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实施QFII制度的成功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地区论文,成功经验论文,制度论文,QFII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台湾地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1983年到1990年,台湾地区主要采用开放境内投资信托公司,募集海外基金投资台湾地区股市的间接投资方式;二是1990年至1996年,允许外国专业投资机构(QFII)经审查后直接投资台湾地区证券市场,采用资格控制方式控制资金入市,逐步开放直接投资。当时,台湾地区对外国机构投资者的限制和审查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汇出、汇入期限等方面;第三个阶段是1996年3月至今,台湾地区全面开放“境内外华侨及外国人”直接投资,同时全面放开投资信托业。相关的制度设计如下:
1、对资金汇入、汇出的监管。
2、对外国机构投资者资格的限制。
3、对投资额的限制。额度管制随时间逐步放开,QFII的总投资额在1995年2月被全部取消,而单个QFII的投资额度也于1999年11月被调高到12亿美元。若QFII的个案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则不需要经过“央行外汇局”的同意。
4、对持股比例的限制、90年代初,单个QFII对个股的持股上限为5%,全部QFII对某个股票的持股上限为10%。经历了一系列循序渐进的调整,目前除了特殊行业之外,QFII对个股的持股比例已经取消了上限。
5、对投资品种的限制。近20年来,QFII制度的推行成功地解决了中国台湾地区引进外资的问题,加速了台湾地区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并在客观上改善了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充裕的资金流入培育了台湾地区电子科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