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世界反倾销中角色变化的社会网络分析_社会网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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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倾销在21世纪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安全,抵制国外不公平竞争的主要手段。虽然反倾销具有合法性,本应是一种被动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手段,但被一些国家滥用,演变成为一种极具影响的贸易保护的工具。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每年均遭受到大量的反倾销。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后的1995年至2013年,中国①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共计989起(年均52起)②,而且涉案产品的范围广泛,包括原材料、半制成品、制成品等。图1的数据显示,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绝对数量远远高于其它成员,为韩国(第2位,331起)的3.0倍。前后共计32个WTO成员对我国发起了反倾销调查(见图2)。世界各个成员的反倾销行为构建成了一个复杂的反倾销网络,大量成员的反倾销还存在双向互动关系。

      

      图1 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成员及案件数(1995-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WTO反倾销统计数据整理。

      

      图2 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成员及案件数(1995-2013年)

      资料来源:根据WTO反倾销统计数据整理。

      注:由于成员“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的名称较长,此处及后文均简称为“特多”。

      二、文献综述

      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主要分析的是不同社会单位所构成的关系结构及其属性。社会网络分析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研究社会结构的方法,已发展成为一种具有专门的概念体系和测量工具的研究范式。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传统的计量研究主要是研究经济体两两间的贸易关系以及效应而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研究则致力于描述一组成员集合的网络结构特征,并考察经济体个体是否会受到网络结构的反制。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领域的研究也越来越关注社会网络理论的运用,总体而言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在国际贸易研究领域的运用较晚,也较少。如,Rauch(1999)研究了跨国网络对国际贸易的促进;Garlaschelli和Loffredo(2005)分析了国际贸易网络中的复杂网络及属性;Fagiolo等(2010)研究发现世界贸易关系中存在一个核心—边缘结构,同时一些国家间形成高度内敛化的子群。Jae等(2013)通过进出口数据构建了国际贸易现金流量网络。

      汪云林、李丁和付允(2007)在国内较早地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运用到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领域,他们主要研究了贸易网络的密度、中心度等指标;刘宝全等(2007)的研究也较早,但主要从集聚性、顶点度相关性角度对贸易网络的结构特征进行了分析;陈银飞(2011)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2000-2009年世界贸易格局及其在次贷危机前后的变化;张勤、李海勇(2012)使用该方法通过中心性指标、核心度指标等研究了中国入世10年来中国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角色和地位的变化。

      反倾销是国际贸易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但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运用到反倾销研究领域的极其稀少,文献显示仅有万方、杨有孝(2013)对此进行了积极的尝试,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了反倾销指向网络的一些现象,但该研究更多地偏向于对全球反倾销状况的解读和从贸易角度的解释;另外他们的研究是一种静态的分析,无法显示中国在世界反倾销中的动态变化。从WTO成立后的1995年以来,世界反倾销环境在不断变化,中国遭受反倾销的状况也是动态变化的,因此本文拟运用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缩写为SNA)方法对世界反倾销网络的结构进行测度,从动态变化的视角对中国在世界反倾销中的角色地位变化进行实证研究,从反倾销本身视角对实证结果进行解读,这对于清楚认识中国在世界反倾销中面临的真实环境、实现中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拟运用社会网络分析(SNA)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过程需要大量的世界反倾销数据作为支撑,且需构建相应的多值邻接矩阵。

      本文根据WTO统计的1995-2013年的世界反倾销数据,选取了37个WTO成员。在选取研究研究样本时,要求所有成员均发起过反倾销调查,且每个成员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总数不低于5起,最终确定了表1中的37个WTO成员。同时,对华反倾销的32个成员也全部包括在这37个成员内,正好也满足了本文对中国遭受反倾销的研究数据的需求。

      

      为了分析中国在世界反倾销中角色地位的变化,需要将不同阶段的世界反倾销网络数据进行对比,因此将1995-2013年分成两个阶段,其中1995-2004年为第一个阶段,2005-2013年为二个阶段,整理了上述37个成员分阶段的发起反倾销调查和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统计数据,分别构建了两个阶段的37×37的1-模多值邻接矩阵。其中,矩阵中的行表示行成员对列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矩阵的列表示列成员遭受行成员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本文使用UCINET软件为辅助进行研究。

      四、反倾销网络实证分析

      (一)基于反倾销网络图的角色和地位分析

      绘制网络图能将世界反倾销状况给予直观展现,因此本文首先利用构建的两个邻接矩阵分别绘制1995-2004年以及2005-2013年这两个阶段的反倾销网络图。连线越粗表示两成员间发生的反倾销数量越多,连线越细表示两成员间发生的反倾销数量越少。连线箭头末端是遭受反倾销的成员,箭头起始端是发起反倾销的成员。

      图3和图4分别为两个阶段的世界反倾销网络图。图3中摩洛哥在1995-2004年与其他成员间未发生任何反倾销案件;图4中特多、拉脱维亚两个成员在2005-2013年与其他成员间也未发生任何反倾销案件。

      图3显示:在1995-2004年,中国、美国、印尼、欧盟、韩国、印度、泰国处于网络的中心,且连线均较粗,说明反倾销数量偏大;图4显示:在2005-2013年,中国、印度、欧盟、中国台湾、印尼、韩国、加拿大处于网络的中心,且连线均较粗,说明反倾销数量偏大。由于成员在该网络图中所处的位置会受到该成员发起反倾销和遭受反倾销的综合影响,并不仅仅反映遭受反倾销的影响,因此就反倾销的总体情况而言(包括对外发起和自身遭受),中国、印度、欧盟、印尼、韩国这几个成员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处于网络中心,而美国、泰国在第二阶段出现了偏离中心的状况,中国台湾、加拿大在第二阶段则向网络中心靠近。虽然网络图反映出的状况很直观,但较为粗略,故还需通过其他指标做更精细的分析。

      

      图3 1995-2004年世界反倾销网络图

      

      图4 2005-2013年世界反倾销网络图

      (二)反倾销网络的中心性指标分析

      社会网络分析中,中心性是评价一个节点重要性、地位优越性和结构位置指标,其中对个体的测度指标主要有点度中心度、中间中心度和特征向量中心度。为了便于不同阶段的横向比较,所有的中心性指标均采用标准化数值。标准化数值实际上是一种百分率,有效解决了不同阶段的绝对数值缺乏可比性的问题。具体数据见表2和表3,表2为点度中心度数据,表3中间中心度和特征向量中心度数据。

      

      

      1.点度中心度

      在多值网络矩阵中,点度中心度能较直观地反映网络中某一节点与其他节点间发生关系的数量。在有方向性的网络中,每个节点的点度中心度又分为点出度和点入度。就本文的反倾销网络而言,点出度表示成员对外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次数,点入度表示成员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次数。表2显示,在点出度方面:1995-2004年间印度、美国、欧盟、阿根廷发起了最多的反倾销调查,而2005-2013年间印度、巴西、美国、欧盟发起了最多的反倾销调查。在这两个阶段,印度牢牢占据了第1名的位置,美国和欧盟的排序虽有所差异,但一直排在前面,巴西在第一个阶段仅排在第9位,但第二个阶段却跳跃到第3位,反映出世界反倾销中对巴西的关注在加强。中国在第一个阶段的排名为第8位,第一个阶段的点出度与印度、美国、欧盟的指标存在较大差距,在第二个阶段虽仅上升到第6位,但中国点出度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由2.847上升到7.548。且在第二阶段中国点出度与美国、欧盟的指标差距不大(与印度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出中国在第二个阶段通过对外反倾销保护自身利益的意愿和偏好在加强。在点入度方面:1995-2004年间中国、韩国、美国、中国台湾遭受了最多的反倾销调查,2005-2013年间中国、韩国、中国台湾、美国遭受了最多的反倾销调查。在两个阶段,这四个成员均排在最前面,而且中国牢牢占据了第1名的位置。中国在两个阶段的点入度均远高于后面的成员且中国点入度还由15.022继续上升到18.889反映出世界对中国的反倾销存在明显加强的状况。

      2.中间中心度

      中间中心度刻画的是一个节点控制网络中其他节点之间交往的能力,如果一个成员处于许多其他节点对的捷径上,则其中间中心度较高,可以通过控制或曲解信息的传递影响群体。

      表3的数据显示,美国在反倾销网络中的中间中心度在1995-2004年以及2005-2013年均高居第1位,中间中心度分别为15.005和11.742,远高于其他成员,表明美国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非常大,有较大的几率带动其他成员对美国反倾销行为进行模仿。

      印度虽然发起了世界上最多的反倾销案件,同时也遭受到大量的反倾销,在1995-2004年以及2005-2013年的中间中心度排名仅分别为第7位和第5位,数值分别为4.145和5.932,这表明印度虽然发起反倾销和遭受反倾销的总量非常大,但印度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却偏小,其他成员对印度反倾销行为的模仿偏少。欧盟的中间中心度排名由第6位降到第10位,数值也由4.159下降到1.619,降幅较大,表明欧盟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在明显降低,其他成员对欧盟反倾销行为的模仿的几率也明显降低。中国的中间中心度排名由第9位上升到第3位,数值也由2.847上升到7.548,涨幅明显且很大,表明中国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在明显加强,其他成员对中国反倾销行为的模仿的几率也明显增加。

      3.特征向量中心度

      特征向量中心度是网络中某个节点重要性的度量。一个节点的特征向量中心度一般与其所连接的节点的点度中心度正相关。一般而言,特征向量中心度高的节点与其相连接的节点通常具有较高的连接强度,而特征向量中心度低的节点则相反。在反倾销网络中,特征向量中心度高的成员通常会更多地陷入频率较高的反倾销摩擦中。

      表3的数据显示,中国在反倾销网络中的特征向量中心度在1995-2004年以及2005-2013年均高居第1位,特征向量中心度分别为71.961和85.805,印度在这两个阶段均排在第2位,这表明中国、印度均陷入到高频率的反倾销摩擦中,长期是世界反倾销网络的核心行动者或对象。由于中国的特征向量中心度较多地高于印度,因此中国陷入反倾销摩擦的程度明显更深。美国、欧盟在第二个阶段的特征向量中心度均有所下降,表明美国、欧盟陷入反倾销摩擦的程度存在降低的状况。

      (三)反倾销网络的核心-边缘结构分析

      世界体系理论认为,整个世界是由核心地带、半边缘地带和边缘地带组成。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也可对世界反倾销网络进行核心-边缘结构分析,研究反倾销网络是否存在核心地带、半边缘地带和边缘地带。该分析需要使用核心度(Coreness)指标。1995-2004年以及2005-2013年两个阶段各个成员的核心度指标见表4。若核心度>0.1,则该成员归于核心地带;若0.01≤核心度≤0.1,则该成员归于半核心地带;若核心度<0.01,则该成员归于边缘地带。核心度数据显示,在1995-2004年世界反倾销网络中存在核心-半边缘-边缘结构,其中处于核心地带的成员有13个,处于半核心地带的成员有15个,处于边缘地带的成员有9个;而在2005-2013年世界反倾销网络虽也存在核心-半边缘-边缘结构,但各类成员数量有所变化,分别为6个、19个和12个。核心地带成员由13个锐减到6个,而半边缘地带和边缘地带成员均有所增加,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反倾销存在向少数成员集中的倾向,更多的成员有向反倾销外围发展的趋势。

      

      表4数据显示:在第一个阶段排前10位的成员,除了中国和巴西的核心度上升之外,其余8个成员的核心度均下降了。中国的核心度在两个阶段均排在第1位,处于世界反倾销的核心地带,而且核心度有较大幅度的明显上升,从0.574上升到0.836。巴西则是小幅上升,由0.123上升到0.197。第一个阶段存于核心地带的成员仅有4个成员—中国、印度、美国、欧盟在第二个阶段还维持在核心地带,其余6个成员均退出了核心地带。这反映出中国不仅仍维持在世界反倾销的核心地带,而且核心程度在增强,但这种核心程度的增强更多地是由我国遭受大量的反倾销所致。

      (四)基于块模型的角色地位分析

      在世界反倾销网络中,块模型可以测度一个或多个成员在多大程度上扮演相同角色或发挥相同的功能,实际上也就是分析网络中是否存在小群体以及小群体的组成。所谓小群体,一般指相对稳定、人数不多、有共同目标、相互接触较多的联合体。本文运用UCINENT软件的迭代相关收敛(Convergent correlation,缩写为CONCOR)法对两个阶段的世界反倾销网络进行分析,各分区结果见表5和表6。

      1.世界反倾销网络分区

      本文发现,1995-2004年和2005-2013年世界反倾销网络均被分成8个区。两个阶段的1区中的成员以对外发起反倾销调查为主,自身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相对较少,因此被归入“发起反倾销群体”。1995-2004年的1区共计10个成员,2005-2013年的1区共计16个成员,“发起反倾销群体”的成员数量大量增加。其中第一阶段中有7个成员较稳定,仍然维持在第二阶段的该群体中,它们是:印度、美国、以色列、墨西哥、南非、加拿大、土耳其。这表明:发起反倾销调查为主的成员范围更加广泛,越来越多的成员倾向于通过反倾销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而且该群体核心力量较稳定。

      再关注1995-2004年的5区和6区(分别命名为“遭受反倾销群体1”和“遭受反倾销群体2”)和2005-2013年的5区,这些分区的成员以遭受反倾销为主,对外发起反倾销相对偏少,因此归入“遭受反倾销群体”。第一个阶段的该群体共计10个成员,第二个阶段锐减到4个成员,但是中国和日本在两个阶段均属于该群体。这表明:在世界反倾销网络中,被动地接受反倾销的成员在锐减,更多的成员在遭受反倾销的同时也在对外进行反倾销;中国、日本两个成员长期以来遭受到的反倾销远大于自己发起的反倾销,更多地倾向于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反倾销。

      

      2.世界反倾销网络的交互性与自反性

      反倾销网络的密度矩阵见表7和表8。1995-2004年和2005-2013年世界反倾销网络的整体密度值分别为1.5015和1.1877,若密度矩阵中某单元格密度值大于整体密度值,则表明该单元格所关联的两个分区存在较强的交互性,反之则表明存在较弱的交互性。例如:表7中,1区对5区交叉的单元格密度为8.733,远大于整体密度值1.5015,这表明1区向5区发起反倾销频率高。同一个分区之间也有交叉的单元格,若该单元格密度值大于整体密度值,则表明该分区存在显著的自反性。例如:表7中,1区与1区交叉的单元格密度值为2.911,表明1区内部的成员之间相互进行反倾销的行为比较显著。为了容易辨认,本文特将表7和表8中密度值高于整体密度值的单元格涂为灰色。

      1995-2004年间,1区成员与3区、5区和6区的成员间存在较强的交互性,即1区成员对3区、5区和6区成员发起了较多和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5区和6区的成员遭受到多个群体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1区成员之间以及6区成员之间分别存在显著的自反性,即1区成员内部和6区成员内部分别存在比较显著的相互发起反倾销调查的行为。

      2005-2013年间,1区成员与3区、4区和5区的成员间存在较强的交互性,即1区成员对3区、4区和5区成员发起了较多和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5区的成员遭受到多个群体(1区、2区和3区)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3区成员存在显著的自反性,即3区内部的成员内部存在比较显著的相互发起反倾销调查的行为。

      数据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交互性或自反性的群体数量存在减少的状况,反倾销发生在更为集中的少数群体之间的状况明显。在两个阶段中5区(该区是遭受反倾销群体)自反性均不显著,而其在交互性上体现出来的特征主要是遭受到多个群体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中国在两个阶段均是5区的成员,表明中国的交互性长期以来一直表现为遭受“发起反倾销群体”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以1995-2004年和2005-2013年两个阶段的世界反倾销网络为研究对象,构建了两个37×37的1-模多值邻接矩阵,从网络图、中心性、核心-边缘结构、块模型等几个方面对世界反倾销的网络结构进行了剖析,其中重点关注了中国在世界反倾销网络中的角色地位的变动状况,得出如下结论:

      1.总体上,世界反倾销网络是一种非均衡的网络,虽然在1995-2004年和2005-2013年两个不同阶段的世界反倾销网络在部分结构上具有稳定性,但不同阶段的网络结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和变动。

      

      

      2.中心性指标分析显示:(1)中国通过对外反倾销保护自身利益的意愿和偏好在加强,同时世界对中国的反倾销也明显加强。(2)长期以来,美国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非常大,有很大几率带动其他成员对美国反倾销行为进行模仿;印度虽然发起反倾销和遭受反倾销的总量非常大,但印度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偏小,其他成员对印度的模仿偏少;欧盟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在明显降低,其他成员对欧盟的模仿的几率也明显降低;而中国控制其他成员之间反倾销关系的能力明显加强,其他成员对中国的模仿几率明显增加。(3)中国、印度均陷入高频率的反倾销摩擦中,长期是世界反倾销网络的核心行动者或对象,且中国陷入反倾销摩擦的程度明显更深;美国、欧盟陷入反倾销摩擦的程度在降低。

      3.核心-边缘结构分析显示:在世界反倾销存在向少数成员集中的倾向,更多的成员有向反倾销的外围转移的趋势;长期以来,中国、印度、美国、欧盟维持在核心地带。

      4.块模型分析显示:(1)世界反倾销网络的群体划分明显,1995-2004年和2005-2013年均被分成8个群体,越来越多的成员倾向于通过反倾销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被动地接受反倾销的成员在锐减;中国和日本在两个阶段均属于“遭受反倾销群体”,长期以来中国、日本遭受到的反倾销远大于自己发起的反倾销,更多地倾向于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反倾销。(2)具有交互性或自反性的群体数量存在减少的状况,反倾销发生在更为集中的少数群体之间的状况更明显;长期以来,中国所处群体的自反性均不显著,故中国的交互性一直表现为遭受“发起反倾销群体”较高频率的反倾销调查。

      (二)政策建议

      1.高度关注美国的反倾销动向,预防美国反倾销导致的模仿行动

      中间中心度数据分析结果显示,长期以来美国有很大的几率带动其他成员对美国反倾销行为进行模仿,而其他成员对欧盟反倾销行为的模仿几率却在明显降低,同时其他成员对印度反倾销行为的模仿偏少,因此在世界反倾销中,中国应该高度关注美国的反倾销动向,未雨绸缪,对可能接踵而来的反倾销模仿提前做好预防。

      2.积极参加区域性多边经济合作

      一方面可以减少对欧美市场、印度市场等的依赖和出口集中度,减弱这些成员反倾销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制约;另一方面可能有效减小其他成员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几率。Jones(2000)认为北美贸易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由于明显减少肯定性裁决比例,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提起反倾销调查的欲望。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区域性多边经济合作下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更高导致的,因此积极参加区域性多边经济合作可能比参加全球性的多边经济合作对反倾销的抑制效果会更佳。

      3.采用适度的连带式反倾销,提高中国的反倾销报复效果

      部分成员在发起反倾销时并非只针对某一单个成员的涉案产品,而是同时针对多个成员的相同或相似涉案产品进行连带式反倾销,这种做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反倾销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使反倾销的实际效果更佳。中国之所以遭受到的反倾销远远大于自身发起的反倾销,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由于对方成员存在较明显的贸易转移效应,中国发起反倾销起到的报复效应较弱,从而无法对其他成员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因此中国不应局限于双边性的反倾销报复,应当采用适度的连带式反倾销,提高中国的反倾销报复效果和威慑作用。

      4.高度重视与重要成员间双边贸易的均衡发展

      块模型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在两个阶段均属于“遭受反倾销群体”,而“发起反倾销群体”中的一些重要成员(如美国、欧盟、印度等)长期都是中国主要的贸易伙伴。许多研究都显示贸易状况与反倾销之间存在较强的关联,如谢建国(2006)也发现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显著提高了美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频率。为此,我国应以上述这些重要成员为主要对象,以双边进出口基本平衡为目标,一方面鼓励国内企业增加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另一方面要逐渐减少附加值低的产品出口,增加附加值高的产品的出口。

      ①由于WTO在统计反倾销数量时是以WTO成员作为统计对象,不是以各个独立的国家作为统计对象,而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同属WTO成员,本文国外对华反倾销数量只包括针对“中国大陆”的反倾销。

      ②根据WTO反倾销统计数据计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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