象覆盖了浙江省全部十一个地区,其中杭州占18.3%、宁波17.7%、温州16.5%,基本反映各地区经济规模及企业数量的分布;由于SA8000影响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尤其是纺织品、服装、玩具、鞋类、家具、日用五金、建筑,这次调查中仅这7个行业就占48.5%,其中纺织品10.3%、服装11.5%、日用五金 11.4%,大致反映了浙江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行业结构特点;从企业规模来看,300人以下的企业占70.1%。详见表1。
从员工的基本状况来看,男女比例为55.9% 44.1%;年龄以20-40岁为主,总计约占3/4(74.5%),其中又以20-30岁最多,占了一半(50.4%);从学历层次来看,以初中及高中(或中专)为主,占3/4以上 (78.3%),其中又以初中为主,占42.3%。详见表2。
三、浙江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统计出浙江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现状分别反映于表3(工作时间)、表4(劳动报酬)和表5(其它权益)中。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浙江民营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现状做出总体评价:
一是劳动报酬相对较高。员工月平均收入总体上(78.5%)达到800元以上,一半以上(51.5%)的人月平均收入达1000元以上,在600元以下的只占4.5%;台州开发区的员工月平均收入全部在600元以上(最低的也在650元)。本文根据有关专家“民营企业职工中90%是本地农民工和外来民工”[4]84的结论——后文的许多论述也是建立在民营企业员工基本上是民工这一基本前提之上,或者至少可以认为民营企业中收入最低的是农民工这一群体,那么可以推定浙江农民工的收入要高于广东,因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工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5];更高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全国农民工月平均收入539元的水平。而且“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比例达到84.4%,表明拖欠工资的现象也较少。
二是员工满意度较高。回答“对目前的工作是否满意”为“满意”的占16.3%,“基本满意”的占71.2%,两者合计达87.5%;“不满意”的只占12.5%。
三是对照SA8000标准普遍存在很大偏差,这些偏差同时违反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四、浙江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SA8000标准和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浙江民营企业存在着大量与SA8000标准不符以及违法违规的地方,侵害了员工权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工作严重超时
SA8000第7.1条规定,标准工作周应遵守法律规定,但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应安排员工每7天至少休息一天,所有加班工作都应支付额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员工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且在第 7.2条规定,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的。我国《劳动法》(1994)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对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相比之下,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较之SA8000更严格些。
根据表3,浙江民营企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在6天及以上的占75.3%,其中6天的占39.9%,7天的占 35.4%;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36.7%,其中超过10小时的占26.1%,超过12小时的占9.0%。并且 36.1%的人是因扣工资等威胁而被迫加班的。工作严重超时的情况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更为突出,这些行业的员工每周工作7天的达45.8%,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达13.4%;而台州开发区企业两者比例更是分别达到了64.0%和17.9%。上述工作时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和身心健康的严重侵害。须知,八小时工作制是全世界工人阶级经过长期斗争才争取来的,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广泛认同的核心劳动标准。
(二)劳动报酬达不到法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标准,以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很多人的收入达不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每月工作时间应为 20.92天和167.4小时。如果以一个调查中的“中等”劳动强度员工为例,假如其每周工作6天,每天10小时,那么,经粗略计算,其每月(以平均30天计)所应获得的加班费为标准工作时间下工资的0.67倍,换言之,若以其月收入1000元计,如果扣除其中按法律规定应得的加班费,其工资部分只有599元,这就低于浙江省许多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2005年12月1日起实行的分为670元、610元、560元、490元四档)。这就意味着,即使员工月收入达到1000元,其实是没有达到法定最低标准工资规定的。更何况,表4所示的被调查对象中48.6%的员工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台州开发区的这一比例更是达到67.9%。更有一半以上(51.7%)的被调查对象遇到企业因惩罚而克扣工资;15.6%的遇到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成为发生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全国大约70%的劳动争议与劳动报酬有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拖欠工资问题。每年因欠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4]84。
(三)社会保障不到位
浙江不少民营企业工作环境恶劣,为了节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而没有必要的防护,员工接受安全卫生培训的比例又明显偏低(表5:仅45.1%),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实地考察中发现,有的企业粉尘超标,有的企业员工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气体,有的企业设备陈旧、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因素极易引发职业病(如矽肺病)、中毒及工伤事故。这样,民营企业员工无疑是在透支青春和健康,往往在40岁以前就不得不终止打工生涯(表2所示,员工的年龄分布在40岁以下的占78.5%),甚至是带着伤、残、病回家。可是,由于企业出于节省人工成本的动机、企业用人方面的异地歧视(表5所示,歧视外地员工的比例为 25.1%)、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员工(尤其是农民工)流动性大以及保险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民营企业在医疗、失业、养老、工伤方面的保险覆盖率很低(表4所示,企业提供相关保险(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的比例仅51.7%)。结果,企业节省了成本,却把社会责任成本转嫁给了社会,造成“非法业主发财、劳动者遭殃、政府买单”①。
(四)侵犯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
如表5所示,民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强迫劳动,如扣押员工身份证、暂住证(占22.9%),强迫员工缴纳抵押金、保证金(占28.1%),员工劳动时受到严厉看管(占23.7%),日常生活受到控制和监视(占9.9%),甚至存在各种惩罚措施,如体罚(占4.9%)、殴打(占4.6%)、谩骂(占34.7%)、搜身(占3.4%)。更为严重的是雇用童工的比例竟高达11.3%,这是我国《劳动法》禁止的,《刑法》修正案(四)也规定非法雇用童工是犯罪行为。SA8000标准明确规定禁止雇用童工,使用强迫劳动以及体罚、殴打、谩骂或对员工搜身,跨国公司如发现工厂违反,将不仅取消订单,而且会取消供应商资格,国内就已有工厂因此而倒闭。
五、改善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主要对策
SA8000标准客观上提供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面镜子,借此可以发现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员工共同努力,并注重短期与长期的结合,采取相应措施。
(一)从眼前来看,迫切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转变政府的政绩观。前述,浙江民营企业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侵害员工权益,实际上已违反劳动法规,表明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集中在法律责任这一层次。因此,面对本已失衡的“强资本、弱劳动”的劳资关系,政府应该居中起协调、平衡作用,以保护弱势群体。政府应摆脱片面追求CDP增长的政绩观,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正确引导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的和谐;尤其要防止为了吸引投资——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刻意为企业提供“宽松”环境。政府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更要履行好监督和管理职能、严格各项执法工作,切实抑制和打击损害员工权益的行为。
2.增强员工的维权意识。民营企业中大部分员工的生活处境决定了他们的维权意识是极低的。调查结果显示,员工维权意识极低的原因在于:对国家劳动法规情况不了解(16.5%)、不关心(7.3%)、没有了解的渠道(6.4%),或仅了解一些(69.8%)。结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自认倒霉的占8.4%、求助法律的仅占 17.2%、向劳动部门反映的也仅占34.8%、采取其他途径的占9.6%。所谓的采取其他途径,极易引发恶性事件。
政府乃至全社会都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宣传与普及,教育广大员工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正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作为民营企业员工主体的农民工,更要进行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政府在出现劳资纠纷时还可提供法律救济。
3.完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民营企业中的员工之所以处于弱势地位,还在于他们处于无组织的分散状态。表5显示,浙江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的比例很低(41.1%);同时,由于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如表1所示), 100人以下的企业占接近一半;另外,平均每户仅有员工42人,即使企业建有工会,工会的组织力量也比较弱小,与资方相比较,也是企业中的弱势组织;最主要的还在于我国企业工会组织沿用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国家和企业为主导的单一体制及其运作机制,很少能够做到代表工人利益。国内就曾报道过民营企业工会主席因替职工维权而被除名。
因此,首先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比如100人以上)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其次,对于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尝试象西方国家那样建立行业工会,行业工会的建立有利于针对行业工作环境的特殊性消除不同行业间员工权益保护差别较大的现状;最后,在前两者的基础上,完善浙江省现已建立起来的由政府、工会组织、雇主组织组成的三方协商机制,以摆脱工会对企业(主)的依附,使工会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
(二)从长期着想,宜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应对可能提前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型。随着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一系列“三农”政策的实施以及新农村建设举措的推行,近两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趋缓,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强化趋势有所抑制[6],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机会成本相应提高,使得不少农民工回流到农村,出现了“民工荒”,预示着二元经济结构可能提前转型。作为农民工输入大省的浙江省及其企业要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这种趋势,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多管齐下消除侵害员工权益的各种现象,使农民工享受到与普通产业工人同等待遇,保证民营企业能够源源不断地招得进并留得住高素质的员工。
2.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绝大多数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浙江民营企业更是如此。由于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4岁(综合各种文献所得),这就更加决定了大多数民营企业只能追求眼前短期利益,而无法为了对它们来讲或许根本“等不来”的长期利益去履行社会责任。SA8000的引入之所以使一些企业重视员工权益保护,那是因为SA8000与订单挂钩,而订单是摆在眼前最实在的利益。显然,对这些企业来讲,失去订单的威胁甚至远大于国家法律。这一分析在企业家问卷(B)调查结果中得到一定程度印证——九成的企业认为SA8000的影响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员工劳动时间的降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二是员工工资提高将影响企业收益。
因此,浙江民营企业要立志于长远发展,就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战略目标之一,这样才能通过良好的社会表现对外树立公司形象,吸引高技能和创造性的人才;对内构建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寻求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企业治理模式和管理模式,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进而培育和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3.调整企业竞争战略。调查中发现,浙江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还是具有社会责任意识,他们也知道要善待员工。可为什么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却难以令人满意呢?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浙江民营企业大部分处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部环境使得企业竞相采用低成本竞争战略,低成本的压力导致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从而只好牺牲员工利益。面对一个与我国劳动法规相比在许多方面显得相对宽松的 SA8000标准也还是感到如临大敌。
要真正履行好社会责任,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竞争战略——变低成本竞争为差异化竞争,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获得企业及产品的差异化特性,使用户建立起品牌偏好,使员工建立起忠诚,最终建立起独特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盈利方式的转变,才能在谋求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有实力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内部和谐的劳资关系,为我国创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上述解决措施中,把握劳动力市场趋势是基础,转变意识与理念是前提,政府加强执政执法是保障,企业竞争战略是根本。因此,可以借助SA8000作为推动力,促使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战略目标之一,并采取差异化竞争战略,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收稿日期:2006-11-30
注释:
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2005年07月25日举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学习培训班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说,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着非法业主发财、劳动者遭殃、政府买单现象,这是最大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