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将“恩人”告上法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人论文,女大学生论文,告上法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8月11日,对于辽宁省沈阳诚天科技开发公司财务部23岁的梁佳琪来说,是一个特别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天,法院的一纸判决书使她重新获得了人身自由:她再也不必为当年违心签下的一纸荒唐的协议而继续付出沉重代价,被她的“恩人”骚扰了……
为上大学违心签“爱情协议”
1981年,梁佳琪出生在辽宁省法库县一个穷村子,她在家排行老大,下面还有一对孪生弟弟。
2000年8月,梁佳琪高中毕业后考取了辽宁大学,成为村上第一位女大学生,可谓鸡窝里飞出了一只金凤凰。然而,父母瞅着大学录取通知书上标明的每年近6000块钱的学杂费,却怎么也乐不起来。
父母有心砸锅卖铁供女儿上学,可4年3万块钱不是小数目,再说,梁佳琪的两个弟弟也快要高中毕业了,这次称了女儿的心,下次恐怕再难如儿子的意!万般无奈之下,父母对女儿说:“孩子,认命吧!你不该投胎到咱这个穷家啊。”
倔强的梁佳琪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可她能想出什么办法呢?眼看开学在即,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梁佳琪找到在县城打工的表哥,他在一家私人建筑公司做泥瓦匠。
好不容易在工地上找到表哥,还没有说上3分钟的话,过来了一个30岁左右的瘦高男人,表哥介绍说,这是邱经理。邱经理只看了梁佳琪一眼,就被梁佳琪的清纯和美丽迷花了眼,他一下来了劲,邀请表哥和佳琪到他的办公室去谈。
当梁佳琪把自己的苦恼和盘托出后,那位一直在旁边充当听众的邱经理踱到了她的跟前:“你说的那3万块钱,我出!”
梁佳琪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瞪大眼睛盯着邱经理问:“真的?”邱经理毫不迟疑地回答说:“当然是真的!我邱洪涛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10天后你们来取钱,到时候我还有话说。”
10天后,梁佳琪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在表哥的陪同下来到邱洪涛家里。
邱洪涛是法库县邱家庄镇人,今年29岁,早年和梁佳琪的表哥一样,也是泥瓦匠一个。但他头脑灵活,技术全面,自己办起了建筑公司,不几年就挣下了几十万家产。
邱洪涛很爽快地对梁佳琪:“钱我已准备好了,每年给你8000块,分4年付清。但我必须事先声明,虽然咱们是老乡,可我不是活雷锋,我赞助你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你说吧。”梁佳琪对邱洪涛的“条件”是有心理准备的,她原来就没指望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我很喜欢你,真的,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我说这话绝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我这儿有一份协议,你拿去看一看,如果同意就在上面签上你的名字。”邱洪涛说完,笑着递过来一张纸。显然,这位精明的邱经理早有准备。
梁佳琪吃了一惊,她接过那份“协议书”,上面这样写着:“经邱洪涛、梁佳琪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1、邱洪涛支付梁佳琪在读大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每年8000元,分4年付清,每年开学前付清当年费用;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建立恋爱关系,梁佳琪在大学毕业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他人谈恋爱;3、梁佳琪在上学期间不得拒绝邱洪涛的约会,并且要积极主动地和邱洪涛培养感情;4、梁佳琪大学毕业后,根据双方的感情状况决定是否同邱洪涛结婚,若在1年内不同邱洪涛结婚,必须退还邱洪涛代其支付的各种费用,并按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付息。”
看完这份协议,梁佳琪真是伤心欲绝,邱洪涛太精明了!他像做生意一样经营爱情,而且稳赚不赔。而用自己的“爱情”交换金钱,这本身就十分荒唐,可此时的梁佳琪几乎没有别的选择,她想上学,她想坐在宽敞明亮的大学教室里,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梁佳琪终于还是拿起笔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一刻,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到腮边。不甘心的她转过身对背后的邱洪涛说:“你在第3条‘约会’两个字后面添上‘每月约会次数不能多于1次’这几个字,学校有学校的纪律。”邱洪涛很痛快地照办了。
梁佳琪没有料到,她的噩梦开始了。
为了娶她经理行使“约会权”
带着一份喜悦,带着一份忐忑,梁佳琪终于走进了她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
第1个月风平浪静地过去了,邱洪涛没有来看她,也没有给她写信,甚至连电话也没给她打;第2个月又过去了,邱洪涛依然没有给她只言片语。
正当梁佳琪把邱洪涛助她上学的企图往好处想时,邱洪涛的信寄到了学校,他在信里尽诉爱慕与思念,还附上了一首长达30多行的情诗。
遵照协议约定,梁佳琪在收到信后的第2天就给邱洪涛回了信。
就这样,一来二往,梁佳琪和邱洪涛通了两个月的信,仅仅两个月,邱洪涛在信中对梁佳琪的称呼,由开始的“梁佳琪”改为“佳琪”,最后又改成“亲爱的琪”,而且信中肉麻的话也越来越多;梁佳琪曾写信要求邱洪涛不要写得太肉麻了,但邱洪涛依然我行我素。
快放寒假了,已经离家半年的梁佳琪十分想念父母,本想回家和父母团聚;可一想到邱洪涛,她又没了回家的兴致。对于邱洪涛,梁佳琪有一种十分茫然的情感。照说,邱洪涛聪明,有上进心,人长得也不赖,将来真要嫁给了他,也不算委屈自己,何况他对自己一片痴情。可不知为什么,梁佳琪对邱洪涛就是找不到一点“来电”的感觉,她总觉得这个人精明得太离谱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梁佳琪给邱洪涛写了一封信,婉转地告诉他,自己寒假期间准备留在沈阳打工,挣点钱好供两个弟弟将来上大学,就不回家乡了。
接到梁佳琪的信,邱洪涛心里十分不快,他本来就对她写给自己的信没有“温度”而感到不满,这次她又不回家,他认定是为了躲自己。他怀疑梁佳琪在学校有了新的男朋友,一想到这些,他就再也沉不住气了。
邱洪涛接到信后的第三天就赶到沈阳找梁佳琪,但梁佳琪早已离开学校,他只好悻悻而返。
转眼1个月的寒假过去了,邱洪涛琢磨梁佳琪该回学校了,他决定再去沈阳,以行使协议中赋予他的“约会权”。
对于邱洪涛的到来,梁佳琪早就有思想准备,她十分客气地接待了邱洪涛,并陪他在沈阳城里逛了一圈。1年不见,梁佳琪比以前出落得更加清丽脱俗。在邱洪涛眼里,她简直就是天上的仙女,这更加坚定了他要娶她的念头。可感情上的事,毕竟丝毫勉强不得,在梁佳琪陪他逛街时,邱洪涛几次提出要挽她的胳膊,但梁佳琪就是不愿意,让邱洪涛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美人在侧,却丝毫亲近不得,这让邱洪涛十分恼火。他觉得和梁佳琪这样谈恋爱,实在没什么意思,表面看起来两人很近乎,实际上却隔着千山万水。他打算豁出时间和精力,一定要把梁佳琪弄到手。自打第一次约会后,邱洪涛每个月都要到沈阳来一次,而且一来就要呆好几天。开始时他还能顾及梁佳琪的面子,打电话约梁佳琪出来会面,后来干脆直接上学生宿舍甚至到教室里找她,弄得梁佳琪在同学和老师面前十分尴尬。
梁佳琪越来越不愿意再这样“约会”下去。在邱洪涛第19次到学校来找她时,她开诚布公地对邱洪涛说:“你对我的恩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你对我的情意,我也铭记在心。但我们毕竟不是同一类型的人,分手对你对我或许都有好处,你借给我的钱我会设法还给你,明年的学费我自己来筹……”
“好哇,你现在出息了,想过河拆桥是不是?告诉你,没门。”一向在梁佳琪面前不轻易发火的邱洪涛,再也无法保持“君子风度”,他怒气冲冲地朝梁佳琪吼:“我有协议在手,你要是敢反悔,我上法院告你!”
邱洪涛一口气数落了梁佳琪的种种不是,最后,他用不容商量的口吻对梁佳琪说:“你要想甩掉我,也得等到大学毕业后;你拿我的钱读书,必须按协议和我约会。”
其实,邱洪涛的心里也很矛盾,一方面,他看出了梁佳琪不喜欢自己,知道和她已经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了,他想放弃;可另一方面,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想得到。一想到3年来的努力付诸东流,他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为了尊严让“恩人”付出代价
自从那次没有结果的谈话后,邱洪涛对梁佳琪的纠缠变得越来越放肆,每次约会,他都要详细盘问梁佳琪同哪些人逛过街、看过电影、上过舞厅。最让梁佳琪不能忍受的是,邱洪涛开始“不老实”起来,经常对她动手动脚。面对邱洪涛失去理智的胡搅蛮缠,梁佳琪采取了十分克制的态度,她不和他争辩,也不和他吵闹,对于他的诘难,她也总是以沉默来回答。
到梁佳琪上大四时,邱洪涛的行为就接近于胡闹了。他在梁佳琪的寝室里大声喧哗,甚至当着同学的面要强行同梁佳琪接吻,在遭到抗拒后,他竟要召开所谓“新闻发布会”,公布他们的“恋爱史”,还无中生有地说梁佳琪早已不是什么处女。邱洪涛的无赖行径激起了女同学们的公愤,她们群起而攻之,把邱洪涛轰了出去。
有同学劝梁佳琪报警。梁佳琪考虑再三,还是摇了摇头。她有她的想法:自己马上就快要毕业了。等参加了工作,有了固定的收入,尽快还清欠邱洪涛的钱,自己也就得以解脱了。事情闹大了,对自己和家人的影响也不好。梁佳琪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更加纵容了邱洪涛。到大四的下学期,邱洪涛对她的纠缠达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赖在梁佳琪寝室里不走,还要与梁佳琪同睡一张床。在被保卫人员赶出学校后,他又在校门口守着不走……
在困难的处境下,梁佳琪毕业了。找到了工作,她松了一口气。然而,就在她到工作单位上班的第2周,邱洪涛就找到了她所在的公司。看到邱洪涛出现在办公室,梁佳琪打了一个冷战……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这儿的邱洪涛,这次干脆以“梁佳琪丈夫”的身份自居。
邱洪涛毫不客气地拉了一把椅子在梁佳琪对面坐下,在众目睽睽之下装着十分亲热的样子对梁佳琪问寒问暖,俨然梁佳琪就是他的妻子。他还特意加重语气捏造“孩子已经会喊爸爸妈妈了,长得很像你”之类不着边际的话,故意说给梁佳琪的同事听。梁佳琪真恨不得下面有一个地洞让她钻进去。她气得浑身发抖,结结巴巴地想分辩几句,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羞怒交加之下,她一下子晕倒在地上……
一直忍让退缩、委曲求全的梁佳琪感到已经被逼得再也没有退路了,她要告邱洪涛。从内心深处讲,梁佳琪是不想打这场官司的,邱洪涛是她的“恩人”,包括她的父母都是这样看他、把他当做“准女婿”来对待的;可要不打这场官司,谁来消除他在学校和单位给她造成的影响?她以后还怎么做人?最最重要的是,谁也无法保证邱洪涛此后不再伤害她。她拿定了主意:上法院起诉邱洪涛,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听说梁佳琪已将诉状递到了法院,邱洪涛偷偷跑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他和梁佳琪的官司,谁的胜算更大?律师肯定地告诉他,从法律意义上讲,梁佳琪的胜算更大。
听律师这么讲,本以为自己有理的邱洪涛心里凉了一大截,这时,他就只想着“出气”了。他跑到梁佳琪的租住房门口使劲敲门,门敲不开,他就在外面乱骂。房东过来问他:“你是她什么人?”邱洪涛回答说:“我是她丈夫。”说完后,不解恨的他又用手指着房间说:“这房里的女人上大学前就是我老婆,上大学后和别的男人乱搞,还堕了胎,被我休了。这样的女人我劝你还是别把房子租给她!”
房内的梁佳琪听见邱洪涛这样污蔑自己,气得浑身发抖,真想出来和邱洪涛拼命。本来不准备向法院提出刑事责任诉讼请求的她,被邱洪涛这么一闹,心一横,毅然决定向法院提交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状。邱洪涛这样作践自己,必须付出代价!
2004年8月11日,经过半个月的调查取证,法院终于做出判决:邱洪涛因故意污辱、诽谤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并赔偿受害人梁佳琪精神损失费5000元,写出悔过书寄往梁佳琪所在单位;邱洪涛代表梁佳琪交付的24000元学杂、生活费,应视作私人借款,梁佳琪须在半年内还清。拿到判决书后,梁佳琪喜极而泣。整整4年噩梦般的生活总算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