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武汉实施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武汉论文,改革试点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以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为代表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担负着促进科学发展、探索构建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明确表示,“除浦东、滨海新区外,国家还会推出几个地方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4月2日,《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还会推几个国家综改试验区》)今年全国“两会”上,湖南“长株潭”、辽宁沈阳以及海南省等地都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权,希望成为第三个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提出“批准武汉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打造我国区域经济第四增长极”的建议,被某中央媒体称为“本次两会上武汉乃至中部发出的最强音”。(中国新闻网,2007年3月14日)笔者认为,鉴于武汉在我国区域发展战略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武汉改革发展在中部乃至全国的“标本”意义,国家在中部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武汉应是首选城市。
一、武汉实施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
国家实施新一轮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先试验后推开、“摸着石头过河”式改革的延续和深化。20余年来,这种改革客观上达成两个效果,一是催生、壮大了深圳、上海等一批龙头城市,形成了以这些城市为牵引的经济增长板块;二是为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在全国范围的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当前,若能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但有利于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现和东中西部的协调发展,而且在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积累经验方面,也能发挥到独特的作用。
1、有利于发挥武汉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增强武汉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服务和辐射功能,成为带动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纵观我国20余年的改革历程,从区域发展角度看,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滨海新区,三个改革的重点试验区均承担着带动一个区域发展的使命,构成一个增长板块的“引擎”。沿海地区的发展靠“龙头”城市的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同样需要“龙头”城市的带动。综合考虑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进新一轮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两大因素,在中部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部六省同属欠发达地区,经济结构趋同现象严重,协作程度比较低,远没有形成“崛起”的合力,迫切需要一个龙头区域,带动和促进整个中部地区突破传统区划限制,形成以市场为纽带的分工协作体系,在紧密协作、优势互补中共同发展、整体崛起。这个龙头区域需要国家借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的经验,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过程中培育。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唯一的特大中心城市,同时也是中部地区人口最多、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科教实力最雄厚、交通运输发达、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拥有成为中部经济中心的优势和潜力。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8月在湖北武汉视察时,明确要求“发挥比较优势,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国家建设部批准的《武汉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对武汉的发展定位就是“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在武汉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势必大大释放武汉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促进武汉综合实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的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带动作用。
2、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促进我国老工业基地、粮食主产区、水资源富集区的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武汉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是中部地区科教实力最雄厚、高新技术产业最发达的城市,武汉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淡水资源最丰富,所在的湖北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这些特点决定了武汉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突出的“标本”意义。她既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建设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三基地、一枢纽”)的重要依托,也是全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化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阵地。在武汉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无疑可以起到很好的探索和示范作用,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提供有益的经验。
3、有利于积累立足于对内搞活、基于本土资源开发的内生型改革发展经验,建立完善“内外双修”的改革发展模式,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我国20余年的改革主要是在沿海“先行先试”的,获得的主要是基于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外向型”经验,实现的主要是“市场换技术”、“出口加工贸易”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其成效无疑是巨大的,带来的问题和负面效应也是明显的,包括因过度依赖国际市场而压抑了国内消费,因直接外向而缩短了中国产业自身的产业链、价值链和增值链,因过度依赖国际资本和产业的内移而相对忽视了本土企业的改革改造和竞争力的提升,等等,最根本的的一点就是抑制了我国内生发展能力的提高。(赵凌云:《“武汉新区”问题的宏观视野》,长江日报,2007年3月22日)有专家学者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内外兼修”的新阶段,必须把立足于对内搞活的、基于本土资源开发的内生型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外向型”改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如今,仅仅在沿海进行综合改革试验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内地设立不同类型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中部地区是国内唯一没有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壤的地区,是内生型问题最为集中的区域。考虑到武汉在中部地区的“标本”意义,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仅对区域经济发展,对全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在武汉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则
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其功能定位应该是:服务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培育一个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服务于我国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事业,为建立完善“内外双修”的改革发展模式积累经验。具体地讲,就是既要着眼于发挥武汉在区位、产业、交通、市场、科教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强化武汉在中部地区的产业牵引、要素集聚、创新服务、交通枢纽、对外窗口功能,真正使武汉发挥辐射中部、服务全国的战略支点作用;又要着眼于发挥武汉作为一个内陆特大中心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探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的新经验,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酝酿和实施武汉综合配套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突出改革的综合配套性
这是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积极争取中的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都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不仅仅是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包括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民主法治、公开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改革的形势更加复杂,国内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难度加大,改革的说服、动员工作难度加大的问题,国际上面临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诸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日益迫切的问题。简言之,改革步入“深水区”,改革的任务千头万绪,“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措施的酝酿和实施都必须突出综合配套性。
2、注重内生型改革发展经验的探索
这是在武汉、在中部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应该区别于沿海地区的地方。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既要坚持开放先导战略,借鉴、吸引沿海改革开放经验,积极策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更要注重向内使劲,挖掘内部潜力,靠改革行政管理体制,靠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靠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3、坚持自费改革与中央支持相结合
任何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改革发展,既要坚持中央的领导,争取中央支持,又要积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自费”改革,谋求发展。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同样必须坚持“自费”改革与中央支持相结合。综观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全局,中央对各地的支持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重在帮助解决地方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对发展条件较好的沿海东部地区,中央主要是政策支持,赋予“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主要是资金、项目支持,帮助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今年全国“两会”,温总理还特别强调中央财政性资金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比例要继续高于上年;对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支持,则既有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支持,又有减免历史欠税、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财政支持。武汉处在相对欠发达的中部地区,同时又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中央的支持应以政策支持为主,同时结合武汉的实际情况,辅以一定的资金、项目支持。
三、实施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依据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则,我们认为,推进武汉综合配套改革,重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环节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整个改革开放大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是整个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构建灵敏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责、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在武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必须牢牢抓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个中心环节,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作为中心任务,为全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探索经验。其着力点在于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等四个方面。
在创新政府管理机制方面,主要探索如何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建立一种互补、高效的管理体制,解决现有的城市管理中部门条块分割、管理扯皮的现象,建立对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和重大问题发现解决机制,解决降低行政成本等问题,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和街道等基层组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面,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评估机制和投诉监督机制。内部通过审计监察渠道,外部通过电子网络平台和其他社会公众监督形式,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评估和监督。同时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努力推进财政收支管理改革,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督。
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主要是深化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建立新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机制。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加强政府的服务管理职能,探索财政投入方式的改革,为社会提供更优化的机制和方式,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在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方面,主要是减少行政审批的事项,建立行政事项的审核公开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两个重点
金融是财富的杠杆,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土地是财富之母,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金融创新和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应当成为实施武汉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任务。
金融方面,要加快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着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提升武汉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区域竞争力。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支持民营资本试办股份制中小银行和参控股金融机构。发展银行间的票据业务,开展金融混业经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区域性的产权市场和金融市场。支持在汉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柜台交易转让,为中部地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创业型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现代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性金融试点,对中部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建设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支持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进一步开展“三农”保险业务。支持开办武汉市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农产品贸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另外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可以借鉴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的做法,大胆改革试验。
土地方面,重在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制度。健全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发展土地有形市场,规范市场运作程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用经济手段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进一步巩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成果,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完善现行农用土地政策,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合理、有效流转,促进农村生产力更快发展。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开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级市场,尝试允许集体组织通过出让、出租有关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方式,获取合法的土地收益。开放抵押、再转让、转租等二级市场。建立健全失地农民保障制度,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3、强化武汉科技教育这个最大的优势
充分发挥武汉科教实力强、智力密集的优势,深化武汉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机制,推进科研机构改革重组,开展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依托国家在汉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建设若干科技基础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支持国家在汉企业、科研院所在光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有基础、技术有优势领域的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推动科技成果与民营资本高位嫁接,扶持一批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自主创新的生力军。以武汉为中心,建设华中地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平台等基础设施,建立区域性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跨省技术交易网,设立支持中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中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
4、形成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多方面具有武汉特色的协调发展
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武汉作为大城市财力比较雄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探索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机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支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格局。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居民身份平等。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为着力点,探索消除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发展中的行政性壁垒,建立以优势互补为基础,以市场机制为纽带,以项目和服务为载体的互利互惠的区域联动机制,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积累经验。
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方面,重在强化政府社会保障功能,健全公共产品的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化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尤其要以社区“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行动计划为抓手,为特色,创新城乡基层组织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依法行政与村湾、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新型机制,为改革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新型政府与社会关系提供经验。
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方面,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改革政府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完善节能减排的运作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在水资源专项治理、节能降耗、土地集约化利用等方面创立品牌,形成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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