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视角下个人与群体关系之思维方式探究
王晓娜,王洪波
(首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048)
摘 要: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深度转型期,个人与群体的矛盾关系日益凸显。我国学术界处理和解决个人与群体关系的思维方式以“个人本位”和“群体本位”的实体性思维方式为主,以关系性思维方式为辅。从公共性视域出发,解决和处理个人与群体间的深层矛盾关系,进而开拓出公共性思维方式,有助于形成个人与群体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 社会转型;个人与群体;关系;公共性
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深度转型和结构变迁的过程中,这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都体现出来。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力量,个人、群体的原有样态不断革新,与此相应,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态”以及解决方式必然随之变化。然而,当前,“个人本位”“群体本位”和“关系本位”的理解及解决方式在学术界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为此,以公共性为视角,立足当代中国社会,探寻个人与群体间关系之新的解决方式,将是重要的学术取向。
整本书阅读虽然由来己久,但真正进入教学领域还是近几年的事,这虽然是目前新课改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由于此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教学研究并不完备,因此,本论文在充分认识整本书的提前下,尝试将其纳入语文课程视野,为一线教师提供一个可供教学使用的视角。
一、当代中国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的深层矛盾
“社会转型”是描述中国近代化或现代化的重要“范式性”概念。关于“社会转型”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共识度较高的概念为:“社会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它是指一种整体的和全面的结构状态过渡,而不仅仅是某些单项发展指标的实现。社会转型的具体内容是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注] ① 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了加速的社会转型期(郑杭生先生认为改革开放后为中国社会加速转型期,在此之前为社会转型的慢速和中速阶段),社会转型期的问题、矛盾层出不穷。依上分析,社会深度转型期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价值观念体系三个方面的转换。在社会结构方面,我们由原来的以农业社会为主体转变为以工业社会为主体,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原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化的市场经济。民主化程度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民主的普遍性和广泛性、民主的深刻性和真实性也都开始从应然到实然。在社会运行机制方面,社会深度转型时期,原有的传统社会秩序被打破,新的社会秩序还未形成,社会机制相比之前的稳定性要弱;在价值观念方面,我们从依靠彼岸世界的异己力量转变到相信此岸世界的自身力量,并开始注重创新精神,对新事物和新思想多持开放和接纳的态度,多元文化进行交流和融合,社会从同质单一性的社会转变为异质多样性社会,从封闭半封闭社会转变为开放社会,从崇拜祖先、信奉神灵,个人被家庭、宗族及社会等群体压制转变为个人意志开始彰显。随着社会深度转型进程的加速,新的社会运行机制、价值观念体系、社会结构必然与原有的体制结构产生矛盾。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根本性差别使得转型过程中二者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十分激烈,这两种体制的转轨、过渡并存的时间越长,由其内在冲突和摩擦导致的代价必然越高,特别是市场经济加公有制为主体再加上社会主义的制度,这样的模式没有先例,是我们自己首创的,那么我们在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矛盾、冲突都需要独立摸索和解决,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同时,进入到社会深度转型期,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腐败滋生严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经济时有发生。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的冲突日益突出,最显著的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在这样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如何坚守住我们自己优秀的思想,继承并发扬好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对外来文化去粗取精是很大的挑战。通常情况下,物质层面的转型要较制度层面、社会心理与价值观念层面略快,转型速度的不一致导致在社会转型中各部分的关系紧张。在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会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如社会边缘化群体数量增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资源缺乏等。
一般而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结构的稳定性较差,社会运行的调控能力变弱,灵敏度降低,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力下降,现代价值观念尚未完全树立起来。尤其是到了社会深度转型期,更是脆弱性较大的时期,易出现各种矛盾的激烈交锋。郑杭生曾提出中国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大致有人口问题、环境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劳动问题、贫困问题、社会收入分配问题、人才流动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社会风气问题及社会治安问题。刘祖云也提出,中国社会深度转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大致有地区间发展的失衡、行业间发展的失衡、单位间发展的失衡、个体间发展的失衡等。以上述问题为面进行深度分析,可发现这些问题背后隐藏着“关系”: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封建腐朽和民主科学的关系、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及马克思主义文化的关系、个人和群体间的关系等。进一步深入分析,上述关系中个人和群体间的关系更为重要,更具本质性。
自由的人离不开和群体之间的互动,人生而就是群居性动物,任何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着的。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群体的发展,个人只有在群体关系中才能更好地确证自己的价值。同样群体由一个个单独的人构成,只有生活在群体之中的每个个体的人得以发展,群体才能得到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推进以及民主制度进程部分缺失,个人和群体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个体的利益和群体的利益开始有了摩擦和冲突,个人和群体间的共同目标也越来越分离,个体的自由意志往往会受到群体自由意志的制约,个体的主体性也极易受制于群体的束缚而不能被很好地表达,个体的个性易淹没于群体的共性之中;同时,如果每一个个体都缺乏对群体的认同,那么群体的发展也将受阻,个体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及情感,那么这个群体将是脆弱易碎的,很难得到长足的发展。同时,群体也应当使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得到恰当的舒适感,不会觉得被冷落或孤立,个体的人的积极性能够被很好地带动起来,一旦实现不了,个体的人便会想要快速脱离这个群体。基于此分析,个人和群体间的关系问题是中国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的深层问题。
二、中国学者在处理个人与群体矛盾关系的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关系不是仅从个人或群体这样单一的视角来研究问题,而是使个人和群体开始有了双向互动,个人与他人的交往具有了客体的主体性,主体和客体之间交互转换。宋雅萍曾说过,“主体间进行交往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实践活动……强调的是人和人之间彼此都作为主体的交往。”[注] 宋雅萍:《论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08年第1期。 王东海也曾论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交流与对话,理解与沟通”。[注] 王东海:《主体性·主体间性·交往实践》,湘潭: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02年。 群体主体性对于个人主体性的依赖关系得以表达,个人也依赖于群体所提供的人际脉络,使他能够实现自己的主体性,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中实现“1+1>2”的效能。在群体主体性中个人的主体性得以被保持,个人主体拒绝群体主体对自身的异化,这是处理好个人与群体间关系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同样,在个人主体性和群体主体性之间要保持必要的张力,这样群体主体性的优势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并实现健康持久发展。关系性思维较实体性思维方法的优势体现在,关系性思维是从事物本身的辩证本性出发,正视个人与群体处于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中,个人是群体中的个人,群体是由个人构成的群体。实体性思维方法在研究的初始阶段便给出了确定的理论前提,我们要么从个体出发,要么从群体出发,关系性思维则没有给出确定的理论前提,理论前提是灵活可变的,可以在个人和群体的辩证统一、双向追问中确立下来。
(一)“群体”本位下的个人和群体关系
群体在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在这样的思维关系下,我们长久以来形成的观念便是群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群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于群体利益。张天上曾论述,“集体人权是依据某个社群的成员身份资格才享有的权利,因此即便是人,只要不同属于一个社群,也不能享有该社群所赋予的权利。”[注] 张天上:《社群主义权利观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于宏同样也论述过,“一个人只有获得成员资格,成为某个社群的一员,才能拥有特定的善体验。”[注] 于宏:《社群主义视阈中的善与权利》,《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在这样的环境下,集体的主体性取代了个人的主体性,群体的观念被强化并一直居于支配地位,个人的观念被弱化。同时群体的力量是在整合个人力量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群体的观念和个人的观念恰好相吻合,那么则会形成一种好的、积极的效应;如果过分强调群体压制甚至牺牲个人的利益,个人的积极性被消解,则很难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群体的合力,甚至有可能衍生出个人对群体的不满和对抗。个人是一种合群的生物,他需要在群体的活动中寻找存在感,这种存在感可以让他摆脱孤独,获得某种安全感以及来自他人的尊重和崇拜。个人也是一种“不合群”的生物,一旦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被群体长期压制和束缚,他独有的个性完全沦为群体间的共性时,他的失落感和孤独感会愈加浓烈,那么这时他更倾向于逃离这样的群体,固守住让自己还有几分个体意识的孤独。
(二)“个人”本位下的个人和群体关系
由此可以看到,文章中对于语义含义和语用含义的理解冲突加深了文章的内涵,丰富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对于读者来说,这种语言上的冲突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给读者带来更加深刻的阅读体验。而从语言学的角度上来讲,《傲慢与偏见》中的语言冲突则是研究语义学和语用学意义相关的有效真实的语料,对于文章中的语言特色和文章所著时期的交际风格的研究与深入的理论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关系”思维下的个人和群体关系
针对中国社会深度转型过程中的深层问题,处理个人和群体关系的思维方式主要有三种:“群体”本位下的个人和群体,“个人”本位下的个人和群体,“关系”性思维视角下的个人和群体。
恰当的外力助推往往是破局的关键。如果没有外来新观念的引导,仅靠村民自发的努力,乡村旅游的发展往往囿于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星光村以“引进社会资本下乡,盘活乡村闲置资源”的思路,引入了餐饮、民宿、文创等13家新业态带来了一定的流量和人气。
其中i表示研究个体即西部12个省(区市),t表示时间即从2003年到2016年,xit表示除了金融发展因素外对地区经济增长有较大影响的控制变量,包括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对外依存度和社会劳动力。FDit是与区间相关的依赖变量即金融发展水平。HCit是门槛变量即人力资本存量,因为人力资本水平对地区经济增长也有重要影响,在这里也把它加入控制变量之中。γ是研究中待估计的门槛值。I(°)为指标函数,其相应的括号内条件成立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μi为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效应,eit为随机干扰项。进一步地,(1)式可以转化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了人的类存在本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注] [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7页。 人最开始区别于动物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劳动的特性和自主思考的能力。在个人主体性意识不强的阶段,一个共同体中,如果只有其中几个人具有主体意识,那么要做出一个最终的决策时,只需要这几个人协商便可以完成,这个阶段较容易形成一个统一的结果,多数人被少数人领导着。一旦有一天,这个共同体中的大部分人都具有自己的主体意识,这时想要形成一个统一的结果将是困难的,共同体中拥有主体意识的人越多,统一决策越难达成,几个拥有主体意识的人要远远超过几百个缺乏主体意识的人的影响力,社会决策的最终形成取决于拥有主体意识的少数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化程度逐步提高,社会分工日趋细化和复杂,社会成员流动性增强,人和人相互依赖和彼此需要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每个人的主体意识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的提升。所以,在现阶段,我们必须直面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引入新的视角已经成为一种必需。
这种思维关系推崇的是个人的自由及其主体性的价值。郭建宁曾论述到:“个体意识是社会进步的根据,人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生产力的状况。”[注] 郭建宁:《关于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的若干思考》,《青海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 路召飞也曾说过:“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这个机体的细胞,没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不可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注] 路召飞,李东雷:《从马克思“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看“共享发展理念”》,《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14期。 群体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个人的利益,群体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实现个人的发展,个人的主体性价值在群体中居于主导地位,个人的需求支配着群体的需求。随着群体包含着的个体越来越多,每个个体的价值就越来越难以体现,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越来越凸显。只要是个人想要去做的事情并付出努力,就没有实现不了的。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的主体意识得到空前的迸发,人的能力也被无限制放大,人的主体意识被极度强化,极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和行为模式。
三、一种公共性视角的引入
实体性思维方式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单向度思维方式,对关系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存在着较大程度的偏颇。关系性思维方式是对实体性思维方式的某种超越和提升,针对关系问题,关系性思维方式更为辩证合理。随着社会转型程度不断加深,社会生活加速变化,从关系性进到公共性,引入一种公共性的视角,从公共性视域出发,处理和解决个人和群体间的关系,更具时代性和创新性。
关于公共性基本含义的界定,我国学者目前存在着争议。袁祖社在分析了20世纪是“公共性失落”的世纪之后,认为“公共生活的危机”一方面对东西方社会几千年建构的制度的合法性形成了严峻挑战,同时也导致了现代市场经济文化极力主张的公共责任意识的消失。朱士群、万俊人、沈湘平等学者均认为以多元共生、人我互利共赢、价值共享为原则的公共哲学构建是未来哲学新的生长点,也是实现与世界文化有效沟通的契机。郭湛在《社会公共性研究》一书中对公共性的阐释具有启发性,他认为,所谓公共性,是指自我在确认自己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为他的属性。这里所说的“自我”,既可以是个人、公众,也可以是群体、组织;这里所说的“为他”,既可以是利他,也可以是成就他人或满足他人的需求。
人类只能以共同体的方式谋求生存和发展,因而个人也只能在和他人的互动关系中实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页。 人类所固有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决定了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人不是抽象的虚无缥缈的存在,人是历史的实践的人,所以人必定要在和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发展。作为个体的人首要出发点便是利己,人所有一切活动必然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展开,但是人类要想实现生存和发展便只能以共同体的方式来进行,个人需要在和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实现自己所求。以公共性为主体的思维路径力求实现个人和群体的共同构建。关于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通常我们认为它们是相互对立的,私人领域是个人的领地,公共领域是群体的领地,二者之间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但这种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过于机械,实际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二者是可以调节的,并非一成不变。哈贝马斯在其交往理论中提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互为客体,而是互为主体,各主体间只有在相互理解和对话的过程中才能达成最后的共识。一个社会,如果公共领域所涉及的公共的幸福在一定程度上就构成了很大部分的个人幸福,那么便很少有个人再去费心寻找私人领域的界限;同样,如果私人领域所普惠的是绝大部分群体的幸福,那么群体领域的界限也将有所改变。如果这样的互动关系能实现良性的长足发展,那么这两个领域的界限也将越来越模糊,并且也没有人再费尽心力去追根溯源。在形成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一个弹性构建之后,我们要使个人空间和群体空间对彼此具有吸引力。个人和群体形成一种多元主体的共在,这并不是要个人和群体完全同一,这种趋同是以承认差别为前提的,在个人主体和群体主体趋同的基础上,客观地形成一种共在的主体。在这样的共在主体之下,个人和群体为了维持这样的一种共在状态,彼此之间必然进行着某种活动来构筑彼此之间的共同利益。个人为了维持自己多元主体的身份,势必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也兼顾着整个群体的发展,在自身利益不被损害的前提下,对群体的利益也予以维护。同样,群体为了维持自己多元主体的身份,一定会努力获得个人对它的认同,尽力赢得个人的依赖感和归属感。如此,个人和群体间的良性互动得以形成。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个人空间的范围和群体空间的范围可以进行适当交流,个人和群体在存在着的差异和问题以及不和谐的部分,也能在公共性关系模式下进行协调和解决。公共性的存在必然要反对那些造成人类不平等、不公正、不和谐的因素,以期达到立足于现实的公共性共在之中,形成人和人之间以及人和群体之间的彼此尊重、公平公正、和谐共生的思维路径。公共性构成一种维系人类存在的结构性力量。一方面,个人可以自由地生活在自己选择的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群体也可以形成自己的群体意志、群体目标,来使群体中的各成员为之共同努力。另一方面,多元主体的公共性又内在地影响着每一个现实中的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语言表达等内容,每一个现实中的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语言表达又形成了一个群体的共同意志。
总之,我国当前仍处在深度社会转型期,政治体制、经济制度、文化观念等也都处在一个不断交融、冲突、创制和生成的过程中。为达至社会相对的动态的和谐,创新个人与群体关系的处理方式,即引入“公共性”的视角,可能是一种有益的努力和尝试。
On the Thinking Mod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from the Public Perspective
WANG Xiao-na,WANG Hong-bo
(School of Marxism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China )
Abstract :Contemporary China is in a period of profou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an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mode of thinking in dealing with and solv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of our country is based on the substantive thinking mode of “individual-oriented standards” and “group-oriented standards”, supplemented by the relational way of thinking. Starting from the public perspective, we should stirve to solve and handle the profound contradictions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and to develop the public thinking mode,which is conducive to conducting the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Key words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dividuals and groups; relationships; publicity
中图分类号: C9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5310( 2019) 02-0140-05
基金项目: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XM2016_014203_000107);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马克思的社会关系思想与历史唯物主义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9YJA710036)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 2018-06-25
作者简介: 王晓娜(1994—),女,内蒙古集宁人,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王洪波(1975—),男,内蒙古赤峰人,博士,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责任编辑:李霞湘)
标签:社会转型论文; 个人与群体论文; 关系论文; 公共性论文;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