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类型侵权行为系列之五:侵害身体的侵权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侵权行为论文,之五论文,身体论文,类型论文,系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立新
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触犯他人身体,破坏身体组成部分完整性 的侵权行为。
在中国的传统习惯中,对于身体权是不够重视的,在法律上也不够重视。在很多场合 ,人们对一般的身体触碰并不认为是对身体权的侵害。即使是对身体权造成了一定损害 的,一般也不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就是有人提出这种诉讼请求,法院一般 也不支持。在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出台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中,规 定了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后,法院也没有典型的案例公之于众。 这不是说明中国的自然人不需要保护身体权,反而说明对中国人对身体权的保护意识和 措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侵害他人身体,是对自然人身体组成部分的完整性的侵害,这种完整性的包括形式上 完整性的损害和实质上完整性的侵害损害。例如,对身体组成部分完整性的实质性破坏 ,就是侵害身体权的实质完整,如强制性剪掉他人的毛发、对他人进行强制性的抽血等 。对身体权的形式上的侵害,就是对身体的冒犯,如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关于“殴打—— 冒犯性的身体触击”的规定,制裁的就是侵害身体权形式完整的行为。对身体的冒犯就 是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例如动手打人耳光,并没有造成伤害,但是打人的行为就足 以构成了侵害身体权。
据报道,某酒店负责人为了卫生原因的考虑,强制要求所有的男厨师一律剃光头,凡 是剃光头者,一律下岗。有的厨师为了不被解雇,只好主动剃了光头。两名厨师因不愿 剃光头,正在犹豫之中,被负责人雇佣的理发师强制剃了光头。拒绝者下岗,并且没有 得到应当的报酬。汪某到一家医院拔掉三颗槽牙。3个月后,感到自己的右脸小了一点 ,当时就意识到是不是因为拔牙造成的。过了几年发现自己的右脸越来越凹陷下去,经 过某大学附属医院神经科鉴定,为神经性损害,是局部麻醉、拔牙所造成的后遗症。
这两个案例所说的都是对身体权侵害的侵权行为。前一个案例的行为人强制给他人剃 光头,破坏了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后一个案例是医疗行为没有造成具体的伤害,而是造 成了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侵权责任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侵害身体权行为的归责。 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第一,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构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须违反法律。行为人的行为 违反了保护公民身体权的立法,即具有行为违法性的要件。行为的方式,主要以作为的 方式构成,不作为也可以构成。
第二,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确认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最重要的是必须与侵害 健康权的损害事实区分开。其标准在于,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必须是身体构成的完 整性、完全性受到损害,而对于身体机能运作的正常性及其整体功能的完善性没有明显 的影响。
第三,侵害身体权的因果关系。侵害身体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适用侵权责任构 成中因果关系要件的一般原理,并无特殊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在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与 结果之间,因果关系明显、直观,容易判断。在有些情况下,因果关系需要认真判断、 证明,如不作为行为与身体权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情况比较复杂,确认因果关系 ,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
第四,侵害身体权的主观过错。侵害身体权责任,故意、过失均可构成。在非法搜查 、侵扰、殴打等行为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应为故意,违反法定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所产 生的身体损害或不当外科手术所致身体损害,由过失构成。
在司法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具体侵权行为是:
1.非法搜查身体。非法搜查身体是对身体的形式上完整性的侵害,情节严重的,构成 侵权责任,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例如,在超级市场中怀疑顾客偷拿商品,进 行搜身,既是对人格尊严的侵害,也是对身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2.对身体的侵扰。这种侵权行为就是对身体的冒犯,也是对身体形式上完整性的侵害 ,情节严重的,构成侵权责任,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3.冒犯性殴打。对他人进行殴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造成伤害的殴打,在美国侵 权行为法中称之为触击性殴打,是侵害健康权的侵权行为;一种是冒犯性的殴打,就是 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的殴打,是对身体权的侵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权责任,应当承担精 神损害赔偿责任。
4.破坏身体组织。对他人身体完整性的实质性破坏,例如强制性的剃除他人毛发、指( 趾)甲等身体组成部分,构成对身体权的侵权责任。
5.强制性利用身体组织。这种侵权行为也是对他人身体完整性的实质性破坏,例如强 制他人出让血液、体液、骨髓、器官等身体组成部分,构成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在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中,较难处理的是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问题。对于侵害身体 权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责任。对于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有三种情形:一是,对于侵害身体权,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的,也就是造成了实际 的财产损失的,对于损失的财产应当给予赔偿。二是,对于没有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 但是造成了精神损害的,例如采取侮辱、殴打、非法搜查等手段侵害他人身体,造成精 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是,对于既造成了财产损失,又造成了精 神损害的,应当赔偿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损害。侵害身体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就是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 确规定,在实践中应当依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