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对当前就业政策态度的调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毕业生论文,就业政策论文,态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8;G40-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08)04-0020-05
毕业生对政府有关促进就业政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政策运行是否顺畅,并决定着这些政策效果的好坏。因此,对当前就业政策作用的目标群体进行识别,了解他们的需要与态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本研究主要以江苏、浙江两省部分高校本科毕业生为例,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当前毕业生对我国现行旨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的态度。
一、调查统计分析
(一)样本构成与研究方法
本次问卷调查以江苏、浙江两省2008届高校毕业生为目标群体,按学校类型和地区为分层标准,各抽取985和211工程高校3所、省属地方高校4所与民办高校3所。鉴于方便性原则,本调查在学科门类上抽取了汉语言、英语、行政管理、教育学、数学、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等学科专业。此次共发放问卷1400份,回收1340份,回收率为95.7%;其中有效问卷为1248份,有效率为89.1%。有效问卷的具体构成如下表。
研究采用的是自制的《毕业生对政府就业政策态度调查问卷》,调查的是毕业生对政府在拓宽就业渠道、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提供就业咨询与指导、加强就业立法等方面政策实施的态度与满意程度。采取李克特量表(Likert-type Scale)法,进行态度意见测量,即用1-5分别表示非常有用、有用、不知道、没用、非常没用五种态度,测量毕业生对政府不同促进就业政策的主观感受,并运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对拓宽就业渠道政策的态度比较
目前,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方面,政府主要是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西部、中小民营企业就业,以及鼓励自主创业、公务员录取等,同时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上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产业调整政策以扩大就业渠道,满足就业需求。
1.整体比较。从毕业生对上述拓宽就业渠道政策的态度的均值看,毕业生对这些政策呈现出褒贬不一的反映。毕业生认为各项政策中对他们的帮助最大的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民营企业就业”,其值是2.02;最小的是“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其值为3.02(表1)。可见毕业生对政府各项政策中持支持满意态度的是“鼓励到基层就业”、“到中小民营企业就业”,对于“自主创业”和“西部服务”毕业生的态度比较保守。对于“积极的财政和产业调整”,可能因为宏观政策原因,不易觉察,均值也偏低。
2.不同类型学校间的差异。对不同类型学校的毕业生关于政府拓宽就业渠道政策的态度体验进行一元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发现毕业生对各项政策的态度只有在“鼓励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就业”方面存有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水平为a=0.001;在产业调整、财政政策、基层、公务员方面则比较统一。我们认为这与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有单科传统的院校毕业生多在特定的相应行业领域内就业,如师范类院校绝大多数在教育领域就业,因而对企业岗位的需求可能就相对少一些;而综合性大学就正好相反(表2)。
对毕业生关于“鼓励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就业”政策的态度采用Scheffe法的多重比较(Multiple Comparisons)事后比较检验(Post Hoc Tests)时,发现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毕业生在态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民办高校毕业生对此政策的认同度(1.75)明显要高于省属地方高校(2.10),高于985、211工程高校(2.21)。我们认为,这与不同学校的培养方向、公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范围更广、民办高校培养学生的就业倾向等有密切关系(表3)。
3.不同学科专业间的差异。对不同专业的毕业生的态度体验进行一元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发现毕业生对各项政策的态度只有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存有显著性相关,显著性水平为a=0.05;在“鼓励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就业”和“鼓励到西部就业”方面态度比较统一。我们认为自主创业是一个对毕业生自身素质、专业背景、家庭背景等有很高要求的项目,因此不同学科专业背景会对此政策有不同的理解与诠释;而由于到中小民营企业就业将是发展的基本趋势,毕业生对此有比较一致的态度和意见,不存在着显著性的相关(表4)。
对毕业生关于“鼓励自主创业”政策的态度采用Scheffe法的多重比较(Multiple Comparisons)事后比较检验(Post Hoc Tests)时,发现理科与工科的毕业生在自主创业方面存在显著相关,理科对于自主创业的认同度(2.75)高于工科(3.17)。我们认为,这可能与工科毕业生更倾向于到既定企业部门工作,而理科毕业生没有专门的技艺,无法选择合适企业部门有关;也可能与理科毕业生的知识储备有关(表5)。
4.不同性别间的差异。对不同性别的毕业生态度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Independent Samples Test)时,发现在变量同质的Levene检测(Levene's Test for Equality of Variances)中,没有显著性差异,表示两个群体的变异数相等。因此,我们需要观察假定变异数相等(Equal variances assumed)的T值;而两群体的变异数不相等时,我们看假定变异数不相等(Equal variances not assumed)的T值。我们发现,不同性别间只在“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上存在显著性差异。相对而言,男生比女生容易接受该政策,其均值分别为2.88、3.14。这可能与不同性别之间对于工作稳定性追求的差异、不同层次自我实现的需求不同、传统的性别社会角色分工不同有密切的关系。
(三)对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政策的态度比较
近几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从毕业生就业网络的建设、供需见面会的召开、就业市场的规范、就业政策的放宽以及社会保障的完善等五个方面入手,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建设。毕业生对政府完善关于就业市场体系方面的政策认同度比较高,要强于拓宽就业渠道政策的认同度。从均值看,毕业生对供需见面会的认同度最高,为1.25,其次是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的建设,为1.26,最低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但也有2.07。这表明毕业生对就业信息的需求、对直接影响就业的微观条件的需求比较旺盛,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作为也更容易得到毕业生的认可(表6)。
此外,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性别的毕业生在关于完善就业市场体系政策的态度方面没有显著性的差异。特别提出的是,在大学本科阶段,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并没有想象中的严重。但毕业生又都普遍对就业市场的完善抱有很高的期望。
(四)对就业咨询与就业指导政策的态度比较
本调查主要针对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进行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咨询服务、高校专业课程的学习、学校职业培养定位三个方面,了解毕业生的态度体验。
1.整体比较。毕业生对于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进行的就业形势、就业咨询方面普遍感到不太满意,认为其对自己的帮助不是太大,数值为3.18,为本次调查各项均值的次低。这主要与当前各高校就业指导的缺失、没有专业化的就业指导老师、就业形势的分析往往变成就业政策的研读、就业咨询服务无从入手有直接的关系。而关于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学校职业培养定位方面的认同度比较高,分别为1.47和1.38(表7)。
2.不同学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咨询与形势分析方面的态度存在着差异。进行Scheffe法的多重比较(Multiple Comparisons)事后比较检验(Post Hoc Tests),发现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公办高校毕业生对此的认同度(3.30)低于民办高校的毕业生认同度(2.86)。我们认为,这可能与民办院校更注重毕业生就业,以就业率的提高吸引生源;而公办院校在生源无忧的前提下,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服务明显滞后有很大关系(表8、表9)。
此外,不同学科专业与性别的毕业生对就业咨询与指导政策的态度并不存在着显著性的差异。这说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对就业咨询与指导服务方面的基本需求是一致的。
(五)对推动就业立法政策的态度比较
法律法规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武器,也是缓解毕业生就业难题的必要保障。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之一是推动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法制建设。
1.就业立法现状。毕业生对当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立法现状,普遍持不满意的态度,均值达到了3.87,接近“不到位”的选项,并为本次调查各项均值的最低。具体而言,毕业生没有选“非常到位”的,选“到位”的只有14.7%;而选“不到位”的有67.6%,选“非常不到位”的也达17%,二者达到了85%左右(表10)。
2.就业立法建议。关于加强哪些方面立法工作,毕业生更倾向于“出台专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达到52.2%;其次是“反歧视法”,占23.4%;“出台社会保障和失业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明确政府与高校在毕业生中责任的法律法规”也分别达到了11.9%和12.5%(表11)。
二、调查结果及讨论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每年政府都会出台或重申相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这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比较好的引导作用。但是,本次调查的发现表明这些政策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1.毕业生对现行的旨在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态度不一。对已有的就业政策,毕业生感到对其职业搜寻帮助不大的按均值大小顺序排,主要是: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就业形势分析和就业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3.10)、鼓励自主创业(3.02)、鼓励去西部就业(2.74)、产业结构调整与积极财政政策(2.64)、报考公务员(2.55)。毕业生认为对其职业搜寻有明显帮助的按均值大小顺序排列主要是:供需见面会(1.25)、毕业生就业网建设(1.26)、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1.47)、学校的课程设置与专业学习(1.47)。不同学校、专业、性别的毕业生在对政府各项政策的态度体验差异性不大。其中,有显著性差异的主要是:民办高校毕业生对重视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对学校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方面服务也更为满意;理科毕业生比工科和文科的毕业生更倾向于选择自主创业。毕业生对当前的就业法律法规建设相当不满意,认为政府应该在毕业生就业法、反歧视就业法、社会保障法、政府责任和高校责任法方面加强建设。
2.鼓励多渠道就业的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政府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到西部就业,鼓励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学生报考公务员,但这些政策对于毕业生的帮助指数只在2.5左右,并非很大。这除去毕业生本身就业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以外,这些政策在制定的时候,忽视了我国现存的显性或隐性的客观环境以及相关制度的限制。比如,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制度、编制、各种指标和档案管理至目前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变,人事部门对于毕业生就业的申请报批手续仍过于繁杂,用人单位并没有多少真正用人权;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政策和落户政策阻碍了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中的跨地区、跨行业就业;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毕业生到这些企业就业的福利、待遇无法得到保障,并与政府公共部门、国有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机构改革造成政府部门吸纳毕业生的能力下降;“重人情、重关系”的文化传统,使得毕业生就业并不完全取决于毕业生个人的能力和素质,毕业生具有的社会资本影响着其就业选择。
3.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对于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结果表明每年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的建设,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有很大的帮助,并得到了毕业生的认可。但这种帮助也是相对的,仅仅在低水平上满足了学生就业信息与就业途径的渴求。首先,劳动力市场在毕业生就业配置方面仍显得比较疲软,一方面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和规范仍显不足,如高校与用人单位联系简单、缺乏分类和规范的中介机构、缺乏专业化的细分的就业市场等,从而对毕业生就业缺乏必要和有效的调控;另一方面,教育、劳动、人事等多个部门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不能有效地传达劳动力和毕业生供求的信息,增加了毕业生职业搜寻成本。其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既影响了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的积极性,也增加了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影响了毕业生就业和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4.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指导急需专业化队伍。调查结果显示高校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工作没有满足毕业生就业的需求。就业指导也是一种教育活动,通过指导有利于增强大学生职业角色的生活技能,促进包括风险意识、竞争意识、信息意识和职业道德等的职业观念的形成。这要求提供就业咨询与指导必须是专职的、专业性的。但是,目前高校就业指导往往局限于对毕业生的指导,没有能力与精力就大学生全学程从生理、心理、价值观、经验、环境背景等方面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个人职业指导。更为突出的是,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往往只限于就业政策的讲读,缺乏专业性的深入剖析。
5.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改进。调查中发现的学校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专业学习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高考的一次性定职业、定专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忽视了学生个体的成长需求、职业需求,既容易造成部分学生光阴虚度,又不利于有效就业;虽然学科专业的设置已逐渐面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但是在教学内容、方法上仍注重培养“理论专家型”人才,忽视对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
6.就业立法任重而道远。调查发现毕业生普遍认为当前缺乏专门旨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随着《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了法律依据。但高校毕业生是特殊的群体,需要完整而专门的法律法规,以确立权责明确的政府、高校的就业责任体系,为有效促进毕业生就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收稿日期:200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