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的努力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方向论文,努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并日趋复杂,已是一个严峻的事实。思想政治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党的群众工作,当前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工作重点加以研究,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符合社会实际的客观需要,应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与正确进行利益调整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们对“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认识比较简单化,以为依靠国家计划调拨和分配,就可以避免和解决矛盾。加上“左”的思想影响,人们谈“利”色变,那时人民内部矛盾至少不像现在这么明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与以往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隐藏在其背后的物质利益这一深层动因从“后台”走到了“前台”,其表现形式也不只是笼统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而是多种矛盾纷繁复杂,纷至沓来。如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管理层与一线职工,在岗的与下岗的,在职的与退休的,效益好的与效益差的,等等。收入的多与少,生活的好与差,成了人们最关心的一个话题;分别的公平与否,则成了社会的一个热点。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改革开放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旧的利益关系打破了,新的利益关系还处在不平衡、不稳定的状态下;其次也由于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利益观念强化了,对利益问题更加敏感和关注。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立在利益分配基本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如果还仅仅停留在抽象地讲大道理的水平上,对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关注、参与和监督保证不够,没有深入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个环节,那么它必然是苍白无力的。作为政工干部,我们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的功能;一方面要自觉地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经济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参与、监督和服务保证的功能。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体现思想政治工作应有的作用。
积极进行思想疏导与重视运用政策导向
思想疏导和政策导向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前者是倡导性的,后者是功利性的;就其作用来说,后者往往更具有权威性、全局性和导向性。政策本身就像一面旗帜,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允许什么,禁止什么,都有具体而明确的体现。它既是思想疏导的重要依据,又是教育卓有成效的重要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提倡以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为荣,要求勤劳守法致富,就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制度作保证。如果按照思想政治工作所提倡、要求的去做的人得不到鼓励和保护,相反不这么做的人却畅通无阻,甚至得到更多实惠,那么思想政治工作就不仅没有吸引力和说服力,而且会造成思想混乱。事实表明,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带普遍性的“老大难”问题,往往同政策、制度不够完善有直接关系,比如对模糊工资、模糊奖金的猜疑,对不公平竞争的不满,对劳动报酬脑体倒挂的不平,等等。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在积极进行思想疏导的同时,必须注意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和制度,尤其是当某一矛盾虽经反复教育引导仍解决不了时,更要善于从政策、制度上分析原因,拿出对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如果说战争年代我们在政策、制度建设方面受到种种条件制约,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应该注重做好建立和完善政策、制度的工作。当然,我们把矛盾、问题的解决完全寄托在政策、制度上也是不现实的,因为政策、制度的完善受到多方面的制约,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通过思想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再好的政策、制度也不可能照顾和满足所有人的愿望,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矛盾和问题,同样需要思想疏导来保证其贯彻落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扬善抑恶的思想疏导同奖善惩恶的政策导向统一起来,这样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就会有更大的威力。
坚持民主方法与加强法制建设
我国长期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性质,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先天不足”。建国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对法制建设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新时期邓小平同志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多次强调要加强法制建设,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我们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各方面的立法工作初具规模,全民普法教育深入人心,但相对于发展较快的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来说法制建设仍不够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现实生活中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或者不善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甚至以违法手段对待非法行为,以致矛盾由非对抗性转变为对抗性的现象并不鲜见。可见,引导人们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新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但不能片面地以为加强法制建设就是实行“高压”手段,因为社会主义的法制是建立在人民意志和群众自觉遵守基础上的,要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使群众广开言路,参与教育;也不能一讲坚持民主方法,就以为不受规矩的约束,因为没有一定的规矩作尺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无从谈起,要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大家都依法办事。只有当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自我保护能力同法律的外在约束、强制执行很好结合起来时,社会的安定团结才有可靠的保证,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处理才会由可能变为现实。
调动积极因素与防止矛盾激化
衡量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是否正确,成效大小,既要看可能激化的矛盾是否得到了有效缓解和制止,更要看矛盾解决后群众的积极性是否得到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必须着眼于鼓劲。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为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素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提供了丰富生动的教材。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个方面的先进典型,通过大力宣扬表彰,更为人们树立了如何对待索取与奉献、家庭与社会、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等诸多矛盾的典范。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消极因素在滋长,社会心理不平衡现象在蔓延,其中有的既是严重影响群众积极性的腐蚀剂,又往往是激化人民内部矛盾,甚至引起社会动荡的导火线。勿庸讳言,社会上存在的某些消极腐败现象是群众不满意的,其中执法人员贪脏枉法、干部以权谋私又是群众最为反感和痛恨的。历史给我们以这样的启示,在人民内部诸多矛盾中,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关节点。只要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好的,其他矛盾和难题都容易解决,再大的风浪也经受得起。相反,则可能酿成大的社会动荡。因此,凡是有利于密切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多做;凡是离间和恶化党群、干群关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反对和制止。当前最重要的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决策,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明显的成果来取信于民,在这方面既要强调从上到下的表率、推动作用,又要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时对官僚主义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因为它常常作出错误的决策,将群众的积极性引向了歧途;在一些地区、单位人民内部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最后闹得不可收拾的背后,也常常可以看到官僚主义在作祟。总之,要十分关注群众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消除他们怨恨的因素,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