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民族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经济全球化论文,民族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简言之,经济的全球化是指经济活动越出一国国界,使由于地理位置差异造成的对各国经济联系的障碍日益减少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经济整合。全球化使生产要素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配置,促进了效率的提高和福利水平的增加。这一趋势已经成为当代经济生活中最具影响力的不可逆转的潮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一潮流之外而“独立”地发展。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而言,顺应并追随经济全球化的潮流实行经济开放的政策,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推动着他们的经济成长。直接地,他们从中得以补偿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资本缺口,使国内闲置的生产要素得以利用,改善进入国际市场的条件;间接地,他们可以得到学习和模仿先进国家技术,管理和经营知识的机会,将“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的收获在国内扩散。同时,经济的全球化、特别是“全球化产品”和“全球化公司”的出现,模糊了民族经济的范畴;中国加入全球化进程对经济发展起到的重大的推动作用,更使民族经济被认为已经是一个“过时的”、应该以“当地经济”或“本国经济”的范畴来替代的概念。本文拟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及其发展的意义做出分析,以探求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求得自身利益保障所应有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一、全球化条件下民族经济范畴的界定
在只有商品的国际流动而资本不跨国流动的条件下,民族经济范畴的界定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这时“民族的”与“国内的”概念是重合的。根据产品的产地或企业的注册地可以清晰地标界出民族经济的范畴:对于我国来说,那些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是中国民族经济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是中国民族经济的产品。而经济的全球化,使我们已经难以根据产品产地和企业的注册地来标界民族经济的范畴。显然,根据企业注册地将那些设在中国境内的、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划入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是不适宜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国制造”仅仅表明一种产品是在中国境内进行了生产或组装,而与提供这种产品的企业的“国籍”没有直接关系。国外跨国公司以直接投资方式进入我国就地生产和销售,也极有可能构成对中国民族经济健康发展的直接威胁。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民族经济范畴的确定基本上应该采取“国民所有权原则”:由中国自然人和法人拥有完全产权或控股权的企业属于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单纯以国民所有权作标准所产生的问题:那种由中国自然人、法人拥有或控股的,但生产国外产品(包括服务,下同)的企业能否划入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比如中方持有多数股权、甚至是全部股权的为可口可乐公司灌装其品牌产品的中国饮料企业、或一家麦当劳餐厅。
这一问题的存在表明国民所有权原则只是我们界定民族经济范畴的基础。根据这一原则,无论企业所在地或产品产地,中国自然人与法人控股或拥有完全产权的企业属于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外国自然人与法人控股或者拥有完全产权的企业则不属于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以此为基础,还必须要以“品牌原则”加以修正,其标准是产品是否以中方拥有的品牌投放市场。以中方持有品牌投放市场的,属于中国民族经济;以外方品牌投入市场的是非民族经济。所以,一个企业即使是产权完全由中方自然人、法人所有,如果它只“生产”——准确地说是加工外来品牌产品,它至少不能算做完全意义上的民族经济。
根据我们所确立的原则,可以根据所有权与品牌的排列组合作出民族经济范畴的详细分析:
第一,资本由中国自然人与法人拥有或控股,品牌归中方所有,这类企业是最典型的中国民族经济。
第二,资本控制权由外方资本掌握,但生产中方拥有品牌的产品。尽管在资本比例上中方处于劣势,但由于品牌的所有权掌握在中方手中,这是中国的民族经济在利用国外的资本及其他有效手段发展壮大自己的品牌,这不仅不形成对中国民族经济的威胁,相反对中国民族经济的长远利益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这类企业是中国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
第三,资本控制权属于中方,生产外方拥有品牌的产品。这种情况极具隐蔽性而十分容易产生“幻觉”。由于中方对资本所有权控制,似乎应当划入中国民族经济的范畴。但我们认为,由于品牌不属于中方所有,这类企业实质上是外国资本利用中国“利用外资”占领中国市场。特别地,如果外方终止合同收回品牌使用权,中方倾注心血培育的产品市场占有将随品牌的丧失而萎缩,甚至可能被完全逐出市场。所以即使是股权全部都由中方所有,这类企业也不能算作中国的民族经济。
最后,中外合资企业中资本的控制权或者属于中方或者属于外方,而品牌或者由中、外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或者既生产中方拥有的品牌也生产外方拥有的品牌产品。对于混合拥有品牌的企业,我们认为它处于一种临界状态,其最终走向取决于中外双方实力的消长。对于既生产中方品牌产品也生产外方品牌产品的合资企业,关键要看它生产经营的实践。如果生产经营的重点是外方品牌产品,那么它基本上就不属于中国的民族经济;倘若相反,则基本上属于中国的民族经济。
由此,我们定义:由中方所有或控制股权的,生产中方拥有品牌产品的企业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中国民族经济;有中方持有股权的,以生产中方拥有品牌产品为主的企业,属于基本意义上的民族经济。
之所以强调以品牌原则界定民族经济范畴,是因为当代世界经济生活中的竞争已经愈来愈品牌化。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并求得不断发展,必须以自己拥有的品牌开山凿岩;企业在市场上的影响与地位,取决于其产品品牌的影响和地位。一个国家经济的实力及其在世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取决于它拥有多少被消费者认知认可的产品品牌。今天的世界经济强国,无一例外地拥有一批耳熟能详、声名显赫的品牌:美国有福特、耐克、可口可乐、麦当劳、IBM、Intel、Windows、摩托罗拉;日本有东芝、索尼、松下、丰田、三菱;德国有奔驰、宝马、西门子……。一个国家拥有的驰名世界的品牌数量越多,这个国家民族经济的实力就越强,在世界经济乃至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就越高。对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国家而言,品牌对于其民族经济的成长和实力的提高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他们只有建立起自己产品的品牌优势才能自主地参与到世界经济的竞争中去,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改变其在以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为主导的国际经济格局中的不利地位。韩国汽车工业创建之初,在全面引进和模仿国外汽车生产的同时坚持整车以自有品牌投放市场,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否则,今天世界上只会有“在韩国生产”的汽车,而不会有成为美国、日本和德国等汽车生产强国有力竞争对手的韩国汽车工业。对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大国而言,其国内经济即便部门齐全、产品多样,但如果没有自己的品牌,则势必有被其他国家经济肢解、分化,甚至沦为别国经济附庸的危险,因而就不可能自主地参与到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之中,并从中谋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
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情况看,中国民族经济所受到的最为严峻的挑战也正是来自国外产品(进口的和在中国生产的)借助品牌优势对国内市场的挤占。对产品营销的研究表明,每一个品牌都会在消费者心智中安置下一个独自占据的位置,而且越早占据这个位置越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参见里斯、特劳特《广告攻心战略》,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6年出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大国而言,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从中获得向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学习和模仿的机会来促进中国民族经济的发展。但是大量来自国外的品牌抢先获得国内消费者的认同,恶化了生产同类产品的民族经济企业在对外开放中“干中学”的市场需求环境。与我国企业合资的国外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大都采取了“搁置中方品牌”的战略措施,或者对合资企业中外双方各自持有的产品品牌差别对待,将绝大多数广告宣传费用用于外方品牌产品的促销,而对中方品牌产品基本不做市场推介来迫使其逐渐“淡出”市场;或者停止生产中方品牌产品转而组装外方品牌产品。美国庄臣公司在以每年1200万人民币的代价取得了上海家化“美加净”的使用权后“精心”营销三年,使这一品牌的年销售额从2.4亿人民币锐减至7000万;而宝洁公司与广州肥皂厂合资时以800万人民币收购了“洁花”之后将其打入了冷宫……。这种战略措施的实施最终将把中方的产品品牌从消费者的“心智”中挤出,使中国民族经济失去直接面对市场、参与竞争的手段。这是本文提出中国民族经济范畴品牌界定原则的最根本原因。
尽管冷战结束之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向纵深发展,但世界远未大同。与这一趋势并行,为了在日益全球化的经济发展进程中争得主导权,以民族国家为福利单元的、以保障和促进民族国家利益为根本目的的更为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成为了当今国际关系的主导,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成为这场关系到世界各国根本战略利益的竞争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即使那些策动世界经济国际化并深受其惠的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也没有谁因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而取消民族经济这一概念并且不再对其民族经济进行保护。美国在一马当先地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同时,至今仍然以双重标准来对其国内民族经济实行着保护:它在竭力推动贸易自由化为其产品打开国外市场的同时,对“落后的”民族纺织业以进口配额实施着保护;它在竭力倡导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禁止欧洲和日本的航空公司在美国着陆后将已经付费的乘客送往另一个目的地;它在竭力要求别国对其开放国内投资市场的同时,禁止非美国公民拥有美国航空公司25%以上的有投票权的股票……。
经济的全球化导致了广泛而深入的国际经济关联,产生了民族经济与非民族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而构成国际经济关联的主体恰恰就是各国的民族经济。非民族经济与民族经济一样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表明了我们经济开放政策的成功;但贡献是一回事,差别是另一回事。以非民族经济为一个国家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贡献为理由来抹煞其与民族经济的区别,是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中的大国不可容忍的大错,“其实,当代极少见哪个国家的法律、政府和民众会在这一问题上麻木不仁、掉以轻心”。(金碚《关于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的四个问题》,《改革》1997年第3期第43页)
尽管在今天的世界经济生活中,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在国际范围内进行着组合而使经济生活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品牌的国籍却从没有因此而淡化。在亚洲生产机翼、在欧洲生产发动机、在美洲生产机身、在本土进行组装的波音模式,甚至连总装地也迁往本土以外已经是今天那些“全球化公司”司空见惯的生产方式,但品牌仍然牢牢地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今天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外国知名产品(进口的和在中国制造的),也大都清晰地标识着品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这些高擎“经济全球化”旗帜的跨国公司对品牌所有权的把持,在表明这一权利对经济发展重要影响的同时,也使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及其跨国公司标榜经济全球化大趋势,淡化企业与产品的国籍因素,借以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地配置资源,占领更为广阔市场的战略图谋图穷匕见。明确这一点,对于中国这样极具市场潜力的发展中大国是至为关键的。
二、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国是一个正在谋求经济现代化的发展中的大国,围绕民族经济范畴争议的实质问题是我们能否仅仅依靠融汇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之中就足以促进我们经济现代化的进程。这里我们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中国是一个具有广阔国内市场的大国,某些具有离岸经济性质的小国(包括地区,下同)对外依附型战略的成功,对中国而言从本质上说不具有借鉴的意义。这些国家或者由于占有某种或某些国际市场必需的、天然禀赋的,相对其人口而言又是非常丰富的资源,以至于单纯依靠吸引外资开采此类资源出口就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增长与福利的提高,比如中东的产油国;或者由于极小的经济规模使其所吸引的外资相对于就业人口而言足够多,以至于主要依靠吸引外资发展加工工业,或者成为某类、某些服务性质的国际性中心就可以实现经济增长和福利提高,如香港和新加坡。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市场广阔的大国,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国家通过整合于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外部力量获得经济健康发展的条件,其经济的现代化必须以经济自立、发展民族经济为根本依托。这样的发展,既不同于闭关锁国,也不同于依靠外部力量带动经济发展的对外依附。她始终以培育、促进民族经济的成长壮大为核心;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都只是促进民族经济成长壮大,实现本国比较优势充分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
更为重要的是,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策动者是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国家在世界经济的国际分工格局中的不利地位不会在以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得以根本地改善,甚至有被强化的可能。这些跨国公司通过在东道国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通过向东道国企业委托定牌生产的方式,进行着公司内部的全球化分工,使经济发展滞后的国家与经济发达国家间的国际分工格局呈现出“耐克状态”(美国耐克公司既无厂房又无工人,其雇员仅仅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广告宣传和市场销售,具体的生产由发展中国家中的50家工厂进行。参见王舒:《面对洋品牌》,《国际贸易》1996年第5期):劳动密集的、低附加值的生产过程由落后国家承担,技术与资本密集的,高附加值的生产过程留在发达的先进国家之中。“耐克状态”在我国的市场开放中已经有了比较突出的反映,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众多企业仅仅承担着产品的加工型制造,如服装、制鞋行业的受托定牌生产;在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成熟工业品制造业,甚至在那些高技术的制造业中,大量企业的生产也仅仅维持在不同层次的来件组装水平上,如汽车工业企业的全散件组装(CKD)和半散件组装(SKD)与PC机行业的“攒机”生产。这种状态不仅会使中国的利益流失,也极可能使表面繁荣的经济发展,特别是那些具有相当技术含量的行业发展,失去其本应具有的重要意义。
经济学中对经济活动的利益考察是以福利的增减为基础的,而福利的度量通常以收入增长、充分就业程度或者是更抽象和理论化的“消费者剩余”、“帕累托改善”等作为标准。不加任何修正地沿用这一标准,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民族经济的发展显然无关大局。我们可以做一个极端的假设,有朝一日我们的收入得到增加、产品供应充裕、就业问题得以解决、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十分显著的改善,而这一切均主要来自非民族经济的带动,因而在国内市场上绝大多数产品都是从国外进口的,或者是由外商独资和外资控股的企业提供的,绝大多数品牌也都是外国的品牌。如果真能出现这种状况,民族经济实力的强弱的确并不重要,民族经济的范畴也确实应该取消。但问题是这样情况是否会真的出现。显然上述假设是以世界大同为背景的,忽视了当代世界的国际竞争及其利益差别。而在现实生活中,最大的福利单元仍然是民族国家而不是全球,因而民族国家之间的利益博弈常常是“零和”的。忽略国际竞争中的利益差别抽象地单纯考察福利水平,特别是以消费者剩余评判福利状况,是片面的和短视的。而如果我们因此忽视了本国民族经济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性而使其失去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就不可避免地使本国人民的福利受到根本性的损害。
即使单纯从消费者剩余来度量,民族经济力量的强弱对福利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在我国程控交换机市场上,当我们完全依赖进口设备时,外商提供产品的价格平均每线高达380美元,而当我国民族经济的产品可以同国外设备竞争时,这一价格大幅度地降至每线70美元;在计算机中文字处理软件市场上,美国微软公司投放中国市场的一整套中文Word曾经索价4,000多元人民币,而1997年10月我国自己的中文字处理软件WPS97投放市场之后,微软立即在国内推出一套Word97入门版,其价格只有97元人民币。而在那些至今我国的民族经济难以与国外竞争的产品项目中,消费者的福利损失仍然在继续:国外市场售价100美元左右的Windows98在中国市场上索价1980元人民币;在国外免费发送的Windows98和Office2000测试版,在中国分别标价188元和200元人民币;微软对中国PC机生产大厂商收取的Windows98许可费为300元人民币,对于中小型厂商收取的许可费高达690元人民币,而其向国外PC机大厂商收取的Windows98许可费只有26美元左右。(本段数字资料来自《光明日报》1998年11月26日,《南方周末》1997年11月28日,1999年3月12日)
而且,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家的战略利益乃至政治安全也必须以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竞争能力的提高为依托,因为我们不可能像小国一样通过“搭便车”(Free Riding)来谋求战备利益和安全保障。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民族国家的职能依然是全面的并且是重要的。从战略利益考虑,任何一个大国都不会放弃对资源的控制,听任外国资本对本国资源的任意配组和利用。特别地,考虑到中国的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与发达国家的根本分歧,经济全球化将有可能演变成一种政治强迫而危及中国的经济与政治安全,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就不仅仅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充分发挥政治大国作用的最根本保障。
对于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特别是像美国那样的最发达国家来说,“在冷战后的‘市场时代’,以新的聚集财富的方式支撑其霸权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以优势的技术和资本的力量,通过对国际经济秩序的控制,迫使其他国家降低交易成本进而获得多样化的资源以维持其财富和权力的增长及霸权的支出”。(刘靖华《霸权的兴衰》,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及其跨国公司醉心于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原因是它们能够从中谋求到比经济滞后的发展中国家更大的经济与政治利益。正如吉尔平(R.Gilpin)教授所言,“虽然大多数国家肯定能从世界性市场经济的运作中获益,但效率较高的和技术上较先进的经济却能比其他国家获益更多。它们享受着更高的利益率和更有利的贸易条件”。“由于这一原因,现代占统治地位的经济以及军事强国承担了组织和捍卫世界性市场的责任。它们倡导自由贸易,提供投资资本,提供国际货币。……因为它们这样做是有利可图的。”(《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9页)基于此,经济发达的先行国更愿意宣布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已经使民族经济的范畴随着“民族国家时代的终结”而过时,他们更乐于见到中国这样经济稳定增长,又极具市场潜力的大国接受这个“现代”的观念。
今天,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和最强大的跨国公司为了它们的经济和政治利益也正在合谋推动着更为广泛的经济“全球化”,试图以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压力扫清那些存在于经济发展滞后国家的关注其民族经济发展之类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对其占有利益所形成的障碍。被称为“富国俱乐部”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正准备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础上推出由世界上排名最前列的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其中477家是经合组织29个成员国的跨国公司)发起一项全球多边投资协议AMI(Accord Multinational sur les Investissments)。而这部被前世贸总干事鲁杰罗称为“统一世界经济的宪法”将使经济发展滞后的国家陷入两难困境:如果不加入AMI,他们将被排斥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之外,使本国经济增长蒙受损失;如果加入AMI,就不得不屈从于富国投资者强加的苛刻条件。这些条件是,1.非歧视:外国投资者享受与东道国企业同等的一切权利,包括购买土地、自然资源和外汇;2.无限制准入:外国投资者可以兼并包括国防工业在内的所有公、私企业,东道国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阻挡;3.无动乱:东道国政府必须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革命、紧急状态、社会暴动乃至工人罢工和抗议运动的损害,否则投资者可以向东道国政府提起诉讼。(参见张慧君《AMI,世界资本主义新宣言》,《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8年第5期)这种合谋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对经济发展滞后国家的民族经济所引起的损害及由此造成的经济与政治利益的战略性损失,绝不可被我们低估。
面对由经济发达的先进国家及跨国公司所策动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给中国民族经济带来的压力,以闭关锁国的政策躲避对外开放的冲击既是逆经济发展规律和潮流的反动,也为我国20年来经济对外开放的成绩否证。但开放是有成本的,经济全球化于中国绝不是一套免费的午餐。在经济开放的条件下,中国必须以民族经济的成长壮大为基础,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才能自主地利用国外的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越来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持久地维护和促进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