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理论”超越与超越辩证法困境之谜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人本主义理论”超越与超越辩证法困境之谜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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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中心论”这一舶来品,自20世纪中叶以来,似乎注定要成为环境问题的“罪恶之源”,构成所谓的“人类中心”困境。早在1946年,海德格尔在《论人类中心论的信》中就提出要“反对迄今为止的一切人类中心论”,美国哲学家C·胡克在1987年的《进化的自然主义实在论》一文中直言不讳地主张:“科学的最大成就是突破了盛行于我们人类中的无意识的人类中心论”。然而,作为深层哲学价值观念的人类中心论,既不乏生存的坚实基础,也难以被“式微”或“消解”。那么,人类中心论争论的分歧或实质是什么?能否全面超越人类中心论?极端地看,彻底否定“人类中心”而去建立所谓的“自然中心”或“生态中心”何以可能?

作者认为,人类中心论作为历史命题,由于没有厘定和澄清在何种意义与层次上使用,纷争中出现混乱和误解在所难免。历史地看,自柏拉图以降,人类中心就踏上超越之途(“超越”本意是指走出系统原来的边界进入到更大的系统中去,超越不是废除,而是扬弃。因而,对每一历史时段的人类中心的反思、批判与重新构建本身就是一种超越)。就理论形态透视,我们所要超越的是建立在近代工业文明塑造的凝固化体制基础之上的人类“沙文主义”、“征服主义”等,这是一种把人的地位极端和绝对化了的人类中心论。当代西方思潮主要是后现代思潮所激烈抨击的正是这种绝对化了的“主体中心”、“理性中心”或“人类中心”。他们试图通过“颠覆”活动,否弃“人类中心”,用“后现代个体”取代“现代主体”,用所谓的非理性的“功能”因素取代理性的或非理性的“实体”因素,但这种“克服”与“摧毁”活动能否成功令人质疑。因为后现代思潮与以往的反理性主义者一样,无法摆脱自身的内在逻辑困境与悖论。从人的实践活动而言,其本性之一是主体的价值选择活动必然受到人的需要、利益的制约,何况在人的现实历史活动中,人“不可能真正非中心地让‘物物化’,不架构自然对象,不吃其他生物的躯体以获得自己的生存”(注:张一兵:《人类自我中心的走入与走出》,《哲学动态》1996年第6期。)。设想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去领略绝对的无中心地位,或脱离其现实的历史主体地位以“自然”或“生态”为中心,恐怕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幻想。而今日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是走出而是正在走入人类实践中心。

梳理和澄清——人类中心论的现代阐述

人们之所以会对人类中心论大加鞭挞,很重要的一方面是由于没有对所使用的概念加以科学界定和澄清,交流与对话缺乏统一的确定基础,出现混乱与误释也就不足为奇,而这正是我们在进行理论研讨时应予以克服和避免的。

当代西方人类中心论者,坚持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前提,确信人通过自己的理性能力,可以认识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并处理好人与环境的休戚与共关系。美国学者J·帕斯莫尔作为当代西方人类中心论的代表之一,认为“当代生态危机并不源于人类中心观点本身,威信扫地的不是人类中心论,而是那种认为自然界仅仅为了人而存在并没有内在价值的自然界的专制主义”,并主张“我们人类对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破坏负有道德责任,主要源于对我们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以及子孙后代利益的关心”(注:John Passmore,Man's Responsibility for Nature,New York;Scribner's,1974。)。他从伦理观、道德观角度着眼,强调人类的利益仍是当代生态意识的核心。

美国哲学家B·G·诺顿依据人类需要的两种感性和理性心理意向,区分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两种形态,即强化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化人类中心主义。前者是从感性意愿出发,满足人的眼前利益和需要的价值理论,后者是从某些感性意愿出发,经过理性评价后满足人类利益和需要的价值理论。他认为,理性评价有两个伦理依据:选择某种世界观作为评价的前提,人类的经验是建构价值的基础。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不但承认自然具有人类需要的价值,而且还承认自然(客体)具有转换价值。这种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在于论证了以人类利益和需要为价值参考系(评价尺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能,还阐明了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一般意义。

国内学界(主要是生态伦理学界)更多的是把人类中心论指认为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文化观或世界观命题。刘湘溶先生对人类中心论的阐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认为:人是自然界进化的目的,是自然界中最高贵的东西;自然界中的一切为人而存在,供人驱使;一切依人需要而安排宇宙。上述第一点是人类中心论的“灵魂”、是“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核心”(注:刘湘溶:《生态伦理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余谋昌先生把人类中心论的核心思想概括为:“一切以人为中心,人类行为的一切都从人的利益出发,以人的利益作为唯一尺度,人们只依照自身的利益行动,并以自身的利益去对待其他事物,一切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注:余谋昌:《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页。) 。

显然,当代西方与国内学者对人类中心论的界定与领悟相差甚远。首先,西方学者话语的人类中心侧重在伦理观、道德观或价值观层面,而国内学者更多的是从文化观、世界观范围阐述。其次,讲环境道德与生态伦理,离不开人的利益为动机,人仍然是思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伦理关系的目的和对象,但决不意味着自然界进化以人为目的,“以人的利益作为唯一尺度”。第三,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人虽居主导地位,担当管理者角色,也不意味着“自然界的一切为人而存在”,“按人的需要而安排宇宙”。

根据《韦伯斯特第三次新编国际词典》解释,人类中心论曾在三种意义上使用:第一,人是宇宙的中心;第二,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第三,根据人类价值和经验解释或认知世界。(注: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4th Merriam Co,1976,P.93.)第一种观点盛行于古代,第二种观点在近代获得文化主流地位,第三种观点属当代人类中心观念。作者认为,自从哥白尼的“日心说”否定了托勒密的“地心说”后,人类不是宇宙地缘存在论意义上的中心已成为科学常识。而我们国内部分学者仍停留在第二种意义上理解人类中心,坚信“自然界的一切为人而存在”,认为“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明显带有人类“征服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的倾向,难免与当代西方学者在第三个层面上使用的人类中心涵义有重大分歧。

现代意义上理解的人类中心,只能是对人与世界关系——首先是人对自然界关系及其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理性概括,它是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应然的”或价值命题。换句话说,人类中心论作为人类文化的深层价值观念,作为人在改造自然与社会过程中的哲学观念范型,它要求: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强调人的主导性、能动性、创造性,把对周围自然、环境本性的领悟,建立在对生态科学和生态平衡规律的认识基础上,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非技术性和非工具性的关系,并同时思考人的存在和本质、生命和终极意义之类等形而上问题,即把人的精神关系和文化价值融入其中,旨在建设人的完整本质和需要同自然之多维价值的全面联系。在涉及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时,强调人类利益的整体性、长远性、共同性,改造并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关系与国际关系,开展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平与发展的社会交往活动。

马克思也已多次论述,人与自然之间的全面联系的建立乃是人的解放的重要内容,因为只有这样,人才能扬弃片面的功利主义和物质至上主义,建立普遍的审美之维和高尚的道德操行,才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完整性和高度自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把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彻底解决称为“人与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在另一处,他将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和谐表述为:“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20页。)。上述论断表明马克思并没有站在那种认为自然只是为人而存在的人类中心论立场上,而是体现人类对自身的终极价值关怀。

理论维度——超越与不可超越的辩证法

从理论维度上透视,自柏拉图以降,人类中心就踏上一条超越之途。

海德格尔在审视西方哲学史基础上,认为人类中心论与形而上学同本同源。西方哲学从柏拉图“理念论”开始的历史,既是形而上学在柏拉图思想中的开始,也是人类中心论的开始。

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主义思潮,进一步强化了人类自我中心观念。文艺复兴高扬人性,反对神性,让理性冲破神学的樊篱,主体凸现。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遥相呼应,确立了人在信仰上的主体地位,使人重新协调神圣与世俗、此岸与彼岸、理念与现实、理性与信仰的关系。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取向不仅是冲破中世纪宗教神学禁锢的有力思想武器,也是征服与统治自然理性立场的合法依据。

笛卡尔成为近代主体、理性、自我中心产生的奠基人与见证人。他从普遍怀疑出发,推出“我思”中心地位,一切存在者成为我思对象,被纳入认识—价值论框架之中,自我意识成为最高主体,即“自我”的思维之物,是一个赋予世界以意义的能动主体。其命题“我思故我在”,标志着人的主体、理性已开始占据西方哲学和文化的中心位置。对此,列夫·舍斯托夫概述为:“笛卡儿竭力追求的一点是,使世界、生命、人们摆脱那控制一切的秘密和神秘力量。……不要相信任何人,要相信他本人(他绝对相信自己!)从今以后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和创造者的时候,他的心灵就充满着神魂颠倒的喜悦。”“笛卡儿标志着一千年的‘中世纪之夜’的结束,标志着新的历史,新的思想由之开始的伟大的变动或‘转变’”(注:列夫·舍斯托夫:《在约伯的天平上》,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59页。)。

培根的“驾驭自然,作自然的主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合二为一”等论断则是使人类中心的观念理性(理论)走向操作层面(实践)成为现实。培根在《新大西岛》中描绘的“有组织科学研究的思想”被法兰克福学派著名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威廉·莱斯称为“培根一生中最伟大的思想”。莱斯认为,培根的“对控制自然观点的惊人表述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读者是无法估计的”(注:威廉·莱斯:《自然的控制》,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54页。)。培根指出的崎岖小径很快变成一条康庄大道,“通过科学和技术征服自然的观念,在17世纪以后日益成为一种不证自明的东西”(注:威廉·莱斯:《自然的控制》,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71页。)。

康德、黑格尔进一步确立了人类理性、主体的权威,他们被认为是“人类中心论”理论的完成者。康德提出“人是目的”,人的目的是绝对的价值,而且“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主体”成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黑格尔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在“合理性”前提下,“合理性”既指合人类的目的性,也指合自然的本性和规律,但整个理论在“绝对精神”的理念笼罩下,自然也只不过是其发展过程中的必要中介和扬弃物罢了。

历史地看,西方工业文明的昌盛,正是高扬人类中心这一主旋律的必然结果,然而,即使在人类中心论获得至高无上地位,几乎成为人们的思维定势和行为活动准则的同时,伴随其批判与诘难之声也不绝于耳。

弗洛伊德把人的全部存在和文明都建立在本能尤其是性本能基础上,用泛性欲主义观点解释文明的起源,动摇了人类意识(文明)中心。他通过本我、自我的冲动去展示本能同文明的冲突,突出性本能对人的存在和文明的决定作用,并批判主体、理性和文明对人的本能的压抑,对人的存在的束缚。似乎,几千年的文明观在性本能冲击下瓦解了,本能成了历史的推动力和决定因素。

尼采站在传统与现代的转折点上,对现代文明本身的否定方面和负面因素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以敏感的心灵超前宣布“上帝之死”这一事实。通过揭露传统宗教观点和伦理价值的非真理性,他傲视一切地宣布要“摧毁一切偶像”、“对一切价值进行重估”,打破了人类价值中心。这样一种激进的反理性和反人本主义观点,对于世纪之交处于文化危机、价值断裂、社会转型之中的人,无疑具有巨大的心灵震撼力,引起较强的共鸣和认同感。

海德格尔在《论人类中心论的信》中说:“人不是存在者的主宰,人是存在的看护者”(注:宋祖良:《海德格尔与当代西方的环保主义》,《哲学研究》1993年2期。)。他认为,克服人类中心困境,关键在于改变人的运思方式,从原有的决定论、统治者的思考方式转到生存论、守护者的思考方式上来。他从“存在”一词意义出发,认为人是“存在”的“看护者”,并作为一种领会与时间为伴。这样,“存在”在时间性中失去了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永恒”,所有的“存在”都是主体,人仅作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并不具有决定其它主体的中心地位,反对“主客二分”的对象性思维。所以,人必须改变运思方式,用生存关系替代对象性关系。

后现代学者从对主体性和理性的高扬转向对其贬抑和“颠覆”,主张用“后现代个体”取代“现代主体”,从批判主体的至上性中引伸出“后现代个体”的自由意志。他们极力反对“理性主义”,反对“主—客体二分”,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诸如本质、真理、中心、确定性、普遍性、必然性等基本概念是“本质主义”、“基础主义”的基本表现,而“本质主义”、“基础主义”是“主—客体二分”理论的“根”(注:汝信主编:《1991年世界哲学年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页。),要消除主—客体二分理论,关键是要铲除“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在后现代学者看来,西方传统文化中对于“中心”、“基础”、“原则”的偏好实际上是对某个超世的形而上世界偏好的一种印证,传统理性主义所追求的绝对真理和终极价值都是虚妄的。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以往的反理性主义者都是不彻底的,仍是以理性的方式来建构非理性,预先设定世界和人的某种本质,这种非理性的“实体”仍是“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的表现,应该以功能性的非理性因素如否定、消解、颠覆、摧毁等来替代以往反理性主义者的本能、意志、存在(此在)等非理性的实体因素。德里达的“解构理论”就是要摧毁这些“中心”和“基础”,在“嫁接游戏”过程中使文本的意义不断“分延”而得到新生,似乎主体消失了,作者死亡了,只有语言在说话。罗蒂认为,没有人达到永恒的真理,没有人达到绝对的基础,因为不存在任何指导我们的永恒的、中立的、超历史的框架,哲学只是一种语言游戏,不存在同一与普遍的真理,真理与方法只是一些没有普遍性的、与知识和科学无涉的游戏规则。这样,在后现代那里,“无底棋盘”的“游戏”和“怎样都行”自然是顺理成章的。

后现代学者的彻底反理性主义立场,虽不乏现实基础,但理论自身论存在难以克服的困境与悖论。首先,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现代社会的等级系统并未成为过去,而它的存在,无疑是现代主体存在的基本根据和保障,所以,后现代个体也无法真正取代现代主体。其次,后现代理论并没有克服以往的反理性主义所面临的同样处境,虽附加在理性之上的先验性与绝对性的传统理性主义必须扬弃,但不能由此走向极端,全盘否定认识的确定性和真理性,否定价值的普遍性与客观性,否定历史的进步性和规律性,对理性主义连“根”拔起。事实上,现代理性在理论上既难以被“消解”,也没有像一些极端的后现代主义者所宣称的那样在社会生活舞台上消失掉。第三,就连德里达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虽“颠覆”与“消解”了实体“中心”,但又新设定了一个功能“中心”,“我从未说过不存在中心,没有说过我们不要中心,我相信中心是一种功能,而不是一种存在——一种实在,只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是绝对不可或缺的”(注:德里达:《人文科学语言中的结构、符号及游戏》,《最新西方文论选》,漓江出版社1991年版,第154页。)。对这种“中心”的承认,实际上仍是对世界的本质、对知识的基础的一种说明。

为什么当代西方思想家尤其是后现代学者旨在摆脱“人类自我中心”?这实质上是西方工业文明塑造的一套凝固化体制的必然反映与要求。启蒙运动给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后果是双重的,人在全面控制自然的同时自身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控制和奴役,而这个过程是以价值理性让位于工具理性的形式完成的。工具理性对技术实用、物欲占有的强调,使得人类生存的另一维度,体现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之非功利性、非实用、非技术性受到忽视和排斥,人日益变成非精神性、非生成性的动物,对人的存在和本质、生命和世界终极意义之类的形而上问题束之高阁。所以,这是着眼于从客观工具理性在创造出高度物质文明王国后的一种挣脱“压抑”、寻求解放的结果,不过是以其非主流的极端形式——后现代思潮表现出来。

后现代思潮的“颠覆”活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类的绝对霸主地位要打倒。事实上,我们所要超越的正是那种把人的地位极端化和绝对化了的人类中心论,这种一切“为人”的“人类中心”的绝对性具体表现为:人在生态系统、自然界乃至世界中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是自然之主宰,自然界的一切为人而存在,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是决定其他自然物是否存在价值的尺度,从而人可以任意支配和统治自然界;只看到人的利益和需求,无视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与规律性以及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依附性与不可分离性,不懂得自然界的命运与人的命运休戚相关性。这种绝对化了的人类中心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人类“沙文主义”、“统治主义”、“控制主义”等,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以及社会政治生活领域,又表现为极端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极端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等等。

所以,正是这种绝对化了的人类中心论才是造成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乃至全球问题的最为深刻的思想根源,我们所要超越的正是这种特定历史阶段具体表现形态的人类中心,后现代思潮对“主体”、“理性”、“中心”的否弃也基于这一点,但“主体”、“理性”、“人类中心”并未因后现代思潮的“放逐”而全盘丧失。这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传统理性主义、“人类中心论”虽有缺陷,但其根本立场或基本观点不能摒弃,作为深层的哲学价值观念继续指导与统筹着人的生存和生活方式。

实践层面——走入与走出的沉思

实践活动的本性之一是主体活动,主体活动是一种理性行为,它总是以一定的价值观为指导。换言之,人类行为是一种价值选择活动,选择的依据或尺度是什么?有无离开人的自足的“客观标准”存在?

不可否认,人的实践活动受外部世界及其客观规律的制约,人的目的实现程度和需要满足程度也受实践的条件和手段所限制,但人不会为了去实现外部世界规律而放弃自己的价值选择。如人总有一死,是自然规律,人不会为了实现“必死”的规律而毫无顾忌地去“献身”。所以,对象世界规律的价值不在于目的性,而在于人是否认识到它并利用的人类服务。人们判断实践的成效,不是看是否实现了外部规律,而是看实践的目的是否达到,从这一意义上说,外部对象不能成为人的实践活动的价值选择尺度。

那么,是否存在一个所谓的客观标准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价值选择尺度呢?从哲学史上梳理,中西方不少思想家也曾孜孜不倦地去探寻这些标准,如老子的“道”、朱熹的“理”、柏拉图的“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我们无意去探究这些标准是否正确,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标准首先是由人制订的,其目的也是“为人”的。假如这种所谓的“客观”标准确实存在,也只有被人认识才能彰显,在人的认识中呈现,这不又打上人的主观印记了吗?因此,从逻辑的角度讲,脱离人的价值目标,去寻求所谓的人的实践活动的“客观”尺度,是徒劳无效的。所以,人类中心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态度和选择的价值体系,作为人类生存的永恒支点、必要条件,是不可能被超越的。

今天,国内学界在谈到超越或走出人类中心的话语,如果撇开理论结构的逻辑思辨,究竟在现实或实践层面中国有无这一中心的困境。今天的中国不是走出而是正在走入人类实践中心,中国目前所倡导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中国大地上结出丰硕的成果,而“人类中心”说到底仍是人类在发展物质生产力、物我分开并对象性地支配自然确立经济力量的“中心”的现实映射与反映。我们今天反思“人类中心”,其目的就是在大踏步跨入经济建设中心时,不能步发达国家的后尘而陷入“困境”。那种,只凭欲望和感觉的支配而对自然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已经严重危及了我们的生存境况与生存态势。

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不要过份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7页。)。当今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严峻现实提醒我们,那种在空间上只顾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在时间上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在文化上割裂理性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的极端化了的“人类中心论”,虽然获得了空前的胜利,但负面效应也触目惊心,令人困境重重。危机也使人变得聪明起来,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及其思想基础,并学会评价与预测人类实践活动带来的后果。所以,改造现存的社会关系,纠正“人类思想的狭隘性”,消除人类生存主导性的盲目性和过度开掘,确立和谐共处意识,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适时“补偿”与“养息”,维护生态平衡,这是今天我们在走入人类实践中心时所必须处理的当务之急。

综上所述,“人类中心”作为价值命题,只要人存在着,人就不能游离于之外,人不可能脱离自身的利益和目的而存在,人类社会也不可能离开人的目标和价值而发展。所以,从本质上说,作为对自身的终极价值关怀的“人类中心”不可超越,不是一种独断论式的神话。假想这种以人类实践活动所固有的一种价值取向丧失,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就会失去内驱力,人就会无所适从,所建立起来的整个文明大厦就会崩塌,其后果不堪设想。今天,人们对自我中心进行反思、批判与重新定位,其本身就是一种超越。“人类中心”的超越与不可超越之途,正是矛盾辩证法的体现与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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