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惯例论文,中国论文,国际会计论文,特色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会计准则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因
尽管我国的会计准则初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但是,还应看到,我国的会计准则,首先是立足于本国国情,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的,受我国特定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环境影响的会计准则,必然要表现出国家特色。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质,决定了我国会计准则的目的不仅为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服务,而且要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服务,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了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作出合理的国有资产投资决策服务。尽管我国目前的财务报告体系和会计核算方法尚不能完全满足这种特有的要求,但我国会计准则的设计和制定应向这个方向发展。
2.法律差异
一国的法律体系决定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空间范围和行为规则。有何种法律规范,就有何种企业经营行为。会计准则作为规范企业反映其经济活动信息的手段,必然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不能分期认缴,必须交足资本后,方可登记开业,所以会计准则中就没有“未认、已认、额定已发行股本”的规定。又如,我国《公司法》没有负债股利的规定、没有发行优先股的规定、没有库藏股的规定,等等,相应地,会计准则中就无此规定。再如,公司法规定,企业的利润分配除了国际上通行的提取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外,还可以提取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这部分公益金从产权归属上看,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但从使用权看,则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因此中国在制定有关所有者权益准则时,必须考虑这一法律要求。
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不同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是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采取的政策性措施。国家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等目的。会计准则的性质决定了它处于联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经营行为的中介地位。我国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则为会计准则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比如,我国采取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所以在制定研究和开发准则时,采用了研究与开发费用化的政策;在技术密集行业,如航空、航天、电子等行业,鼓励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等。又如,为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膨胀,对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就没有盲目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中费用化的作法,而是选择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方法。
4.市场化程度不同
市场化的程度,对会计准则有十分明显的影响。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证券市场还不够发达和完善,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司空见惯的期权、期汇、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除了商品期货外,在我国还没有什么发展,因此在制定准则时只能涉及到商品期货问题。又如,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还相对狭小,因此,在我国,应用于证券市场的会计准则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地位就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占居主导地位。再如,由于我国市场尚不发达和完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所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以及公允价值计量标准在我国的应用必须慎之又慎。
5.会计传统
会计传统是指一国会计发展中长期形成的、行之有效的会计原则、方法和手段。这些传统作法已被实践证明,为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所喜闻乐见或能够适应中国的国情,并且能够满足客观、公允地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这些传统有理由被保留下来,并加以发扬光大。如建国40多年来一直使用的包括统一的会计科目及使用方法、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及使用方法的会计制度,已经深深地扎根于我国会计工作的土壤中,适合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习惯和会计工作者整体素质不高的国情,所以没有理由抛弃这种作法。又如在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品种、规格繁多的企业,原材料或产成品等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既可以简化核算手续,又能起到控制原材料或产成品成本的作用。因此,这种方法也应被保留下来。
6.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准则的实施影响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中会计方法的运用。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差,因而在制定会准则时,应当尽量减少职业判断的余地和要求;某些难以操作的会计计价方法,如固定资产折旧中的年金法、分期付款中的现值法等,都没有采用。
7.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国情
我国自建国40余年来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目前尚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轨时期,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与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方式尚在探索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惯性和过渡,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某些作法还有保留一段时间的必要。比如,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采用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相配合,规范企业的财会工作,在当前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具体会计准则尚未完全实施的情况下,暂时保留《企业财务通则》、行业财务制度还是必要的。但随着条件的成熟,《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不远的将来将完成其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二、我国会计准则应如何体现中国特色并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会计准则并无根本性的差别。这是因为:(1)尽管市场经济具有各种不同的模式,如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调节型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等,但是它们的共性远大于个性,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采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以外,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均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实现形式,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各种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主要区别还主要体现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传导机制的差别上,各种市场经济模式中企业均主要采取独资、合伙、公司制三种组织形式,其中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在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占居主流地位,公司制企业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着共同的规律,这为财务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2)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它的发展趋势,这又为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财务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出了客观要求。(3)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应用性科学,其本身具有国际化的本性,一种科学的方法一旦问世,就会不断流传,广泛应用。
然而,一国的会计准则首先是为了本国经济的发展服务的,而每一个国家具有不尽相同的经济结构、经济政策、市场化程度、宏观调控方式;具有不尽相同的法律体系和法律结构:具有不尽相同的教育水平、文化传统、会计传统等。这样,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自然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旧的差异消灭了,新的差异又会产生出来。
受我国特定的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会计准则的基本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宜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起主导作用。这一点由以下几个方面所决定:第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较大,并且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有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第二,中国在文化方面属于权距较大社会,人们普遍认同由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2.会计准则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并保留“企业会计制度”。这一点由以下几方面所决定:第一,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第二,中国属于集体主义文化,对不明朗因素反映强烈,人们偏重于遵从统一的制度,对没有详细、具体的规范感到不安,会计专业判断并不受重视;第三,从总体上看,会计专业教育水平偏低,需要有一个详细具体的规范。
3.成典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机结合将构成我国会计法规的主体。它们之间是互为补充的关系。“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财务报告的原则、方式和方法,它一般须打破行业的界限制定;“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方式和方法,依据“行业”特点所作的具体运用,可操作性是其明显的特点。
4.会计准则的目标将呈多元化;会计准则的主要服务对象有投资者、银行、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国家税务部门、企业管理阶层、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5.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当分离,但仍需紧密配合。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均由政府部门制定,为两者的协调和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实现的目标和依据的原则不尽相同,两者的适当分离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至于我国会计准则如何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首先要高清楚什么是真正的国际会计惯例。目前尚没有关于国际会计惯例的共同参照物,但它至少应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通用性,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用;二是效益性,即依此惯例行事的效益是公认的,不依此惯例行事则少效益或无效益;三是稳定性,即不受政策调整和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四是准法律性,即虽不是法律但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五是重复性,即具有重复多次的运行作用。
有些会计事项,外国有,中国没有,就无所谓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问题,如关于库藏股的规定。有些会计事项,中国有,外国一般没有或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在会计方法上,我们只能自己创造,也不存在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问题。
中外都有的会计事项,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尽量采用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方法;会计准则形式上的差异(如我国将采用的成典的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结合),不影响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只要所用形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就应积极采用。
对于客观存在于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之间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在国内经济环境内一般不会导致信息理解上的困难,困难主要存在于中外投资、贸易、资本等经济交流中。余秉坚、陈毓圭同志将其归纳为五种情形:(1)中国吸收海外直接投资,组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2)中国吸收海外间接投资,在海外发行股票,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市;(3)向国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4)以商业信用或出口信贷的方式取得国外贷款;(5)在海外组建子公司,形成跨国集团公司。
在上述几种情形中,对于第一种情况,可按中外会计准则编制两套会计报表;第二、三、四种情况,平时仍执行中国会计准则,发生国际业务时,根据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所在国或所在金融市场的会计准则调整会计报表;第五种情况,母、子公司平时按本国会计准则作帐编表,会计期间未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会计报表以便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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