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反向进口与中日产业内贸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中日论文,业内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献综述
产业内贸易指在一定时期内某一产业内商品同时发生输入和输出的活动,即一国同时进口和出口同一产业的产品。两国间的产业内贸易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两个国家相互进口并出口同一产业内的产品。这一贸易方式首先发生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之间。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的逐渐壮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逐渐发展起来。根据中国商务部2011年数据,日本是仅次于美国和欧盟的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是日本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国。中日自开展双边贸易以来,双边贸易额不断增大,贸易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产业内贸易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产业内贸易成为中日贸易的重要方式。
国内外对于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大量的研究,FDI无疑是产业内贸易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跨国公司母公司与东道国子公司由于相同或者相近的资本和技术,他们之间的内部贸易通常属于同一产业的产品。从国家角度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内部贸易实际上直接构成了东道国与投资来源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胡和马(Hu&Ma,1999)[1]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FDI促进了中日两国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大久保利洋(Okubo,2004)[2]研究发现,通过FDI,投资国母公司对东道国子公司进行的技术转移可以缩小投资来源国与东道国之间的技术差距,从而提高东道国的出口竞争力,进一步刺激投资来源国与东道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国内学者对FDI与产业内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佟家栋和刘钧霆(2006)[3]、赵放和李季(2010)[4]研究得出,中日产业内贸易主要集中在制成品层面,日本对华FDI促进了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中日制成品特别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主要是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并且中国处于劣势地位。
若杉和夫(Wakasugi,1997)[5]通过研究日本的FDI,得出日本与亚洲国家间产业内贸易不断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日本通过对亚洲国家的FDI,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内部交易网络得以形成。通过分析日本在中国和东盟4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的FDI发现,日本的跨国公司驻日母公司在对上述国家出口大量商品的同时,也从上述国家子公司进口大量商品用于日本国内消费。这种双向的贸易方式无疑直接形成了日本与东道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这种FDI来源国从东道国子公司发生的进口,称之为反向进口(Reverse Import)。目前学术界对于反向进口没有明确的定义,国内外研究反向进口的文献也不多。以中日为例,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日本企业在华子公司把产品再次出口到日本进行消费,对于日本来说,这些出口称为反向进口。一般认为,反向进口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但格里尼(Greaney,2003)[6]研究发现,反向进口同样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1987年日本自美国反向进口占日本从美国全部进口的比例高达51.2%,1997为39.8%。日本经济新闻网(Nikkei)2006年4月25日的报道中指出,日本2004年反向进口额占其全部进口额的比例为19.1%,其中80%的反向进口来自亚洲。邢和赵(Xing& Zhao,2006)[7]通过建立模型,以中日两国为例分析了反向进口、FDI与汇率之间的关系。日元升值会促进日本对华FDI,FDI则会通过日企在华分支机构反向进口的形式带动中国对日出口,但是中国本土企业对日本的出口却会减少。
现有文献关于反向进口的研究大多集中在FDI与反向进口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机制上,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试分析反向进口与产业内贸易之间的关系。
二、中日产业内贸易变化
(一)产业内贸易水平
为了分析中日产业内贸易不同类别商品的具体情况,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三次修订标准(SITC Rev.3),在三位数层次上计算中日双边贸易总额中SITC5~8类商品在所占的比重以及产业内贸易指数。具体分类为:0类为食品、动物;1类为饮料、香烟;2类为非食物原材料(除燃料);3类为矿物性燃料、润滑油;4类为动物性油脂;5类为化学物;6类为材料制造;7类为机器、运输设备;8类为其他制造产品;9类为未分类的其他产品。其中0~4类大多为初级产品,5和7类大多为资本或技术密集型制成品,6和8类大多为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因为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特征不明显,且所占比重较小,因此,本文主要分析6~8类商品。
从表1可以看出,中日两国贸易以制成品为主,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制成品在中日贸易中所占比重也在不断提高。其中SITC7类产品所占比重最大,在中日双边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也十分稳定,是中日贸易中最为主要的产品。
进一步研究中日产业内贸易指数,本文采用GL指数,公式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中日各大类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都较高,并且呈现出稳定的上升趋势,表现出比较明显的产业内贸易特征。其中SITC5和SITC7类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相对较高,尤其是SITC7类产品呈现出较快增长态势,从1996年0.39上升至2011年的0.66,成为制成品中产业内贸易指数最高的产品。同时SITC7类产品贸易额所占中日贸易总额比重也非常高,在2011年达到了49.6%。SITC7类产品已经成为中日产业内贸易中的绝对主角。另外,通过表2可以看出,SITC5+7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要明显高于SITC6+8类产品,表1中SITC5+7类产品贸易总额所占全部贸易总额的比重也要明显高于SITC6+8产品,中日产业内贸易主要集中在SITC5+7产品,也就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
(二)产业内贸易结构
产业内贸易又可以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这是因为产品差异包括水平差异和垂直差异。水平差异是指同质产品具有不同的特性或属性,即消费者所能感知的产品在规格、款式、颜色等方面的差别,这类产品在价格上是接近的;垂直差异则是指产品具有不同的物理特征和质量,通常表现为产品的价格差异,即高质量产品具有高价格,低质量产品具有低质量。一般认为,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是解释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基础,而比较优势则可以解释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划分水平型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主要是格里纳韦(Greenaway)在1994年提出的方法,即:
表3显示了1991~2011年中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变化情况,从表3可以看出,中日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数值保持在0.05左右,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则从1991年的0.16上升为2011年的0.39,由此可以看出从1991年到2011年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增长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发展非常有限。
进一步研究中日产业内贸易中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所占的比重,从表4可以看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所占比重非常高,都在70%以上,产业内贸易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SITC5+7类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比重相对SITC6+8类产品还要大,也就是说中日产业内贸易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技术差距相对较小,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差距较大。从竞争优势来看,中国在中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三、日本自华反向进口
中日产业内贸易主要是以制成品为主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这种贸易方式的形成与两国分工模式有很大的关系。根据彭支伟和刘钧霆(2008)[8]的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地区内贸易的迅速发展与东亚区域内垂直专业化分工有密切的关系。东亚地区垂直专业化分工体系建立的重要载体是日、韩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日、韩跨国公司通过对东亚国家的FDI建立起这种垂直型专业化分工体系。日本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造成了中日产业内贸易以制成品为主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方式。
日本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生产原料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日本跨国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利用中日要素禀赋的差异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环节或者同一产品的不同质量的异质性产品在两国之间展开,从而形成跨国性的垂直型专业化分工体系。在日本生产密集使用技术要素、资本要素以及知识要素的产品,或者生产同一类产品当中质量较高的产品,然后将部分最终产品销往中国;在中国生产附加值相对较低,并且密集使用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的产品,或者生产同一类别产品当中质量较差的产品,然后把最终产品部分销往日本。日本通过FDI在中日两国间完成了这种垂直型分工体系,进一步导致了中日两国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格局的形成。日本跨国公司在中国生产,然后销往日本的产品也即反向进口,在中日产业内贸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数据表明日本在华跨国公司在中国生产的制成品,其中20%以上被出口到日本,直接导致了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发生。[9]
表5显示了日本在华企业制造业产品反向进口额以及反向进口占日本在华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从数据可以看出,日本在华反向进口增长明显,从2003年的1420334万美元上升为2011年5312556万美元,增长为原来的3.7倍。这些制造业产品的反向进口直接构成了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发生,制造业产品反向进口的不断增加必然导致制造业产品在中日产业内贸易中贸易额增大,上面分析中制造业产品贸易额也确实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反向进口占日本在华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也稳定在20%以上。这说明中日两国一直保持着垂直型专业化分工模式,日本在华企业充分利用中国本土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在中国生产加工后销往日本,从而保持产品的低成本。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该比例在2007年后出现了下降的趋势,2011年下降为23.1%,这反映了日本在华企业在保持原有垂直型专业分工模式的基础上,越来越重视中国不断壮大的国内销售市场。另外日企在华反向进口额在中国对日出口所占比重也相当大,从2003年的23.9%上升至2011年35.8%,2011年中国对日出口中超过三分之一来自日本在华企业,日本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生产经营主导了中日两国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格局。
表6显示了按照SITC5~8类商品的日本自华反向进口额以及反向进口额占中国对日出口的比重,SITC5~8类商品反向进口额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SITC5+7商品反向进口额从2003年1296146万美元变为2011年4218870万美元,增幅为2.25倍。SITC6+8商品反向进口额从2003年108568万美元变为2011年1058909万美元,增幅为8.75倍。具体来看,SITC5类商品2011年相比2003年增幅为0.74倍;SITC6商品2011年相比2003年增幅为5.06倍;SITC7类商品2011年相比2003年增幅为2.33倍;SITC8类商品2011年相比2003年增幅为17倍。虽然从增长比例上来看,SITC6+8类商品要高于SITC5+7类商品,但从反向进口以及占中国对日出口比例来看,后者要明显高于前者。SITC5+7反向进口占中国对日出口比重始终在20%以上,而SITC6+8类商品比重最高时也只有7.14%。其中SITC7类商品所占比重最高,始终在20%以上,其余3类商品所占比重大多在1%左右,与SITC7类商品有较大差距。日本自华反向进口绝大多数来自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尤其是SITC7类产品。
反向进口是中日双边产业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向进口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充分反映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基本情况。从表6可以看到,日本在华反向进口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SITC5+7类商品为主,从单类商品来看,SITC7类产品是反向进口中的绝对主角。反向进口的这些特征也充分印证了在中日产业内贸易结构,SITC5+7类商品所占中日双边贸易总额的比重最大,同时SITC5+7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系数最高,产业贸易特征最为明显。从中国角度出发,反向进口直接构成了中国对日出口,形成了中日双边产业内贸易中的一边。从日本角度来看,反向进口部分产品会在日本经过加工后再被出口到中国,这样便形成了中日双边产业贸易中的另外一边。因此,反向进口是中日产业内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中日产业内贸易通过日本的反向进口得以展开,反向进口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中日产业内贸易的变化。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中日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在制造业贸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主要得益于中日两国在东亚生产网络中能够发挥自身资源禀赋的优势,扩大双边合作与经贸往来,进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经济合作格局。同时,这也与中日两国经济发展现状密切相关,日本是中国FDI的主要来源地之一,日本在华企业在中日两国贸易和产业内贸易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反向进口就是这种经贸合作的突出表现形式。
中日产业内贸易,尤其是中日产业内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正是通过日本跨国公司、反向进口以及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建立起来的。通过反向进口,日本得到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这些产品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原材料得以降低成本。这些产品或者出口到日本进行消费或者出口到日本来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中附加值较高的资本和技术密集的生产加工环节,形成最终产品后再销往中国,这便形成了中日两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反向进口是日本在中国实现垂直型专业化分工,从而充分利用中日两国的优势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一环,反向进口是中日产业内贸易里中国对日出口的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反向进口商品的类型和结构可以充分反映出中日产业内贸易的类型和结构,可以说是中日产业内贸易的一面镜子。
(二)政策建议
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已经成为中日两国之间主流的贸易方式,这种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主要由中日两国之间的技术差距导致。在这种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当中,中国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以低质量产业内贸易为主,高质量产业内贸易次之,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比重较低,这种现象同样存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当中。中日在制造业分工格局中,无论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都不具有技术优势。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很难在短期内改变这一现状。中国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制造业技术水平方面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1.鼓励技术创新与开发,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而提高中国在中日产业内分工的劣势地位。中日两国产业内贸易主要是垂直型,水平型的产业内贸易比重较低,这说明技术差距是影响中日两国产业内分工的决定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质量和性能才能提高。先进的科学技术与中国丰富劳动力和原材料的组合会彻底改变中国在中日产业内贸易,以及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分工体系,真正意义上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10]
2.改善投资环境,重视高科技领域跨国公司的对华投资,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鉴于中国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短期内难以完成,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对于中国来说是一条捷径。高科技领域跨国公司的进入,会给中国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中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合理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差异化中间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中日两国垂直型专业化分工体系,中国主要负责完成技术水平较低的生产环节,这些中间产品再被销往日本完成技术水平较高的生产环节。整体产业技术水平难以在短时间内提高,努力提高中间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多样性,以关键部件的开发带动生产环节的发展,这样可以改善中日贸易的商品结构,促进中国对日出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