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绩效激励机制的实证研究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中国企业履责动因机制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动因论文,中国企业论文,机制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社会责任议题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全球范围内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从1992年的26家激增到2010年的5 502家,增加了200多倍。类似地,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也日益升温:从1999-2010年,中国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数量从1份上升到703份。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06年“中国企业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与评价”调查,65.2%的中国企业家认为,过去3年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普遍“有所提高”或“明显提高”,且当年有90%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参与了社会捐赠。

学术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动机的争辩,主要可分为规范主义和工具主义两种截然不同的取向。规范主义研究大多基于伦理学背景,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应有之义,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伦理感知支持了其社会责任行为。工具主义视角认为,资源基础和财务后果决定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即第一要量力而行,第二要有利可图。这种逻辑聚焦在企业的任务环境上,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绩效意义异乎寻常地关心。MARGOLIS等[1]在对127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仅有54项研究证实了两者的正向关系,其余的则发现两者存在混合甚至负向关系。

在股东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面对短期成本可能明显高于收益的矛盾,为什么仍然有一些企业参与到看似跟盈利不相关的社会责任活动中来?企业在什么条件下更有可能承担社会责任?本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矛盾和理论争议,立足于企业社会责任前置因素的研究,基于制度理论的合法性视角,并结合资源基础理论,试图通过识别和比较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如何分别或共同作用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

1 文献回顾与假设推导

1.1 合法性驱动力

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以经济学理论和假设为基础,在这种假设前提下,社会责任是决策者根据感知到的风险与收益做出的选择,换句话说,企业选择承担社会责任的依据为该活动净收益为正。植根于组织社会学的制度理论对社会责任决策的行为假设进行了扩展和补充。制度主义视角认为,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既可能是一种利益驱动的经济过程,也可能是一种情景依赖的社会过程[2],企业迫于情境压力的“非经济理性”行为受到合法性机制的指引。法律制度、文化期待、观念信仰构成了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这种社会事实通过影响资源分配或激励方式来影响企业行为[3]。由于企业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承诺是通过感知到的管制环境、价值体系或信仰体系来判断的,因而这种对企业及其行为的总体评价,构成了企业合法性的来源。全球制度变迁的活跃导致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获取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来自政策制定者、学者和企业界对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呼声,也改造着企业决策的优先考虑项。由此,提出假设1:

假设1:如果制度理论观点得到支持,则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合法性机制驱动的行为。

要系统考察制度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需引入制度轮廓的概念,即在某地域范围内与社会责任议题相关的系列管制、认知和规范制度,它们分别对应了3种制度同构机制[4]。

(1)强制同构力 政府管制部门、职业团体和专业组织制定标准,通过具有支配性的机构强加给组织;企业若违背这种强制性约束,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制裁,所以不得不屈从于这种强制性同构力[5]:①法律法规以其强制力为后盾,对企业履责提出刚性要求,企业为了逃避惩罚,不得不遵守法律并承担责任;②良性的法制环境保证了企业对经营环境和未来政策走向的积极预期,有利于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2]。在前期调研采访的企业中,A公司、J公司、K公司、L公司都指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是指向当地政府的,即为了获得政府认可,改善政企关系,赢得优惠政策。例如,M公司受访对象提出,企业在需要时会公布社会事务方面的应急预案,但这种信息目前只针对政府披露。N公司提出,公司提高供应链质量风险控制标准,并不是一种理念,而是强制性的选择,“环保是客观结果,主观是为了自己”。由此,提出假设2:

假设2: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管制完善性正相关。

(2)模仿同构力 制度变迁常常伴随着同一组织场域内不同制度模板的相互竞争,主导模板的示范作用构成了一种重要的合法化力量,向组织传递出环境选择的信号,影响到组织决策者、组织成员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对于特定组织惯例优越性的认识[6],进而构成特定制度实践扩散的重要前提。一方面,正向反馈机制会强化某特定惯例的合法性和影响力,从而推动制度的扩散进程;另一方面,负向反馈机制会弱化这种惯例的合法性,阻碍制度的扩散。

中国经济形态转型过程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组织场域内商业行为的多样化。尽管许多企业守法经营、恪守商业道德,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按正当游戏规则出牌”的企业。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引入中国,作为一种与改革开放初期“一切以利润为导向”相异的制度逻辑,两种制度逻辑之间力量的对比,影响着整个组织场域的演变以及场域内组织的行为选择。在大多数同行依赖正当竞争手段的商业环境中,负责任的企业向场域内其他组织提供了一种积极的“示范效应”,尤其是当负责任商业实践显示出随之而来的声誉效应、客户范围扩大、政府关系改善等优势时,由此建立起企业社会责任的合法性基础,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扩散得以发生。与之相反,如果行业内不正当竞争十分普遍,特定企业也会倾向于模仿这种行为,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实现盈利目标。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3:

假设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同行社会表现正相关。

(3)规范同构力 规范同构力指的是,社会规范和价值观、职业标准、惯例传统和教育培训等专业化和社会化过程,促使组织遵循特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5]。与强制同构力的作用机制不同,这种遵循更多的是组织在道德框架下的自愿约束行为,而不只是迫于强制力的威慑而行事。规范性同构力主要源自于家庭、社区、社会等稳定社会结构形成的规范和价值观,或者同行业成员集体界定工作条件和方法的专业化过程,从而得以形成一种共同的观念、思维方式和做法。有利的规范环境意味着“企业应当负责任”,与社会规范和价值观是一致的;反之,若社会规范体系中缺失较为一致的伦理和价值观标准,企业履责时面临的社会规范压力小,则更容易逃脱责任。由此,提出假设4:

假设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社会规范压力正相关。

1.2 资源驱动力

无论是组织场域层次的制度同构机制,还是来自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压力,都阐述了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企业更倾向于承担社会责任。可是这些观点注重挖掘驱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约束要素,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迫于外界压力而不得不做出的行为。资源基础论的观点认为,企业资源是企业控制的所有资产、能力、组织过程、企业特质、信息、知识等,它们构成了企业提升自身效率和效益、创造并实施战略的基础。一方面,企业需要利用与社会责任有关的人力、物力资本等,才能形成企业社会责任产出;另一方面,企业利用社会责任带来的新资源机会,可能提高声誉、消费者的忠诚度,或实现差异化战略。

企业资源通常包括无形资源、组织能力和有形资源三大类[7],本研究根据该分类框架,并结合探索性案例访谈结果,识别出高管伦理承诺、国际经验和先前绩效3类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关键资源要素:①高层管理者对社会责任事务的承诺作为一种无形资源,嵌入随时间演变累积形成的组织惯例和实践;当组织的高层管理者认可实施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他们更可能付诸行动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进程,将之上升到战略的高度。②具备多国经营经验的企业,面临的文化和制度更为多样,这种国际经验增强了企业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的适应能力,企业很有可能会利用这种跨区域经营的知识和能力,将其运用在发展组织最佳管理实践上。③财务实力是决定企业社会责任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经营恶化时,企业倾向于优先解决更为紧急的与经营相关的问题,此时企业社会责任变为次要考虑的问题。由此,提出假设5:

假设5:如果资源基础理论观点得到支持,则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效率机制驱动的行为。

(1)高管伦理承诺 高层领导者的社会责任导向和伦理承诺被公认为是影响企业实际行为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甚至一度被视为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本身等同。在AUPPERLE等[8]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开创性研究中,他们将企业高管的社会责任导向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测度。BURTON等[9]基于美国中小企业主的调查发现,管理者的社会责任导向会带来实际的社会责任行为。尽管决定高管伦理承诺的更深层次因素可能是管理者个人的价值观,但由于价值观作为一个构面包括了一整套指导行为的准则体系,内涵过于宽泛、不易把握,所以要聚焦在高管的伦理承诺,作为个体层面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重要因素。

通过前期访谈了解到,许多企业都提到领导人是否“买单”,是企业内部能否成功推行社会责任实践的关键。G公司的经理也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领导者态度问题,而不是数字问题”的观点。I公司的厂长在受访时就强调了“(履行社会责任)最重要的问题是领导力,取决于领导人是否有私心……因为领导人的思想会转变为企业行动”。正如I公司厂长所说,“办企业的目的是共创美好”,“以领导人为核心的文化是我们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优势”。M公司副总经理也表示,“好的领头人至关重要,领导人能否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对于企业贯彻实施质量体系、形象体系很关键”。由此,提出假设6:

假设6: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高管伦理承诺正相关。

(2)国际经验 企业运营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发展方向具有路径依赖性,因此,经验往往会沉淀为惯例性的思维或行为方式,影响企业下一步的运营决策。企业在国外市场经营过程中累积了国际市场经验,这种国际经验可能在以下方面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①拥有国际市场经验的企业更可能意识到采纳更高社会和环境标准的价值,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进入国际市场或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许可证[10]。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来说,越是依赖于出口,在国际市场的嵌入程度越深,则越可能通过自我规制和自我约束来改善社会绩效,以满足国外买家在劳工保护、产品质量、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11]。笔者通过预调研访谈了解到,M公司为打入欧洲市场,主动通过代理商进行产品认证。尽管认证花费较高,但M公司副总经理认为这种花费“值”,因为“认证过程提高了管理水平,转变了我们的观念”。②出口企业面临的文化和制度更具多样性,这意味着企业为不同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适应能力得到提升,很有可能将这种跨区域经营的知识和能力运用在发展组织最佳管理实践上。例如,全面责任管理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各个职能部门运营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企业有可能在全面责任管理过程中运用从跨国公司合作伙伴处学习到的系统整合和组织再造能力[12]。由此,提出假设7:

假设7: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国际经验正相关。

(3)先前绩效 根据冗余资源理论的观点,更好的财务绩效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多可自由支配的资源,以投入到社会活动领域,例如降低环境影响,改善员工关系和社区关系[13]。WADDOCK等[14]提出用前期财务绩效作为冗余资源的替代变量,来研究其与企业慈善捐赠的关系。他们根据美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得出结论,企业先前绩效是企业社会表现的重要预测变量,即先前财务绩效较好的企业,可能有更大的自由度参与社会活动。SEIFERT等[15]用现金流代表冗余资源,发现其与企业现金捐赠水平呈现显著正相关。然而,BUCHHOLTZ等[13]批判了采纳会计指标来度量冗余资源的做法,认为使用CEO主观判断来代表冗余资源的方法更为可靠。他们研究了两个产业内的43家企业,发现CEO感知到的可利用资源与企业慈善捐赠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由此,提出假设8:

假设8: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倾向与先前绩效正相关。

1.3 制度驱动力与资源驱动力的相对作用

前面的两组假设提出了制度驱动力和资源驱动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单独作用,然而,这两种动力机制并不总是单独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而更可能同时发挥作用,这种此消彼长的作用力决定了企业是采取被动的战略适应还是主动的战略选择。当外界对组织的期望清晰,达成组织目标的手段十分明确时,管理者自行裁断权的空间就相对有限,组织的决策在较小程度上依赖内部资源基础,而更多地依赖外部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评价和看法[16]。例如,当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用工界定严格,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制裁时,则不管企业高管是否提倡社会责任理念,企业都不得不以较负责任的方式经营。

反之,外界环境较大的不确定性给予了管理者发挥能动性的余地。如果社会环境中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看法并不一致,企业社会责任理金在社区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同时,媒体舆论较少对负面的企业行为监督曝光,则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可能更多地取决于企业的资源禀赋,如先前财务绩效,是否具备出口的经历、领导者对社会责任和伦理的承诺。基于以上讨论,提出第3组假设:

假设9-1:如果制度理论的解释力更强,则合法性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倾向性的影响作用更大。

假设9-2:如果资源基础理论的解释力更强,则效率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倾向性的影响更大。

2 研究设计和样本

2.1 数据收集与样本

在启动正式问卷调查之前,笔者对16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进行了田野调查,通过对各企业高管人员的深度访谈获取了企业履责特征和动因的第一手资料,为问卷调查设计奠定了基础。在2009年6月~7月期间,对南开大学商学院50位EMBA学员进行了预调研,完善了问卷结构、语句措辞、题项删增等。2009年8月~11月展开了正式调研,调研方式主要通过EMBA课堂现场发放、政府部门调研以及委托亲友滚雪球发放3种方式展开,总计发放350份问卷,回收225份,最终有效样本数为173。问卷中出现多处缺失值的、问卷填写呈现明显规律性的(如答案呈“Z”行排列、所有条款选择同一项等)均作为无效问卷予以剔除。

本研究采取了下列措施以最小化问卷调查的同源方法偏差:①在问卷开头的填答说明中强调填答人可以匿名作答,且回答没有正误之分,以防止填答人刻意表现出为人们接受和赞同的看法和见解,减小社会称许性偏见。②通过反向条目法、打乱条目逻辑顺序以克服填答人的惯性回答倾向。另外,为检验问卷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由同一应答者回答可能带来的共同方法偏差问题,本研究采用Harman单因素方法进行检验。通过对所有主观测量条目一起做因子分析,在未旋转时得出的第1个因子解释了总变异的25.697%,可以判断出共同方法偏差不严重。

从样本特征来看,受访对象以男性企业家为主(63.5%);61.6%是所在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38.4%是企业创始人;大多数企业家拥有大专或本科学历(62.1%);从成长阶段来看,48.1%的企业目前处于成长期,34.6%的企业处于成熟期,15.4%处于初创期;所有制构成以民营为主(55.7%),其次分别是国有(18.1%)和外资(24.2%);从地域分布来看,81.5%样本企业分布在沿海较发达地区,其余18.5%地处内陆地区;100人以下小型企业占42.5%,100人~500人的中型企业占30%,500人以上的占27.5%;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占样本半数左右。

2.2 变量度量及其信度效度检验

(1)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本研究的核心构面,拟采用BOAL等[17]的量表,主要原因在于3点:①BOAL等的测量方法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侧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本身,较以往研究使用管理者社会责任认知或导向的测度方法更为合理[8];②该量表发展较为成熟且广为运用,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③首次将该量表引入中国情景可以进一步验证量表的有效性。对该量表进行因子分析显示,KMO检验值为0.907,说明非常适合做因子分析,提取的3个公因子方差累计贡献率为69.991%。第1个因子聚集在组织经济活动和生产活动相关方面,第2个因子反映企业对员工的责任,第3个因子涉及企业对社区广义上的责任,在此,将3个因子得分值分别命名为市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

(2)制度轮廓 由于并没有现成的、适应中国情境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轮廓量表,所以本研究借鉴已有的相近国外文献,结合实地深入访谈和案例研究,开发了本研究的制度轮廓量表。因子分析结果显示,量表KMO统计量取值0.876,很适合进行因子分析;3个公因子共解释了67.415%的变异,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度:①第1个公因子反映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认知制度要素,如行业领先企业的责任履行情况、同行企业的表现、行业组织和团体的监督作用、媒体的宣传报道;②第2个公因子反映了企业对社会责任价值观和信仰上的内化,如企业是否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经营是企业道义上的责任、中国的商业环境是否认为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是否认为诚信经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以及过去3年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否有所提高;③第3个公因子代表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管制约束力,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政府和管制部门是否惩处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商业法律法规执法是否严格。

(3)高管伦理承诺 本研究使用了由SINGHAPAKDI等[18]构建的伦理和社会责任重要性认知(PRESOR)量表,来测量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伦理承诺。PRESOR量表在西方社会责任文献中被广泛使用,并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原始的PRESOR量表包括13个条目,分别考察了管理者的股东至上观点,利益相关者观点以及兼容性观点3个维度。本研究只选取了其中6个反映利益相关者观点的条目,提炼出一个公因子(KMO=0.801,方差累计贡献率=49.218%)。

(4)国际经验 本研究参考BANSAL[10],CHRISTMANN等[11]的方法,采用企业产品是否出口来测量企业积累的国际经验,完全不出口取值为0,完全出口取值为1。企业出口比例越大,则意味着在全球供应链中嵌入越深,从中汲取的知识和经验越多,也更有可能运用这种国际视野来改善企业的实践能力。

(5)先前绩效 本研究采用多重指标的主观评价法对企业绩效进行度量,主要从成长性绩效和盈利性绩效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让被调查者基于行业平均水平,对本企业绩效情况作出评价。一方面,在中国背景下,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很难获得企业绩效的客观指标,且通过问卷获得的客观绩效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较难得到保障[19];另一方面,先前研究表明,企业绩效主观度量和客观度量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在无法得到准确的财务数据情况下,完全可以使用主观测量来代替客观评估。

(6)控制变量 这包括了4个:①企业规模:规模更大的企业通常被认为更倾向于承担社会责任。参照HUSTED等[20]、NEUBAUM等[21]的做法,控制了以员工人数取自然对数测度的企业规模。②企业成立年限:将样本企业划分为新企业组和成熟企业组,试图考察成立年限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③不同行业企业可能在社会责任行为上存在系统性差异。本研究选择制造行业作为参照类,以控制行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④沿海和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政策和市场环境不同可能会影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由此,将设立于沿海省份的企业取值为1,其他则为0。

3 实证分析与结果

3.1 合法性机制的直接效应检验

合法性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影响见表1。从整体上看,引入自变量组之后回归方程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度都要强于控制变量模型,意味着主效应模型比控制变量模型明显更能解释因变量,假设1得到支持。从自变量的回归系数看:①管制完善性会显著地影响企业履行市场责任和公共责任(β=0.140,p≤0.05;β=0.229,p≤0.001),假设2得到部分验证。②社会规范压力对市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β=0.388,p≤0.001;β=0.138,p≤0.1;β=0.320,p≤0.001),这意味着规范制度轮廓的有利性,能够显著提高企业承担市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的倾向性,假设3得到了强烈支持。③同行压力对3个因变量都没有显著影响,假设4没有得到支持。在控制变量中,只有地区对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有显著性的作用关系,然而,地区变量的回归系数方向为负,与假设预期相关。

3.2 效率机制的直接效应检验

表2显示了资源要素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直接影响。从模型的整体效果来看,加入资源自变量的主效应模型能够显著提升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假设5得到支持,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效率驱动的行为。模型1-2的回归结果表明,高管伦理承诺和先前绩效与市场责任之间存在着显著性的正向作用关系(β=0.133,p≤0.1;β=0.453,p≤0.001)。这意味着,高管对社会责任的承诺,以及先前的绩效基础,都是企业履行市场责任的重要资源基础。国际经验与市场责任之间存在正向关系,但这种关系没有统计显著意义。

从表2中模型2和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知,高管伦理承诺能够显著地提高企业承担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的倾向(β=0.252,p≤0.01;β=0.306,p≤0.001),假设6得到部分支持。国际经验与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之间存在负向的关系,且与公共责任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有着统计显著意义。与预期的相反,出口程度越大,非但不会有助于企业履行公共责任,反而可能使得企业忽略对当地社区的责任。假设7的相反结果得到验证。最后,先前绩效与市场责任显著相关,但与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之间没有显著关系,假设8得到部分支持;同时,在控制变量组中,企业总部所在地区会显著地负向影响企业履行公共责任和员工责任,即总部处于沿海地区的企业反而在公共责任和员工责任方面做得较差。

3.3 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作用的比较分析

为进一步比较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相对影响,考察哪一种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解释力度更强,于是将两组自变量同时纳入层级回归方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①将控制变量组、制度自变量组和资源自变量组一次性纳入方程,分别对3个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构成3个基准模型;②在方程整体显著的前提下,将3组变量分层放入,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观察每1种机制对因变量的解释力,即通过比较每1组自变量单独的变化,来判断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的相对作用。从表3左侧基准模型的3栏统计量可见,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变异,且具有统计显著性意义,具体来看,效率机制对市场责任和员工责任的解释力要远远高于合法性机制,但合法性机制对公共责任的解释力则更强。右侧6栏统计量是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分别对3个因变量回归时,对解释因变量的独特贡献力,各个机制的变化规律与共同纳入回归时的发现一致。从以上统计分析中可以得出3点判断:①制度理论的观点得到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合法性驱动的行为;②资源基础理论的观点得到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效率驱动的行为;③当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共同发挥作用时,合法性机制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公共责任,效率机制对市场责任和员工责任的影响力更大。

4 讨论与结论

为什么有些企业积极承担责任,而有些企业却逃避责任?本研究验证了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对塑造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并比较了两种机制发挥的相对作用和交互作用。

4.1 研究结果讨论

4.1.1 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理性逻辑

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一定程度上遵循了规范理性逻辑,即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为自身获取合法性的手段。在中国情境下,社会规范同构机制是影响社会责任行为的主要驱动力,当社会结构中的规范和价值观赋予了同行业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的信念和义务时,这种共享观念能够获得组织行动者的内在认同和承诺,并带来企业在行动上的相应表现。这意味着,当企业社会责任植根于社会价值观体系时,这种内在的信仰和规范构成了这种新实践扩散的稳定基础。

尽管管制机构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和改进执法效果可以有效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但这种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存在一定的作用边界。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努力,直接影响了企业是否会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理与主要利益相关者如股东、消费者和员工的关系,但对企业与次级利益相关者如社区的关系作用并不明显,至少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初期阶段是如此。当法律的调控手段和治理作用捉襟见肘时,有必要通过法律以外的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此时,道德对经济及其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发挥了法律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22]。这种道德的规范和教育作用,被福山用“社会资本”,即社会成员之间的道德、信任、习俗等“前现代社会的文化习惯”所概括。根据福山的观点,民主与自由主义制度要顺利运作,离不开前现代的文化习惯的并存共荣。法律、契约、经济理性只是为后工业化社会提供稳定与繁荣的必要非充分基础,惟有同时依赖互惠、道德义务、社会责任与信任,才能确保社会繁荣稳定[23]。

“近朱者赤”的示范效应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并不明显,同行企业的表现对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并没有显著的直接影响。当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经营模式,与兼顾盈利和责任的可持续经营模式并存和相互竞争时,组织间的相互模仿并不足以成为不确定条件下理性决策的替代方案,无法为观察判断某种新改革实践或政策尝试的外部合法性提供参照。这说明,负责任的商业氛围在中国目前阶段尚未建立起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扩散程度较低;也说明,企业依赖模仿其他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并不能获取预期合法性,企业社会责任尚未获得“理所当然”的公众认可和接受。

4.1.2 高管伦理承诺与社会责任决策

组织内部资源构成了企业社会表现的基础和后盾,高管伦理承诺在转型经济国家的作用尤其显著。社会责任决策“由高管说了算”的现象,一方面强调了诚信领导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只有领导人内在认可伦理和社会责任的价值,企业才可能将其纳入战略制定和实施的范围;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企业的“狭义社会责任观”,由于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停留在“做善事”、“回馈社会”的层面,社会责任便主要取决于企业决策者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也导致许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式的制度化、系统化程度较低,偶然性、随意性较大。

除了领导者作为组织内部精英阶层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决策发挥了重要影响之外,组织累积的经验传统以及冗余资源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有影响,尽管回归结果对这两种影响的支持并不一致。国际经验对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的显著负向影响,一方面说明出口程度越高、对国外市场依赖程度越大的企业,在全球化带来的巨大竞争压力之下,可能首先通过牺牲员工权益、削减社会开支来实现最大化利润和最小化成本;另一方面,出口目的地在制度环境和竞争环境上的差异性,也导致出口企业面临的社会责任压力程度不同。先前绩效代表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财务实力,良好的先前绩效与满足股东利益和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是密不可分的,但这种资金条件对员工责任和公共责任的作用有限,后两者可能更多取决于其他因素,例如企业领导人的价值观、政府行政命令、突发性公共事件。

4.1.3 效率机制的影响边界

在外部约束推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内部资源发挥更显著的作用这一研究结果,初步证明了效率机制在转型经济体的存在及其影响边界。企业决策者、特定经验传统和财务基础作为企业内部重要的资源基础,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社会责任决策的范围。对中国企业而言,尽管面临日益严格的制度约束,但更为直接和巨大的压力仍然来源于市场,需要为股东的回报和收益直接负责。在制度力量和市场力量之间,天平似乎更倾向于效率的考虑。

基于这种结论,笔者怀疑在中国转型经济过程中,新的制度环境力量是否发育得足够充分,能够施加足够的影响;换句话说,企业是否能够通过社会责任获取相应的合法性。KUZNETSOV等[24]对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的调查发现,在转型经济体中,企业普遍认为社会责任只是流行性“口号”或“公关活动”,并不具备纳入战略考虑的重要性。这种对社会责任的误解和漠视部分来源于履行社会责任并不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合法性的事实。笔者就两种机制力量的对比与《财富》杂志2009年对中国企业领导人社会责任观的调查结果一致。该调查显示,尽管政府政策指引、提升公司在媒体中的形象是驱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但全方位竞争优势依然被列为企业的首要动机。该结果也说明,西方已有研究中强调的“制度压力说”在转型经济中需要进一步情境化,对合法性力量的讨论需要与国家历史文化、经济发展阶段联系起来。

4.2 理论贡献

(1)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理论贡献和启示 以往大多数研究的立足点在于“任务环境”,重点考察企业资源能力、市场条件等经济变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作用,或者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和竞争优势的促进作用。本研究通过实证方法检验发现,制度力量的确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起到推动作用。在目前的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在压力主要来自社会道德规范,其次是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框架,商业环境中同行的表现并不足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示范影响,反而可能起到负面的反馈作用。

(2)对组织和战略理论的贡献和启示 本研究丰富了制度理论中合法性作用机制的研究成果。制度理论认为,组织同构机制通过强制性同构机制、社会规范同构机制和模仿同构机制3种途径发挥作用,尽管这个框架在理论上已经较为成熟,但正如DIMAGGIO等[5]所承认的,它存在的不足是“过于理想化”,实证上很难将3种机制区分开来。本研究不仅开发出了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轮廓测量工具,从实证角度区分了3种合法性机制,而且探讨了3种机制在中国情境下的不同作用方式。

4.3 政策和实践启示

对企业社会责任动因机制的考察,最终是为了更有效地提升企业负责任的商业实践行为。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推广是一个逐渐扩散的过程。从对企业社会责任动因机制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判断,在这个过程中:①企业始终是主体,内在推动力是社会责任履行的根本决定因素;②社会是推进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共同规范和信念极大地推动了企业负责任的行为;③政府是引导者和监督者,这种引导和监管作用有效地督促了企业的行为。

不可否认,履行社会责任必然给企业带来成本的上升,但面对不可回避的约束,企业与其被动适应,不如主动进取,将内外部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和机会,实现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双赢。本研究中效率机制对市场责任和员工责任的主导作用尤其说明了这一点。具体到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正如本研究分析框架所示,其根本在于企业能否从内、外部两个层面考虑。内部环境分析要求企业识别出与价值链相关的社会要素。企业应从伦理的角度对自身经营理念、营销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控制,它是企业内在、自觉的行动保障。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能否形成积极进取的、道德的企业文化,而企业家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扮演了创造者、倡导者、培育者和激励者的角色。在倡导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家不仅要凭借自身拥有的法定权力,更可以利用自身道德力量、知识专长和领导力,持久地影响和带动员工实践负责任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外部环境分析指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决策需与国家经济繁荣程度、所处社会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等诸多因素结合起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应相应调整社会责任的程度和内容,以响应政府和社会的期望。所处行业或所在社区形成的隐性契约和规范是企业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但这种契约和规范并非一成不变,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战略,以适应这种外在的契约要求。例如,本研究中合法化机制对企业公共责任的主导作用带来的启示是,企业在履行公共责任如进行慈善捐赠、参与社区活动时,尤其应积极响应来自制度环境的同构压力,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传递出积极信号,以规避社会和政治风险。

总而言之,发展中国家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私营部门负责任的商业实践参与其中,但这种参与需要在有利的情境条件下才能有效展开,建立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长效联动机制十分关键。政府、企业和其他群体能够通过扩大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方式,改善负责任的商业环境,培育激励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市场。这种供需结合的力量是推动长期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如果运用得当,这种经营企业的新方式会成为产品和过程创新的关键,有利于培育对可持续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4.4 本研究局限性

本研究存在两点局限:①由于在中国获得企业社会责任的客观数据难度较大,本研究所有变量数据都来自关键知情人感知的主观评价方式。尽管问卷是以匿名作答、反向条目设置等措施以试图克服上述偏差的影响,但如果能够通过多种形式收集数据进行三角验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必然能够得到提高。②研究样本虽然来自地域、行业和规模差异性较大的一个取样框,但囿于研究成本、时间和精力的局限性,仍然采用了一般性调查研究所使用的便利性抽样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样本的外在效度和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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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绩效激励机制的实证研究_企业的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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