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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29.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5X(2013)01-0070-07
两湖矿藏之丰富,全国闻名。矿业是近代实业之要目,其发展之步伐实与机器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密切相关。虽然两湖地区的矿业可以上溯远古,但是大规模、产业化的采矿业却是晚清时期才形成的,而且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对前贤相关成果的采纳,散见于字里行间。本文主要论及两湖地区的矿业踏察和近代采矿业之兴起。
一、矿业之踏察
清季湖北矿业之踏察,不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且颇具经济地理之意蕴,是人类智识与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结合所形成的生动的历史图像。张之洞督鄂之前,盛宣怀已聘请英国矿师郭师敦等人勘探湖北各地煤铁矿,足迹遍及武穴、黄石港、当阳、归州、大冶、武昌、兴国、宜都等地,取得惊人成果,对湖北近代采矿业影响甚巨。在此基础上,1889-1894年,张之洞组织中外专家数十人再度进行勘矿活动。人员之多、规模之大、成果之巨,远超盛宣怀时期。这次勘矿,足迹遍及湖北之郧阳、兴山、巴东、当阳、京山、大冶、武昌、兴国州、广济、荆州、归州、王三石、黄安、麻城、鹤峰、百泉湾等地,湖南之宝庆府、衡州府、攸县、醴陵、辰州府、辰溪、浦市、永州府、益阳县、石门县、沅陵县等地,甚至远涉贵州、陕西、四川、山西、山东等省,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地质学方面的资料,为近代采矿业的发展创造了某种契机。通过勘矿,张之洞决定集中力量开采大冶铁矿、大冶王三石煤矿、江夏马鞍山煤矿,实行机械化作业,与此前盛宣怀的土法开采殊不相同。兹将张之洞勘矿活动列表如表1。
迨至清末,湖北已有所谓矿政调查局,负责清厘现开、已开、已报、已勘诸事项[1]。民国初年,张謇出任农商部总长,决定各省矿政局添设地质调查所,并聘请英国矿师卫勒等人调查湖北等省矿藏。1913-1918年间,在湖北一地,共调查85次,负责踏察之矿师44人次,随行之调查员260人次,所踏察矿区之矿工3.4万余人,获得矿区面积累计1.4万余亩。[2]其间,民间踏察活动也渐次展开,详见表2。
湖北的勘矿活动在中国矿业史上占有重要一席,它不仅广开风气、启发民智,而且运用科学之方法实地踏察,掌握了系统的省情资料,其价值非采矿一事所能涵盖。从踏察活动的组织者看,由盛宣怀到张之洞、再到农商部,显示主事者之层级愈来愈高,调动社会资源之能力亦愈来愈大。从踏察人员看,由外国矿师包揽到中外专家联合调查,再到民间力量之介入,亦显示中国矿业之进步。相比之下,同一时期的湖南却没有出现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勘矿活动,湘人对近代矿业之探索未免有些迟滞。
二、采矿业的新格局
湖北近代意义上的采矿业在张之洞莅鄂之前已经起步。1875年,盛宣怀受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湖广总督李瀚章的委托,督办开采湖北广济兴国煤矿。开办资本约为制钱30万串,属于官办性质。此矿初创之际,立誓宏大,“盖欲以湖北一厂树之准的,使由鄂省以推及各省,由煤矿以推及各矿,皆得闻风乐从,而踵行无弊”[3]。结果事与愿违,1879年,该煤矿宣告停顿,但人员及设备移至荆门开采,改为商办,号称荆门煤矿,仍由盛宣怀主持。荆门煤矿资本不详,规模较小,其所采之煤远销镇江、上海等地。1881年,鹤峰矿务局成立,开采湖北长乐鹤峰铜矿,资本约为10万两,属于商办性质[4]。稍后,泰来亨茶栈意图募集商股开办湖北施宜铜矿,最终无果。
汉阳铁厂的建设把湖北的机器采矿业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大冶铁矿储量丰富,具有长远的开采价值。1891年4月17日出版的《捷报》对此评论道:“英国煤铁最富。然而,湖北省所雇用的外国矿师则认为中国的铁矿比英国为尤富。大部分的铁很纯,只要加工,即可制成器物与铁轨。大冶铁矿现已开采……”汉阳铁厂奠基之初,在大冶铁矿方面,运矿铁路、铁桥、开矿机器、轧铁矿和灰石的机炉、起矿机器房、沿江码头等,均已修建、安置完毕。1893年5月19日的《捷报》跟踪报道,称“大冶煤铁矿已大规模在开采,每日雇佣工人超过一千人”。几乎同时,江夏马鞍山煤矿亦开通出煤。江夏马鞍山煤矿自1891年夏季开采以来,“出煤极旺”。该煤矿与大冶铁矿一样,使用机器生产,“用泰西机器凿孔之法,做井字架掘采而下,工省利倍”[5]。比较之下,大冶王三石煤矿的运营情况不如人意,症结是积水太多。1894年6月1日的《捷报》称,该矿已停办,前后3年之开销约有50余万两。张之洞打算先购运湘煤、外国焦炭与马鞍山之煤掺用,以应急需。稍后,汉阳铁厂转而大规模开采江西萍乡煤矿,从而保证了湖北工业的大部分用煤,也相应摆脱了湖北煤质不佳、煤产不敷使用之困境。在此过程中,因资金筹措艰难,张之洞等人遂向日本举债,迄1913年共计3200万元。后来又陆续举债,1922-1927年两次对日本举债累计达日金1050万元[6][7][8]。经由此途,日本逐渐掌控汉冶萍公司。先是日本获得用大冶铁矿石和汉阳铁厂之生铁作为抵押之特权,后来又获得将公司全部资产作为抵押之特权,并借此监督并参与公司之运作。由于日本钢铁工业急需铁矿石及生铁,所以湖北境内之矿厂成为其长久觊觎之对象。表4所示,可见一斑。
1938年10月武汉沦陷后,汉冶萍公司被日本强行霸占,所产铁矿石全部运往日本八幡制铁所煅炼。据统计,1938-1945年日本掠夺大冶铁矿之矿砂多达5千余万吨[9]。与此同时,应城膏盐公司亦被敌伪政权控制,所产膏盐大量输往日本。
民国时期,湖北矿业发展的一大特征是民营企业有了长足进步。截至1937年,约有35家民营矿厂,开采对象包括煤矿、铁矿、锰矿、石膏矿、石棉矿等。其中,煤矿业最为发达,分布广,数量多(30家),占总数之85.7%,但多系小型矿厂,职工超过100人者仅6家。整体上讲,民营矿厂之规模普遍较小,且大多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可见政府对矿业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尽管如此,民间资本对推动湖北矿业发展功不可没,其概况列表如表5。
湖南工业的龙头是采矿业[10][11]。其开采虽可上溯明代,但官方主导下的大规模生产却在清末民初。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湖南矿业已形成产业化之格局,其标志是各类矿藏均有程度不同之开发,官营、民营之公司林立,主要矿产之销售畅旺,基本确立矿业大省之地位。
表6中的湖南矿务总局,其资本构成为:民股300万元,官股20万元,实为官督商办之企业。此后七八年间,矿务总局逐渐变为行政机构,湘省矿业之开采几乎完全处于矿务总公司的管控下。抗战军兴,湖南矿业出现崛起势头,实因抗战对矿产之急需。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者,就是宛若庞然大物的湖南实业公司,它令人想起清末张之洞创建“湖北新政”之气势。从规模、资本等方面看,湖南实业公司堪称民国两湖地区最大之企业集团,下辖企业22家,涉及矿冶、机械、火柴、造纸、器材、玻璃、纺纱、制革、农林、化工诸行业。在资本构成中,官股占6/10,以湖南省建设厅主持之22家轻工业及重工业厂矿抵充,另有湖南省政府、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之投资36,000万元;民股占4/10,约24,000万元,认股者包括孔祥熙、孙科等显贵。据1943年12月23日重庆《国民公报》称,官办之湖南实业公司支配的矿业单位计有11家,占其名下之企业总数约一半,由此可见该公司对矿业之倚重。这11家矿业单位分别是:醴陵观音滩煤矿工业处辖第1区和第2区,增加资本1,540万元;湘潭云湖煤矿工程处,下辖5个矿区,增加资本2,456万元;桃源冷家溪金矿局,下辖3个矿区,增加资本1,470万元;平江黄金洞金矿工程处,增加资本1,985万元;益(阳)汉(寿)金矿工程处,增加资本750万元;江华锡矿局,增加资本664万元;临武香花岭锡矿局,增加资本722万元;晁县酒居塘汞矿区,增加资本869万元,另有汝城山塘钨矿、东安钨矿,可谓财大气粗[12]①。抗战结束之后,湖南矿业处于恢复阶段,产销大不如前。
湖南矿藏种类繁多,地位最重要者当推锑、铅、锌三矿。锑矿遍布湘省各地,尤以新化、安化为最。新化之矿有世界第一锑矿之称。详言之,中国锑矿之宏富,甲于天下。世界之内,中国产量第一;中国之内,湖南产量第一。以1913年为例,中国锑矿产量占世界总量之54%,湖南产量占中国之83%。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火工业飞速运转,需锑甚多。受此影响,中国锑的产量达到世界总量之80%,湖南之产量仍占全国总量之80%以上,产销两旺,达到鼎盛[13]。1923年的统计表明,湘省锑矿公司多达522家,其分布如表7所示。
公司最多之新化、邵阳位于湘中,这是锑矿最为集中的三大地区之一,另外两个地区是湘南、湘西。表7也显示出湖南锑矿产地的公司绝大多数未超过10家,产业布局极不均衡。在技术层面,除了华昌公司等少数厂家使用机器生产,大多数锑商均不用机器,而是采用土制炼炉。土法炼锑简便易行,成本低廉,广为流传,竟使华昌公司处于不利地位,最后只得关门歇业。
与锑矿同等重要者,是铅锌矿,人称“省矿之霸王”。此矿在湖南分布极广,如常宁、浏阳、醴陵、衡山、宝庆等地均有,尤以常宁为最,该地产量占湘省总量之90%。常宁水口山铅锌矿最为著名,先用土法,1905年改用西法。民元之后,增长速度加快,1930年前后已有蒸汽房、洗砂厂、机械厂、电灯厂、木工厂、锻工厂、翻砂厂等,拥有抽水机、锅炉、铁道、火车等设施,规模为全国之最。虽然铅锌矿之利润不及锑矿,但常宁官矿局在湖南矿业中的地位备受推崇。1927年领有执照之湖南铅锌矿企业,见表8。
表8所示,除了常宁官矿局,其他多为商民所办之公司,面积大小不一,资本数目不详。炼铅厂方面,湖南曾有3家:第1家由湖南巡抚赵尔巽于1903年设于衡阳,第2家1905年设于长沙,第3家由湖南巡抚岑春萱于1908年设于长沙,但均命运不济。大体上,湖南矿业“前三甲”之锑、铅、锌各矿,在1930年代趋于式微,风光不再。
湖南其它矿种较重要者,还有钨、锰、锡等矿。湖南钨矿和锰矿在民国之前不为人所知,1913年始被发现。中国钨矿储量世界第一,约占世界产量的52%。湖南钨矿产量在国内位居第三,在江西、广东之后。湖南钨矿之开采,集中于资兴、汝城、临武、郴县、宜章、茶陵等地。湖南锰矿之储量及产量,为中国各省之最。其主要分布于湘中、湘南,首推湘潭,其次为岳阳、耒阳、常宁。湖南所产之锰,不仅大量供应国内各需锰之产业,而且制约着日本钢铁业之发展。因为日本八幡制铁所等企业,每年需用锰10万吨,其中9/10需从中国进口。而湖南所产,实占中国输出日本之绝大部分。在锡矿方面,中国在世界排名第四,湖南在国内各省之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云南、广西。湖南之锡集中于南部,尤以江华、临武为最。明清即有开采,直至民国,多用土法。砒之产量,1927年之统计约在600—1000吨之间,占全国总数之90%。其它矿种还有金、铜、硫磺、汞等。湖南之金矿分为脉金、砂金,前者产于平江、沅陵、会同,后者产于沅水河床之中。清代已设局开采,产量不稳定,入不敷出。铜矿储藏有限,明清已有开采。据1923年调查,在桂阳、绥宁、浏阳、桃源、石门、辰溪、麻阳、会同、永兴、常宁、永顺等地,铜矿公司多达52家,另有官方矿务局一试身手,但开采结果均不如人意。硫磺矿清初已开采,集中产于湘南,基本上是土法生产。汞矿以贵州为大宗,湖南所产集中于湘西凤凰,亦用土法。
饶有兴味的是,湖南矿藏在全国名声颇著,种类全、储量大、品质佳、产销多,诚为矿业大省。但是,有两类重要矿种却系湘省之短项:一为煤,二为铁,均关系近代工业之根基。与北方产煤大省相比,湖南之煤储量不多,且无上等煤田。虽则如此,煤矿公司所在多有。据1927年调查,湘省煤矿公司分布于湘乡(25家)、湘潭(9家)、耒阳(6家)、永兴(4家)、浏阳(4家)、常宁(4家)、安化(3家)、邵阳(3家)、祁阳(3家)、资兴(2家)、醴陵(2家)、攸县(2家)、衡山(2家)、衡阳(1家)、辰溪(1家)、宜章(1家)、宁乡(1家)、溆浦(1家),共计74家。虽然品质欠佳,但煤与民生日用相关,因此人们纷纷采办。当然多用土法,规模偏小。再言铁矿。湘铁分布集中于湘水流域和资水流域,品质不高,因此投资者少。据1927年统计,湖南全省领有矿照之铁矿公司仅有6家,分别在安化(2家)、攸县(2家)、茶陵(1家)、耒阳(1家)。大半土法开采,规模狭小,产出有限[13]②。如果以英国产业革命作为参照,似可指出:(采)煤(冶)铁工业之发达为产业革命之开展奠定了能源基础,反之,则近代意义之重工业(钢铁业等)无从建立。湖南之煤矿及铁矿分布虽广,但品质欠佳、产量不高、手段落后,无法承受重工业之建设。若想取得重工业之实绩,必须设法从省外之区域获得煤铁资源,方有施展之助力。换言之,煤铁之匮乏,成为湖南发展近代工业之瓶颈。锑、铅、锌、钨、锰等矿脉虽旺,但不足以构架近代工业之完整格局,也无力将矿业大省之湖南打造成工业强省。
从总体上看,近代时期的两湖地区在矿业发展上取得了实质性成果。由于湖广总督张之洞大力举办近代实业,对矿产需求强劲,从根本上改变了两湖地区的工业格局,使矿业成为“湖北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煤矿和铁矿的开采格外引人注目,奠定了以武汉为龙头的两湖近代工业化的能源基础。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湖北新政”对湖南的影响不大。湖南矿业的提振是在民元之后。因锑、铅、锌等矿的大规模开采,湖南一跃而为中国矿业大省。然而,因缺乏优质的煤矿和铁矿,湖南的近代工业化严重“缺氧”,动力不足。矿业资源的结构性缺陷,加之其它因素,导致近代时期的湖南实业一直落后于湖北。
①清末湖南25家企业中的17家(占资本总额之72.3%),主要从事省内矿产开发。
②185-188页(铜矿)、188-190页(铁矿)、190-198页(锰矿)、198-203页(锡矿)、203-205页(砒矿)、212-214页(汞矿)、214-218页(钨矿)、219-234页(煤矿)、234-239页(硫磺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