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特征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比较优势论文,中日韩论文,启示论文,特征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11(2011)02-0050-(11)
doi:10.3969/j.issn.1003-7411.2011.02.006
中日韩三国FTA、中韩FFA和日韩FTA的建设问题是目前议论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目前三国三边和双边的谈判和研究,也在孕育与发展之中。从总体趋势看,FTA建设取决于三国政治关系发展的程度,但更取决于三国各自的利益判断。因此,对三国产业结构、贸易结构的特性及其变化的探讨,以及对三国比较优势的研究,是分析和展望FTA建设的问题与前景的重要步骤,也是研究政策和对策的必要举措。
从三国贸易总量的增长态势看,1998-2008年期间,中日韩三国出口、进口占世界出口、进口的比例分别从13.0%、9.9%增长到16.4%、14.3%,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1.6%和23.0%。①其中,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中日韩三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1990-2009年,中国经济的平均增长率为9.1%。1992年,中国对外出口规模超越韩国;2003年超越日本;2007年超越美国;2009年超越德国;成为位居第一的世界出口大国。②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促进日本和韩国对中国贸易的同时,也影响了相互间的比较优势,改变了相互间的贸易结构。
有鉴于此,本研究主要基于中日韩三国出口结构的变化,利用相关系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考察三国间的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特征,对今后提高中国商品的出口竞争力以及FTA相关联政策的制定给予一定的启示。
一、中日韩对外出口结构的变化特征
1.中日韩出口结构的纵向变化
中日韩出口结构的纵向变化,是中日韩各国出口产品、产业变化及其政策变化的真实反映。表1-表3是基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三次修订(ISIC,Rev.3),列出20世纪90年代初和最近两个阶段,中日韩三国的十大出口产业的状况。据此,三国各自的变化可以做以下简要概括:
(1)中国出口结构的变化
比较1992-1996年和2005-2008年两个时期,中国的服装及毛皮制品和纤维制品制造业的比重明显下降,家具及其他比重也有所下降,皮包及鞋类产业、食品和农牧业在十大出口产业中完全消失,而影像、音响及通讯装备、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和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占有的比重明显提高,这表明中国出口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2)日本出口结构的变化
日本在这两个阶段,出口结构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在对外出口中,明显的特征是汽车和拖车制造业持续占有较高的比重。其他机械及装备,化学物质及化学产品,一次金属制造业的比重有所上升。而影像、音响及通讯装备,电子机械及装备,其他运输装备的比重有所下降。显然与中国和韩国不同的是,日本的十大出口产业仍然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3)韩国出口结构的变化
最近,韩国的十大出口产业中,出现了“焦炭、石油精制品及核燃料”,而纤维制品和服装及毛皮制品在十大出口产业中消失。影像、音响及通讯装备在出口额中占有20%以上的比例,已经成为韩国重要的出口产业。汽车及拖车和化学物质及化学产品的出口比重有很大的提高。与中国和日本不同,石油精制品制造业在韩国出口额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这与韩国推行的重化工业化政策密切相关。
总体上说,从纵向的视角看,中日韩三国各自的出口结构都有所变化。第一,从变化幅度看,中国的变化是最显著的,其次是韩国和日本;第二,从变化的结构特性看,日本和韩国的十大出口行业都集中于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产品的相对附加值高,而中国很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2.中日韩三国出口结构的横向比较
中日韩三国的出口结构的横向变化方向及其相互关系,是探讨中日韩合作和摩擦的重要因素。如果依据以上数据,对中日韩三国的出口结构再进一步探究的话,就会发现中日韩出口结构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也就是说,中日韩垂直和水平国际分工结构及其变化,对三国合作或摩擦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为此,笔者利用相关系数③,对中日韩三国的出口结构进行了再分析。根据中日、中韩、日韩之间的出口相关系数变化,可以看出三国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参见图1)。
根据图1中三国出口结构变化的总体态势,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的结论:
第一,比较两国间出口产品结构的相关系数,SITC3类产品比SITC1类产品的结果值要小一些④,但都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这也表明三国间的出口产品结构越来越具有相似性。意味着三国间的产业内分工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同时也表明三国的产品在海外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第二,与中日出口产品结构的相关系数相比,中韩和日韩间出口产品的相关系数更高,这表明中韩和日韩间的出口结构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产业内分工得到不断地深化。
图1 中日韩三国出口结构的相似性及其趋势
注:基于SITC商品编码,按不同年度进行计算。
SITC1:饮料及烟类。
资料来源:附表13。
注:基于SITC商品编码,按不同年度进行计算。
SITC3: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资料来源:附表13。
第三,如果进一步考察三国间的不同技术含量产品的贸易,根据已有的研究文献,⑤可以看出在国际市场上,在技术密集较高的产品贸易中,日本和韩国间竞争更加激烈;在技术含量较低的贸易产品中,中国和韩国的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性。
第四,随着中日韩三国间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将进一步深化垂直和水平的国际分工。预示着中国产品必须改进技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赶超日本和韩国,否则永远处于低端的产品生产阶段。另一方面,韩国与中国,韩国与日本的相关系数更趋向一致,也表明韩国产品将承受更大的竞争压力,因为日本是发达国家,科技更先进,而韩国是新型工业化国家,科技相对落后于日本,领先于中国,毕竟,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样的贸易结构是符合现实发展状况的。
二、中日韩三国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趋势及特征
1.研究方法
利用HS6(5225个)商品分类标准,⑥研究分为(1)1992-1996年、(2)2000-2004年、(3)2005-2008年三个时期,⑦收集中日韩三国的以HS6分类的贸易数据,计算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1](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的数值,⑧进而把商品分为5组商品群。第1商品群:具有持续的比较优势的商品群((1)(2)(3)三个时期,RCA≥1);第2商品群:从比较劣势转换为比较优势的商品群((1)时期的RCA<1转换为(3)时期的RCA≥1);第3商品群:从比较优势转换为比较劣势的商品群((1)时期的RCA≥1转换为(3)时期的RCA<1);第4商品群:具有持续的比较劣势的商品群((1)(2)(3)三个时期,RCA<1);第5商品群:现阶段无法判断的商品群(在第(2)时期表现不同特征的商品群)。[2]
2.中日韩三国出口产品结构比较优势的变化趋势
在求出中日韩三国的三个时期的显性比较优势RCA指数后,分析上述三个阶段,各国比较优势产品的个数及在总出口额中所占的比重(如表4所示)。
中国:1992-1996年具有比较优势商品个数为2816个,占总数的56.4%,2006-2008年有3118个(64.6%),具有递增的趋势。日本:1992-1996年和2006-2008年两个时期具有比较优势商品个数及比例分别为2211个(45.6%)和2064个(43.6%),有递减趋势。韩国:1992-1996年和2006-2008年两个时期具有比较优势商品个数及比例分别为1834(38.4%)和1623(34.8%),有递减趋势。
中日韩三国比较优势产品在出口总额中均占有90%以上的比重。在三个时期中,中国比较优势产品出口额占有比重分别是94.7%、95.0%和94.7%,上下徘徊,变化不大,这表明虽然比较优势商品的个数明显增加,但是出口额所占的比例没有大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中国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依存度不是很高,而且出口优势产品并不是很集中。日本无论在比较优势产品的个数还是所占的比重都在减少。这与日本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缓慢有着密切的关系。而韩国,虽然比较优势产品的个数在减少,但是在出口额中占有的比例却上升,这表明韩国比较优势产品比较集中,出口依存度高。
3.中日韩三国对外出口商品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特征[3]
中日韩三国,根据分析的三个阶段,具有持续比较优势的商品群,相对来说,韩国占有较小的比重(如图2所示)。
图2 中日韩三国的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单位:百分比)
注:第1商品群(持续比较优势),第2商品群(转换为比较优势),第3商品群(转换为比较劣势),第4商品群(持续比较劣势),第5商品群(其他商品群)。
资料来源:利用UNCTAD Comtrade Database计算所得。
中国在第1商品群中,持续拥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个数为2195个,日本为1694个,韩国为1046个,相对来说中国比较多。而中国在第4商品群中,具有持续比较劣势的产品为1311个,日本为2350个,韩国为2444个,相对来说中国也比较少。
在第2商品群中,中日韩三国中,中国有838个(13.0%),日本和韩国分别是321个和522个。中国最多,其次是韩国和日本。中国在第2商品群中产品的个数比较多。中国在第3商品群中产品的个数为536个(10.3%),韩国为733个(9.9%),日本则相对非常少。
4.中日韩三国不同产业比较优势模式变化的特征⑨
从中日韩三国第1商品群(即持续拥有比较优势的商品群)的产业构成考察,中国与韩国在纤维制品、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日本在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方面拥有许多比较优势产业。中国,在纤维制品制造业、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持续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个数分别为405个和319个,占33.1%;日本,在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个数分别为386个和314个,占41.4%。韩国,在纤维制品制造业、化学物质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持续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个数分别为179个和170个,占33.4%。⑩
考察第2商品群的产业构成,中日韩三国共同拥有的产业是在化学物质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疗、精密光学机器及仪表制造业和电子机械及装备制造业都转化为中国的比较优势产业,这说明我国相关高科技产业的技术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韩国在电子机械及装备制造业、汽车和拖车制造业,相对有许多产业转化为比较优势。此外,中国和韩国在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一次金属制造业,日本在纤维制造业相对有许多产业转化为比较优势产业。
考察第3商品群的产业构成,中国转化为比较劣势的产业有食品制造业、农牧业和纤维制造业等;日本有其他机械、装备制造业和医疗、精密光学机器及仪表制造业,影像、音响及通讯装备制造业;韩国最近在化学物质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转化为比较劣势的产业也比较多。
考察第4商品群的产业构成,中日韩三国共同在“化学物质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农牧业、一次金属制造业和纤维制造业”等产业持续地拥有比较劣势。
韩国的第1商品群,即持续拥有比较优势的商品群,完全是由于韩国对中国出口的扩大而表现出来的。考察韩国第1商品群对中国的出口比重变化,由原先占韩国总出口比重的不足4.0%,到2000年为10.6%,到2008年为21.0%。1992-2008年,第1商品群对中国出口平均比例为23.7%,而对世界出口占有12.1%的比例。第2商品群,即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转化的商品群,也是由于对中国出口的扩大而体现出来的。在第2商品群中,对中国的出口比重占韩国对外总出口比重由原来不足9.1%,扩大到2000年的17.0%,2008年达到24.8%。(11)
韩国的第3商品群,即比较优势向比较劣势转换的商品群,大部分成为中国具有持续比较优势的产品,即中国的第1商品群。韩国从比较优势转化为比较劣势的产业有733个,其中521个(71.0%)成为中国持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群。
值得关注的是,中日韩三国在所有分析的期限内,具有共同的持续比较优势的产业共有295个,这些产业主要生产中间产品。特别是,中国和韩国共同拥有的持续的比较优势的产业为572个,中国和日本有708个,大部分是生产中间产品。在韩国总出口中,中国和韩国间共同拥有持续比较优势产品对中国出口的比重为20.6%(2008年),占有较高的比重。
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角度看,竞争国的出口竞争力增强对本国出口具有副作用。根据图1,中日韩三国的出口结构具有快速的相似性的变化趋势。与三国间的竞争相比,更是由于三国间的产业内分工得到进一步深化,进而加强比较优势。利用中日韩三国的交易比重大的中间产品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出口到三国之外的海外市场,进而扩大了最终产品的出口,导致三国间中间产品交易量的扩大。所以,中日韩三国中的一国出口竞争力的增强,对另一国的需求会产生再创造效应。[4]
三、中日韩三国的比较优势模式变化的启示与我国的对策
本研究主要考察中日韩三国间的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及特征,为今后提高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制定与FTA相关联的政策给予一定的启示。为此,本文首先利用相关系数,探索三国的出口结构的相似性;其次,根据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将产品分为5大种类,探索各国的比较优势产品和产业模式的变化。
计算中日韩三国的出口相关系数,可以看出三国出口呈全盘上升趋势,并且中韩和日韩间的相关系数比中日间的相关系数要高,这说明中国和韩国出口商品的竞争要比中国和日本出口商品的竞争更激烈。这是由于中国与韩国水平分工进一步深化,而与日本仍然处于垂直分工的阶段。韩国比较优势产品数量有全盘减少趋势,但在总出口额中比重有所扩大,这主要源于韩国比较优势产品对中国出口比重的扩大。因此,对中国出口的扩大,是韩国产品具有比较优势的一个主要原因。另外,中日韩三国或两国间具有许多相同的比较优势产业,这是由于三国间的分工结构进一步深化——即中日韩三国相互间通过中间产品交易而生产的最终产品向美国、欧洲等第三国市场出口。
为此,根据中日韩三国间的贸易特征,我们制定相应对策的时候,要考虑到构筑中日韩三国间紧密的生产体系;短期内,中日韩三国的比较优势模式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并且伴随着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广泛开展,我们有必要依据各国的比较优势产业或商品群的特征采取相应的对策。
第一,改善我国比较优势产品的资本和技术含量。
比较中日韩三国的十大出口产业,中国仍然在纤维制品、服装及毛皮制品和家具及其他行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比较中日韩三国的第1和第2商品群,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仍然是中国最具有优势的产业,而且占有相当高的比重,这也符合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也表明廉价的劳动力仍然是我国目前最具有比较优势的要素,而日韩两国的主要优势产品,主要集中于诸如化学物质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这也表明我国仍然处于中日韩三国分工结构的价值链低端环节。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附加值低、出口利润低的显著特点,使我国处于对日韩贸易的不利地位。[5]为此,当前,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同时,必须充分发展资本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提高我国比较优势产品的资本和技术含量。例如,在纺织品生产中,我国已经在加工环节具有比较优势,但在高质量面料及辅料、设计等生产环节尚不具有优势。因此,需要我国提高这些产品的科技和资本含量,对传统优势产业的比较优势进行不断地培育和创新,使之提高资本和技术含量,形成动态性的比较优势。
第二,通过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改善贸易结构,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一国的贸易结构取决于其产业结构。因此,改善贸易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必须优化本国的产业结构。比较中日韩三国的十大出口产业,中国在影像、音响及通讯装备、办公用机械、其他机械及装备、电子机械及装备等产业比重增加,但与日韩相比,这些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比重仍然很低,仍然处于劣势,而且日本和韩国在汽车及拖车和医疗、精密光学机器及仪表等高技术密集产业具有绝对的优势。
比较三国的第1和第2商品群,即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化学物质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其他机械及装备制造业等产业,中国与日韩相比占有的比重明显小,而且我们的产品仍然处于技术的低端,但是这些产业在出口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我国必须改进这两个商品群的技术含量,提高出口竞争力。因此,我国应集中相应的财力、物力、智力和信息等要素,加大投入,开发和形成一批已具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对于诸如医疗、精密光学机器及仪表等高科技新兴产业,我国应该在政策上加以扶持和引导,积极引入外资和技术,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提高我国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改善我国的出口产业结构。
第三,积极推进中间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国际协调,发挥后发优势。
日韩两国对中国出口的比较优势产品大多集中于中间产品,对我国出口的比重也很高。但是,由于各国的零部件规格差异及认证制度不同,阻碍了三国间零部件中间产品的交易,因此我国应该积极推进相关中间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国际协调,加强中日韩三国间的相互合作。同时,我们进口这些核心零部件和原材料,必须发挥后发优势,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做好“干中学”,提高我国中间产品的技术含量,变劣势产品为优势产品。
第四,针对比较劣势产业,我国政府应该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援。
分析第3商品群(即比较优势产品转化为比较劣势产品)的原因,为此类产品改善竞争力,要给予这些产业相应的政策支援。为此,相关的政府部门要根据不同产业构筑实质性的有机的合作体系。一方面,要考虑到通过节省生产成本来提高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应该通过设计、品质和商标等非价格竞争力的提高来体现产品的差异性。从比较优势向比较劣势转换的产品,是由于生产成本等价格竞争力的恶化,所以当这些产品出口时应给予必要的支援。第4商品群是持续具有比较劣势的商品群,同第3商品群一起,政府应该促进企业改进这些产品的技术,企业也要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日本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制定了企业再生法,改善企业的生产结构,是值得借鉴的。
第五,针对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广泛开展,加强优势产业,保护和改进劣势产业。
中韩建立FTA后,关税的大幅度下降和市场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将会对我国一些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造成严重冲击。[6]中国是韩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如果中国关税下降的话,韩国的第1和第2商品群,从对这两种商品群征收比较高的关税到关税废止,将会扩大这两类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对中国来说,汽车行业和化工行业由于没有比较优势,无疑将面临痛苦的调整。尤其是农牧业,是属于我国的第3和第4商品群,即由比较优势转化为比较劣势和持续具有比较劣势的产业。对于这类产业,如果中韩建立FTA,会大大降低关税,韩国为了保护本国的农牧业,在制定FTA相关政策时,会加以各种条件,那么在中韩双方博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在政策上予以关注,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我们也应该特别关注,在日韩建立FTA时对于农牧业采取的措施。[7]
总之,我们要针对中日韩三国比较优势模式的变化,提高我国比较优势产品出口的技术含量;[8]通过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改善贸易结构,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积极推进中间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国际协调,发挥后发优势;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援,来强化优势产业以及变劣势产业为优势产业的发展战略。
注释:
①②WTO国际贸易数据库。
③不同年度,中日韩三国,任意2国间的出口产品相关系数见附表13所示。
④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即SITC),该分类按照商品加工深度的不同,将所有进出口商品分为10类(Section),63章(Chapter),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项(Heading number),其中0~4类为初级产品,5~9类是工业品。
⑤韩国国际贸易研究院(2008),中日韩三国的不同技术含量的贸易结构分析报告。
⑥HS体系将贸易品划分为21类,97章,1241项,5019个子目。类的划分基本上按照生产部类,章按商品属性或功能用途划分,章内各项一般按动物、植物、矿产品或原料、半制成品和制成品的次序排列。HS体系采用6位商品编码,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的章,其后两位数表示在该章排列的项,第五位为一级子目,第六位为二级子目。
⑦1997-1999年的统计,由于1997年的金融危机,出现特殊情况,所以加以排除。
⑨依据后面的附表1~12。
⑩参照前面的表1,尽管纤维制品制造业在十大出口产业中消失,但仍然是韩国的比较优势产品,只不过在排序上稍后一些。
(11)韩国贸易协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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