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若干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内部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成因分析
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transfer price),是一种公司内部价格。美国教授阿潘(J·S·Arpan)认为:“公司内部定价就是对被同一个所有者拥有的企业单位之间所转让的货物和劳务的价值的确定。它包括贷款利息、租金费用、劳务费、货物价格以及其支付方法的确定。——公司内部价格不必等于内部成本。它可能远远低于或高于会计成本,在有些情况下它与实际成本甚至没有直接联系。”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通常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主要是服从于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目标的需要,如今,它已成为跨国公司弥补外部市场结构性和交易性缺陷的重要措施。
内部转让价格对跨国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总额在不断迅速增长。根据1984年公布的调查材料显示,跨国公司内部商品交易额约占国际贸易进出口总额的30%左右。跨国公司内部商品交易额主要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形成的:
1.跨国公司在一个国家的子公司没有原材料或供应不足,而由另一个国家的子公司供应和进口加工。2.跨国公司生产过程的某个阶段,可能在另一国家进行效率更高。例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很多跨国公司在人工成本低的国家生产零部件,然后运到本国总公司进行装配;或者在本国生产零部件,在国外子公司装配和销售。3.很多跨国公司在一些国家设有销售机构,但并不从事生产,因而必须从其他国家的子公司进口产品。4.跨国公司总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劳务。例如,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广告宣传、以及企业管理咨询等。5.总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以及利息的支付。
作为大型企业经营管理工具的内部转让价格,在西方国家早已经开始使用。在本世纪的前半叶,在许多美国企业中,发生了分权化的趋向,内部转让价格是在分权的基础上产生的。大型企业开始将它们复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它们的下属机构,成立所谓的投资中心或利润中心,实行独立核算,其主要目的是激励下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尽可能有效地经营他们的投资中心或利润中心,以促进整个公司利润的增长。
当跨国公司将其经营活动扩展到国际范围以后,制定内部转让价格的目的,已经不单纯是为了激励下级管理人员提高经营效率,而且还需要考虑与价格制定的有关的许多国际经济因素。因而要比制定国内价格复杂得多。根据波恩斯(J·O·Burns)对美国62个跨国公司所进行的调查,列出了14个对内部转让价格有影响的环境因素,另一份调查是由喀姆和米勒(S·H·Kim and S·W·Miller)提供的。见下表。
内部转让价格的环境影响因素
波恩斯的调查研究喀姆和米勒的调查研究
1.国际市场行情1.东道国对利润汇出的限制
2.有利于国际竞争 2.外汇管制政策
3.保证子公司的合理利润3.东道国对合资经营企业的限制
4.美国联邦所得税负担 4.东道国的关税负担
5.子公司所在国的经济状况 5.东道国的所得税负担
6.进口限制政策6.美国联邦所得税负担
7.关税负担7.美国的进口配额限制
8.价格管制情况8.美国总公司的信用状况
9.子公司所在国税收负担9.国外子公司的信用状况
10.外汇管理政策
11.美国的出口鼓励政策
12.汇率的变化趋势
13.现金流转的管理要求
14.其他美国联邦税负担
上表所列的各种国际经济环境影响因素,是制定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所要考虑的。
二、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优势分析
跨国公司实行内部转让价格,有诸多好处:
1.降低公司总税负
由于各国国际税收负担政策的不同以及税制方面的原因,不同国家的公司税负水平可能有相当大的差异。在总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国的所得税率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内部转让价格的方法,可以将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的国家,从而达到在总体上降低跨国公司税负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避税地(tax heaven),世界上有许多避税地由于其所得税率很低,跨国公司常常利用这些避税地,通过对转让价格的运用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巴哈马、巴林、摩纳哥、汤加等都是国际上有名的避税地。这些国家都是无所得税国,还有一些象瑞士、香港、巴拿马等国和地区。许多跨国公司纷纷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子公司,以期实现减轻税负。在关税方面,虽然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改变关税,但如果运用转让价格,即设在高关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进口其他国家子公司的产品价格要压低;相反,低关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进口产品价格则可以抬高,从而降低整个跨国公司交纳关税金额。
2.增强国际竞争力
跨国公司的总公司为了加强国外子公司的竞争能力,通常将向子公司供应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价格压低,给予价格补贴,这种价格补贴将随着子公司在国外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加强,而逐渐取消。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还可以压低该子公司产品的内部转让价格,从而扩大子公司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份额,甚至获得在当地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在子公司的产品已渗透并牢固地占据当地市场一定销售份额的情况下,跨国公司这时可以将子公司的产品内部转让价格抬高,来夸大其报告收益和财务状况,借以进一步巩固子公司在当地资本市场上的地位,使它们发行的证券具有更高的信誉和价值。
3.避免汇率风险
跨国公司通常是用多种货币进行经营的。70年代以来,大多数国家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国际上货币比价的波动极其频繁,这对于有着大量国际交易活动的跨国公司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子公司通常要在会计年度末结算后,再将应分配的股息夯螓润汇回总公司。在这段时间里,这可能会因货币贬值造成损失。为了避免汇率风险,跨国公司又常常求助于转让价格。跨国公司如果发现东道国或母国的汇率即将变动,而本公司又不可能从事公开的外汇投机,就可以利用转让价格促进或推迟付款,以减少因货币贬值而带来的损失,或者获取汇率差价的利润。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里,东道国政府为了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对外国公司汇出的利润在时间上或数量上加以限制。如果东道国政府外汇管制过严,或子公司保留利润过高时,母公司可调高转让价格,提高产品成本,降低子公司利润,以便间接发调回利润。
4.加速资本周转
保持投资的灵活性和根据经营条件及时抽调资金跨国公司经营中的一项重要方针。跨国公司有时纯粹出于投资灵活性的考虑,往往会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由直接投资形式改为贷款形式,以便视需要随时抽走这部分资金。这样就会产生跨国公司内部虚拟贷款及其计息问题。而压低公司集团各方面对某一方的各种支付价格则是跨国公司加速某一关联企业的资本收回,抽逃资金的惯用手法。反之,为了在一国进一步扩大投资及经营的需要,通过内部转让价格可将资金迅速转移到该国的子公司去,实现其资金的自由调拨,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的状态。
三、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具体方法
1.货物购销业务活动中的转让价格
货物购销业务中的转让价格是关联企业之间在购销商品、机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等业务活动中采取“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段,将利润在关联企业内部各成员之间转移。转出利润的一方通常是高价支付机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价款,低价出售商品;而转入利润的一方则相反,以低价支付机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价款,高价出售商品。采取这种方法,可以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移到低税地区。
2.贷款业务中的转让价格
贷款业务中的转让价格是关税企业之间在借贷业务活动中,通过人为地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的方式转移利润,将关联企业集团内部的利润在各关联企业之间重新分配。贷款是关联企业间进行投资的一种常见形式,这与参股形式相比,贷款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纳税上的好处。这是因为,关联企业中的子公司以股息形式偿还给母公司的投资报酬,在纳税时不能作为费用扣除,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作为费用在征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关联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贷款中的转让价格来转移利润。关联企业一方为了增加关联企业另一方盈利的目的,可以通过提供贷款,少收或不收利息,减少企业费用,达到盈利的目的。相反,为了造成关联企业另一方亏损或微利,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则按较高的利率收取贷款利息,提高其产品成本。
3.劳务活动中的转让价格
劳务活动中的转让价格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活动,通过采取高作价或低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减轻税收负担。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相互提供劳务的业务活动,按什么标准收取劳务费用直接影响到关联企业的利润水平。按照独立企业原则,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时,应按市场正常交易标准收取劳务费用。关联企业之间在相互提供劳务时,为了使关联企业一方增加利润,对其向对方提供劳务时提高收费标准,接受对方提供劳务时降低收费标准;相反,为了使关联企业一方减少利润,对其向对方提供劳务时降低收费标准,接受对方提供劳务时提高收费标准。
4.无形资产的转让价格
无形资产体现的是一种权利或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没有物质实体,但却具有价值。它可以在多年经营周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其价值将在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逐步地作为费用计入成本。
无形资产转让通常是以许可证交易进行。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形资产转让,按什么标准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是影响其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关联企业之间在进行无形资产转让时,要通过多收或少收特许权使用费的方法转移利润。
国家一般对专利权的转让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都有明确的规定。而关联企业在转让非专利技术时,既难以评估确定其商业价值,又难以找到可比的市场价格,因此,可以利用对其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高低,来调节和转移利润。同样,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商标权转让,其特许权使用费的确定,也是一个很难掌握的问题,关联企业可以利用其大作文章,以追求其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四、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实施障碍
跨国公司在运用内部转让价格策略时,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1.来自跨国公司内部各利润中心的阻碍
由于各个公司都实行独立核算的原则,所以,转让价格必然会使某些子公司,表现出经营不佳的状况,从而在心理上和业务上,挫伤管理人员的经营积极性。
2.来自国外子公司的阻碍
当转让价格损害国外合资子公司的利润时,即使母公司一方的投资企业不反对,东道国一方的投资者也会出来反对,因为合资企业已经跨出了母公司的内部经营系统。
3.各国的经济环境差异
尽管跨国公司在确定转让价格时,所考虑的环境因素是相似的,但在具体对待上,国与国之间却有明显的差异。如美、加、法、意等国的公司,把所得税视为影响转让价格的最重要因素;而英国公司却把子公司金融状况改善,看成是第一重要的因素;除北欧国家的公司外,其他所有国家的公司,都把通货膨胀看成是很重要的因素。
4.各国政府对内部转让价格的管制
近年来,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外国跨国公司在本国设置的子公司的内部转让价格,进行越来越多的干预。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对跨国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内部转让价格都进行严格的管制,规定政府机构有权重新估算内部转让价格和年度收益,作为计征所得税和关税的基准。而跨国公司如果认为当地政府的估算不合理,必须提供充分资料证明其内部转让价格是合理的。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对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的管制较为困难,但目前许多国家已逐步建立起经济信息系统,从而加强对内转让价格的控制。在各国政府的严厉干预下,任意操纵内部转让价格不仅是困难的,同时也是危险的,它往往会导致当地政府采取报复性措施。但这并不是说操纵内部转让价格不再有利可图了,通过巧妙的计价,仍然可以给跨国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由于内部转让价格牵涉到一些极为复杂的客观因素,究竟什么样的价格才算为“正常交易”或“公平”价格,并无十分明确标准。正常交易或公平价格是以市场为基础,还是以成本为基础?还有转让价格决策要应用到千差万别的不同产品,更不要说币值波动和汇率波动等更为复杂的因素,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的物价管理人员数量与制定内部转让价格的人员数量相比实在有限。因而,不可能对跨国公司子公司的内部转让价格作严密的控制和监督。另外,各国政府还会面临一个困难的决择:从管制外国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所获得的收入,与为此所花费的费用相比,是否值得。何况东道国政府从管制内部转让价格所获收入,与外国跨国公司向东道国提供的就业、技术转让、间接税、出口创汇等相比,更是微不足道了。因此,在管制内部转让价格问题上,东道国政府通常采取与跨国公司协商的态度,仅对内部转让价格予以适当限制。并且限制的范围和程度往往与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贡献大小有关。从而使跨国公司在上述价格管制范围内,仍大有文章可做,使跨国公司能够减少税收负担,加强国际竞争,以及应付复杂多变的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