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少生二胎”要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论文,资金论文,农村论文,少生论文,二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的基本职责之一。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意图是利用其竞争性来更有效地解决发展动力和提高财富的利用效率问题。市场经济体制本身不可能解决人类的所有经济问题,更不可能过多地承担各种社会问题的任务。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应该是解决那些市场或市场中的各个主体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而其中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学术界、政府和社会的日益关注。但是不得不指出,我国大多数人口学者包括人口经济学者在研究社会保障问题时,基本上都是离开了人口学去谈社会保障方案,而本文的宗旨,恰恰是要从人口学的角度来寻求更具重大社会效益的、人口经济学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方案。
一、三农问题与农民社会保障
三农问题近年来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在笔者看来,三农问题至少是由三个主要因素造成的。一是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量过剩,使得家庭农业形不成适度的规模经济,大多数家庭收入自然难以上到较高的台阶。二是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工农业剪刀差几乎吸尽了农村的剩余产品,使农村和农民形不成应有的积累,自我发展能力薄弱。三是改革开放后的“诸侯”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庞大的机构冗员使得财政不断吃紧,迫使地方政府通过各种税费获取农民的剩余产品,加重农民的负担。在这样的三农问题背景下探讨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就面临两个根本的问题:一是有无可能和有无必要加速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二是在决心推行的情况下资金的来源怎么解决。
社会保障资金从本质上讲,是整个社会群体将一部分收入用在自我保障上,换句话说,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相对于个人而言,则除了强制其储蓄以防止部分群体过度超前消费而在未来陷入贫困并由此可能将未来的经济困难转嫁给社会,仍需要将社会财富在人与人之间进行再分配,也就是以抽肥补瘦的方式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社会保障当然还涉及到社会总量财富在社会保障和其他方面用途之间的合理分割问题。
历史的教训值得引以为戒。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过多地注重工业发展速度,强调积累,加上当时人口结构比较年轻,养老负担不重,因而忽视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项积累,导致了专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短缺,形成了目前比较困难的社会保障局面。如何制定适应新时期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方面虽然已有一些研究,但在确定不同时期的保障内容和保障水平、按照什么速度来扩大人口的覆盖面以及如何积累和经营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地探讨和摸索。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具有合理性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必然要求有一定的资金从城镇群体流入农村群体,至少在短期内必然如此。而从城市一头看,同样由于历史因素,加上老龄化趋势以及大量的提前退休,已经造成城镇社会保障资金尚且有很大缺口,这就使得迅速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几乎成为难以想象的事情。那么,在这种局面下,政府是否有必要和是否有能力来推进农民社会保障呢?就常规性的社会保障原理来看,这似乎确是比较困难的事情,因此许多学者也就退而强调还是应该坚持以家庭自我保障为主。殊不知自我保障对某些群体来说实际上也就是没有保障,而这正是要求实行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笔者却以为,如果将社会保障和人口控制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考虑和分析,就可以发现农村社会保障其实是立即可以大有文章可作的。本文的目的,正在于提出一个将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与进一步控制二胎紧密结合的具有“无中生有”和“一举两得”特点的方案。该方案的主旨是以保未来为核心,同时适当兼顾保现在。
二、向“少生二胎”要农村社会保障资金
我们知道,所谓现代化,其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使用更多的机械设备来生产财富。而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现代化基本上是外生性质的现代化,或引进的现代化。这个现代化的速度可以是非常惊人的。例如我们完全可以迅速引进美国最现代化的大型农业机器生产线,按照美国的家庭农村规模来武装中国的农业。但是,这也意味着绝大多数我国农民就将失去土地这一生存依托,变为失业人口。中国如果完全走美国过去100年走过的路,100年内达到美国的生产力和资本有机构成水平是根本不成问题的,但这就意味着那时中国只需要2.8亿人口就足已了。由此可知,如果人口数量不能绝对大幅度下降,人口和劳动力过剩问题就会始终阻碍中国采用最先进的工农业生产机械和自动化设备,从而也就将大大阻碍中国成为最现代化国家的进程,大大延缓人均生活水平改善的速度。
这个比较分析至少告诉我们:目前我国的人口已经大大过剩,而且从现代化进程中机械和自动化替代人力的潜力看,即便人口不增长,现有人口和劳动力也会呈现日益潜在过剩的局面。由此,可以说,人口总量的任何增长都是弱化人均生产力提高的。以经济学术语讲,也就是在现有人口总量基础上的任何边际增量人口的边际社会劳动生产率绝对地等于零,从而新增人口对人均收入的增长所起的就是纯粹的负作用。这就如同一个只需要500人的企业硬塞进1000人,新增的500人对企业产值的增长没有任何意义一样。
如果我们按目前的人均GDP1000美元来计算,那么,在GDP按每年2%环比速度增长的情况下,今年一个新增的二胎孩子加上他的后代(假定该二胎孩子和其后代都绝对只生一个孩子),在这个二胎孩子70岁时,其本人和其平摊到的一半的后代(三代共1.75人),在这70年中就要在名义上占去250万元人民币的GDP,这笔钱,就可以视为今年出生的一个二胎孩子在70年内对其他人口的纯粹“税收”。因此,在现有人口下,少生一个人,就等于全社会在70年内节余了至少250万元的GDP。如果一年少生200万人,那么70年就节约了5万亿的GDP。平均到现有总量人口上,相当于人均将近4000元。如果在这70年中,每年少生200万,则总共直接少生了1.4亿(加上他们未出生的儿孙,实际上等于70年内总共少生了2亿多),也就等于直接节约了175万亿的GDP,平均到现有人口数量上就相当于人均13万元,平均到现有农业人口头上人均就可多达20万元。社会保障资金就自然生出来了!笔者将这种社会保障金来源的算术称作“无中生有”,即少生二胎这种“无”自然就产生出社会保障资金的“有”。这种“有”,与从现有劳动者身上提取再返还到劳动者身上的再分配,是完全不同的。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计算方法没有将新增人口拉动总需求的因素考虑在内。这种观点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本文不就此展开分析,只是希望持此观点者比较一下美国2.8亿人所拉动的总需求和中国12.8亿人口所拉动的总需求,相信就不难理解中国并不需要通过增加人口来拉动总需求的道理了。
三、三层次、双渠道、可转移的农村社会保障总体思路
由于中国农村独女户的绝大部分家庭被允许生育二胎,并且实际上绝大多数这类家庭在现有政策下也必然生育二胎,这就提供了一个将农村社会保障与生育深度控制相结合的可能性。
1.三级分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设想:
(1)中央政府负责农村独女户家庭社会保障方案的设计和资金的筹措。由中央根据各省涉及户数向各省拨款,以对独女户家庭实行社会保障等鼓励手段,促使更多的农村独女家庭放弃计划内二胎。可考虑主要采取四个渠道筹资:开卖全国性的计划生育彩票,并将除残疾人福利彩票以外的所有彩票收入归于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事关百年大计和基本国策,无疑应该给予独特的筹资渠道和资金保障。目前用彩票筹资的项目,应通过国家常规财政来支付或尽量以商业方式来运作);在中央税种上开征计划生育附加税(基本国策人人受益就应该人人有责任尽义务);必要时从常规财政预算中出一块作为补充;必要时发行计划生育国债。
(2)中央或各省负责设计农村独子户家庭的社会保障方案,各省负责资金的筹措。由省根据涉及户数向市县拨款,通过对独子户家庭实行部分社会保障投入的措施,吸引独子家庭进行部分资金投入,共同形成该家庭的社会保障总投入。该措施可同时具有加大防控农村独子户超生二胎的功能(对超生户的政策措施不变)。省一级可考虑主要采取三个渠道筹资:在地方税种上开征计划生育附加税,全省范围内的全部附加税由省统一掌管;从国有资产变现中切出一块;必要时从常规财政预算中切出一块。
(3)由市县、乡镇、村三级合作筹措资金(各级资金负担根据各地情况而异),承担现有老年人和其他农村穷困家庭的救济性保障。另外,还可以考虑设计出由个人自我出资的保障方案,推进非独生子女户家庭的社会保障。市(县)可考虑采取如下渠道筹资:开设商店自动装置现金当即兑付小额搏彩(美国这种搏彩花样很多);在城镇开征0.5-1‰的房地产税(与省政府共同分享);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从常规财政收入中切出一块。
此外,中央、省、市(县)可各自设立计划生育募捐基金。中央政府设立对独女户的奖励募捐资金,省政府设立对独子户的奖励募捐资金,市(县)政府设立社会救济性保障募捐资金,给有志于人口控制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一条做贡献的渠道。这种捐献可能不会太多,但长期坚持下去,毕竟也可小有收获。
2.双渠道筹资与可转移性设计:
双渠道筹资的内容是:(1)对农村独女户和独子户保障资金实行上述专项筹措;(2)对所有农民工实行从雇主和本人工资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的措施,并仿照城镇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累计。
对农民工以及进城独立经营业主的社会保障资金采取强制扣税提取措施,在技术上有一定难度。因此,好的制度设计应该变强制扣除为自我积极交纳。这方面可以学习美国的做法。美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累积交纳了40个季度个人所得税,就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后终身领取养老金。这是美国公民纳税意识很强和行动十分自觉的重要原因之一。笔者认为中国完全可以对农民工实行类似的制度,以促进农民工的自觉交纳。同时,只要可能就应该实行企业和机构代扣制度。目前,对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和赖帐问题十分严重,已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此外,企业偷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种环境显然是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极大障碍,也是对政府执法能力的极大嘲弄。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还在于加大政府的管理力度,坚决实行严刑峻法。
可转移设计的内容是:如果农民工后来转成城镇户口,则其原有社会保障方式可并轨到城镇的保障体系中来,与城镇人口享受同样的保障方式。
四、农村独女户家庭社会保障方案
方案一:现金奖励。现金奖励方案就是以一笔现金奖励来鼓励部分独女户家庭放弃计划内二胎,并将这笔现金用于独女户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根据笔者的初步小样本实验性研究,在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标准下,两个村合计共有38.3%和76.5%的被调查独女户表示愿意放弃二胎。(编者注:限于篇幅此处略去一表,读者可自行联系作者索取)。在对市、镇、村有关领导、干部和群众总共上百人进行的评估调研中,绝大多数也坚信就全国范围而言5万元的奖励可使半数以上的独女户家庭放弃计划内二胎。从奖励的标准来看,在资金的筹措上也是具有可行性的。这笔现金奖励,可以考虑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养老、大病医疗、残疾和无后补偿四个保险项目(工伤保障按现有劳动保障法规定的主体来承付)。大病医疗和残疾保障可以适用于全家三口人,孩子保障到18岁终止,18岁以后,纳入其他的社会保障渠道。该方案简单易行,只要资金有了保障,就可以实行。根据人口统计资料,近几年全国每年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数量大约在400-500万之间,如果有一半左右家庭放弃二胎,则需要奖励的家庭约200万,按3-5万元标准,大约需要600-1000亿。当然,此次调研由于样本量小(仅二个村),不可能推断全国的情况,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出,一定的奖励水平确实可以使许多独女户育龄夫妇放弃二胎。而如果真要实行这一奖励方案,有必要进行抽样调查,来确定奖励水平与放弃二胎的比例关系,以求尽量减少政府支出。目前中央政府可以考虑以3万元作为标准选几个村庄进行试点,确定在该奖励标准下放弃计划内二胎的比例。
方案二:综合奖励。在一些农村流传着一句话:“谁家考个大学生,谁家有个人生病,连累全家都破产!”根据农村的各种实际情况,本着一举多得的思路,笔者拟订了以下七项措施的一揽子方案,并对上述同一被调查群体进行了放弃二胎意向的调查。(1)现金奖励:2万元,一方绝育后可领取,夫妇各一半(以下同),未绝育者45岁后可领取。(2)教育特惠和学费减免:保送上公立高中或中专,学费减免100%;考入公立大学者(包括硕士、博士学习)上学期间学费减免50%。(3)养老和残疾辅助性保障:老年后经济困难者国家予以辅助至当地老年人的平均生活水准;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国家通过集体承办的养老院收养;若夫妇之一或独生女残疾,根据残疾情况按年或月发放残疾补助金。(4)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者,自一方绝育起,大病医疗和住院费一次性超过2千元的部分,国家报销70%;自购医疗保险者,自一方绝育起,国家给予保险公司报销额之20%的奖励。(5)无后补偿:若独女因故离世且不再生育,则在45岁或绝育后,予以10万元的安慰性补偿。(6)税费减免:从女方绝育起,各种税费分别减免20%。(7)贷款优惠:国家给予终身5次无息贷款用于家庭多种经营,每次额度不超过5千元,每次期限不超过3年,每次贷款以还清前期贷款为前提。对以上两个村同一被调查群体的调查显示,两个村被调查的独女户分别有83.7%和56.3%表示在此方案下愿意放弃计划内二胎。与省、市县、乡镇、农村数十名计生领导干部和上百名群众的交流也表明,大多数人认为该综合措施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至少可使一半的独女户家庭放弃计划内二胎。
五、农村独子户及其他家庭的社会保障方案
由于独子户按政策不允许生育第二胎,因此,如果说对独女户通过实行社会保障使其放弃计划内二胎属于一种交易的话,那么,对独子户的奖励性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一种补偿行为。就法定规则来看,政府对独女家庭实行奖励性保障的同时,并不一定必然要对独子户家庭进行补偿性的保障措施。但从社会效果来看,对独女户实行保障的同时,如果一点不考虑独子户家庭的保障,难免产生某些负面的社会效果。
方案一:期货养老金承诺与现货医疗保障。政府以法律形式承诺对独子家庭的基本养老金保障,同时要求独子家庭分年度进行一定量的自我投入,并进入个人独立帐户,同时承诺在按法定年龄(可定为65岁)领取养老金时,在不超过某一上限的标准下,根据个人投入按某种比例进行补贴。另外,政府投入一定量现金,并要求独子家庭进行至少等量的投入,共同形成全家三口人的大病医疗和残疾保障金。大病医疗保障报销支付的起点可以定的高一些,比如一次性大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予以累进高比例的报销。这样的医疗保障措施所需投入资金较少,主要目的是防止农村家庭因病陷入赤贫。
方案二:综合奖励与保障方案。农村独子户家庭的社会保障也可以参加上述对独女户家庭的综合奖励和保障方案适当削减或降低优惠标准来设计。(1)现金奖励:可以考虑给予少量的象征性的奖励,比如1000元。同时要求有能力的家庭进行一定量的自我投入。(2)教育特惠和学费减免:保送上公立高中或中专,学费减免50%;考入公立大学者,上学期间学费减免50%。(3)养老和残疾辅助性保障:同上。(4)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者,自一方绝育起,大病医疗和住院费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部分,国家报销70%;自购医疗保险者,自一方绝育起,国家给予保险公司报销额之10%的补偿。(4)无后补偿:若独女因故离世且不再生育,则在45岁或绝育后,予以5万元的安慰性补偿。(5)贷款优惠:同上。
而对于其他农村家庭,应基本上以自我缴纳保障金的方式来享受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由作为农民工缴纳的社会保障金和/或自愿缴纳的保障金组成。国家应对该类家庭同样实行累计缴纳十年社会保障金并在缴纳总额不低于规定的最低限的条件满足之后,到法定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制度。多缴纳则多领取。对这部分家庭成员的大病医疗和残疾保障,可采取与独子家庭同样的保障或保险措施,但费用完全由自己交纳。可以采取三人共同保障的一揽子方案,也可以采取按人头投保的方法。
六、弃二胎换社会保障方案的社会意义与理论基础
该方案是一个未雨绸缪和从根本上防止由于社会保障措施推迟滞后造成未来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堆积的重大措施。同时,从社会理想的角度看,该方案又是一个加速城乡平等进程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方案。如果类似措施被实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果,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速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核心家庭放弃计划内二胎,就等于该家庭人均收入相对提高了33%。全国人均GDP由此也得以加速提高,城乡差别也相对加速减小。此外,由于转移支付在一定时期内将使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从东部流向西部以及从富裕地区流向落后地区,有助于加速缩小城乡、东西和贫富地区的差距。二是加速人口质量对数量的替代。由于更多的家庭放弃了二胎,就可相对减少家庭和社会对九年义务教育的投入,并由此可相对加速全社会普及高中的进程,从而加速农村人均教育等素质的提高。三是减少甚至基本杜绝新的性别比问题。由于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可使大量育龄夫妇主动放弃计划内二胎,采取非法手段以保证二胎生男孩的情况将大大减少甚至可能基本消失。四是防止新的贫困。大病医疗保障可以减少农村因病返贫的数量,同时也可减少政府的扶贫压力。五是加速实现人口零增长从而减少人口增长的压力。由于可以大幅度削减人口峰值,就将大大减少未来的就业压力、资源消耗和环境压力。六是加速城镇化速度。由于农村减少了生育,就相对加快了城镇化比例,同时还可加速农村规模经济的提高。七是促进城乡平等进程。由于向城乡公民在社会保障事业的平等方面大大推进了一步,就可大大削弱农民群体对城乡差距的不满情绪。八是利于妇女解放。有助于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参与深度,有利于增加家庭收入并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九是促进社会和谐。由以往偏重行政措施和经济惩罚转向奖惩并重,这就促进了农民的权益,也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独子家庭的后顾之忧。
该方案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改进。帕累托改进的原理是指一种改革方案或措施使得所有当事人受益而无人受损。这个方案中用彩票筹资来交换二胎生育权的部分就属于一次性帕累托改进。卡尔多改进指一项改革使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但受益总得大于受损所失,于是就可以通过二次分配使大家最终都受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总体改革,可以说是使几乎全体成员受益,但平均来讲,城镇人口的受益要大于农村人口。因此,在改革使社会总体受益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对受损者或受益相对较小者予以一定的补偿,就是在社会总体改革中更多地落实卡尔多改进原则。另外,从现在作为一个起点来看,该方案实际上也必在是一个卡尔多改进方案。通过税收提取农民社会保障金的措施,就一次性直接措施来说,显然是一个使为此付税的群体受损而接受保障的农民群体受益的方案。但是,由于少生二胎导致了巨大的社会节约,最终结果必然是使整个社会总体和其中的绝大多数人大大收益。
该方案的另一个理论基础,是笔者提出的“逆人口投资”理论。该理论是以“人口投资”理论为蓝本而命名的,它的核心内容,是在人口过剩的情况下,将减少生育的支出视为一种投资行为,并且这种“逆人口投资”之加速提高人均收入增长的长期效果是任何其他的投资所根本无法比拟的。
该方案是一个将人口控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个重大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的可操作性方案。这种以放弃二胎生育权换社会保障的举措可以考虑与建设小康社会时间规划同步,先实行20年,20年后,再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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