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物论”内在逻辑新论_齐物论论文

“气物论”内在逻辑新论_齐物论论文

“一”以贯之——《齐物论》的内在逻辑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逻辑论文,齐物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3.5 文献标志码:A

一、何为《齐物论》的内在逻辑

《庄子》内七篇思想精深而一贯,风格恣肆而奇诡,境界精纯而高远,其中《齐物论》一篇更是有着内在的逻辑。以往的专家学者对其线索也颇有研究,均有独到的见解,然而也有有待商榷的地方。

有学者认为:“贯穿《齐物论》一文的根本线索是‘本体论’、‘宇宙生成论’、‘认识论’、‘实践论’。”[1]本文以为这些都不能称为《齐物论》的主要线索,而是《齐物论》主线的某几个面相,应该有一个通贯《齐物论》全文的根本线索。

有学者认为,“齐物论思想是庄子认识论的哲学基础。庄子将齐物论思想纳入道的范畴,为齐物论思想找到一个理论上的依据。庄子在万物一齐的总体思想框架下,又分出齐物我、齐生死、齐是非等分支思想。齐物理论不是一种单纯的理论体系,而具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意义。”[2]这种观点主要是从认识论的层面来解构庄子的齐物论,以为“齐物我”、“齐生死”、“齐是非”隶属于“万物一齐”思想,而“万物一齐”思想又统摄于“道”。“道”确实为庄子哲学的最高范畴,但是并不能粗糙地将“齐物我”、“齐生死”、“齐是非”隶属于“万物一齐”,它们之间并不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有学者以为“齐物论”具有三个层面的涵义:“齐物、齐论及齐语言。整个庄子哲学思想以‘物’、‘论’和‘言’为目标进行解构,以打破儒墨言论、解构儒墨是非,为世人心寻找到一个通向逍遥的出口。”[3]但是《齐物论》除了篇名中有一个“齐”字外,通篇无一“齐”字。更何况,如果其主旨真是诸如此类的“齐”字,那么“齐”之对象已经明了,“齐”之主体又是什么?

还有学者试图从“心”的层面来解读“齐物论”之内涵。[4]

综观以上各家的观点,会发现单凭《齐物论》篇名中有一个“齐”字,或因为《齐物论》篇中有关于“齐”方面的思想,而将其内涵都冠以一个“齐”字,实在有点牵强。为什么不直接从这一篇中借用一个能表达其主旨的字?而且文中确实反复出现这样的字,这个字就是“一”。据我统计《齐物论》中“一”字共出现18次,后文根据论证需要引用了一些含有“一”字的语句,这里不一一列出。以往关于《齐物论》思想的研究,只关注“齐物论”内涵的研究,而没有涉及到庄子在阐述“齐物我”、“齐生死”、“齐是非”思想时,背后一直隐藏着一个主体,那就是“圣人”、“真人”或“至人”,只有他们拥有这些思想。而“众人”或凡人之思想与“圣人”、“真人”或“至人”之思想相对,也就是说,只有“圣人”、“真人”或“至人”才能做到“一”,达到“一”的境界,因而也就有了圣、凡之别。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贯穿《齐物论》的内在逻辑线索是“一”,“齐物论”可以称为“一物论”,“一”之内涵是合为一体、无彼此之分。同时“一”也是一种境界(即与“道”合为一体),“一”之主体是“圣人”、“真人”或“至人”。是否能体认“一”以及能否达到“一”的境界,是区分“圣人”与“凡人”的标准。而圣人却是难得一遇的。

二、“一”以贯之

在《齐物论》中,物、我为一,生、死为一,梦、旦(醒)为一,是、非为一,知、不知为一。

物、我为一。在庄子看来,主体“我”与客体“物”没有明显的界限,我即是物,物即是我。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合为一体,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以下所引若非特别注出,皆引自《庄子·齐物论》)具体地说:

庄周与蝴蝶本来是有分别的,然而由于梦的牵联而无法分辨究竟是庄周梦见自己变为蝴蝶,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为庄周了,庄周即是蝴蝶,蝴蝶即是庄周。此时,可以说是庄周物化成了蝴蝶,也可以说是蝴蝶“人化”成了庄周,庄周与蝴蝶是一体的。

不仅庄周与蝴蝶是一体的,小草和大木、丑陋的女人和美貌的西施,以及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从道的观点来看,都可以视为一体。因此庄子曰:“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生、死为一。就人生的旅程来说,生即是死,死即是生,生与死是一体的,死与生一样也是人生旅途之一部分。或者将死放置到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死其实只是生与生之间的连接点。并且,从活着的状态来看待死亡,死亡确实是“死亡”,但是如果从死亡的状态来看待活着,活着又是什么呢,“活着”是否也就是“死亡”呢?而且活着的人未曾死过,怎么知道“活着”优于“死亡”呢?怎么知道“活着”与“死亡”有什么不一样呢?或许从死者的角度来看,“死了”倒比“活着”更逍遥自在,说不定死后还会后悔当初贪念生呢!况且,死亡也与活着一样是人生旅途之一部分,死亡就像自幼流落在外,老了还要回家乡一样,正如俗语所谓“落叶归根”。既然这样,又何必苦苦执着于生死之辨呢?

既然生死都是一体的,那么,在人类社会历史的长河中,高寿与夭折也是不需分辨的。即使活了再大的年龄,几百岁相对于漫长的历史长河又算得了什么?只能算是“夭折”。即使未成年就离开人间,相对于没有出生的来者和已经故去的去者来说,都算是长寿的。因此,在庄子看来,寿、夭为一,生、死为一。

梦、旦为一。就人的生存状态来说,梦即是旦(醒),醒即是梦,人生是亦醒亦梦,亦梦亦醒,处于梦、醒无辨的状态。梦中饮酒作乐的人醒来后有可能因悲伤的事情而痛哭流涕,梦中哭泣的人醒来后有可能去打猎、游戏;人在梦中有可能又在做梦,醒来后才知道自己在梦中还在做梦;而且只有真正醒着的人才知道自己真的做梦了。那么怎么知道自己是真的醒了,还是一直在做梦呢?怎么知道我说你在做梦时,我是醒的还是在做梦呢?也许我们都在做梦。人生就是一场梦,亦梦亦醒,亦醒亦梦,梦、醒无辨。

是、非为一。就人的价值判断标准来说,是即是非,非即是是,是、非因人而言。世界上的事物有彼此之分别,从此的角度看是“是”,从彼的角度看就是“非”;从彼的角度看是“非”,从此的角度看就是“是”;从此的角度看彼的“是”就是“非”,从彼的角度看此的“是”就是“非”。是、非因人而异,相对而言。

知、不知为一。就人的认识能力来说,知即是不知,不知即是知,知与不知乃是相对而言的,知“不知”乃是最大的智慧。一种知识对于此来说是“知”,对于彼来说却是“不知”;同样,一种知识对于此来说是“不知”,对于彼来说却是“知”。不知道此的“知”对于彼来说是“知”,还是“不知”?此的“不知”对于彼来说是“不知”,还是“知”?人、泥鳅、猿猴三者对居住条件的要求迥然不同,而他们都住得很舒适。人、麋鹿、泥鳅、鱼、雁等万物之口味与审美观不同,究竟谁的标准才是对的呢?可见,知与不知也是相对的。

因而,“一”之内涵可视为合为一体、无彼此之分,是物、我,生、死,梦、旦(醒),是、非,知、不知之间界限的消弭。

三、因何为“一”

一物我则无“哀”、无“芒”。由于执着于物我之辨而造成了人生最大的悲哀与“芒”(昏昧)。人自禀受成形体时开始,就和外物接触,并与之发生冲突,终生追逐外物,一刻也不停息,却不知道,物是变化不居的,凭短暂的一生根本无法追逐到所有自己想得到的物。更何况,“我”也只是万物中之一种而已,自己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自己也是他物所追逐的对象。“道家倡导知止知足、宠辱不惊、淡泊名利的生活态度,主张对物质条件的追求适可而止,而不必过分地贪求对外物的占有。”[5]但是人却不知道物我本来一体,费尽心机,徒劳无益地去追逐,就像自己追逐自己的影子一样,自己追得越快,影子就跑得越快,最后弄得精疲力竭却根本追不到影子。不知物我为一实在是太可悲、太糊涂了。

一生死则无“惑”。由于执着于生死之辨而造成了人生之大惑。不知道生死原为一体,就会因为贪念活着而惧怕死亡,其实死乃是人生一段旅途之归路。

一梦旦则无“固”。由于执着于梦醒之辨就会造成一种固执的心态,将一切都区分得过分的清晰,即使是梦中的事都会当真,却自以为很清醒,窃窃自喜,不知梦、醒本来无辨实在是太固陋了。

一是非则无损于“道”。由于执着于是非而造成了对“道”的亏损。由于每个人的立场不一样,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判断是非的标准就会不一样,因此,是非价值判断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从“道”的角度来看,是非本一体,一切来源于“道”,一切又复归于“道”。倘若将自己的是非观念强加于别人或别物之上,是与非之间的分歧会越来越大,对“道”所造成的亏损就越来越大。因此庄子曰:“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一知不知则无“近死之心”,能“复阳”(即恢复生机)。由于人执着于“知”与“不知”之分辨,拼命分辨知与不知,因而造成了人生命之衰颓与消毁,进而使人变得没有生气。倘若不知道知与不知本无辨,则会以为自己之智为大智,而别人之智为小智,进而固执于自己所谓的大智,鄙视别人的小智;而别人又以为自己拥有大智慧,认为你只有小智慧。这样己与人各自为了证明自己自以为是的大智慧而争论不休,弄得既费心又劳神,“近死之心,莫使之复阳也”。其实己与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知的领域,在自己所知道的领域中也还有很多不知道的地方。

总之,能否做到“一”对人是否能保全“道”,是否能超脱悲哀、迷茫、固执、心灰意冷等等困扰人生的藩篱的囚禁起着关键的作用,因而为“一”是必要的。

四、如何为“一”

庄子曰:“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每个人都有“成心”,由于“成心”而造成了言之不齐,由于言之不齐而造成了是非,由于是非而造成了“道”的亏损。若要避免“道”的亏损,达到“道通为一”的境界,就得消除造成“道”之亏损的根源,也就是要消除“成心”。倘若消除了“成心”,那么每个人所说出来的言论就没有什么互相冲突的地方,言论就像风一样,风乃发于自然,风停则声止,不再是“夫言非吹也”①,此时的言是出于自然的,因而无什么分别。没有了言论之分别,就没有了是非;没有了是非,道就会完满而不遭受亏损。

那么应该如何去除成心呢?庄子认为应该以“以明”的方法来去除成心。庄子曰:“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所谓‘莫若以明’,即是听任于道和天,也即是庄子自己说的‘和之以天倪’,‘休乎天钧’,任物之自然,则万物自是其是,自可其可,而诸家‘物论’的是非可以休矣。”[6]也可以说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即观照事物的本然,因任自然。因为万物之本然,或万物之本性是一样的,“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只要不将自己之成见强加于物之上,就可以做到“道通为一”。②

故而以“以明”的方法去除成心,去除成心而凸现“虚心”③,“虚心”则能顺应自然,顺应自然则没有“私心”,即“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应帝王》),无“私心”则能与道合为一体。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道通为一”的境界。

五、圣、凡之别

庄子认为圣人、真人或至人与众人或凡人有很大的区别,造成这两类人之间巨大区别的原因是:是否知道“一”,是否能体认“一”、进入“一”的境界。

“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庄子认为:“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④只有圣人才能知道“道”,知道“道通为一”,却不拘泥于“道”,行“道”而不留下痕迹,“不缘道”⑤。众人费尽心机寻求“一”,却不知道万物本来一体,“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⑥。

圣人与凡人之间有着巨大的区别,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圣人怀之,众人辩之以相示也。”圣人知道应该在何时何地议论、辩论,或争辩,不该辩论时就不辩论,深藏于心,怀而不露,可以辩论时就辩得恰到好处;众人则只知道一味辩论,相互夸耀自己善辩的才能,也不管是否应该辩论,是否可以辩论,辩论得是否有意义,是否会有一个结果。圣人能做到处变不惊,宠辱皆遗,达到生死一如的境界,“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凡人却汲汲于功名利禄、利害生死。

圣人拥有达到极致的智慧,知道自己也有不知之处,“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圣人虽然看起来很愚笨,却是“大智若愚”;众人看起来似乎极为精明,却是自作聪明。庄子曰:“众人役役,圣人愚□,参万岁而一成纯。”正如《老子·第二十章》所说“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庄子继承了老子的关于“圣人”的观点,圣人是超凡脱俗的,也是孤独寂寞的。

实际上“圣人”可遇不可求,现实生活中很难遇到:“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虽然“圣人”难遇,但其实也是早晚的事情,是一定会遇到的。也许那圣人就在那灯火阑珊处。

虽然庄子认为物我为一、生死为一、梦旦(醒)为一、是非为一、知不知为一,但是他不肯视圣人、凡人为一,认为人有圣凡之别。这看似与他的“道通为一”的思想相悖。其实《齐物论》以“一”一以贯之的逻辑主线与圣凡之别并不矛盾,因为在庄子看来,只有圣人、真人或至人才能达到“一”之境界,所以,只有他们能做到一物我,一生死,一梦旦,一是非,一知不知。而这些是凡人或众人所无法体会与实践的。庄子能“一”万物,却不愿“一”圣凡,体现了他内心的极度孤傲、寂寞与对在现世中“道通为一”之境界难以实现的深刻理解与失望。

注释:

①言非吹也:言论和风吹不同,意指言论出于成见,风吹出于自然。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06:51.

②故举纵横好丑,恢恑憰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则理虽万殊而性同得,故曰道通为一也。夫纵横美丑,物见所以万殊;恢恑憰怪,世情用之为颠倒。故有是非可不可,迷执其分。今以玄道观之,本来无二,是以妍丑之状万殊,自得之情惟一,故曰道通为一也。[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2:71.

③正如《庄子·人间世》中所说:“虚室生白,吉祥止止。”

④王先谦将此句解释为:“唯达者能一视之,为是不用己见而寓诸寻常之理。”[清]王先谦.庄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9:16.

⑤不缘道:无行道之迹(林希逸说),不拘泥于道。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06:85.

⑥王先谦将此句解释为:“自知道者观之,皆可通而为一,不必异视。劳神明以求一,而不知其本同也,是囿于目前之一隅,与‘朝三’之说何异乎?”[清]王先谦.庄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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