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工作与党的国策的形成_红军长征论文

红军长征工作与党的国策的形成_红军长征论文

红军在长征中的民族工作与党的民族政策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政策论文,红军论文,民族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国际战略格局急剧变化,民族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地区和国家之间的纠纷愈来愈烈。与此形成显明对比的是:我国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这与我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制定和实施是分不开的。而红军长征中的民族工作,对我党民族政策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一、全党上下加深了对做好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重视民族问题,把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制定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并已经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应当采取不同于汉族地区的政策。红军长征前,由于党主要在汉族地区活动,这一时期,党的民族工作侧重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党组织,培养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建立革命武装组织。这对唤醒民族觉悟,推动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客观地讲,长征前,民族问题还没有真正提到党的重要议事日程。

从1934年10月到1936年10月历时两年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国工农红军先后经过了11个省,与苗、瑶、壮、侗、水、布依、仡佬、土家、白、纳西、彝、藏、羌、裕固、回、蒙等十多个少数民族发生了直接联系。我们党和众多的红军将士从实践中认识到民族问题对革命的重大意义。并亲自了解到了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实际情况,以及少数民族的愿望和要求,为在中国革命中解决民族问题增加了感性认识,提供了实践条件,同时为我们党制定民族政策积累了初步经验。

(一)真实地了解了西部少数民族的状况。1934年10月,红一方面军开始了举世闻名的战略大转移——长征。接着,红二、六军团和红四方面军也开始了长征。在长征中,红一方面军走了371天,其中经过少数民族地区132天,约占三分之一;红二、六军团长征走了18640公里,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就走了5660公里,约占三分之一;红四方面军长征经历了19个月,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经过的时间长达15个月之久,约占四分之三。而且,红四方面军在北川成立了“西北联邦政府”。它不是苏维埃组织,而是一个符合当地少数民族(在当地其实是多数民族)比例十分高情况混合政权。”[①]这在客观上就给党和红军广泛地与少数民族接触,深入了解少数民族状况提供了条件。

一是了解到少数民族受多重压迫。要求民族解放的愿望非常迫切。二是亲身感受到了少数民族的风俗,尊重少数民族本身就应该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三是了解到宗教与民族宗教领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作用。宗教问题实际上已和民族问题有着密切联系并已构成其中的重要部分,各少数民族内部一些上层人士同劳动人民之间存在着阶级矛盾,而在民族关系或宗教关系上同本民族人民有一定联系,有的已成为该民族的公众领袖,如小叶丹等。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是争取团结少数民族的重要环节。

(二)形成了汉族和少数民族“和则两利,斗则两伤”谁也离不开谁的共识。由于少数民族受压迫深重,在他们当中也蕴藏着更加激越的革命积极性。如果处理得当,红军不仅可以顺利通过少数民族地区,而且能够点燃革命火种,推动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由于国民党反动军阀政府推行“同化”和“怀柔羁糜”的政策,采取残酷压迫的手段,因而造成了民族之间的严重对立与隔阂,激化了民族矛盾,各少数民族同胞对汉人充满疑惧,特别是对汉人军队痛恨已极。党和红军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广泛宣传民族政策,特别是红军官兵严格执行民族政策的言行,帮助少数民族建立自己的政权和武装的举措,消除了少数民族对红军的隔阂,使长期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少数民族群众第一次感受到了民族平等的温暖,看到了希望和前途。他们踊跃地参军支前,红军的严重减员也得到迅速补充。红军官兵从中领悟到中国革命离不开少数民族的参加支持,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汉族人民的帮助,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

(三)民族问题被提到了党的重要议事日程。红军长征前,党和红军的工作重点在汉族地区。长征期间红军民族工作的实践,使党和广大红军将士对做好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了切身的感受,从此,民族问题被提到了党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在长征中,党和红军把做好民族工作与机动作战视为同样重要的工作。红军总政治部在专门给各军团政委、政治部下达的《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野战军今后的机动和战斗都密切关联着争取少数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之解决,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意义,因之,各军团政治部,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重要地位”,“必须向全体战士解释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二是把中国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得到了高度重视。党中央在《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中,重申了“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意义。”经历了长征之后,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许多重要关头,都可以看到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决策。这与红军长征中党的民族工作的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党的民族政策的内容已具雏形

长征期间,党中央和红军政治部等部门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民族政策方面的文件。

红一方面军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民族政策的有:在刚进入瑶苗地区时,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原则指示》和《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十三条);在黔东南地区又发出《关于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瓦解贵州白军的指示》;进入彝族地区后,发布《我军速渡金沙江在川西建立苏区的指示》;《红星报》先后刊登了题为《注意争取夷民》和《努力实现总政治部提出的四大号召》的文章,以朱德总司令的名义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布告》;进入藏族地区,发布了《告康藏西番民众书——进行西藏民族革命运动的斗争纲领(草案)》;一、四方面军懋功会师后,党中央发出《关于赤化川陕甘和今后任务解释的指示》,《红星报》刊登题为《以进攻的战斗大量消灭敌人创造川陕甘新区》的文章,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了《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形势与任务的决议》;进入回族地区,红军颁发了《回民地区守则》,先后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

红四方面军从1935年5月到1936年5月,先后发表了《告川西北藏彝民书》,做出了《关于党在番人中的工作决议》,发出了《关于少数民族工作指示》,制定了《党对番民的策略路线提纲》。

1936年3月,红二、六军团在云贵交界处的盘县富源,发布了《对苗族的标语口号》;二、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后,曾发布过《共产党、红军对番人主张》的文告。

上述文件材料是目前搜集到的,实际可能远不止这些。仅从上述文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整个党的历史和建军史上,红军长征期间是党发布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文件数量最多的时期。在现行的党的民族政策中,许多都可在这些文件材料中找到它的雏形。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地位,第一次把做好民族工作提到事关中国革命事业成败的高度。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必须立即把这个问题提到重要的地位”;在《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中,提出了争取少数民族“对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意义。”

2、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观点。在《关于瑶苗民族中工作的原则指示》中指出:“我党我军对少数民族的基本主张,是反对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和剥削,少数民族与汉族平等。”红军政治部向全军发出的《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十三条)提出:“实行民族平等,在经济上政治上苗人与汉人有同样的权利!”与此同时,我们党还明确指出“共产党是主张民族平等、民族自决、解放弱小民族的。”

3、对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宗教、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央红军进入甘肃境内的回族地区,毛泽东曾具体地向红军战士讲述了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中提出:“遵守回民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的器具”。在藏族地区,贺龙、任弼时要求红军指战员“必须尊重藏族人民的风俗习惯。”[③]中央红军参谋长刘伯承与彝族果基部落首领小叶丹歃血为盟,就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的具体体现。

红军经过藏、回、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了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红一方面军进入藏族地区时,在宣布的红军纪律中,有“保护寺院,不进入喇嘛寺院”的规定。在《告康藏西番民众书——进行西藏民族斗争纲领(草案)》中明确指出:“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党中央和红军针对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提出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提高文化,设立学校,“人人皆有入校读书的权利”。[④]进入回族地区,又进一步强调要“尊重回文,发展回民的文化教育,举办回民的报纸,提高回民的政治文化水平”。[⑤]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中也有“用苗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苗族文化”的阐述。

4、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事情的思想。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回民的中心工作是:“A、在回汉杂居的乡或区,在回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的原则下组织回汉两民族的乡或区的混合政府,”;“B、在完全是回人集居的乡或村,则组织回人单独的回民政府”。在红军的帮助下,先后成立了冕宁县苏维埃人民革命委员会,在藏族聚居较多的地方,建立了一些藏族苏维埃政府。这是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事情的尝试。

5、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重要任务提出。在《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中提出了要“特别注意与培养他们自己的干部”。在《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中,强调“必须挑选一部分优良的番民以阶级的与民族的教育,以造成他们自己的干部”。红四方面军发布的《少数民族须知》中指出:“培养少数民族工作的干部以便开展这一工作”,还要求各级政治部、处“大批培养回、番民干部,大胆提拔回、番民中有斗争性了解革命的穷苦群众来训练,使他们去进行自己民族中的工作。”在长征期间,党和红军吸收和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为以后开展民族工作,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准备了大量的用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

三、为我党制定成熟的民族政策积累了初步经验

1、在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坚持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实现共同繁荣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党中央和工农红军提出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的主张,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在总结红军长征时期民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直坚持实践民族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建国后,提出了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是平等的;并把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制定民族政策的原则固定下来,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其具体内容。

2、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红军长征中,我们党在实践中,把迷信与宗教信仰加以区别,把少数民族反动头人与爱国上层人士和民族宗教领袖加以区别,把风俗习惯与愚昧落后加以区别,使民族政策得以顺利贯彻落实。红军丰富的实践活动,为我们党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提供了鲜活的经验,现已成为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

3、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环节。红军长征期间,党中央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吸收少数民族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积累了一些经验,认为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是有关少数民族获得彻底解放的根本问题。从此,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党的干部政策和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1982年又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中。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的有效形式。经过长征后,党的民族纲领的阐述发生了变化——在统一的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逐步被确认,民族自决和实行联邦制的口号被抛弃,并在实践中总结补充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毛泽东同志在六届六中全会讲话中提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力,在共同抗日原则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议统一的国家。”这就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主张的精髓所在。建国后,我们党有关民族政策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我国各民族平等联合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的一种基本制度。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还专门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

5、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还必须坚持加速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原则。红军在长征中,虽然还没有来得及做更多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工作,但少数民族经济落后和渴望发展经济的状况和愿望,党和红军指战员有了切身的感受。在以后的革命战争年代与和平建设时期,党中央始终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实现民族平等,促进民族共同繁荣,解决少数民族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根本途径。

注释:

[①]《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第285页。

[②]《红军长征在贵州史料选辑》第9页。

[③]《远征万里——红二方面军长征记》第90页。

[④]《告康藏西番民众书——进行西藏民族斗争纲领(草案)》。

[⑤]《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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