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教学与历史学科素养--以2014年国家新课程标准第一卷为例_新课标论文

历史教学与历史学科素养--以2014年国家新课程标准第一卷为例_新课标论文

历史教学与历史学科素养——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Ⅰ历史试题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素养论文,新课标论文,学科论文,历史教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学教育的目标“不是培养‘大师’级的学科能力,而是让学生初步接受学科的能力训练,掌握初步的学科能力技能,为其进一步深造奠定一定的学科基础”。[1]《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指出:“掌握历史知识不是历史课程学习的唯一和最终目标,而是全面提高人文素养的基础和载体。”[2]毋庸置疑,历史学科素养是重要的人文素养。对历史学科素养的研究,观点很多,笔者比较认同吴伟教授的观点:“历史素养是通过日常教化和自我积累而获得的历史知识、能力、意识以及情感价值观的有机构成与综合反映;其所表现出来的,是能够从历史和历史学的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富有个性的心理品质。”[1]这种心理品质属于意识领域,它是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蕴含了态度、体验、活动和能力等因素”[3]。具体到历史学科,笔者将之归纳为以下五点特征,本文试结合2014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Ⅰ历史试题予以阐述,以求正于方家。

      一、准确通达的历史时空观念

      时间与空间是历史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任何历史事件(人物)都发生在一定的时空中。在历史学习中,如果没有时序思维,学生会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中纠缠不清;如果没有空间意识,学生将在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中迷失方向。因此,时空观念理应成为最基本的历史素养。但基于历史素养要求的时空观念并非是死记硬背,它要求灵活掌握由历史时空所构织的点、线、面。

      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Ⅰ的每一道试题都深刻考查了这样一种时空观念。比较典型的是第31题,学生既要知道国民经济的恢复、“一五”计划、三大改造等事件的时间点,更要明晰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画卷。第34题,学生既要清楚苏联新经济政策、斯大林模式形成的时间与内容,更要知道在这些政策影响下的苏联经济状况。还有第40题,将同一时期的中外历史人物宋应星、牛顿的科技成果的特点、出现背景、不同命运的原因进行比较,集中体现了大历史观指导下的时空观念。

      二、求真求实的历史证据意识

      重证据是学习历史首先要树立的思维基本点,“如果说历史是一门科学,它的客观性就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之上。尊重历史首先是尊重历史证据。历史的独立思考也只有建立在证据基础上才叫思考。”[4]其实,教会学生树立实事求是的精神品质,也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目标。陶行知先生说得好:“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在历史教学与考试命题中,我们用得最多的证据是史料。所谓史料,就是“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留至今日者也。”[5]“历史学是通过对证据的解释而进行的”[6]。史事的理解和历史规律的概括,必须建立在丰富而客观的史料基础上;历史评价,更须立足于全面客观的史料。牢固树立求真求实的证据意识,是重要的历史学科素养。

      如第27题考查的是学生的证据意识。从材料证据可以说明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答案只能选A项。又如第29题,梁启超“联合请求废八股取士之制”,却遭到近万名举人的强烈反对,举人来自全国各地,这一史料证据佐证了“改制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答案为B项。这些都明显地给我们传递了求真求实的历史意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等。

      三、回到现场的历史思维特征

      历史现场是指历史发生的场所。所谓回到历史现场,是指“不仅要回到一定的空间位置,回到事情发生的那个时代或那段时间,而且要设法回到当时当地,回到事情正在发生的过程之中。”“就是要和历史人物一起经历其事,而且不是作为旁观者,也不仅仅是参与者之一,而是和所有亲历者一起经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全部过程”[7]。回到历史现场即通过考古发掘、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复原、探寻历史的真相;回到历史现场也是重要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站在历史的角度设身处地地看待历史问题,而不是以今人的视角去臆测古人。

      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Ⅰ第32题: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B.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

      C.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D.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

      试题选取自杀权这一惊世骇俗的话题来考查学生的能力。不少学生似乎很有把握地选了B项,理由是:法律明确规定自杀要申请、批准,未经允许就是犯罪,这明显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这是典型的以今天的思想观念去臆测西方古人的做法。殊不知,在西方,自杀行为是“犯罪”还是“权利”,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在古希腊、罗马,“许多思想家将自杀看作几乎完全是个人的事情,这里可能涉及对家人、朋友和自己的义务,但不会涉及对国家的义务。”[8]他们赞美自杀,其代表人物第欧根尼认为“只有随时准备死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9]。这一思想对古希腊、罗马社会、政治的影响极大。因此,基于“国家义务”层面的“自杀限制”法律既是对自杀的默许,也是对公民个人自由的限制。有学者指出:在西方文明的摇篮——古希腊和罗马以及早期基督教的观念中,自杀行为是得到宽容与同情的。而基督教会一形成,自杀就被严刑峻法所禁止,欧洲各国对自杀者严厉惩处。最后,自杀非罪终于占了主导地位。人们对自杀的道德评价、法律评价由认为其是“犯罪”演变为“权利”。[10]这与中国文化对自杀问题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

      在此,有必要提及至今很多老师仍没有弄懂的一道题。

      2012年新课标全国卷Ⅰ第34题: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A.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C.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D.审判结果取决于法律的解释

      题中所言“法律的形式主义”特征和大众化理解的“形式主义”区别很大。《辞海》对“形式主义”的解释是:“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的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方法和作风。”可见,我们通常把“形式主义”理解为贬义词。但“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罗马法形式主义的实质特征,即在罗马法中法律行为的形式是决定性的因素,而内容则是次要性的因素。”[11]可以说,早期罗马法充斥着形式主义的特征,一定程度上,形式主义构成了早期罗马法的生命力,去除了形式的因素,则整个罗马法体系亦不复存在。由此看来,古代罗马法中的“形式主义”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形式主义”,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方面均有较大的区别。古代罗马法中的形式主义并非不好,它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适应当时宗教、经济、文化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而衰退。[12]形式主义也是法学发展的重要阶段。

      四、观照现实的历史价值引领

      历史服务于现实,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往往成为历史研究的触发点。“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地去回忆和认识过去的事情;人们认识历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历史学家就是一些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到历史领域中去寻找答案的人。”[13]英国著名史学家爱德华·卡尔说:“只有借助于现在,我们才能理解过去;也只有借助于过去,我们才能充分理解现在。使人理解过去的社会,使人增加掌握现在社会的能力,这就是历史的双重作用。”“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交往的进程”,就是“今天的社会跟昨天的社会之间的对话”。[14]可见,“历史课程之所以能激发我们的学习热情,就是因为它具有强烈的现实意识。这种强烈的现实意识,通过耳濡目染、体验感悟、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学生感受到历史学科的教育价值”[15]。学生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不仅有利于增强对现实生活中“国是民生”等大政方针的理解,而且,更有利于增强对现实生活准则和情感态度的理解,如对生命至上、善良品德、公正原则、诚实品质、自由民主原则的理解。

      例如,第33题“美国的《独立宣言》”、34题“苏联的工业化建设”、35题“欧元的作用”等,外国的经济、政治建设之于当今中国应如何借鉴?第40题“中西科技的比较”,清朝社会转型的失败对今天社会转型有无警示?第41题对“1960年中学历史教科书中‘抗日战争’内容目录”的修改,是对抗战的反思,还是对当今紧张的中日关系的回应?等等,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五、合乎逻辑的历史推理意识

      历史逻辑推理能力是“在历史理解的基础上,对所阅读的历史陈述和历史资料进行合理的逻辑推理,得出与历史研究相近的结论”[4]。逻辑的推理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历史教材不可能将每个事件都写得面面俱到,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几乎离不开逻辑推理。这也是很重要的历史学科素养。

      很多高考试题实际已经在考查这种推理意识。

      2014年新课标卷Ⅰ第25题:唐高祖李渊自认为是老子后裔,规定老子地位在孔子之上,佛教位居第三;武则天时明令佛教位在道教之上;后来唐武宗又大规模地“灭佛”。这反映出唐代

      A.皇帝的好恶决定宗教兴亡

      B.道教的社会影响最大

      C.儒学的政治地位最为稳固

      D.佛教的社会基础薄弱

      很多人并不理解C选项。题干讲的是皇帝对待儒、释、道的态度。根据材料意思,唐高祖时三教的地位依次是道、儒、佛,武则天时佛在道之上,但并未涉及儒,在讲唐武宗“灭佛”政策的同时也未涉及儒。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儒学在唐代并没有大的起落,其政治地位最为稳固。事实上,我们所学的有关儒学的知识背景可以明确说明这点。尽管历史教材提到魏晋以来,儒学地位受到来自佛、道的冲击,但冲击并不意味着儒学正统地位的丧失。历史证明,儒学正是在这样一种外力“冲击—反应”中不断发展、巩固的。

      2014年新课标卷Ⅰ第30题:20世纪20年代,上海成为中国电影的制作中心,当时上海放映的各种影片中,外国片与国产片比例约为2:1;而在北京和天津,这一比例高达5:1甚至6:1。上海与京津放映中外电影的比例不同,能够说明这一现象的应是

      A.外国电影的制作水平较高

      B.京津民众对外来事物更具热情

      C.中国电影拷贝流通税费重

      D.上海民众的社会心态更为开放

      可以说,这是一道令人费解的题。此题材料说明了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外国片的放映比例远远低于北京和天津,根据逻辑,我们可以推断:京、津地区的外国片多,这说明外国电影拷贝在中国流通的速度很快。(电影拍摄的胶片是反转片,即与拍摄的照片底片一样,是补色的。在洗印厂将反转片再印成“照片”,即拷贝片,并可以大量复制几十、几百部拷贝片发往各地上映。)“电影拷贝是一种特殊商品”[16],而根据所学知识《马关条约》(第七款第四条)“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及“片面最惠国待遇”等规定,可以作出进一步推断:“外国电影拷贝在中国不收(或少收)流通税费”这一历史结论,而中国电影拷贝却没有这一特权,其流通税费是比较高的,这是通过所学知识能理解到的。在上海,放映外国片的比例远低于京津地区,只能推论出“上海民众的社会心态更趋保守”,显然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因此D项错误。这就是逻辑推理的魅力。

      历史素养是一种较高的心理品质。要养成这样的心理品质,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广大历史教育工作者在教材中呈现,在教学中体现,在考题中渗透,日积月累才能逐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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